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恶势力的调研报告3篇

时间:2022-11-02 16:35:03 浏览量:

关于黑恶势力的调研报告3篇关于黑恶势力的调研报告 关于打击黑恶势力情况的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黑恶势力的调研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黑恶势力的调研报告3篇

篇一:关于黑恶势力的调研报告

打击黑恶势力情况的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党和政府审时度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基于此,《通知》将这次专项斗争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根据**县的地域条件,结合本院历年审理的案件情况,本文将简单分析发生在**县地域范围内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特点及一些易转化为黑恶犯罪的恶性案件。

 一、关于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形成较稳定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猥亵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县地域、经济、文化、民族风情等地域性特点情况分析,结合本院历年审理案件分析,**县区域范围内尚未发现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原因有:

 一是**县人口少,流动人口少,各民族居住分散,难以形成较稳定的犯罪团伙。六排镇人口相对集中,常驻人口也仅仅三万多人,县城范围较窄,大街小巷皆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类似团伙性犯罪现象难以形成,或者极易被发现,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雏形难以形成。

 二是**县具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云榜模式”、“一村一警”等模式在**县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同时作为先进经验向全国推广,这是**县对社会治安有效管理的创新,也是**县自我完善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举措。**县作为广西乃至全国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县的称号是全县综治单位联合执法共同努力取得的硕果。

 三是**县较为落后的社会发展,让涉黑团伙难以支撑。**县除了龙滩水电站和林业发展作为引领经济发展的产业外,其他产业相对发展落后。加之外来人口少,经济发展突破口少,又缺乏外来投资,使得涉黑社会组织难以生根发芽,缺乏经济基础。

 二、关于涉恶势力犯罪的情况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 号)(以下简称《意见》)第 14 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三个基本特征:

 (一)组织特征:一般为 3 人或 3 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二)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三)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恶势力”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组织的相对固定性、行为的多次违法性、危害的社会影响性以及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性。

 **县已经出现了多起恶势力犯罪。根据本院历年审理刑事案件情况,以下几类案件易转为恶势力组织犯罪。

 1.宗族势力性质的恶性犯罪事件,易转化为恶势力组织犯罪。在本院审理的恶性犯罪案件中,发现寻衅滋事案件较容易转化为恶势力犯罪。如多人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的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或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严重扰乱和破坏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此类危害性大,突发性和不可控制性高。例如本院审理的**县六排镇都隆村某姓宗族势力的犯罪团伙,涉案 9 名某姓被告人为了垄断在该村域内的运输行业,采取阻拦车辆、挖路等方式排挤其他外来人员进入运输。通过有组织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形式,打击、报复外来人员,以达到垄断该村域运输行业的目的。

 2.聚众斗殴等团伙性犯罪频繁发生,性质恶劣。

 本院审理的多数聚众斗殴案件,犯罪手段凶残,影响恶劣。此类犯罪参与人

 数多,规模大,有时还有持械斗殴,在区域范围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多次聚众斗殴,给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混乱。例如聚众斗殴罪。

  如刚审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涉案人员超过十人,由琐事引发,后双方共计四十余人持刀、钢管、木棒对欧。并在交通要道上打群架,造成交通混乱,群众恐慌;双方人员也不同程度受伤,影响恶劣,应予以严厉打击。这类型案件极易转化为恶势力犯罪案件,因参与聚众斗殴人员常常纠集在一起,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或者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3.以村集体为单位的违法犯罪活动,阻碍国家政策方针在农村基层的贯彻、落实。

 **县属于少数民族人员集散地,且少数民族多以团居方式居住在一起。出现违背集体意愿的事情发生,往往就变成家族式违法犯罪。这类犯罪活动破坏性大,多数出现在土地权属纠纷、集体利益纠纷、区域性琐事纠纷等方面引发,事件一旦发生就出现群体性事件,且有基础大的优势。这类犯罪极易煽动、组织,通过群体性行动挑战法律底线。如果出现犯罪就是恶性集体犯罪,严重就演变为恶势力犯罪。

 三、法院对涉黑恶性质犯罪的司法建议 1.司法机关联动执法,强力打击犯罪分子。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民警、村级警务助理、基层党组织等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源点,并逐级上报处置。司法机关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动的,要坚决予以处置,体现法律的威严。尤其要加大对违法宗族活动的打击力度,但亦注重慎重处理群体性事件。对于被煽动人员以调解和教育为主,打击为辅。严格控制事态升级和发酵,将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不给宗族势力以介入机会。而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事件,公检法要及时计入,并开展联动配合,将案件做扎实;让那些涉黑恶势力的案件在移送起诉时,能够予以有罪判决。做到在回应社会关注震慑的同时,展现法律严惩犯罪的决心。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部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委挂职,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推进和执行“一村一警”等模式,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基层选举的公平公

 正。加强图书室等农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将农民的兴趣从参与宗族活动中吸引到健康丰富的娱乐休闲活动中来。

 3.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司法机关多深入基层,送法下乡,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使他们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共同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并且用法的良好环境。多在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在教育学生的同时,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达到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

 四、法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具体行动 1.依法履职,严格审判。法院在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做好政治站位的同时,要依法履职,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的威严。对于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于移送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依法判处;做到不拔高也不降低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并在量刑时与其他普通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已经认定的危害社会安定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严惩,从重处罚,铲黑恶势力犯罪的滋生土壤。

 2.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仅限于在法院机关开庭审判,还有将一些案发性高的民事案件、典型的犯罪案件拿到案发地进行开庭审判。做到以案说法,实践教育,使得以一案教育一方,积极展现法院对维护社会安定的决心。

 3.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组织部、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到整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建议请示报告制度,派人负责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政法委报告,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于打击黑恶势力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

 开展专项斗争。我作为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党组成员,结合政工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宣传教育的专题调研。

 一、抓好学习教育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院政治部充分发挥宣传发动优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周五集中学习和党支部集中学习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教育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犯罪的种种表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党组带头学习。每周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核心要义特别是关于扫黑除恶方面的重要论述,在检察工作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通读省院杨景海检察长和市院闫绪安检察长分别在省、市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上的讲话。

 全院集中学习。

 每周五上午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集中学习,政治部部长传达学习全国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基层的每一位干警。

 支部党员学习。依托基层党组织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和各级讲话精神,并结合岗位实际,深入研讨交流。

 二、加强动员部署

 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专项斗争有效、有序开展开展,根据区委和晋中市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院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并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宣布方案,明确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涉黑涉恶犯罪,从根本上遏制全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建立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蔓延的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立足全区实际,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重点打击 16 类黑恶势力犯罪的工作重点;动员部署,坚持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并重,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加强立案监督和线索的查找、移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布置安排,注重协调配合、加强舆论引导的工作要求。

 三、创新宣传教育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区委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以加强纪律建设为重点,以政法干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其...

篇二:关于黑恶势力的调研报告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XX 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常委会审议前的相关工作,9 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 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深入 XX 区、XX 市、XX 市、XX 县、XX 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查、看、访、问”等方式,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重点行业整治场所等,查看线索台账,随机抽取、查阅案件卷宗,访谈案件举报人、受害人、公安干警、基层代表、干部群众等,线上线下收集调查问卷 XX 多份,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同时,委托 XX 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要求及时报送书面材料。调研组全面综合梳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行动。自 2018 年 1 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高位推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不断掀起强大攻势。截至今年9 月底,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 X个、恶势力集团 X个、恶势力团伙 X 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 X 亿元;起诉涉黑恶案件 X 件 X 人;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 X 件 X 人。期间,涌现出“时代楷模”杨春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评“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被省扫黑办评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经过近三年的打击整治,我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较往年明显下降,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率从年的X%提升到今年上半年的X%,位列全省第三名,创历史新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 一)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专项斗

 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市委郭锡文书记、市政府梁伟新市长分别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专题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等,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事项,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和行业主管部门也相应充实加强领导力量,构建起“四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市法院、市检察院也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级成立扫黑除恶业务指导组,组建业务指导专家库,加强对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业务指导。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分别成立“扫黑办”,公安机关组建了X支精干民警组成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加强专案攻坚。全市先后出台规章制度 X 余项,统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 X 亿元,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

 障。

 ( 二) 全面起底摸排,深化线索核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涉黑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发力的重要抓手,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制度性文

 件,完善行业监管部门向政法机关以及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双向线索移送机制,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明查暗访大排查,行业监管部门对 XX 年以来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公安机关对近四年来的 X 多起九类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市法院、市检察院对各类案件和信访件开展“大梳理”,全面摸排核查线索。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开设电话、信箱、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畅通线下线上涉黑恶线索举报途径,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及时兑现奖励承诺,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 X 万元。出台涉黑恶线索核查协作工作细则,采取提示、通报、催办、约谈等方法,提高线索核查质效,中央督导组、公安部、省公安厅下发的线索有效核查率均为 100%,全面完成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下发的X批X件举报件的线索核查任务并全部办结。

 ( 三) 持续深化打击,开展专案攻坚 各地各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高压态势,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打击重点,持续深化打击。紧盯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先后打掉 12 个以“村干部”和“宗族势力”为首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不断增强服务中心实效,通过铲除一批“村霸”“砂霸”等黑恶势力,为三都澳海域清理、

 沙埕湾跨海大桥等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强化建设工程领域案件侦办,摧毁垄断工程建设涉黑组织 X个,破获刑事案件 X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优化了工程建设环境。加大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破获滥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 X 起,守护了绿水青山。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活动,成功侦办全省首起信息网络领域涉黑案件,打掉“套路贷”团伙 X 个,破获相关案件 X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有效防止“套路贷”蔓延。开展毒品贩运查缉、涉麻制毒围剿等“七大攻坚战役”,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 X 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 X 名,净化了社会风气。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全力开展追逃缉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逃犯清零”。

 ( 四) 着力深挖彻查,严厉打“ 伞” 打“ 财”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伞”“网”,彻查涉黑恶案件财产。在“打伞破网”方面,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严格落实“三筛三不放过”,建立执纪办案联动机制,加强双向线索移送;建立公安、纪检监察“双组长”“双专班”办案模式,深化重点案件攻坚;建立提级办理、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工作制度,成功揪出一批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和“关系网”,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X 件 X 人,党纪政务处分 X 人,移

 送司法机关 X 人。在“打财断血”方面,及时清查涉黑恶案件财产,深挖利益链,即查扣显性“黑财”,又深挖隐形“黑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打财断血”,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 X 亿元,有效地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 五) 坚持依法严惩,确保办案质量 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加强协同会商,统一认定标准,严把法律尺度,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关于严格办理涉黑恶案件相关程序的通知》,对所有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在审查起诉中严格执行涉黑恶案件证据标准,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共增加认定黑恶犯罪 X 件,纠正漏捕 X 人、漏诉 X 人、漏罪 X 人。审判机关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关,对案情重大复杂、控辩双方分歧较大的涉黑恶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等机制,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准确量刑;成立专门执行团队,开展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打通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最后一公里”。政法机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促进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有效分化瓦解涉黑恶犯罪分子。

 ( 六) 加强综合治理,凝聚斗争合力

 民政、海洋与渔业、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深化行业监管,共同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严格落实村“两委”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全面完成 X 个村、X 个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取消 X 名“两委”候选人资格。二是着力推动行业监管。市海洋渔业部门会同海事、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海上违法采砂行为专项行动,净化海洋渔业管理秩序;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矿产资源、海域海岛等 9 个专项整治工作,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良好秩序;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住建部门对建筑用砂、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等领域行业乱象开展集中治理,等等,强化了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三是着力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建立涉黑恶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台账,加强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加大对 X 多名重点青少年挂钩联系和帮扶力度,凝聚合力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较好阶段性成果,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 一)。

 思想认识还需不断深化。个别部门还存在“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事”的错误认识,在线索核查、证据提供等方面

 配合不足,如东侨涉黑涉恶线索基本为公安部门摸排收集,重点行业黑恶线索仍有大比例“零线索”“零案件”现象;有些市直单位移送的线索质量不高、成案率低。有的单位对扫黑除恶斗争任务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认为经过近三年的全面攻坚,黑恶势力已经得到整治,特别是在集中整改和“回头看”后,扫黑除恶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已无线索可查、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乱可治,产生了“歇一歇脚”“松一口气”的思想,如屏南县今年以来,除了 1 个县直部门外,其他重要行业系统移送线索均为零;寿宁县今年扫黑除恶战果 9 月份才取得零的突破。

 ( 二) 宣传发动还需持续深入。有的地方和部门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停留在悬挂标语和发放传单上,在村(社区)的宣传不够到位,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不够浓厚。对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的深度宣传不够充分,总结提炼经验、以案释法不及时,个别地方出现了黑恶势力打击成果较显著、群众安全感率反而下降的现象。线索举报人保护制度和证人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群众对黑恶势力仍存惧怕心理,担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像“一阵风”,怕事后遭到打击报复,不敢举报、不敢作证,问卷调查中,仍有不少群众被问及当“接触到了一名黑恶势力分子”如何处理时,选择“不闻不问,装作不知道”,群众参与度还较低,如柘荣县专项斗争以来,仅发放举报奖励金一笔 3000 元。

 ( 三) 案件攻坚还需提高质效。有的地方对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运用不足,导致涉黑恶案件久攻不下,如XX县XX镇李某某涉黑恶犯罪团伙垄断当地液化气、啤酒等市场近 20 年,在今年提级办理的情况下才被打掉。有的地方公检法机关之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在法律适用、办案程序上存在一定分歧,延长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周期。特别是随着专项斗争纵深推进,黑恶势力组织形式趋向表面合法化,违法犯罪隐蔽性增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软暴力特征日益明显,侵害行业领域也从农村、建筑、矿产等传统领域向金融、网络等新兴领域延伸发展,出现跨区域甚至跨国界作案现象,在面对这些新类型涉黑恶案件时,政法机关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在案件性质认定、证据收集采信、黑恶财产区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增进办案共识。

 ( 四)“ 六清” 行动还需加速推进。

 。虽然已提前实现“逃犯清零”,但在“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方面推进进度还不平衡。个别地方线索核查进展比较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线索清仓”。案件办理进度有待加强,公检法配合不够顺畅,侦、诉、审衔接不够紧密,按要求实现“案件清结”压力较大。在深挖彻查“保护伞”和“关系网”上,个别地方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衔接不充分,如屏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打掉的 4 起恶势力集团、3

 起恶势力团伙案件仅向同级纪委监委移送了 2 条涉腐涉伞问题线索,“伞网清除”协同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在“黑财清底”方面,全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总额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司法机关执行到位率偏低,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停滞,如 XX 县判处罚金 X 万元,实际执行到位仅 X 万元。

 ( 五) 行业整治还需加大力度。有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履职不充分,在关键风险点摸排工作不够主动、深入,工程建设行业、非法围填海、海域使用等领域乱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民间组织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地方黑恶势力借老人会、宗祠理事会、各类基金会等民间组织名义巧立收费名目、插手把持基层政权的现象偶有发生。问卷调查结果也一定程度反映了上述情况,较多群众认为行业监管比较差的是“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群众反映的周边涉黑涉恶最突出问题是“干预村级‘两委’选举”。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有待加强。在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新兴领域打击成效不明显,如 XX 市电信诈骗犯罪仍然突出,电信诈骗立案数仍居高不下,离重点行业整治还有较大差距。

 三、工作建议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为全方位推动宁德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出新的贡献。现提出以下建议:

 ( 一) ...

篇三:关于黑恶势力的调研报告

除恶情况调研报告( 范文) 篇一

 一、基本情况

 自 2018 年 1 月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 x公安局多措并举,持续对黑恶势力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截止 2019 年 x 月 xx 日,全局共破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xxx 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xxx 名,批准逮捕 xxx 名,移送起诉 xxx 名,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 x 个,抓获涉黑涉恶类逃犯xx 名,受理治安案件 xxxx 起,行政处罚 xxxx 人,全局共受理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xxx 条,完成回复 xxx 条,xx 条正在核查。通过连续的重拳出击,全 x 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2018 年,全局共立刑事案件 xxxx 起,同比下降 xx%,查处治安案件 xxxx 起,同比下降 x%,2019 年 x 月至 x 月,全局共立刑事案件 xxxx 起,同比上升 x%,查处治安案件 xxxx 起,同比下降 xx%。另外,2018 年度,全 x 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xx%,全省排名 xx 位,相比 2017 年上升 xx 位,公安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数 xx%,全省排名 xx 位,相比 2017 年上升 xx 位。

 (一)高度重视,不断夯实专项斗争的保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增强领导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后,x 公安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 x 委、x 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专项斗争的各项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增强攻坚力。x 公安局党委从全局范围内公开选调了 xx 名业务尖子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同时指定 xx 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副科级干部带队,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以及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为适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形势,近期,全局成立了由副科级干部带队的 8 个核查小组,主攻线索核查,切实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彻查力度。

 三是不断增加经费,加强保障力。积极与 x 财政局协调,及时将 x 委、x 政府研究同意每年 xx 万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划拨到账;通过主动向 x 委、x 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高雷雷等人暴

 力传销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侦办情况后,又争取到了 x委、x 政府 xx 万元的涉黑恶专案经费支持;同时,x 局党委在全局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调剂了 xx 间办公室和 xx 辆公务用车给扫黑除恶专业队执法办案使用,并配齐相关硬件设施,全方位保障办公办案条件。

 (二)突出重点,不断压实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

 一是全面广泛宣传,做浓宣传氛围。通过压实责任主体,加快浓厚线上线下宣传氛围。对内民警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为基础,进一步深化认识和提高主动性;对外通过电视、短信、微信以及 x、乡级企事业单位、大街小巷、公共场所的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醒目位置张贴标语、海报、《通告》等,进一步拓宽宣传面、提高知晓率、增加参与度;采取走访、送信、座谈会等方式下到村组宣传政策,鼓励群众积极检举身边黑恶犯罪,规劝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二是广辟线索来源,做细线索收集和核查。在 110 举报电话和受理群众来信的基础上,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与 x 纪委、组织、信访、乡镇以及法检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涉黑恶线索双向反馈移送

 机制》;明确扫黑除恶专业队为线索收集核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和主力军,所有线索核查工作指定专人限期完成,特别要求对举报中提及的“人员信息、具体事件、处理结果”等情况逐一核查到位,最终调查情况报“三长”审核签字后,完成装卷归档,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是动态完善,做优管理机制。专项斗争期间,始终秉着“边做、边总、边改”的原则,认真学习、主动查摆、落实整改、规范工作。一方面以具体案件深入剖析问题,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另一方面以上级督导和借鉴其它地区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办法、机制等。目前,通过动态管理,统一规范了全局台帐使用、数据报送,制定了《xxx 公安局扫黑除恶考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三)聚焦问题,不断做实专项斗争的成效

 一是聚焦治安状况,确保除恶务尽的方向不偏。全 x 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迫切需要根治的黑恶犯罪问题,严格对照 xx市公安局明确的 20 类情形,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目前,全局共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 5 个。

 二是紧盯大要案件,确保专班攻坚的力度不减。主动联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专班侦破了以 xx 镇 xx 村原村支书 xx 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简称“xxx”专案);随后,乘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针对我 x 传销履打不绝且愈演愈烈的治安顽疾问题,于 2018 年 x 月,主动与市公安局刑侦、技侦、网安、经侦等部门组建专班,一举摧毁了以 xx 等人为首的“天津天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查处嫌疑人 xx 名,破案 xx 起,一并查封、扣押、冻结该犯罪组织大量涉案房产、现金、车辆、账号等,共计价值 xx 亿元,彻底斩断了幕后经济链条。目前,我 x 今年共捣毁传销窝点 xx 个,抓获传销人员 xx 人。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确保依法严惩的效果。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要求法制部门全程参与涉黑恶案件的侦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并主动与纪委、组织、民政、信访以及乡镇等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相互之间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重大案件磋商机制、涉黑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目前,已向纪委、组织部门移送了一批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线索,向各行业监管部门发送函件共 xx 余件,确保了政治效果、社会

 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推进力度不够均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有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还存在差距,个别单位专项经费还没有足额到位;另外,有少数单位领导和民警心存顾忌,怕担责任、怕领任务,所以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上,动真碰硬的线索摸排和深挖细查举措少、力度小、成效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全局整体工作质效。

 (二)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通过前期宣传发动,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群众参与举报、检举、揭发的热情空前高涨。但在受理的 xx 条线索中,线索质量大多不高,案件转化率较低,核查过程牵扯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出现上述情况的根本原因,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界定认识不清楚,主要是宣传发动工作没有做细、做实、做深。

 (三)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强化部门联动是深挖根治涉黑恶犯罪的关键一环。在前期工作中,x 公安局仅仅与法检部门、纪委、组织以及乡镇等一些日常业务来往密切的职能部门建立了案件磋商、情报研判、线索移送等部门联动

 机制,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涉及的部门多、工作的标准高、完成的任务重,因此需要与全 x 每个职能部门都加强联系,建立机制,规范工作。

 (四)线索摸排还不够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x 公安局在线索来源方面主要集中在“群众举报、上级转发、案件深挖、部门反馈”等方面,工作还停留在固有层面上,没有全面深入下去。今年是专项斗争转入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和进入“深水区”,更多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恶犯罪已经“洗白、变色、伪装”,原有渠道和方式发现的难度越来越大,必须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乡镇开展有针对性摸排。

 (五)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时期的黑恶犯罪与早期黑恶犯罪存在本质区别,主要由硬暴力向软暴力、影响力转变,由社会面向基层政权、国家公职人员渗透,导致案件发现难、深挖难、取证难、抓捕难等,多数民警缺少侦办此类案件的经验,满足不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所需。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加强政治责任意识。以

 落实此次中央督导组问题反馈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警动员参战,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突出重点,强化摸排,切实做到全面精准。继续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本区域实际、突出重点、拓宽思路,延伸摸排时空,特别是组织优势警力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要在建筑业、运输业以及砂霸村霸、套路贷等领域做文章。

 (三)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全局干警要主动适应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边做、边学、边总”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全局民警业务水平,特别是线索核查和攻坚大案能力上下功夫,再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抓获一批涉黑涉恶人员。

 (四)健全机制,强化联动,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健全联动机制,着重在“上下沟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上下真功、求实效,加快推进行业监管全覆盖,提升社会综合治理

 能力;主动整合多方力量,深挖彻查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查清“关系网”、深挖“保护伞”、铲除“利益链”,力争在“拔伞破网”和“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切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 12315、12365 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 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 23 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 23 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 3 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 10 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 99 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

 (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 600 多户,主要依靠 37 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三

 7 月 13 日上午全市扫黑除恶视频会后,我局领导对扫黑

 除恶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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