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儿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6篇妇儿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调研报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永恒的主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更是广大妇女群众的迫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儿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妇儿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儿童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永恒的主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更是广大妇女群众的迫切愿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妇联维权工作的积极作用,这是我们面临的一项新课题,积极研究和破解这一课题,是十分必要的。一、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淮安市盱眙县妇联接待权益受侵害的妇女来访数量比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家庭暴力、婚姻变故、财产分割、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
(一)婚姻家庭类的来访仍是县妇儿维权中心接待信访的 主要问题。婚姻家庭矛盾是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在 辔县妇儿维权中心的来访中绝大多数涉及婚姻家庭问题,大 国 多数妇女当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时手 阗 足无措,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是离婚妇女经济 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 蛤 的住房是男方老人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男方 鸠 老人特别强调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 琵 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 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 邈 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
二是家庭暴力取 啊 证难。几年来,因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
而来妇联信访的案 茴 件居高不下,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一半以上。家庭暴力大 啶 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而许多妇女受到 箦 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 庭 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 保护。
(二)社会救助方面的来访是妇儿维权中心接待 凄 上访的难点问题。生活困难、疾病缠身来妇联要求救济的 掼 求助人员增多。一类是贫困妇女,特别是下岗女工、农村 瀹 贫困妇女因生病或孩子重病,付不起巨额医疗费而寻求救 迕 助;另一类是上访妇女因无力负担诉讼费用,请求救助; 曙 还有因家庭贫困付不起子女学费而要求资助。来访的妇女 弯 都有些不幸的经历,如孩子得心脏病、妇女得肿瘤、亲人 双 遭遇车祸、单亲家庭等。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尽其所能帮 助她们,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媒体,向社会呼吁捐款资 章 助。但是,多数来访妇女反映的问题是很难有效解决的。
(三)保障农村妇女的财产权益,是妇儿维权中心接待上 访的热点问题。土地是农村劳动者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 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的现象屡屡发生。在失 缴 去土地妇女中有一些是由于婚姻家庭变故(如离婚)造成 跄 的,有一些女性是由于结婚失去土地。全年共受理出嫁女 锸 、离婚女土地承包或享受分配问题 3 件。出嫁是农村妇女 歧 丧失土地的重要原因,由于受“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 恍 ”等落后的传统
观念和一些不合理的村规民约影响,出嫁 骖 女和离婚女土地权益问题仍然是现阶段工作的热点、难点 问题之一。
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思路 (一) 座 建立预警排查机制。积极融入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成 帼 立县妇联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盱眙县妇 联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了县妇联社会管理 禊 创新工程信息员网络,同时要求乡镇妇联建立各乡镇的信 息员网络,信息员遍布村组,我们指导基层妇联主动深入 夥 企事业单位、居民小组及家庭摸排矛盾纠纷情况,对排查 痧 出来的问题登记造册,对于可能引发社会面矛盾的信息及 释 时上报,确保矛盾等到及时、有效化解。
(二)建立部 蜍 门联动机制。一是我们通过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联合 姻 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维权工作协 瓤 调机制,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二是 我们在妇联系统迅速采取三项措施开展工作,首先是在县 ヲ 乡两级设立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其次在全县 256 个村 降 妇代会组织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三是建立千名志愿 箴者队伍,以关爱服务婚姻变故家庭为主线,有效开展反家 俏 暴反侵权活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 隐 建立权益表达机制。通过县人大常委委员、政协委员,对 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座谈,对涉及妇女权 想 益的重大问题表明立场,阐明观点,及时向决策层反映
广 铡 大妇女群众的意见,取得话语权最大效应。
(四)建立 锬 定期回访机制。对于重大、疑难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在 蓄 调处结束后,通过村组信息员、志愿者不定期地回访当事 跨 人,听取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直至当事人彻 巾 底消除分歧。
(五)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一是参与社会 悚 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参与禁毒、安置 檄 帮教、防艾、打拐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妇 祆 女权益。二是通过“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倡文明 俘 、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励广大家庭成员提高文明素 枸 质和家庭生活质量,扩大“五好文明家庭”在构建和谐社 婵 会中的作用和影响力,从而达到从根本上维护妇女权益。
众所周知,妇女群众上访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问题。作为 草 妇女群众的“娘家人”,妇儿维权中心在处理信访案件中 讲 ,注入情感的力量、人格的魅力去调解、凝聚各方面的力 醍 量,带着对妇女群众深厚的感情帮助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 渥 题,真正做到急党政所急,帮妇女所需,尽妇联所能。
篇二:妇儿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武汉市江夏区妇联 近年来, 江夏区妇联围绕妇女儿童维权, 在源头参与、 社会协调、 整合资源、 提供服务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绩。如何做好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带着这个问题, 结合“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 区妇联工作组采取分片集中座谈、 单独拉家常等形式, 和农户交心谈心, 了解农民群众所思、 所想和所盼, 开展社情民意大调查, 重点了解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情况。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调查表明, 农村妇女在政治、 文化教育、 劳动和社会保障、 财产、 人身、 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方面, 取得了一些进步。
主要体现为:
1、 农村适龄女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
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 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逐渐缩小, 女童的受教育环境不断改善, 小学适龄儿童新生入学率达到 100%。
2、 农村医疗条件得到改善, 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产前检查率、 住院分娩率有所提高。调查显示, 新农合医疗使农村妇女受益匪浅, 2010 年, 江夏区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 99.13%。
3、 农村妇女对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的认知率有一定提高, 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调查显示,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 在调查涉及的与农民、 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法律中, 农民对土地承包法的认知程度最高, 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所了解。
4、 多数农村妇女对村委会、 妇代会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评价较高, 认为妇联组织维护农村妇女权益的作用较大。
二、
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1、 “出嫁女”土地权益保障状况堪忧。
特别是在土地征用、 房屋拆迁补偿时, 不管户口是否迁出, 居住地是否变迁, 村民小组基本上不考虑“出嫁女”的利益分配。《婚姻法》 中“妇女依法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的规定在农村形同虚设。
如女子出嫁后, 父母的遗产继承权便会被“理所当然”地全部剥夺。
2、 家庭暴力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在农村农民或城市农民工家庭中, 还存在着家庭暴力现象。
且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 赌博、 婚外情、 家务琐事等。
其中,经济困难是引起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3、 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有待提高。
大多数妇女群众认为, “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古以来都是男人的事情。
绝大多数村, 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 仅仅是出于工作需要, 配置一名妇代会主任兼任计划生育工作主任, 而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的职务由女性任职的比例较低。
4、 女性就业遭受性别歧视。
许多企业在招收员工时, 存在性别歧视, 只招收男工, 拒不招收女工。
即使招收了女工, 也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 如年龄、 岗位等, 在工资待遇上, 女工也明显低于同工种男工, 同工不同酬。
5、 农村留守妇女生活、 精神压力较大。
随着大量青年农民外出务工, 留守妇女的丈夫常年不在身边, 她们带着子女独居在家, “三重”(劳动强度大、 心理负担重、 情感流失重)、 “三难”(撑家难、 沟通难、 团聚难)
问题十分突出, 由此引发的农村留守妇女权益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
6、 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状况不容乐观。
在调查中, 发现因父母外出打工、 经商, 无法对子女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教育, 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一般表现为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 往往引发监护力度不够、 职责不明、 监护责任倒置等诸多问题, 给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 推动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 大力加强维权宣传, 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环境。
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 培育他们法律意识、 维权意识, 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
同时, 要充分利用电视、 报纸等大众媒体, 广泛宣传维权先进典型, 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社会环境。
2、 完善学校和家庭教育, 着重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
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怀。
适量需配备心理老师, 以便及时对留守儿童进行疏导; 要建立留守子女家长(监护人)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
父母要注意亲子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在沟通内容上, 不能只谈生活, 应该全面了解其心理、 身体、 学习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 另外还要与孩子的班主任、 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 使孩子从小就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3、 加大扶持救助力度, 积极建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救助机制。
政府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制定助困、 助医、 助业、 助学和司法援助等方面的救助政策。
对贫困家庭的子女不仅要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 还要对其高中、 大学给予补助和支持。
对贫困、 孤寡、 伤残、 痴呆等妇女儿童在患重大疾病时给予医疗补助。
全社会要行动起来关注妇女儿童事业。
社会各界公益团体、 群团部门、 慈善机构、 行政企事业等单位, 采取民间、 政府、 社会救助等方式救助贫困妇女儿童。
4、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儿童生命质量。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政府应逐年增加对农村保障的投入, 同步调整农村低保标准, 民政部门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做到应保就保。
加快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解决和缓解了农村妇女儿童大病无钱可治的问题, 建议政府继续对农村贫困妇女儿童家庭倾斜财政资助比例。
5、 加强维权服务, 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
加强对妇女的文化科技培训, 提高妇女就业、 创业的能力。
大力实施妇女脱贫、 小额信贷等项目, 帮助妇女群众发展经济, 提高收入, 使她们拥有经济独立权, 从而赢得家庭和社会的尊重。
广泛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110 家庭暴力报警中心、 贫困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等, 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迅速、便捷、 多元化维权服务。
广泛争取各种社会资源, 开展妇女儿童救助基金、 春蕾计划等多种公益活动, 服务弱势妇女儿童群体, 帮助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 推动维权工作项目化、 实事化。
对侵害留守妇女儿童权益的拐骗、 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继续加强打击力度,为留守妇女儿童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6、 加强维权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妇联维权能力。
妇联组织要健全机制, 创新载体, 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农村妇女儿童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要加大对妇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 使妇联干部真正成为知法、 懂法、 用法的行家里手, 真正能为妇女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要充实维权工作岗位, 加大维权队伍建设。
除在各级妇联设立专职维权工作者外, 要进一步团结凝聚法律工作者、 专家学者、 媒体宣传和维权志愿者四支队伍的力量, 加强“宣传、帮教、 救助”等多方位合作, 聚集社会各方面力量, 共同实现好、 维护好、 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 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篇三:妇儿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道关于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街道关于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一、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设与功能发挥情况
浦西街道共有 12个社区居委会,为了做好妇女儿童服务工作,浦西街道办事处开设了“浦西街道妇女儿童维权中心”,配备了工作人员 3 名,并且安装了固定热线电话和 3 台连接着宽带的电脑,分别又在蔷薇社区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服务站以“化解纠纷、调处矛盾、维护权益”为宗旨,是集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综合服务窗口,为各社区妇女提供最直接、最有效、最便捷的维权服务帮助。
1、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
(1)从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的工作人员大多以街道机关干部和社区妇代会主任为主,因此大多数维权服务人员都是兼职的,妇联主席更是一人兼数职,调动不了工作的积极性。
(2)从事妇女儿童维权的社会工作人员很少具备法律资格证,缺少专业的知识学习,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2、建议和对策
(1)针对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的现状,应对从事维权工作的人员给予更多的关爱,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并且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维权工作的队伍中。
(2)应针对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试,使其队伍更规范化,更专业化。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渠道、多角度广
泛吸纳社会工作才参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壮大社会人才队伍。
二、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情况
1、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访促维权,浦西街道妇联信访工作实行了五项制度,一是实行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三为信访接待日;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上访的妇联干部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谁接待谁负责,按照登记、记录、办理、反馈的程序,让来访妇女群众的问题,通过协调有关部门得到解决,疑问得到解答,心理得到疏导;三是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加强妇联与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四是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妇女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建立化解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将问题妥善处理;五是考核制度,为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妇联把信访工作作为妇女维权工作的一大重点,纳入妇女维权工作考核的范畴,纳入年终考核。
2、为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浦西街道妇联协调司法部门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议庭、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权服务中心等,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顾永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妇联主席张莉娅、司法所所长、综治办主任丁伏青同志担任,组员由各社区书记、主任担任。
3、浦西街道两级维权机制上下联动,高效优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共接待来访案 7 起,协调有关部门使结案率达 100%,使不稳定因素全部化解在基层。我们积极督促公安、司法建立完善维权机制,明确了责任领导。其中,浦西街道派出所设立了家庭暴力110 报警中心,在各社区设立了家庭暴力案件投诉室。司法所设立了
家庭暴力调解小组。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宣传法律、提供咨询、排忧解难、协调解决”于一体,实实在在地为妇女伸张正义。典型案例有新洪社区 “王玲与邻居违章建筑侵害权益上访案”,街道妇联及社区妇代会针对王玲的情况,充分发挥妇女维权,调解灵活、快捷、柔性等优势,运用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调解质效,使王玲平息,使其影响降到最低,并且百姓对妇女维权站的服务宗旨更加认同。
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方方面面的问题,尤其是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多,来妇联上访的妇女所反映的问题涉及面也越来越广,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难,越来越复杂,有相当一部分问题依靠妇联目前力量是解决不了的,针对问题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妇女儿童维权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另外还应该扩大和延伸维权触角,充分挖掘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创新维权工作的做法和特色经验
创新维权工作机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能力
近年来,浦西街道妇联结合普法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妇女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常抓不懈。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日等特殊日子,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2、“女性知识大讲堂”深受欢迎。近年来,街道妇联举办了多场妇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帮助妇女知法、守法、用法。
3、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效果明显。街道妇联在全街道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竞赛,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
的法制观念,形成家家学法的良好氛围。让妇女学法用法,真正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维权工作力度
1、加强维权队伍建设。在全街道成立了巾帼维权工作站,增强开展维权服务的能力。利用专业人士、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广泛的社会资源,不断拓展维权途径和渠道。在街道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开设维权服务热线电话,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
2、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在信访接待中,街道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和《法律援助条例》,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信访制度,明确信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规范信访干部的职责和行为。
(三)参与综治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推动妇女创业就业。推动妇女创业就业是提高妇女地位的前提,对于广大妇女来说,创业就业更是获得自尊、实现自立的基础。只有妇女的素质提高了,经济地位独立了,困难和矛盾才会相对减少。通过每年举办妇女电脑、妇女创业就业、家政服务等培训,引导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奉献,为妇女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2、实施关爱行动。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业帮助,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帮助贫困妇女、贫困家庭渡过难关。
篇四:妇儿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妇联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xx县辖x个乡镇,x个行政村、x个自然村,总人口x万人,其中妇女x万人,占总人口的x%,其中 0—14 岁儿童x万人,占总人口的x%。近年来,我们以妇女法律援助项目为依托。健全组织,强化服务,有力地推动了维权工作的开展。一、建立机构,完善组织服务网络。
实施好项目,组织是基础,管理是关键,队伍是保证。因此,我们重点是抓机构的建立。20xx年x月,我县正式成立了xx县妇女法律中心,中心内设三部一室,即:法律宣教部、信访接待部、律师事务部、办公室。服务中心下设x个妇女法律服务站,x个妇女法律服务小组,妇女自组家暴支持小组x个,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110”家暴报警中心,“妇女心声”咨询热线,形成了覆盖全县、辐射纵横、职能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妇女法律服务网络。抓规范管理。县、乡妇女法律服务机构层层建立了各种制度。如工作、学习、财务、会计管理、重大案件分析及奖惩制度,特别是一卡(典型案件卡)、两册(来信来访登记册、法律援助登记册)、三簿(法律骨干基本情况登记簿、法律援助记录簿、跟踪调查登记簿)的建立使工作人员目标明、底数清,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抓队伍建设。一是对工作人员进行学历教育。中心的x名工作人员,其中x名有律师资格证,x名考取了法律工作者证,x名取得了xx学校法律本科学历;二是要求工作人员带头学法,通过定期不定期举办法律培训班提高法律素质;三是开
展交流。通过研讨会,知识竞赛,经验交流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充电”;四是现场观摩。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在具体办案中学习提高;五是参与陪审。凡有关涉妇案件均参与陪审,通过为受害妇女当庭说话、庭审外调查和取证,进一步充实了他(她)们的业务知识,丰富了他(她)们的工作经验,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群防群治,发挥支持小组作用。
从我县维权部统计结果看,每年接待和处理的婚姻案件,有x%的案件涉及家庭暴力,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面对众多妇女遭受暴力,一方面,积极实行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在每一起家庭暴力发生时,支持小组的同志及时介入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持续和升级,依法查处每一起案件,实现介入率为 100%。从而消除家庭暴力,保障基本人权,促进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为此,我们积极发动妇女联合起来反家暴,全县成立反家暴支持小组x个,每个小组 3 至 5 名妇女组成,强化了家暴群防群治工作。做好宣传,防微杜渐。反家暴支持小组的同志,分片包户,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家暴问题,及时入户做工作,宣传法律法规,使部分男同志存在的不平等观念及早根除,正确对待婚姻家庭,树立正确的家庭婚姻观和家庭伦理道德观。抓反面典型,现身说法。发现已经有家暴行为的成员,支持小组的同志抓住反面典型在全村大张旗鼓地宣传,使施暴者认识到行施暴力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抓住家暴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家暴典型
进行宣传。支持小组组织群众收看电视专题节目。此节目在全县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互相监督,自治家暴。为了营造一个良好家庭、社会环境,反家暴支持小组开展了互相监督,自治家暴活动。妇女群众互相监督,如果有的妇女已遭到家暴而没有反抗,其他妇女挺身而出,为其伸张正义,并对其进行教育。让受害妇女真正认识到反家暴光靠组织是不行的,必须每个妇女人人行动起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家暴事件就可以制止。
三、综合治 理,增强维权合力
为了强化反家暴力度,形成强大的反家暴态势,我县妇女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各级妇女法律服务小组和反家暴支持小组的作用,增强反家暴合力,有力地制止家庭暴力。一是利用电台作了维权专题片。对家庭暴力,虐待妇女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曝光,不断增强公民防范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护能力。二是在全县广泛开展评选“星级文明家庭”,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提倡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展。三是县人大起草,制定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四是加大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家庭暴力的犯罪行为。各级公安部门加大了处理家庭暴力的犯罪行为的力度,司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对受到家庭暴力的贫困妇女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政法部门对一些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家庭暴力案件,做到专案专办,依法严厉打击。
几点体会:1、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是预防和制止家庭
暴力的基础。首先要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男女两性在受教育程度上的差别普遍存在。因此,我们应重视从娃娃抓起,下大力推动女童教育,对成年女性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妇女的就业渠道,造就有文化、高素质的新一代女性。为了实现这一目标,20xx年我们与县妇幼保健院联合深入到全县x个乡镇,对妇女进行系统的婚检、孕产期保护、母婴保健、母乳喂养等知识培训,使与会的同志深受教育和启发。其次,要使妇女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通过学习,懂得法律,自觉地运用法律,达到“依法维权”的目的,要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拿起法律武器,与侵权行为做坚决的斗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三,妇女要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意识。实践证明,“四自”精神也是减少家庭纠纷,抵制家庭暴力,有效维护妇女权益,建立美满和谐、幸福的婚姻家庭所必须的。
2、加强舆论宣传,是反对家庭暴力的有效途径。舆论宣传作用不可低估。我们的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宣传媒介,在保障妇女权益中发挥很大作用。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人敢于曝光,揭露其丑陋的灵魂,在社会上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如举办的妇女问题研讨会、知识竞赛,开展的“星级文明家庭”活动等,使公众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受到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教育,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3、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亲自接待办案,是维权的重要手段。几年来,中心以为妇女提供有效服务为出发点,接待咨
询x人次,接待来信来访x件,实施法律援助x件,司法救助x件,深入基层调研x次,排查化解矛盾x件。为广大妇女提供了全方位服务,通过有效的服务,增强了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她们深切的感受到能进、敢进、愿进妇女法律服务中心的门,到这里有苦能诉、有理能辨、有怨能伸。中心工作人员以自己解答咨询的耐心、调查取证的细心、化解矛盾的诚心、出庭代理的尽心,成为广大妇女信赖的代言人。我们在实施妇女法律援助项目中心的几年来,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借鉴经验,在今后实施项目中,查找不足,再上台阶。
篇五:妇儿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019 年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4 篇近年来,**县妇联围绕妇女儿童维权,在源头参与、社会协调、整合、提供服务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如何做好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带着这个问题,县妇联工作组采取分片集中座谈、单独拉家常等形式,和农户交心谈心,了解农民群众所思、所想和所盼,开展社情民意大调查,重点了解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调查表明,农村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主要体现为:
1、农村适龄女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逐渐缩小,女童的受教育环境不断改善,小学适龄儿童新生入学率达到 99%。
2、农村医疗条件得到改善,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有所提高。调查显示,新农合医疗使农村妇女受益匪浅, XX 年,**县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
3、农村妇女对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的认知率有一定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调查显示,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在调查涉及的与农民、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法律中,农民对土地承包法的认知程度最高,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所了解。
4、多数农村妇女对村委会、妇代会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评价较高,认为妇联组织维护农村妇女权益的作用较大。
二、 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1、 “出嫁女”土地权益保障状况堪忧。特别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时,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居住地是否变迁,村民小组基本上不考虑
“出嫁女”的利益分配。《婚姻法》中 “妇女依法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的规定在农村形同虚设。如女子出嫁后,父母的遗产继承权便会被 “理所当然”地全部剥夺。
2、家庭暴力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在农村农民或城市农民工家庭中,还存在着家庭暴力现象。且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赌博、婚外情、家务琐事等。其中,经济困难是引起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3、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有待提高。大多数妇女群众认为,
“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古以来都是男人的事情。绝大多数村,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仅仅是出于工作需要,配置一名妇代会主任兼任计划生育工作主任,而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由女性任职的比例较低。
4、女性就业遭受性别歧视。许多企业在招收员工时,存在性别歧视,只招收男工,拒不招收女工。即使招收了女工,也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如年龄、岗位等,在工资待遇上,女工也明显低于同工种男工,同工不同酬。
5、农村留守妇女生活、精神压力较大。随着大量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留守妇女的丈夫常年不在身边,她们带着子女独居在家,
“三重”(劳动强度大、心理负担重、情感流失重)、 “三难”(撑家难、沟通难、团聚难)问题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农村留守妇女权益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6、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状况不容乐观。在调查中,发现因父母外出打工、经商,无法对子女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教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一般表现为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往往引发监护力度不够、职责不明、监护责任倒置等诸多问题,给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推动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大力加强维权宣传,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环境。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培育他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维权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社会环境。
2、完善学校和家庭教育,着重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怀。适量需配备心理老师,以便及时对留守儿童进行疏导;要建立留守子女家长 (监护人)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父母要注意亲子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该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另外还要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使孩子从小就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3、加大扶持救助力度,积极建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救助机制。政府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助困、助医、助业、助学和司法援助等方面的救助政策。对贫困家庭的子女不仅要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还要对其高中、大学给予补助和支持。对贫困、孤寡、伤残、痴呆等妇女儿童在患重大疾病时给予医疗补助。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应逐年增加对农村保障的投入,同步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民政部门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就保。加快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解决和缓解了农村妇女儿童大病无钱可治的问题,建议政府继续对农村贫困妇女儿童家庭倾斜财政资助比例。
5、加强维权服务,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加强对妇女的文化科技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的能力。大力实施妇女脱贫、小额信贷等项目,帮助妇女群众发展经济,提高收入,使她们拥有经济独立权,从而赢得家庭和社会的尊重。广泛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110 家庭暴力报警中心、贫困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等,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迅速、便捷、多元化维权服务。广泛争取各种社会,开展妇女儿童救助基金、春蕾计划等多种公益活动,服务弱势妇女儿童群体,帮助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维权工作项目化、实事化。对侵害留守妇女儿童权益的拐骗、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继续加强打击力度,为留守妇女儿童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6、加强维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妇联维权能力。妇联组织要健全机制,创新载体,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农村妇女儿童权益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大对妇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妇联干部真正成为知法、懂法、用法的行家里手,真正能为妇女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充实维权工作岗位,加大维权队伍建设。除设立专职维权工作者外,要进一步团结凝聚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媒体宣传和维权志愿者四支队伍的力量,加强“宣传、帮教、救助”等多方位合作,聚集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状况调研报告
《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贯彻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决策管理、教育、卫生、法律、环境等领域得到了明显拓宽和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女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现状
(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
以来,我区在“xxxx”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不断调整产业化结构,综合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区域经济稳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为妇女儿童事
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人均 gdp 地区生产总值 6070 元,比上年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232 元,比上年增长 1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 1672 元,比上年增长;居民储蓄存款余额 64955万元,比年初增加 10495 万元。
2、人口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全区总人口万人(公安年报数),其中女性万人。04 岁人口万人,女性万人,017 岁人口万人,女性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由于政策宣传到位,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少生、优生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妇女儿童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
3、财政收入增长,各项投入增加,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完成财政收入 9098 万元,同比增长。第一产业增加值从的 34768万元增加到 39260 万元,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从 26195 万元增加到的 45768 万元,增长,年均增长;第三产业增加值从的 17276 万元增加到的 39350 万元,增长,年均增长。产业结构比由的::调整到的::。实现了由农业经济的主导型向工业经济主导性转型。
(二)、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加强,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
以来,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大,妇幼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儿童保健效果明显。
1、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区卫生经费投入 495 万元,防治防疫经费 168 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 254 万元。分别比增长、增长和。全区婴儿死亡率为;,比下降 4 个千分点;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比
下降个千分点;5 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比下降个百分点;7 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比上升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比上升个百分点。
2、医疗条件逐步完善。全区拥有各类卫生机构 56 个,其中卫生院 10 个,拥有病床 427 张,区级医院拥有病床 210 张,农村医院拥有病床 217 张,专业技术人员 681 人,其中医师 237 人,助理医师153 人。全区都建立了能够开展妇幼保健系统服务和对基层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的妇幼保健院。6 镇 1 办配备了妇幼专干,每个村配备了妇幼保健员,形成了一个以区人民医院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点的医疗服务络,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3、儿童食品、用品质量与安全防范工作得到加强。“十五”时期卫生系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与安全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有计划地开展了多次儿童食品、用品质量与安全专项检查,对超市、个体商店、商贩及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重点检查,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生儿童食物中毒事件,有利地维护了全区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妇儿受教育人数增加,文化水平不断提高。
全区各类学校 128 所,其中:高级中学、中等职校、完全中学各1 所,初级中学 6 所,九年制学校 8 所,完全小学 44 所,初级小学36 所,教学点 19 个,私立学校 2 所,幼儿园 10 所。
1、学前教育稳步推进。,36 岁儿童在幼儿园万人,其中:女儿童万人,占儿童入园率的 50。
2、义务教育明显提高,男女比例趋于合理。全区小学适龄儿童
净入学率达 100,其中女童为 100;小学 5 年巩固率为,其中女生;小学生辍学率从的下降到,其中女生由下降到;初中入学率为,其中女生,比上升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巩固率为,其中女性比上升个百分点。
3、成人教育成效显著,成人识率女性上升。成人识,其中:女性,比上升个百分点;青壮年识率,其中:女性,比 年上升个百分点。
(四)妇女就业状况得到改善,社会保险事业不断发展。
以来,由于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再就业工作,把妇女就业作为妇女发展重要内容来抓,劳动和妇联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妇女劳动保障政策的落实,使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明显增强。妇女就业人员比例保持在 40 以上,达到目标要求。
1、妇女就业领域逐步拓宽。,全社会就业人员万人,女性万人,女性比重占。城镇登记失业率;分行业看,女性较集中在农业、贸易餐饮、社会服务业和教育卫生行业。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女性择业就业领域逐步拓宽,金融、保险、电子通讯、房地产等新兴行业正在成为妇女就业新渠道。
2、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步伐加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万人,女性万人,占 5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万人,女性万人,占;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万人,女性万人,比重占40;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万人,其中:城镇万人,农村万人。社会
救济总人数达万人,其中城镇万人,农村万人。工伤、生育保险下半年正式启动,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分别是 40 人和 1800万人。
(五)妇女儿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以来,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普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我区政法机关积极开展打击各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斗争。
1、始终坚持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 xx、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开展各种打击行动。
2、不断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净化社会风气,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3、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
(六)妇女儿童发展生存环境优化。
1、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规划》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重视支持妇女发展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为促进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五好家庭”、“青苗行动”,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建设,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改善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环境。全区加大了对环境保护和生活服务设施的投入。,农村自来水受益率 48,卫生厕所普及率 5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52,城市污水处理率 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 20,但与目标还有较大差别。
二、目前我区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
篇六:妇儿童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妇女儿童作为人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事业的发展状况也决定了社会的发展,而她们的权益保护程度更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实现好、保障好、维护好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事关妇女儿童成长进步、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安宁。
司法局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具有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职能,在为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贡献着力量。要在新形势下会同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以服务妇女儿童,提高其维权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是一项值得探索的重要工作。
一、当前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成因 (一)妇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侵害妇女人身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农村经济发展尚欠发达,许多大龄男子娶不到
老婆,由此拐卖妇女或者强奸疑似精神病妇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婚姻家庭中,男尊女卑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妇女处于弱势群体,对于家庭暴力通常是采取忍气吞声的方式处理,直到婚姻无法维持才会以故意伤害罪告发,若开始就有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提早制止伤害行为可能不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
(二)留守女童缺少监护,被侵犯的案件时有发生。留守儿童绝大多数是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隔代抚养除了能照顾温饱之外,其他的均照顾不及。
(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和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相当突出。
当 前受网络、电视的影响,加之父母溺爱或者管教不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多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吸毒、强奸、卖淫和组织卖淫等。有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广泛传播性、便捷性和监管不严,针对未成年人社会经验少,防范能力低,采取欺骗、胁迫的手段,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大力倡导尊重妇女儿童、男女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
保障妇女儿童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宣传工作中, 一是要周密部署,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在“五五”、“六五”普法规划和各年度普法计划中,均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为重点普及内容,下一步要将此内容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和计划,列入检查考核项目。
二是要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针对大部分妇女儿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时机,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开展广场咨询、以案释法图板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入户”、“送法下乡”等活动。组织普法宣传小分队、普法义务宣讲团等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群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有进一步的了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要拓展载体,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氛围。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儿童权益才能得到保障。要注重整合资源、创新形式,特别是在
全区“法律七进”“7+2”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系列活动,还要运用法治文艺、法治图板巡展、遵纪守法提示牌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促进尊重妇女儿童、爱护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良好氛围的形成。积极倡导男女平等、文明互敬的良好氛围,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气,鼓励广大妇女反对家庭暴力,在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开辟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阵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继续加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积极调动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积极性,对在校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法律知识图片展活动、法在我身边主题班会活动,依托各类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各类青少年法律宣传活动。
五是要认真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要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针对新时期青少年学生“网瘾”和不良行为等问题,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教育局沟通,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以司法局退休老同志为骨干的义务普法宣讲团,开展大规模的法律进校园巡回讲座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正
确运用法律手段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要制定出台系列措施制度,开展系列活动。
一是要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作用,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同时,对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案件,本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质服务”的“三优”原则,免费帮助维权。
二是开通维权咨询热线。为使妇女儿童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我们开通 12348 法律咨询热线,认真解答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问题,让妇女能够不出家门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问题,消除心理障碍。
三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岗”作用,简化法律援助审批程序,对未成年人案件随到随批,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并对案件进行全程质量监督,保障援助质量。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受理过程中,依法做到立案快、援
助快。要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一是要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区基本要建成由信息员、村(居)调委会、乡镇调处中心、区调处中心为主体的四级网络,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
二是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乡镇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继承、抚养、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及时排查,处理维护妇女儿童和谐的生活和成长环境,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为使调解结果得到落实。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活动,每个调解人员都要回访调解对象,进行纠纷调解回头看,严防矛盾纠纷反弹。
三是要组织广大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调解,及时有效地维护家庭稳定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认真做好刑满释放妇女的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各级基层司法所及帮教人员的作用,维护其合法权益,建立妇女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录入和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安置帮教责任和安置帮教工作内容,确保解教人员不漏管、不失控、不重入歧途。
五是要加强社区
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尤其是青少年,要通过为少年犯建立心理档案,定期进行心理咨询,以了解他们个性气质的优劣、行为倾向等,针对每人做出矫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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