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5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汇编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根据师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汇编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根据师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于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0 日在本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宣传、调查活动,现将专项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领导组织我公司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总经理为组长、各分公司经理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查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过送法下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了广大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并且我单位自有职工较多,接受培训的机会较多,对各项法律条款掌握程度较高,有较强的维权意识,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起到了督促的效果。
2、注重平时,打好基础在平时工作中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施工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民农工工资发放行为;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对资金的拨付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开展自查自纠工
作。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拖欠民工工资的意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做到真正以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工地工作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公司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经办理了工资卡。在这次自查活动中领导小组成员到工地通过个别谈话、私下交流、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各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过自查,我公司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已全部发放完毕,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石河子市安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年 12 月 3 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石河子市安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二 0 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篇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报告我公司于 20**于 11 月 22 日中标的勐海县大型灌区 20**年度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第三标段工程。中标价为:2438960.52 元,项目经理:王淑芬。工程 20**年 12 月开工,开工前在勐海县建设银行存入进城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73000.00 元,公司预存准备金 100000.00 元,本工程共用农民工 37人,签订劳动合同 37 人,工程建设中无非法分包、转包等情况。民工工资已付清,无拖欠工资。普洱建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0**年 12 月 15 日 篇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汇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X 委、X 政府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及 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 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 公安局、X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X 工商行政管理局、X 总工会《关于印发**开
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临 X 人社发[20**]186 号)精神,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制订检查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人社、住建、公安、工商、工信、工会、六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增伟任组长,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 9 名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小作坊、个体工商户执行国家工资支付规定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企业有无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是否按时支付工资、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内容。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自查阶段(20**年 11 月 25 日——11 月 30 日),(二)执法检查阶段(20**年 12 月 1 日——20**年 1 月 10 日)。
(三),分析总结阶段(20**年 1 月 11 日——1 月 15 日)。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各项进程认真有序地展开。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在专项活动中,我们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利用县城、乡镇赶集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 20**余份,现场咨询100 余人次。12 月 4 日由我局牵头,住建、公安、工信、工商、工会五部门在街道、企业深入一线宣传,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
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能通过正确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县电视台上连续 10 天播放了由人社部监制的《打工路上话维权》系列片,引导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社会上的广泛关注;通过县政府网站,上传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让广大劳动者全方位、立体化的了解此次检查活动。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 20**年 11 月 27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实施方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 20**年 12 月 5 日前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再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我县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的分管领导组成。从 20**年 12 月 1 日开始对 106 户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执法检查,上工地、进厂房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共涉及劳动者 3000 多人,其中农民工 2800 多人;督促用人单位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 78 万元,涉及农民工 415 人,成功调处工伤案件 1 件,用人单位支付伤残赔偿金 3 万元;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 92%。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
用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有具体的工资发放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领域进行检查中发现,正规地有资质地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利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 2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利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资格郑重承诺,由我公司承接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保证做到以下几点: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我公司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按手指印)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我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甲方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 5%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在项目施工完工后,我司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并提交真实、有效的农民工工资结算以及支付证明原件后,贵司无息返还我司保证金。若我司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无法满足甲方合同约定和管理要求情况,自行或甲方要求退场的情况,仍需按本承诺书第三条约定执行后方能返还保证金。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因我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贵司收到农民工因欠薪举报,我司承诺在事件发生 24 小时内由乙方本项目负责人出面解决,确存在工资拖欠情况需要支付相关工资的,将由我司先行垫付欠款。若我司对欠薪处置不当,对贵司项目施工、管理正常秩序造成影响超过 3 天仍未解决的,贵司有权在有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单方面从扣留的保证金中进行支付,我司均认可处置结果。若扣留金额不足支付欠薪,我司同意贵司从应付我司工程款计量款中扣除进行支付,并在后期过程支付或最终结算时由贵司扣回贵司代付款项,我司均认可处置结果。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闹事等事件发生,贵司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司付款,并由我司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承诺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承诺人(签字按指印):日期:年月日 1/1
篇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20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评情况报告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X 府办〔2018〕14 号)和《XX 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XX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X 治欠发〔2020〕1 号)要求,我市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对我市 2020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照《评分细则》的各项考核项目逐项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 2020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总体情况 2020 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根治欠薪的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6〕1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0 号)、《XX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X 府办〔2016〕238 号)等文件精神,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为工作主线,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形成了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的各项指标,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较大成效。经自评,2020 年度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得 99 分。
二、定量目标完成情况和定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1.落实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该项分值 1 分,自评1 分)
2014 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XX 市处置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突发事件部门应急联动机制》《XX 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关于成立 XX 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 XX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协作程序,建立完善了由市政府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的工作协调机制。我市于 2020 年 10 月、12 月先后召开了年中、年底两次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会商解决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问题 16 个。市人社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分别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制定了 2020 年度根治欠薪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2.市县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治欠薪工作进行考核(该
项分值 4 分,自评 4 分)
2018 年 3 月,我市印发了《XX 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三府办〔2018〕59 号),明确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和部门责任,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各区政府(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市印发了《XX 市 2020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并组织了 2020 年度的考核,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3. 市县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治欠薪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该项分值 5 分,自评 5 分)
2017 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XX 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 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动态监管和督促指导,对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和追责问责。2020 年 10 月,对于我市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中发现的欠薪问题或欠薪隐患,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督查文件要求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等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2020 年 12 月,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督办通知,要求市住建局督促其主管领域内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年底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市已建立了统一、全口径的欠薪工作台账和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并单独
建立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台账。
4.市县政府建立并落实根治欠薪工作问责制度(该项分值 2 分,自评 2 分)
我市出台的《XX 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考核问责规定,建立了严格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2020 年我市无符合问责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5. 市县政府加强根治欠薪工作宣传。
(该项分值3分,自评3分)
2020 年以来,XX 日报、XX 日报、XX 在线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我市2020 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道;“XX 发布”、市人社局网站及时发布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及信用惩戒情况; 我市建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微信工作群,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各辖区执法大队也建立微信工作群,通过现代传媒手段宣传根治欠薪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我市今年先后配合新华社、国家劳动保障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及欠薪“黑名单”等采访工作。
(二)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6.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该项分值 7 分,自评 7 分)
我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印发《XX 市 2020 年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欠薪清偿工作制度》等文件,整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情况;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都印发了《关于建设领域推广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市住建局 2018 年印发《关于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实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市交通运输局也在本行业领域内推行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等工程款担保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
7.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该项分值 5 分,自评 5 分)
近年来,市政府出台了《XX 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 XX 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XX 市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可研报告和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总投资;同时印发了《XX 市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工程项目集中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意见》《关于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具体要求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建设资金的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支付工程款,从源头上预防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日常监管月报制度,要求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报送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欠薪隐患,确保政府项目实现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8.健全欠薪预警机制(该项分值 4 分,自评 3 分)
2011 年 11 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 市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三府办〔2011〕320 号),开始在我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在全市建立了海棠、吉阳、天涯、崖州四区及育才生态区 5 个一级网格和以街道、社区为单位的 41 个二级网格,实现了全市全覆盖。2020 年市人社局成立了XX 省首个“两网化”管理办公室,负责“两网化”管理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的监管工作。我市以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支撑,基本建立我市的欠薪预警系统,与市场监管、银行、水电供应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定期研判,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通过对在建项目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解决欠薪隐患。
9.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该项分值 3 分,自评 3 分)
目前我市在建项目 152 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项目 152 个,占比为 100%。(详见 XX 市 2020 年劳动用工管理台账)
10.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管理(该项分值 8 分,自评 8 分)
2015 年 7 月,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建筑工地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三人社发〔2015〕282 号),开始在我市建设领域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2018 年 10 月,
市住建局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XX 市建筑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建筑领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目前已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共 152 个,覆盖率100%。推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在建工程项目 128 个,覆盖率84% 。(详见 XX 市 2020 年劳动用工管理台账)
11.建立并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该项分值 7 分,自评 7 分)
2015 年 7 月,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三人社发〔2015〕381 号),开始在我市推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除日常巡查外,还在 2020 年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中将在建工程项目专用账户设立、使用情况依法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市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有 152个,覆盖率为 100%,2020 年累计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资合计95365.5677 万元。(详见 XX 市 2020 年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及建设银行台账)。
12.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该项分值 2 分,自评 2 分)
2010 年以来,市政府制定和修订了《XX 市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三府〔2012〕212 号),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16 年,我市印发了《关于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 (三人社发〔2016〕
172 号),在全省率先推行银行保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1 9 年我市共有 265 家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5431 万元,其中银行保函缴纳 71 家 33127 万元;退还 219 家 33793 万元。
13.落实清偿欠薪责任(该项分值 2 分,自评 2 分)
2015 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三府〔2015〕178 号)、《XX 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府办〔2018〕53 号),明确规定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14.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制度(该项分值 1 分,自评 1 分)
我市严格落实省关于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前必须设立维权告示牌。目前我市所有在建项目均设置了现场维权告示牌。
15.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失信联合惩戒(该项分值 8分,自评 8 分)
2020 年我市共分三批对涉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 8 家企业和 2 名个人依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省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社会公布。2018 年 7 月,我市印发了《XX 市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实施细则》(三人社发〔2018〕318 号),对全市企业实行守
法诚信等级评定,实行分级分管监管,2020 年共 评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A 级单位 46 家,B 级单位 8 家,C 级单位2 家;2016 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建设领域欠薪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三人社发〔2016〕123 号)、《XX 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惩戒制度实施办法》(三府〔2017〕214 号)、《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方案》(三发改服〔2018〕154 号)、《XX 市企业劳动保障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细则》(三人社发〔2017〕295 号),建立完善欠薪部门联合惩戒机制,2020 年共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2 家企业和 1 名个人列入“黑名单”,并推送到信用 XX 上公示,同时上报省人社厅。
16.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欠薪行为(该项分值8分,自评8分)
2020 年,我市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工作站、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市人社局网站等各种渠道受理劳动举报投诉案件和信访件,并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移送侦查、案件速调等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我市人社部门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联合市发改、住建、公安等部门先后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20 年市人社局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12 件,目前公安机关立案 9 件,采取强制措施 6 人(刑事扣留 4 人,挂网追逃 1 人,取保候审 1 人,其中逮捕 2 人,起诉 2 人),
为农民工追回工资 387.94 万元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落实案件快审快裁机制,开设“绿色通道”受理和裁决农民工欠薪争议案件,2020 年共调解欠薪争议案件 730 件,裁决 311 件;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对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制度,开展农民工维权普法宣传和...
篇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团公司《关于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条例》宣贯,层层压实责任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学习和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公司在收到《集团公司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先由公司内部相关室开展学习工作,再以 OA 的
形式将《条例》相关内容下发,要求各所属企业开展学习工作,同时要求各在施工程单位一并开展《条例》学习,并将学习情况以照片的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切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落到实处。
二、企业直接招用职工工资支付及保险缴纳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含所属企业)自有员工中具有农业户口的人员***名。公司对此部分员工,并未与其他员工区别对待,均一视同仁,按其所在岗位发放工资,并按其上年月平均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和漏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险情况。
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含所属企业)共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名,其中具有农业户口人员***人。在人员使用过程中,与劳务派遣服务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双方责任,同时留存劳务派遣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备案,确定该公司具有劳务派遣资质。
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均按其岗位和合同约定发放,社会保险按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缴纳,无拖欠工资和漏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险情况。
四、企业使用保安、保洁等外包业务合作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
公司及所属企业中,共计使用外包公司**家,分别从事保安、保洁、收费等业务,在签订外包合同时,留存相关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备案资料,确定外包公司具有相应的资质。
公司每月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外包公司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督促外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落实员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相关要求。为避免劳动纠纷,在签订外包合同时,同时要求其签订不欠薪承诺书,同时各公司不定期对外包人员进行抽查,询问其上月工资是否发了、发了多少钱。
五、对在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检查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在合同执行和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中,我们按照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不拖欠劳务分包方工程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督促施工单位清理“三角债”,确保不出现合同纠纷。在工程款拨付时,分出农民工工资部分,将此部分金额拨付到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中,用以发放农民工工资。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不发生拖欠工资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汇同**部、**部、**部、**部等五部门组成了农民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队,并抽调专人历时 2 天对正在施工的**个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完全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所列内容。
经检查,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均配备了劳资管理人员;员工花名册、考勤、工资表和劳动合同,均能保持一致,未发现未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考勤表和工资表均有施工队长、专职劳资员签字,并有农民工本人签字,并附有考勤表和工资表公示照片;均已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支付过程中,未发现低于最低工资支付情况;各单位均已设立维权公示牌,用以工资、考
勤等相关内容的公示。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门禁打卡记录不全,个别单位已安装门禁打卡但尚未使用;存在分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未由总包代发工资情况;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个别分包单位提交不齐全;个别单位未全员缴纳工伤保险。
六、下一步措施
1、公司已于 10 月底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并于 12 月份开展对各在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
2、公司在近期正在对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情况进行排查,已起草《关于在施工程缴纳工伤保险的通知》,拟要求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于本月底前完成缴费。待排查完成后,下发通知。
3、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公司计划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出台针对中标施工单位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针
对在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在履约评价上设扣分项,直至影响以后投标的信誉得分。同时公司财务部加强对施工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督管理,确保在施工程总包单位设立农民工专用账户,且保证专款专用。合同部通过中标清单在源头上掌控农民工数量和农民工工资相对合理的数额,项目部加强在施企业的分包管理,保障农民工备案数量的相对准确,切实将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 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 153 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 75%,结余 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 10 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 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
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 10 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 10 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 10 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 80万元,其中: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 10 万元,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 70 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 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
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局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告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 7 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
“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 15 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
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篇四: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执法 工作总结2020 年,我区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全面保障农民工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文件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抓紧抓实抓好,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对照 XX 市 2020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我区自查自评得分 99 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我区共接待来电来访 X 批次,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X 件,涉及劳动者 X 人,其中农民工 642 人,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 X 万元,所有案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结案率 100%;帮助、引导 X 人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
( 一) 高度重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有效利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治理欠薪力量。2020年 1 月 21 日和 12 月 10 日,区委区政府两次召开区联席会议,通报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汇报,研究和解决问题,督促责任落实。12 月 11 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信访维稳暨根治欠薪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乡镇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的欠薪隐患,做到早摸排、早部署、早准备,积极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把好治理欠薪自身关。制定并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XX 市 XX 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负责政府投资的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事前和事中控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执行、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性工程资金到位,不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
三是着力开展欠薪隐患排查,杜绝欠薪案件苗头。印发《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隐患处置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隐患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摸排出的隐患建立基础台账,列出隐患单位项目清单,限时分类化解;对重大疑难案件,制定应急预案,实行领导包保,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全面营造舆论氛围。
一是丰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形式。结合江淮普法行、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宣传周、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主题普法宣传等活动,因地制宜,采取制作展板、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网上宣介、发放资料等多样化方式,重点对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发放《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务工维权指南》等宣传资料 3500 余份,接受农民工各类政策咨询近千人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提高了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助力我区清欠工作持续推进。二是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强化宣传力度。我区注重将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农民工的政策宣讲贯穿于整个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的全过程,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更是重点巡查和宣传的对象,2020 年度在日常巡查中共发放《XX 市 XX 区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约谈制度》、《XX 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XX 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规定》、《致劳动者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1000 余份。特别是对排查出有问题的用人单位,更加注重精准宣传,发放市人社局编制的《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册,强化其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联系主题服务活动提高宣传深度。结合“四送一服”、为企业提供劳动关系服务等活动展开宣传,召开全区企业法律咨询对接会,“送法进万企”律师服务团为企业宣传各类法律知识,通过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规范用工意识,加深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农民工维权观念,营造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氛围,共同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验。
(三)注重日常,主动做好欠薪预防。
一是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区共检查用人单位 X 户,涉及职工 X 人,其中农民工 X 人,摸排出欠薪隐患单位 X 个,处理、协调案件 X 起,涉及 X 人 X万元工资,其中:非建筑领域用人单位 X 起,涉及 X 人 X万元工资,其中一起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建筑领域用人单位 X 起,涉及 X 名农民工 X 万元工资;另外帮助 X 人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未发生重大极端事件,群体上访讨要工程款或讨薪事件均能得到有效快速处置。
二是严格落实“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对全区 3 家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检查,涉及职工 X 人,检查中没有发现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未发现以招用
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三是积极推动“2020 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全区共书面审查用人单位 X 户,涉及劳动者 X 人,督促 X 户用人单位及时纠正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共为 X 名劳动者增缴社保五险、与 X 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申报三户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其中 XX 灵通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XX 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XX 三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 市百通生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XX 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四是统筹部署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联动机制,深入摸排,多渠道调查,确保政府性工程保证资金到位,不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同时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针对难以处理的案件,提出对策、拿出措施、落到实处。
(四)纠建并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国庆、“两节”等重点期间,实行专人值班,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畅通农民工维权投诉渠道。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结”,针对举报的问题,做到预防为主,提前防控隐患,对重点隐患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监察。
二是落实建设领域“ 一金三制” 。结合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区人社
局会同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在建工程实行工人工资分帐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卡代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大检查,对照标准化及考核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全区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X 万元,到期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X 万元,留存 X 万元。同时区本级财政安排了 X 万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以备不时之需。三是巩固案件联合办理机制。成立了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办公室。办公室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驻 1 人组成,实行首问负责制,采取“一站式”服务模式。对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由联合办公室集中受理,快立案、快处理、快办结,对非进驻单位或乡镇(办)属案件及时转办、限期督办,确保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得到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理。
篇五: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20 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三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 3 家企业共拖欠***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名农民工工资***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名农民工工资***万元;茶业公司拖欠***名农民工工资***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联动做好农民工稳控工作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 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2020 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税务职能作用,对标工作总体目标,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对前期工作进行了自查,查漏补缺,以不断提升税收工作对我区农民工工资的保障。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落实
区税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制股、税政股、风险管理股、征管股、纳税服务股、税源管理单位等为成员的《区税务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股,负责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组织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区税务局始终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疫情优惠等政策,对如何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等优惠政策,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确保该享受优惠政策的必须享受到位,截至目前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共涉及到户/次,优惠金额万元。做到不擅自扩大、缩小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日常通过内控监督平台、过错疑点分析整改等方式,确保政策落地;主动与人社、扶贫等有关部门对接,通过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群微信宣传、上门辅
导、下发宣传单等方式,共同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改进并健全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征收税费,目前,暂未发现违规组织收入的现象。
三、纳税服务措施落实
(一)防疫措施方面的服务措施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上岗前佩戴好口罩,对所有物品进行消毒。纳税人进入办税厅之前进行体温测量,同时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错峰办税,提倡预约办税,尽量减少办税大厅的人流量。同时充实导税台、自助办税区域的人员力量,选取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导税员,前移审核环节,缩短办税时长。
(二)电子税务局推行情况为减少办税厅人流量大的情况,我局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全面梳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并向纳税人、缴费人提示办理渠道和相关流程,积极引导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 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大力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我局于 3 月组织召开了“三用三全”工作部署会,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区税务局支持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成立了“用心用力用真情全员全程全覆盖”支持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 3 支税收政策服务小分队,每个小分队由局领导班子担任总指挥,相关股室负责人为队长,并划分责任到人。其中,先锋服务小分队以各税源管理管辖区分为 5 个网格,每一个网格对应安排一个先锋服务小分队,实行包片包干负责,做到持续支持帮扶纳税人全覆盖。
四、预警监控和联合惩戒落实
区税务局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主动与区人社
局劳动监察大队建立了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开展情况,目前劳动监察大队还未通知我局采取相关措施,但已与人社部门建立了长效联系机制:需要我局配合时,人社局会通知我局参与相应的整治行动。
同时通知各分局、税务所了解:所管辖的企业中,有无拖欠工资情况。
五、工作建议
获取农民工工资拖欠信息的时效性上有待加强,希望主管的政府部门能及时通知,建立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以便我局在第一时间能获取信息。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
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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