拖欠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报告4篇拖欠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 篇一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拖欠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拖欠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
篇一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市认真贯彻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20xx】8 号明电的要求及《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自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市严格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1 月 30 日,我们以开展“情系农民工、维权促和谐”为主题的全市现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活动为契机,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 1866 户,涉及劳动者3.48 万人,全市共补签劳动合同 5513 份,责令补发劳动者工资 630
万元和经济补偿金 4.2 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为 7213 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全市共检查职介服务机构 166 户,责令 47 户限期改正,责令退还多收职介服务费用 1.75 万元。同时,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机构以“及时受理、快速办结”为目标,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积极解决劳动争议案件 31 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16 万元。
二、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10 月份接到省四部门决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专项行动通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亲自过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迅速开展专项行动,真正把专项行动作为我市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省里部署和市领导的要求,10 月 18 日,市劳动保障局即召开了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动员大会,对我市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机构、人员、责任、后勤保障方面实现“四落实”。10 月 19 日又召开了由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分管副局长、劳动保障监察股、队长和市局监察、仲裁、工资、劳动就业等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再安排部署。为迅速开展专项
行动,市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市建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等 4 名同志任副组长,由市劳动保障、建设 、公安 、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同时,各县(市)区也全部成立了相应机构,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注重策略,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营造氛围,上下联动,我市紧紧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我市分别在《**日报》、《**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专栏,每天分两次在重要时段播出,努力扩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覆盖范围,力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广大劳动者心中。二是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市直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全部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24 小时实行专人值班,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三是有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把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工单位作为重点,逐户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特别对排查出的所有有问题的用人单位,强化其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摸清底数,明确任务,迅速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排查,澄清底子。市县两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二是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在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建设部门重点监控全市的建筑工地,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取的力度。公安部门重点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劳动、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工会组织重点开展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应当说做到了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三是纠建并举,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在严厉整治拖欠、克扣农民工
工资的同时,我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实施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权益保障公告等制度,基本在全市建立健全了劳动用工长效监管机制。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在全市开展起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别在 11 月16 日、12 月 21 日组织人员分赴 10 个县(市)区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了专项行动不折不扣地按省四部门要求开展工作。五是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我们要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天向市监察支队报送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情况以及每周汇报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这些情况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汇总后,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形成了通达顺畅的指挥控制体系。
三、当前我市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 10 月 19 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发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从检查的情况看,还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随意性大、不规范。二是社会保险参保率低。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尽管一部分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
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但农民工参保的比重与应保尽保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用工单位的参保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不按时支付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用工单位必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但一些用工单位仍存在变相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四是农民工工作生活环境条件较差。有一些建筑工地还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生活条件简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下步打算
对照在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市将按照省政府要求逐项逐条抓好整改,并切实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真正把专项行动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用人单位的诚信守法自觉性,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三是完善落实劳动用工备案、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制度,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改进办案手段,扩大执法监察覆盖范围,真正把劳动用工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并落到实处。
篇二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xx〔20xx〕x 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xx〔20xx〕x2 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
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篇二:拖欠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拖欠 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的自查报告我合同段劳务管理办公室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抓好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根治欠薪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交通厅《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本合同段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8 个百分百落实情况 我合同段严格按照《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我省关于保障农民工工作相关要求,按照用工管理“8 个 100%”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目前我合同段已完成实名制管理记录考勤 100%、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100%、实施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100%、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 100%、农民工合同签订率 100%、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100%、维权告示牌设置率 100%、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100%。
二、预防保障措施 为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杜绝拖欠行为的发生,我合同段从进场就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民工相关工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劳务体系为基础,联合经营、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从现场管理到计量、工程款支付各个阶段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
为防止出现劳务中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项目部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旦发现劳务队有拖欠行为发生,将在结算支付时截留,先将工人工资的数额发放完毕再支付给劳务队。
三、排查结果 经查,我合同段已完成交工验收,农民工已于 2020 年 9月份全部退场,工资均已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代发完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本期计量结束后,即与劳务班组结清本期工程款,无拖欠工程款情况。
特此报告!
XXX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1 年 01 月 10 日
篇三:拖欠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拖欠农民工工资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为了解 XXXX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创新做法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XXXX 调查队走访了 XXXX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城乡建设委员等部门。调查资料显示:XXXX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初见成效,正在稳步推进。
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
XXXX 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在正常、可控范围。近三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欠薪案件 2230 件,为 2.6万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 3.2 亿元。2016 年全市联合检查专班出动检查人员 230 人次,检查用人单位 1120 家,涉及职工 9.5 万余人,其中农民工 8.2 万余人;查处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 66 家;为 3100 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 3400 万元,其中农民工 2800 人,支付工资 3100 万元。
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主要举措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
一是提要求、督落实,XXXX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县级干部大会上,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提要求,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落实;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全市落实,并责成市政府督办室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办;三是形成联席会制度,市政府定期联系召开农民工
工资清欠成员单位联席会,加强工作联动。
(二)建章立制,依法推进。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力度,XXXX 市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XXXX 市建设领域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为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管理办法明确了县市区及市直“三区”的主体责任,增强了各地党委、政府的责任;明确了相关部门责任,尤其是确定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处理本行业欠薪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的责任;对日常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缴纳、拖欠工资的主体责任都进行了明确,增强了操作性。
2016 年 XXXX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成立了以市长担任组长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将相关部门列为成员单位。工作方案就如何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一是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二是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三是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四是依法查处拖欠工资案件;五是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
(三)部门联动,合力推进。
XXXX 市注重发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打好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人社、城建、公安、信访等预防和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合力督办。二是联合开展工资支付大排查,XXXX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城建委市场管理站在重要时间结点对全市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联合大检查。三是部门配合,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人社、住建、招投标局联动,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收取力度。四是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人社、公安部门联动,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四)多措并举,持续推进。
1.建立日常巡查机制。XXXX 市高度重视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强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日常巡查工作落到实处。每年年初制定实施方案,通告巡查单位,明确责任目标,严格巡查要求,突出巡查重点,加强动态监管。2016 年全市共巡查用人单位 4330 户次,有效地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秩序,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强化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XXXX 市在完善各项劳动监察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一是开通举报投诉专线电话,建立多渠道受理机制;二是加大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对属于立案范围的案件,做到“三快”,即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案件的处理、结案率达到 100%;三是积极推行“一诉全查”、“优先查处”制度,不仅对举报投诉内容加以查处,还对被投诉举报电话用人单位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坚持专项检查。根据部、厅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要求,XXXX 市成立了由市人社局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XXXX 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从 8 部门抽调了部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从事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不仅深入开展农民工权益普法宣传工作,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帮助,同时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2016 年全市联合检查专班出动检查人员 230 人次,检查用人单位 1120 家,涉及农民工 8.2 万余人;查处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 66 家;为 3100 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 3400 万元,其中农民工 2800 人,支付工资 3100 万元。
4.探索形成“一牌、一卡、两金、四制度”管理办法。
“一牌”:免费在每个在建栋号悬挂“维护公示牌”。公示牌上注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劳动保障监察负责监管该项目的监察员姓名、联系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维权电话,便于农民工及时投诉举报。
“一卡”:指银行工资卡。在部分项目推行农民工工资以银行卡的形式进行支付,便于农民工及时领到工资和保证他们的资金安全。“两金”:一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在项目中标和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有建设单位代施工单位向人社部门专户缴纳保证金。当发现拖欠,经调查核实后,马上用保证金
先行支付。项目完工后,如未发现拖欠,本金和利息返还原单位。二是应急周转金:由财政局列支一定数额的应急周转金,保障被拖欠农民工的生活费和路费。“四制”:一是项目经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制。每个项目经理必须与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严格兑现承诺。二是实名管理制。就是建筑栋号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和管理。三是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责任制。建筑总承包企业对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要付总责。四是对恶意欠薪建筑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在我市范围内对恶意欠薪案件,除及时移交公安司法部门查处外,对恶意欠薪企业列入黑名单,严禁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
三、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几点建议
为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可以在源头治理、动态监管、综合治理及执法机制建设等四方面一齐发力。
(一)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总承包企业工资支付监管责任和用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总承包企业负总责、用工企业具体负责的责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积极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
(二)加强动态监管。切实加强主动巡查,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对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重大欠薪隐患要登记造册,逐月排查,跟踪监管。
(三)加强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属地政府负责和部门监
管责任,切实完善农民工工资清欠监管责任体系,强化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治理的力度。加强应急处理和舆情监控,抓好群体性事件化解,依法加大对重大欠薪违法单位公开曝光力度。
(四)积极探索建立三个方面的执法机制。一是建立市县(区)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县区监察业务指导,帮助县区查处难度较大、影响面广的案件,通过市县(区)监察员互动办案,联合执法,增强执法效果。二是建立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大与公安、工商、建设、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做好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三是建立委托执法机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加大对职工工资报酬的审查力度,促进劳动年审工作的开展。
篇四:拖欠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016 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调查报告元旦、春节期间,xx 省南漳县先后发生了多起农民工采取堵路、围堵政府机关、爬塔吊等群体性讨薪事件。为什么农民工工资是年年清年年欠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甚至有愈清愈多,越清越难呢?新年伊始,笔者就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面临的严峻形势
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2016 年该县农民工欠薪案件和涉及人数与往年相比都有大幅上升,因工程款和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上访讨薪问题居高不下,拖欠工资问题处理难度不断增大。该县虽加大了清欠力度,但仍有大量的欠薪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清欠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2016 年元旦、春节期间,该县先后发生了 18 起因讨薪而引发的群体性堵路、围堵政府机关、爬塔吊讨薪等事件,甚至发生一起堵市长虹路的群体性讨薪案件。群体性讨薪已呈现出井喷式、多发性和不可预见性的特点,甚至有愈清愈多,并由建筑行业向其它行业漫延、由城区向镇区漫延之势,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工资问题已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
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老板组织农民工以讨薪的名义讨要工程款,导致群体讨薪的案子急增。随着南漳经济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逐年增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资金实力不足,垫资施工现象严重,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欠款数额大、人员涉及多的问题,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实际上都是讨要工程款。近年来,由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成了农民工讨薪的主渠道。少数施工企业和包工头不愿意通过司
法途径解决工程款或合同结算纠纷问题,而是借用农民工讨薪名义执意要求政府部门出面协调,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并无调处经济纠纷的职能和手段,为了维稳勉力而为。在 2016 年的清欠款中 80%-90%都是以讨薪的名义讨要工程款,更有甚者有的就是材料款或者是设备租赁款。如:天地时代城、子捷山水传奇项目都是老板组织农民工采取堵门堵路方式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的。
2、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现象普遍。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现象非常普遍。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急于开工建设,有的开发商寄希望于开盘后预售收入支付工程进度款。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市场趋于饱和和发展放缓的现实下,部分因自身资金实力不够,导致工程款难以如期向建筑方支付到位。当建筑方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时,就不得不采取每月只发部分工资(生活费),从而形成了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施工企业拖欠作业队或工班长劳务费、作业队或工班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层层拖欠现象。大部分包工头为了工程能正常施工都按工程进度向农民工发放工资,这些工资款的基本上都是借来的,部分甚至来源于民间高利贷,而房地产商与承建包工头的结算方式是在工程完工后将所建房屋抵作工程款,承建的包工头不仅承担了农民工工资的借贷风险,更承担了工程款的结算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承建包工头深陷债务泥潭后极容易发生跑路,危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这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原因。
3、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借用资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用工主体不合法。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常把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分包出去,而工程往往转包、分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社会自然人,然后再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小包工头)。另外,还有部分建设项目是借别人的资质中标,然后吆喝一班子人干活,总承包方只认包工头,请谁干活,请多少人,他一概不管,活干完了他只对包工头结帐,根本不管农民工是不是能拿到工资,
一旦发生欠薪现象,总承包人还振振有词地说:该付的工钱我全付完了。中标的负责人更是理直气壮地说:又不是我请人干的活,我负什么责啊!有用人权的单位没用人,用人的工头没有用人权,也可以说:有资质的没活干,干活的没资质。追其责来只推不揽。工程建设项目违法转包、分包、借别人的资质中标,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是导致农民工被克扣或拖欠的主要原因。
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将工资按月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以货币的形式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将工资发放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而在南漳,由于一些建筑业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采取项目部、班组、包工头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包工头与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报酬。一旦拖欠工资现象发生,农民工一是手中无欠条,二是联系无方式。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总承包商连干活的农民工是谁都不知道,何谈直接对农民工发工资。施工企业对用工、工资支付情况没能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工班长(包工头)结算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甚至一走了之。农民工没拿到钱,有的根本不知道拿多少钱,就到劳动监察部门讨要工钱,劳动监察连调查的时间就没有,怎么要钱,要多少钱?讨工资找监察这话不假,但干啥活,咋算帐,给多少钱,这些非劳动监察部门所能及。
5、非建筑企业职工欠薪族的加入,壮大了欠薪者队伍。在
全县大规模的建设项目中,难免有资金不实的南郭先生,项目进入时信誓旦旦,海阔天空。项目建成投产后,因管理不善以及生产出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小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浩瀚大海中难免沉没。企业没了,老板逃了,建成的厂房因债务被法院查封了,干活的工人拿不到工资了,于是就要找劳动监察了。如明瑞电子公司、神马服饰公司等。还有极个别企业还没建成投产就成了乱尾楼,农民工工资长期被拖欠。如清河银富公司、繁锦公司等。还有少数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造成员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有的拖欠三、四个月,还有个别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达半年之久。如陶盛陶瓷公司、湖北融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巩巨鑫煤矿等等。
6、政府项目多,承建方实力不够,导致欠薪事件频发。城市美化、亮化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拆迁还建等很多政府投资项目,起初设计比较完美,可承建方为了获取工程,不管你提什么条件,他都能够应承下来,且信誓旦旦。一旦工程到手,他便将工程进行了分包,请单包工垫资建设。所有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是按合同拨付工程款的,工程在没有完工前,是由承建方负责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而承建方他不给单包工办理结算,不给单包工出具证据,也从不拨付农民工工资,就等着政府拨付工程款后再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而导致单包工带着(有的甚至请农民工)讨薪。如:发展大道工程建设项目、丹阳大道、徐庶还建房项目等。可以说每年都有大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讨薪事件发生。
7、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联动机制,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清欠难度。目前,南漳县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小农水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中小学校校舍新建改建、企业厂房建设等等这些工程项目的审批、招标、管理都是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是否缴纳了工资保证金、是否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概不知,但到了年终,农民工拿不到钱就要找政府上访,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特别是一些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工程发包出去后,只注重了工程质量,忽视了农民工工资这一块。工程验收后就拨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是否支付,一概不管不问。农民工找到主管部门,一些部门领导还说,我们工程款已合同拨付了,我们不欠你们的钱,老板欠你钱你去找劳动监察部门解决,追其责来只推不揽。如蛮河堤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巡检镇白鹤船村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第四标段等等。
三、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关注
的民生工程。同时,也考验着县委、县政府执政能力。因此,县委、县政府要将 2016 年列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之年。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发现、早处理、早落实,制定出解决问题的详细时间表和路径图,并将这项工作贯穿全年各项工作之中。
(一)明确一个责字,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与各镇(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责任书,实行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原则上第一责任人为各镇(区)镇长(管委会主任)、各工程项目(企业)行政主管局局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辖区域和所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存在重大欠薪隐患问题或群体上访讨薪案件进行处理。并全力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所辖区域内各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规范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地区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
三是落实包保责任制。各镇(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一个项目(企业)、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检查督办专班、一套化解措施、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要求,逐一明确责任,实行责任包保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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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足一个早字,从源头上控制。
一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控。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划拨工程款项时,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 20%优先划入农民工工资帐户,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凭施工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明册直接将工资打到农民工的银行卡或农民工手中。对未按要求划拨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因欠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是对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控。所有非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动工前,必须先到人社部门办理工资保证金缴纳手续,签订不欠薪承诺书,然后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才可发放施工许可证。无施工许可就开工的项目,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得手软,决不能搞下不为例。施工过程中,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 18%标准,将农民工工资直接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不管工程如何分包,农民工工资由各班组长(包工头)出据的工资名册交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中。将原农民工工资支付链由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农民工缩短到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哪个项目的施工单位不按这个模式运作,造成农民工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的,就追究哪个项目施工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一个管字,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秩序。
2016 年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县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 xx 省劳动保障监察局监制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手册》中要求的三表三
册一书一牌的内容进行规范,即: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记录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考勤册、农民工工资发放册、劳动合同书、劳动用工监督公示牌。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核查承建商是否为中标单位,借资质挂靠,中标单位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违法层层转包、分包;承建商必须与所有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每月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严禁小包工头代领、代发工资;每月工资发放花名册必须报建设局、劳动监察大队备案,否则,发生欠款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在此基础上,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审批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分批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拒绝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让其复工,做到规范一家复工一家,以达到全部规范的目标。
(四)突出一个效字,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为从根本上解决边清欠、前清后欠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防欠治欠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2016 年,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的通知》,各镇(区)和城建、交通、水利、国土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项目招标的必备条件,对没有到人社部门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批准开工报告;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未缴纳保证金的,应当督促其及时补缴,未补缴的,完工后不得进行验收。
二是建立欠薪市场准入限制制度。对存在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等问题的单位,在招投标、开工项目、资质评定、信贷等方面实行市场准入限制系列制度。如农民工因讨要工资而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暂停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资格,不批准新的开发项目,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拖欠工资情节恶劣的,冻结其在本县范围内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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