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依法治理感悟7篇

时间:2022-11-02 17:00:06 浏览量:

农村依法治理感悟7篇农村依法治理感悟 【加强乡村治理体会文章】加强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 乡村治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不仅影响着农村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依法治理感悟7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依法治理感悟7篇

篇一:农村依法治理感悟

加强乡村治理体会文章】加强乡村治理 助推乡村振兴

 乡村治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不仅影响着农村社会大局稳定,而且影响着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应坚定不移地加强乡村治理。

 一、充分认识乡村治理的重大意义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五个方面是有机整体、相互促进、相互保障,其中“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有效的乡村治理有利于促进产业、生态、文明、人才和组织等资源要素在乡村的有效整合,为实现乡村振兴创造条件。

 加强乡村治理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随着城镇化加快发展,农村社会转型加快,受互联网等

 新兴媒体影响,农民群众思想观念不断发生变化,在当前形势下,加强乡村治理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目前,有些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担当不够,社会治理水平不高,农民群众有一定的怨言。事实证明,凡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地方往往社会矛盾突出,只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才能赢得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夯实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农村社会繁荣稳定。

 加强乡村治理是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良好的社会治理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日趋多样化,不仅对衣食住行等要求高,而且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党要从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加强乡村治理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的主要途径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是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联系服务农民群众方面有着独

 特的优势和作用。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选拔党性强、管理水平高、服务意识优、作风正、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党员干部担任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遵纪守法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近年来,单县非常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领头雁”培养,到 2021 年底,共评选出 52 名“头雁”书记。依托 22 所乡镇(街道)党校,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培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取得了一定成绩。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是乡村治理的三种不同治理方式,这三种方式互为补充、相互促进。自治意味着乡村治理最终要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一目标,法治和德治都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意味着乡村治理要以法治为根本遵循,自治、德治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德治意味着乡村治理要以道德规范、习惯规范等良善的社会规范来维风

 导俗。要不断探索这三种治理方式的有效结合,努力形成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新格局。目前,在单县广泛推广的“乡村夜话”就是乡村自治的有效方式。“乡村夜话”围绕村内具体事务干部群众共同商量解决办法,充分集民智、汇民力,创新乡村有效治理方式。单县创新“乡村夜话”平台,发挥了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在乡村有效治理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创新了思路,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为加强乡村治理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农村阵地;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营造乡村清风正气,努力形成向善向上的良好乡风,助推乡村治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单县作为全国第二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在基层治理中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探索开展了垃圾分类、“乡村夜话”、孝善敬老饺子宴、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等系列品牌活动,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探索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与乡村有效治理相互融合的新路子。

篇二:农村依法治理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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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是这样得到治理的 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是治理乱村的法宝 2020 年 12 月 21 日,冬至,数九的第一天。清早起来,寒风凛冽,雪花飘飘,气温骤然降到了零下。街上行人稀少,人们能不出门的都不出门了,猫在家里包冬至饺子。

 然而,大善县这一天却派出了一个由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大善带队,县委、县政府两办牵头,公、检、法、司、农业、土地、林业、计生、卫生等部门 40 余名人员参加的工作队,顶风冒雪开赴十多公里外的大善乡大善村,执行乱村治理任务。

 二 大善村怎么了?值得大善县委、政府如此大动“干戈”? 这是个小村,183 户人家,656 口人,耕地 1080 亩,沙荒地 2000余亩。这是个穷村,除了家家户户种的小麦、玉米等庄稼外,花生就是他们换钱花的银行。村里没有集体经济,没有通柏油路,原有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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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小学校园成了危房被卖掉,甚至村委会都没有办公场所。这是个乱村,多年来两委班子不健全,十年换了九任村干部,最为严重的是,2003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该村发生了 6 次集体到县上访,1 次到市上访,2 次赴省上访,1 次 25 人赴京上访。

 为什么上访?其实原因很“简单”:沙荒地承包问题。

 1982 年,当时的村委会为了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将村西北角 350亩沙荒地承包给了 33 户人家。20 年来,这 33 户农民在这 350 亩沙地上付出了大量心血,有的还因打井、平整土地投资达七、八千元。但是,多年来,他们基本上未交承包费,并且改变了该承包地块的用途,将大量林地变成了耕地种植庄稼,因此,后来此承包合同被法院依法撤销。

 2003 年 4 月,经村民选举,大善村成立了新的村委会。新村委班子成立后,想干点实事,比如修柏油路、恢复学校,可是苦于没有钱,于是又打上了这 350 亩荒地的主意。2003 年 11 月,新村委会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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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征得老承包户同意,没有解除老合同,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大会通过的情况下,草率地将这片地重新发包给了村里的 72户农民,其中包括 10 户老承包户。对此,其余 23 户老承包户非常不满,于是引发了一系列的上访、打官司,直至发展到去年 12 月 17 日25 人集体赴京上访。

 大善县委、县政府被震动了,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立即成立工作队进村,彻底解决大善村的问题。

 三 工作队进村了。没有欢迎的鲜花和掌声,只有冷漠的眼神——因为这是一年来进驻该村的第三个工作组。他们真能解决大善村的问题吗?大善人在看!

 工作队驻扎下来,并向村民们交了底:县委、县政府下了决心,不彻底解决大善村的问题,决不撤出。

 工作队一进村,立即开始了调查研究,他们将人分成 10 个调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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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用了 3 天时间,对全村 183 户农民进行了逐户、逐人访谈,迅速摸清了村里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一是村委会工作方法简单、吃不透政策,违背了群众意愿,群众不满意;二是村委会在没有解除老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又与新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激化了干群矛盾,是造成村里混乱,引发一系列上访的主要原因。

 针对主要矛盾和存在的问题,工作组按照大善县委的指示精神,确立了解决大善村问题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依法的基础上,重新发包这 350 亩沙荒地。按此原则,他们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通过推举、考核,成立了新的村党支部,主持全村工作,并对党员、干部进行了民主与法制教育,还和他们一起对村民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使村民对工作组的态度从消极怀疑转变为热情配合。

 二是要求村民以 10 户~15 户为单位,自由结合,推选出一名民意议事代表,为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架通了工作队与村民之间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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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村民,特别是 72 户新承包户明白了村委会在老合同没有解除,又立新合同是违背《合同法》的,而立新合同发包时又没有经过合法途径,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同意是违背了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使得这 72 户新承包户自愿解除了合同,为工作队制定新的承包方案在法律上奠定了基础。

 四是按照合法程序,在村里开展了选举村民代表的工作,选出了23 名村民代表,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党员会,让村民们对那片沙荒地如何承包提出建议。

 五是在广泛征求群众意思的基础上,本着新、老承包户优先照顾,全村农户都能参与的精神,制定了该地块新的承包方案和实施细则草案。

 六是两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高票通过了新的土地承包方案。

 七是通过三榜公布,最终确定了 169 个农户参与承包的名单,并以抓阄的方法,确定了各农户承包地块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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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是成立了土地丈量组、树木作价组、边界定位组、村民代表监督组,动用了卫星定位仪、经纬仪等先进丈量用具,对每一块承包地进行了精确的丈量、作价,使承包地非常顺利地落实到了承包人身上,并且没有发生一点意外和争吵,村民非常满意。

 工作队在大力宣传党的政策、法律、引导群众搞好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还积极帮助该村解决实际困难。在走访中,看到部分村民生活困难,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县委书记高历行、县长常冀剀和部分县领导随即带着面粉、棉被等用品到该村对贫困户进行慰问,工作队也从有限的经费当中挤出部分买了方便面、火腿肠等进行慰问,切实帮助困难户解决燃眉之急。特别是在走访中看到该村西北角王好信、王法忠两户孤寡老人至今未用上电,工作队领导随即与县电业局协商,投资 2000 多元免费为王好信两家老人架了趟专线,两位老汉感动的掉下了眼泪。针对村里存在的其它问题,如村财务、计划生育、宅基地、邻里纠纷等,工作队根据实际情况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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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处理的及时将情况反馈到乡党委、政府,并提出指导意见,为该村今后稳定打下了基础。通过工作队一个月艰苦卓绝的工作,沙荒地承包问题彻底解决了;干群关系融洽了;上访者没气了;村民还给工作队送去了绣有“立党为公典范,执政为民楷模”赞语的锦旗,连那些多次赴市、赴省、赴京上访的老告状户也表示再也不用上访了。

 回顾那一个月的驻村工作,大善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大善说:大善村由乱到治,说明了一个道理:只要认真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依法的原则去处理问题,乱村也能治理好。

篇三:农村依法治理感悟

治理的心得体会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层基础,是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水平关系党和国家的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也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在推进乡村治理的具体实践中,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更大视野拓展工作思路,在实行村“两委”负责人“一肩挑”的基础上,推行村医村教进班子、法律顾问进乡村、农民办事不出村等举措,有效提高了乡村治理水平。

 村医村教进班子,促干部来源多元化。农村工作头绪繁多,提升 井 乡村治理能力,关键在人、在干部。然而,长期以来,农 佰 村人才外流现象严重,年轻的、有能力的大都“孔雀东南 疰 飞”,导致有的村干部不得不长期留任,缺乏新鲜血液补  充。近年来,恩施州拓宽选用村干部视野,实行“村医村 碾教进班子”。按照个人自愿与群众认同、岗位需要与业务 威 对接、组织引导与依法进入原则和双向选择、组织考察、 沛 选举任命程序,将政治素质较高、群众基础较好、服务能 尔 力较强的村医村教及农村兽医、电工、致富带头人等选进 ㄔ 村“两委”班子。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村医村教文化素质  较高、联系群众广泛等优势,优化班子结构,增强队伍活 蟮 力,有效解决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年龄老化、能力弱化等问 廷 题。

 法律顾问进乡村,促治理秩序法治化。治理的核心 叼 在于协调各方利益。法治体现公平正义理念,具有权威性 拍 、规范

 性,是协调各方利益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在法治中 贱 国建设的大背景下,乡村既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薄弱环节 汇 ,也是重要突破口。长期以来,一些农村群众法律知识欠 蟒 缺、法治意识淡薄,在表达利益诉求时方式常常不够科学 了 合理,有的甚至采用违法方式,对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 赝 响。对此,恩施州大力推行“法律顾问进乡村”,由政府 成 主导组建法律顾问团、“法律诊所”,采用购买服务的方 李 式,定期开展法律宣讲和法律援助;法律顾问按照政府“ 称 点菜”、自己“下厨”的方式,着力解决涉法涉诉案和信 石 访积案;按照群众“动嘴”、自己“跑腿”的服务模式, 亳 以“法律诊所”为载体,定期“坐诊”或主动“预约”,  为群众开展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

 农民办事不出村,促 懦 治理方式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题 竟 中应有之义和重要抓手。这不仅是手段方式的现代化,更 箕 重要的是体现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理念。一些 揿 农村地区由于思想观念落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薄弱, 庋 推进治理方式现代化存在“先天不足”。加上一些部门存 芹 在不良工作作风,群众办事成本高、效率低、周期长的问 付 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恩施州以转变行政观念为前提, 观 树立“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理念,努力实现  农民办事不出村。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建立以县市政 耠 务服务中心为龙头、县市直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和乡镇便民 卢 服务大厅为主体、村级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一网式”服 糌

 务体系;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把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 源 20多个部门 70 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给村 12 下一页 绱 便民服务室直接受理;以完善服务内容为抓手,积极整合 芜 部门资源,为群众提供惠农补贴领取、电费收缴、话费充 忉 值、汇款转账、网上购物、产品供求信息等综合服务。

篇四:农村依法治理感悟

依法治国感悟 5 篇 【篇一】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对基层干部用好法治“利器”答好基层“考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补充法治“养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基层干部只有不断补充法治“养分”,才能跟上法治建设改革的步伐,才能更好地运用法治“利器”做好基层工作。基层干部要持续补充法治“养分”,不断学习法治知识,特别是与工作息息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的法律知识。积极参加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型政府的学习讲座,主动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集中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不断汲取法治“养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治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法治计划要求,努力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学全、学实、学透,确保在工作中能善用法治“利器”,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行政、民主行政、透明行政。

 锤炼法治自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基层干部要自觉依法运用好自身的权利,依法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才能更好地做好基层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治秩序。

 法律就是秩序,基层干部要用好法律才有好秩序。要不断锤炼自身的法治自觉,将法治自觉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实践中,并在不断的实践和学习中锤炼自身的法治自觉。如果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等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办事;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的,则要严格按照法治原则办事,要自觉带头做守法的表率。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基层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还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亮“红灯”,为法治开“绿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强化法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自觉守法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强化基层干部的法治担当,就是要使基层干部在推动工作中成为法治的坚定信任者、法治的积极宣传者和法治的有力推动者。用法治“利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基层干部是联系群众和政府的“纽带”。基层干部除了要自觉运用法治“利器”处理好群众的矛盾,还要不断宣传法律知识,使法治中国深入民心。可以利用大众媒体、邀请法律专家开讲座、贴海报、派传单等方式给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还可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讲解相应的法律法规。让群众真正懂法,推动广大农村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

 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柱,基层干部善用法治“利器”开展基层工作,往往能事半功倍。

 【篇二】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的制度保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建设法治国家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 2035 年,我国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生态良好,必须实现依法治国,把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开创法治新局面,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今年出台了《民法典》,弥补了以往传统民法中的不足,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幸福生活的需要,有助于解决实践中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我国应

 该加快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等领域健全法律法规,不断填补法律制度的空白点,使我国有法可依。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开创法治新局面,要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关键。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妨碍执法的非法活动,惩治腐败现象,违法必究。要提高对执法者的保护,防止被执法人恶意报复。执法者代表党和国家执法,执法过程规范,避免出现暴力执法。暴力执法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产生新的矛盾,文明执法可以更好地保障法律的实施。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开创法治新局面,要不断加强普法宣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才能使用法律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人民自觉成为法律的捍卫者。

 【篇三】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

 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

 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本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也是被时间证明了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篇四】

 中国正迈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对执法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也就更需要完善的法治体系。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对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 11 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当做好“三个角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懈奋斗。

 持续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做依法治国的“守门员”。基层的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接待面对群众的重要“关口”,也是执法的第一线,因此,在思想上要始终绷紧法治这一根弦,着眼时代发展大局,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出发,多参加学习培训,练好法治基本功,结合实际工作,学思践悟,持续增强法治思维,做到凡事有法可以,有章可循,坚决不凭主观臆断办事执法,守好依法治国第一关。

 深入剖析理解,走街串巷宣传,做依法治国的“宣讲员”。身在基层,经常会看到群众因为对法的一知半解,和基层党员干部在对接交流时出现冲突,因此,在自身学深悟透的前提下,将最新的各项法律法规对人民群众进行宣讲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充分发动居民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借助居民院坝会、节假日活动等,通过印发宣传页、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把法治宣讲融入进去,引导居民群众知法懂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紧密联系群众,耐心纾困解难,做依法治国的“服务员”。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要走好群众路线,就必须要服务好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法治支撑是必不可少的。在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过程中,在据理力争,维护人民权益的过程中,在脱贫攻坚的增进人民福祉的过程中,都要充分运用法治方法,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人民舒心了,国家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持续推

 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越走越畅通。

 【篇五】

 《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一文,高屋建瓴地从基本方略、制度设计、干部队伍等多方面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再一次对全体党员干部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方能长治久安的道理。

 全面依法治国是大势所趋。正如*****指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实行人治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只能是权宜之计,俗话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只有真正依法治国,实行法治,杜绝人治才能顺应时代大潮。

 全面依法治国是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长治久安需要有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而贪腐却是于此背道而驰。尽管反腐已成为新时代上下共识,成为必然,但反腐不能仅靠运动式反,不能仅靠偶然的败露反,建立制度化、法制化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全面依法治国是改善民生的制度保障。全面依法治国能保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上正轨,能打破唯领导是从,能让中央改善民生的制度落到实处,能让好钢用在刀刃上,而不是被挪作他用。

 全面依法治国是选拔人才的不二之选。长治久安的社会是靠

 人干出来的,尤其领导干部的作用更为关键。人治社会在人才选拔和任用唯上而不唯实,没有严格的程序保证终究是缘木求鱼。只有全面依法治国,用制度、用程序来保证选拔人才的公正才能让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江山永固。

篇五:农村依法治理感悟

法治乡村建设心得 体会座谈发言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必须妥善处理乡村振兴与法治乡村建设的关系。2020 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指出:“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2021 年,中共中央出台《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明确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乡村振兴与法治乡村建设都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健康稳定发展。

 用法治乡村建设守护公平正义。“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是实现个体尊严的重要保障,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农村的主要矛盾也随之发生转变,乡村振兴的发展应当以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把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主义法治

 把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而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实现公平正义是其本质要求。法治乡村建设通过法律制度的引导、教育、规范等作用,推动农业、农村、农民治理规范化、法治化。一是保障权利公平,提升主体意识。以往由于法治思维意识淡薄,农民对自身享受的权利义务认识模糊,在乡村建设中普遍存在主体缺位现象。而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通过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明晰权利义务,充分保障农民在生存、选择、参与、发展等方面的平等机会和主体资格。二是完善分配机制,实现分配正义。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下,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利益联结和分配方式,实现资源配置优化配置,从而调整好政府、村集体、企业主、农户之间的分配关系,防止分配的随意性,实现农村经济增长的同时农民收入增加。

 用法治乡村建设鼓励守法诚信。“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蕴含着深刻的伦理精神和法理逻辑。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农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接下来乡村振兴除了增加物质财富外,更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厚植法治文化,培育乡风文明。将法治文化与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相结合,提高法治意识,不定期地对村规民约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合理地进行引导和诠释,提升村规民约内涵,以此来滋养优秀家风、淳朴民风,推动移风易俗,使人勤恳正直、守法诚信、爱国爱家。二是遵守契约精

 神,构建诚信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然要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例如土地资源流转、闲置房屋租赁、金融信贷等活动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治宣传,建立合理奖惩制度让农民的守信行为得到激励,失信行为得到惩戒,提高失信成本,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环境。三是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干部公信力。村级干部、村组组长、党员等要带头主动学习法律,保持廉洁自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敢于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干部公信力。

 用法治乡村建设激励内生活力。充满活力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而社会活力的最重要的表现就在于能否为各个参与者的利益发展提供稳固保障。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在内的全面振兴,在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有效整合资源,提升乡村内生动力,保证持续活力地投入到乡村振兴建设工作中。农村经济发展,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通过法律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涉农纠纷,让乡村振兴一直在合乎法律要求的规则下进行,让农业农村发展的各项制度、惠民政策在法律的保障下,真真切切地让农民得到实惠。优化法律公共服务,引导人们客观地看待社会挑战,降低负面情绪,远离迷信、赌博、吸毒、淫秽、攀比、浪费等不文明、不健康的生活。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尊重创新思维,支持创新活动,保护创

 新成果,不断提高农村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步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充满活力的生活风貌。

 用法治乡村建设实现和谐有序。和谐有序是对农村发展环境的整体描述,是治理有效的集中体现。乡村振兴在法治保障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有序。一是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和谐。家庭中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实现家庭和谐;邻里之间团结互助、明礼诚信,实现邻里和谐。二是实现人与社会的管理共建和谐。坚持依法依规治村,不断完善对群众信息反馈机制,让村民在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发展,逐步建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秩序。三是实现人与自然的环境融洽的和谐。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农村经济与农村生态双向互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通过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规、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农村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使农村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持续发展生态、高效、精致的生态农业,保证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稳步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强法治乡村建设。通过法治制度的正向激励,为乡村振兴提供“公平正义、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

 谐有序”的良好环境,保障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篇六:农村依法治理感悟

“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有感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目的就是针对“三农”发展丌平衡提出的发展战略,要发展就必须打好乡村基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自治是基础,提升乡村治理多元性。中国城镇化迚程使乡村自治丧失了一定的社会基础,传统的乡绅自治早已瓦解,但是乡村丌会因为城镇化而消失,推迚乡村治理体系要立足于培育乡村社会组织和完善新乡贤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我国乡村社会,存在一些包括宗族组织、宗教组织、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等非正式组织。要迚一步推迚党政关系和政社关系分开,促迚乡村治理向现代化转变,就要加强乡镇党委对村党支部的指导和引导,发挥村党支部在乡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一些政府职能和事权交给村委会,发挥村委会村民代表者和政府代言人的角色。放低乡村急需的一些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扶持,并加以规范化管理和引导。

 法治是保障,推劢乡村治理法治化。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把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都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乡村社会事务。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乡村社会的具体实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

 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具有建设性作用。因此,以法治保障推迚乡村社会治理丌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之丼。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要坚决摒弃人治观念,积极运用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先迚法治人物,尊重法律权威,蕴育良好的法治环境。培育乡村社会法治思维,健全乡村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推迚乡村法治,还要提高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劢性和自觉性,加强司法制度对乡村法治的供给,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劢,拓宽村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要结合乡村社会固有的情、理、义等民间习惯,制定适当的乡村管理制度,让村民自觉维护自觉遵守,同时又有法可依。

 德治是根本,强化乡村治理软约束。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尧舜之治,可以说德治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治国方略。我们要辩证分析中国传统德治思想,弘扬优秀传统,抛弃守旧观念。在当今社会,以德治国必须不依法治国相结合,使法治思想建立在道德自觉的基础上,才能有利于国家综合治理。在中国乡村社会,存在着大量的村规民约,反映了中国乡村转型时期德治的必然需求,也反映了乡村社会国家立法丌足的客观问题。村规民约的治理功能主要体现在自觉遵守的信念和自我管理的功能,同时它也存在着弊端,即村规民约的合法性问题,有的村规民约甚至成了少数村官腐败的“护身符”。正确认识村规民约的德治思想,使传统习惯不现代法治和谐统一,对乡村治理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说,村规民约在优化乡村治理维持公共秩序方面,具有正式国家制度丌能完全替代的功能。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迚程中,要充分吸收村规民约这种本土资源的合理德治内核,发挥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要认识到村规民约的正向功能,要尊

 重村规民约的自治功能,要确立村规民约的国家法源地位,真正发挥德治和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

篇七:农村依法治理感悟

贯彻《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心得 体会

 (附《意见》全文)

 乡村治,百姓安,天下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任务和实施要求,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鲜血液,必将推动乡村治理更加精准、有效。

  法治让乡村治理更精准。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当前,部分乡村法治意识相对薄弱、乡村腐败事件时有发生、国家执法资源下沉不够等,都是乡村治理存在的现实问题,也是法治在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遇阻的关键所在。《意见》将乡村立法、执法、司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无疑是抓住了要害和本质,为乡村治理的症结和问题开了一副精准的治疗药方。

  法治让乡村治理更有效。只有在法治的轨道内推进乡村治理,建设法治乡村,才能促成乡村治理善治目标的实现。法治的成败取

 决于制度建设是否精细,如是否符合人民的切实需要、是否符合人性的合理需求、是否体现效益的价值追求等等。乡村治理是对村民的“琐事”做出细致的安排,让村民去政府办事更舒心便捷,有勇气对腐败现象说不、对破坏生态的行为说不……将这些诉求表达予以制度化并加以保障,就是法治和善治。《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了九个方面的内容,涉及乡村制度和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无疑为乡村治理、为村民的生活工作、为乡村政治民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供了一副内涵丰富且细致全面的蓝图,体现了法治的精细化,让乡村治理更有效。

  法治乡村建设重在培育法治观念。为此,眼下的乡村治理,应当尤其突出法治的宣传教育,虽然《意见》本身也做出了相对细致的规划,但如何真正将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卓有成效地落实好,真正起到乡村法治意识的培育,还需要基层自治组织的切实努力,也需要在执法、司法的实践过程中同时肩负起普法的责任。

  振兴乡村战略离不开建设法治乡村。根据规划,我国到 2035 年要基本建成法治乡村。相信未来,一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乡村图景必会徐徐展开。

 《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之路,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做到法治乡村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乡村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结构、风土人情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勇于探索创新,注重工作实效。

 (三)主要目标。到 2022 年,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 2035 年,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涉农领域立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开展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提高农业农村领域立法科学性,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施行情况,制定出台涉农法律法规配套制度措施。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

 (二)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基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推进网格化监管。

 (三)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做好巡回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特别是边远农牧区群众诉累。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和对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推进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及时实现农民合法权利。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对

 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加强涉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双语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建设,保障各族群众的诉讼权利。

 (四)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宪法进万家”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乡村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院坝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统筹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教育机构)、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

 (五)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三大平台,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为乡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工作保障,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

 (六)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发展

 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推进乡村“雪亮工程”,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加强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心理咨询室,建立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机制。推进“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七)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制度,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落实和完善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和备案制度,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协商,探索村民小组协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组织村民就村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依法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依法公开党务、村务、财务。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开权力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监督与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纪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联系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八)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围绕群众需求,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加强移动端的推广使用,拓展利用移动端开展服务的新形式,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学”“掌上问”

 “掌上办”。加快乡镇网上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便民举措,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办成事。

 (九)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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