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检查方案10篇

时间:2022-11-02 19:30:08 浏览量:

资金管理检查方案10篇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XX县财政局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县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金管理检查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资金管理检查方案10篇

篇一: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县财政局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 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X 财[2020]X 号)、《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X 财[2020]X 号)文件精神与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在财政监督管理之中,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厅、市局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强化风险防控,提高预防风险能力,确保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二、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XX 省财政监督条例》

 4.《XX 省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程》等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各类财政性资金专项管理办法。

 5.其他相关法规和文件。

 三、检查内容

 与“小金库”长期防治工作相结合,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1.2020 年批复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2020 年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按文件要求设定。

 3.2020 年扶贫项目公告公示是否完善。

 4.2020 年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进度。

 5.2020 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是否建立利益链结机制。

 6.2020 年及以前年度扶贫项目招标结余、审计结余资金管理与回收情况。

 7.县扶贫办关于扶贫项目建设与管理的其他工作要求。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现场查看项目和审查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查阅以下资料:

 1. 分项目查看项目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管资料、资金管理资料等各项资料。查看各项目申报资料是否完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设计、招投标材料,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资金收支凭证,资金核算资料,入股分红协议,收益分配方案等。项目档案资料按照要求归档,确保“一项目一档案”。

 2. 项目实施情况阶段性总结。包括本单位实施的扶贫项目基本情况、实施进展情况(附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图片)、资金投入和支出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五、工作安排

 1. 检查组织。本次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科组织实施,农财科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财政监督检查科负责组成监督检查小组,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采取现场驻点查阅的方式,认真抓好本次监督检查工作。

 2. 检查对象。按照乡镇(园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总体要求,对有扶贫项目建设任务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各乡镇(园区)实行监督检查。

 3.。

 检查时间。检查时间计划为 2020 年 7 月 11 日—7 月 30日,必要时往后顺延。

 六、相关要求

 1. 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被查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的自查工作,全面梳理各项资料,细致查摆问题,有效加以整改,并认真准备好自查总结报告,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 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检查。此次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的规范程序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遵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的原则进行处理处罚。对不属于财政部门监管职

 责的违规问题,将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 53 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 严格执行好八项规定。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对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守保密义务。

篇二: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22 年关于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2022 年关于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肃穆财经纪律,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委、县政府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为保障检查工作顺当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法规为依据,聚焦农夫群众关切的热点,集中清理整治违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侵占集体资金、资产、侵害农夫权益、随意加重农夫负担等突出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由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审计局、农业农村局协作组织协调和实施;各乡镇人

 民政府要根据方案要求,靠实责任,仔细组织和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按乡镇汇总上报专项检查工作进展状况。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检查要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状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同时,要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3.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订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意治本,更加注意预防,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三、检查时限:

 ***年*月**日至**月**日。

 四、检查范围:全县**个乡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年至**年**月**日所拥有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运用状况。

 五、检查内容

 (一)资金运用方面

  1.村级集体资金(包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违规违纪问题;账务处理是否规范;

 2.村集体账户存款是否存在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3.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和无审批的大额现金支出(如工程款、材料款及办公用品等)现象;

 4.现金、存款是否严格执行日清月结、账账相符的对账制度;

 5.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6.村集体收入是否刚好入账,是否运用专用统一监制票据,并刚好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托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7.村集体各项收支票据是否做到手续完备,村集体三资托付代理服务中心对村原始票据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开支票据,做到不付款、不报账、不入账;

  8.是否严格限制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

 9.是否存在擅自举借新债的现象。

 (二)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1.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台账是否建立,是否将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全面纳入了帐内管理,并做好了台账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2.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是否经集体探讨确定;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是否做到账物相符;

 4.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是否经村两委会议探讨,村民(代表)大会探讨通过,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1)是否实行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制度;(2)拨付是否刚好足额;(3)征地程序是否完备,是否执行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费安排方案公示制度;(4)按政策应当兑付给农夫的征地补偿费的兑付状况;(5)留归集体管理运用的征地补偿费的管理运用状况;(6)在土地征用和征地补偿费发放、管理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筹资筹劳是否根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方法》规定执行;(2)是否突破规定的筹资或筹劳上限;(3)建设项目是否根据规定程序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探讨通过;(4)所筹资金和劳务是否用于村民会议所议定的项目;(5)筹资筹劳过程及资金劳务运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3.国家对农户的专项补贴资金:主要对种粮、农机、良种、退耕还林等专项补贴资金进行审计。重点是:(1)补贴资金的拨付、到位状况,是否存在截留补贴资金的行为; (2)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政策;(3)补贴资金是否用于专项补贴,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4)符合补贴政策的农户是否刚好、足额拿到补贴资金,是否存在克扣农户补贴的行为。

 4.农夫负担是否有另立收费项目或搭车加码收费的现象。

 5.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是否开展专项审计,是否有擅自举债,增加村级债务的现象,是否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六、检查方式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分乡村自查自纠、县级重点检查、全面整改三个阶段,详细时间支配如下:

 (一)乡村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

 各乡镇要成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织检查组,比照检查内容,通过村级财务审计、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重点摸排,全面总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状况,梳理列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缘由,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自纠专题整改报告。自查自纠必需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需达到 100%。

 (二)县级重点检查阶段(*月*日*月*日)

  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县财政局牵头,审计、农业农村部门协作,组织力气开展重点检查,对群众反映比较剧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仔细的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 100%,着重检查乡村自查是否仔细细致,是否存在应付了事的状况;对自查没有问题但重点检查发觉问题的乡村要肃穆处理。各检查小组要按规定时限汇总填报相关表册,并依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状况形成检查报告,在重点检查结束时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整改阶段(*月*日*月*日)

 各乡镇、村要针对专项检查发觉的问题,形成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发觉问题和整改状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要深化分析产生问题的缘由,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限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检查小组要对确定问题的整改状况逐一跟踪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心部署落实。县上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财政、审计、农牧及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特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乡镇自查工作全面顺当开展。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要组建工作班子,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专项检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干脆领导责任。

 2.强化部门协作。专项检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在人员、车辆上赐予充分保证,抽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

 3.严把政策界限。专项检查工作要始终遵循客观公正、依法合规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找准问题,搞清事实,分清责任,精确把握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对检查发觉的因失职、渎职造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三资流失严峻的,要查明缘由,依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发觉的贪污挪用、转移集体资产以及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奢侈等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贪污等问题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篇三: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市财政专项资金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专款专用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新机制加强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正建设确保财政干部安全和财政资金安全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上水平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从 2011年 2 月 21 日起开展财政专项资金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确保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和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专款专用。严肃财经纪律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检查内容 市财政局有专项资金的各业务股室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保股、企业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及各乡镇财政所 2009 年、2010 年度专项资金含外资贷款资金下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重点 围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开展清理检查工作。主要检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无下列情况

 1、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 2、专项资金是否按照事业和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全额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4、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财政专户印鉴是否分设人员管理并符合规定。

 5、财政专项资金总额、收支及余额是否平衡。

 6、有无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标准的情况 7、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按规定实行招标制、公示制、报帐制、政府采购制 8、报帐凭证、票据等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完整、真实地进行会计核算是否实行专户或专账管理 9、是否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的情况是否有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的情况 10、专项资金出帐是否从规定的帐户拨出 11、是否有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行为。

 四、检查安排 财政局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由张炳泉局长任组长副组长黄保民、顾树榕、于波涌成员祝青梅、王海淦、

 王华珍、张崇雨、黄庆华、吴坤忠、胡琦、李烽、叶炎斌、陆月兰 下设办公室由顾树榕任办公室主任祝青梅、王海淦、王忠民任副主任成员戴火荣、陈俊、张崇雨、汪轶群、吴国华祝青梅负责各业务股室检查王海淦负责各乡镇财政所检查。

 1、自纠阶段各业务股室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查时间为 2011 年 2 月 21 日至 2 月 25 日。

 各业务股室及各财政所于 2 月 25 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及附表分别报送财监局和乡财局。

 2、检查单位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保股、企业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及各乡镇财政所 3、检查时间2011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18 日。

 4、检查组成员财监局、乡财局、非税局及局相关股室人员。

 五、检查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监督力度。

 2、参加检查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不能走过场。

 3、各业务股室和财政所要密切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得拒绝和阻扰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逃避检查。

 4、对检查的情况要分别写出检查报告随同检查资料一并归档留存对有重大问题的要上报局领导。

 六、检查原则 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本着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故意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检查后仍发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管股室、财政所及检查人员责任。对清理检查中发现触犯刑法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表1、2009、2010 年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 2、2009、2010 年基层财政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表

篇四: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18 年 XXX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XX 发[201X]XX 号)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X 年至 20XX 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 纪办发[201X]XX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新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切实维护《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促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分级负责原则。专项检查实行县(市、区)自查和省、市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及扶贫、发改、民族、财政等部门履行脱

  贫攻坚的主体责任,按照职责落实对扶贫政策、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对自查结果承担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

 。

 二是坚持全面覆盖原则。自查阶段对全省 XX 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县(以下称片区县)和 XX 个插花型贫困县2017 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对“两州一县”和 XX 个省定深度贫困县实行全覆盖检查;组织对以前年度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全覆盖督查。

 。

 三是坚持规范程序原则。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规范检查、审理和处理处罚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四是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应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坚决避免“走过场”的情况发生,不搞形式主义,针对问题,一查到底,注重实效,坚决惩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法规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充分检查成果,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建议。

  二、检查范围 (一)检查资金范围。2017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具体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其中: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由主管部门负责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县区范围。对全省 XX 个片区县和 XX 个插花县实行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县(市、区)、乡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实施规划、落实政策措施;扶贫资金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重点投向 58 个片区县和 17 个插花县识别认定的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将资金分配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挂钩,与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果挂钩,资金向扶贫效益好的项目和地方倾斜;是否对前期准备充分、实施条件成熟、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片区县和插花县是否按当年财政收入增量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县、乡级扶贫主管部门及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是

  否实行公示公告制。

 (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是否按规定时间编制下达;扶贫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扶贫资金使用的重点环节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私分截留、套取骗取、损失浪费、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是否实行扶贫资金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项扶贫资金县级项目管理费的提取、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等行为。

 (三)扶贫项目管理方面。财政扶贫项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项目计划编制是否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是否明确;扶贫项目申报等方面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收取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县级扶贫主管部门项目库管理是否到位、资料是否完善;项目是否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告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等问题;是否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项目是否实行县级档案和台账管理。

 (四)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方面。是否存在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存在废弃闲置工程、“豆腐渣”工程和烂尾工程;是否存在将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修建

  楼堂馆所、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五)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方面。

 (五)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方面。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贫困县是否制定整合试点实施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是否建立有效的整合工作机制;对试点贫困县的资金增幅是否达到要求;整合后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整合资金项目是否及时开工建成;整合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整合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进度、整合资金的使用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等。

 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四、检查时间及步骤 从 201X 年 XX 月 XX 日开始至 XX 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自纠阶段(XX 月 XX 日至 XX 月 XX 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县级自查范围包括本级扶贫、发改、民族等有关部门以及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有关单位、乡镇政府、村级组织等。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自查工作,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对自查结果承担主体责任。自查过程中,各部门(单位)要在有效梳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理清

  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的责任。突出即查即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及相关责任人。对于 2015 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自查工作,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在 4月 28 日之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省财政厅。

 (二)重点检查阶段(X 月 3 日-X 月 20 日)。在县(市、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及市(州)检查组分别在确定的片区县和插花县开展现场检查。市(州)检查组、省林业厅、省农垦事业办重点检查报告须于 X 月 20 日前报送省财政厅。

 (三)集中审理阶段(X 月 30 日前)。现场检查结束后,省财政厅将于 X 月底召开汇报会,集中审理重点检查阶段各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统一审理,根据问题定性,最终形成全省检查总结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四)处理整改阶段(X 月底前)。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被检查的县(市、区),及时下发处理处罚决定,并负责跟踪督促被检查县(市、区)整改落实到位。

 五、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检查以“上下联动”、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县(市、区)先组织自查自纠,省财政厅和 13 个市州在此基础上,派出检查组对县(市、区)开展重点检查。

 (二)查前培训。重点检查前省财政厅将专题动员部署,以视频培训方式对全体参加检查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政策。

 (三)检查组织安排。省财政厅将抽调工作人员,组成XX 个检查组,对“两州一县”和 XX 个省定深度贫困县组织重点检查;XX 个市(州)财政局组成 XX 个检查组,重点负责组织检查辖区内片区县和插花县(审计署特派办、财政部驻甘专员办、省审计厅当年已查县区,省财政厅、市(州)检查组不再重复检查,省财政厅、市(州)检查组相互之间也不重复检查);省林业厅、省农垦事业办分别组成检查组对使用国有贫困林场、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的国有贫困林、农场开展检查;驻厅纪检组组成督查组,重点对信访举报、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以及近两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将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反馈移交相关部门。

 六、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号); (三)《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 32 号); (四)《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 69 号);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号); (六)《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开发〔2014〕9 号); (七)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3 号); (八)《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 号); (九)《关于做好 2017 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 号); (十)《关于拨付 2015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118 号); (十一)《关于拨付 2016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81 号); (十二)XX 省财政厅、扶贫办、发改委、民委、林业厅、

  农垦《关于印发<XX 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XX 财农二〔201X〕XX 号); (十三)其他相关文件。

 七、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州)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安排工作计划,承担检查任务的市(州)要合理调配人员力量,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由分管领导亲自抓,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并于 X 月底前将重点检查的检查组长、人员名单及联络员等信息上报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审核备案。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查前准备和自查工作,积极配合,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并于 201X 年 X 月 XX 日前将自查报告、报表、信访举报、典型案例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附电子文档)报省财政厅。

 (二)依法行政,严明纪律。各检查组人员要坚持依法检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被检查县(市、区)的监督,维护财政干部良好形象。全面实施检查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制度,由检查组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并指定一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全体检查人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

  监督。做好检查保密工作,检查人员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检查信息,不得擅自接受媒体人员采访。

 (三)加强考评,严把工作质量。检查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集中审理和考评。考评重点包括各单位检查工作成效、上报材料的及时性和质量、检查程序和文书规范程度、典型案例和调研报告的质量等方面。在检查过程中,各县(市、区)要通过工作简报、快报等形式,及时上报检查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问题线索和需请示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以便掌握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协调指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com

篇五: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管理专项审计方案 (安全性、规范性部分)

 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方案 (安全性、规范性部分)

 一、审计关注点:

 资金管理环节 审计关注点 安全性 合规性 存量管理 现金 存量管理 现金

 岗位设计——现金接触的控制

 审批权限及额度——现金付款、提现

 库存现金的完整性

 现金存量的安全性——转存及时性

 存折管理——保管、密码、转存的及时性

 离职员工借款的清理

 违规行为——小金库

 定期现金盘点记录

 备用金借款归还与清理的及时性

 存折记录和备案 银行存款

 违规行为:出租、出借银行帐户、套现

 印鉴保管——分开保管

 票据管理——票据不能预留印鉴、进行领用作废记录、严禁开具空头无限额支票等。

 网上银行

 审批权限及额度——集团内资金划拨、公司内部银行帐户间资金划拨。

 帐户开立的审批(尤其关注共管帐户)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流量管理 收款 流量管理 收款

 第三方付款的风险控制

 收款的及时性、催款 付款

 地价及工程款:

 地价、工程款付款审批权限、额度

 以合作双方签署合同为支付依据的符合性。

 付款的审批——尤其关注对提前支付的控制 往来管理

  不允许不同地区或不同集团考核主体的公司之间擅自进行资金调拨及期末挂往来帐。

 内部往来应按月核对,至少每季末编制调节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融资管理 专户资金

  专户专用

 专档建立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二、审计程序:

 (一)准备阶段 1、资料搜集清单——发被审计单位提供。

 (一)准备阶段 1、资料搜集清单——发被审计单位提供。

 001资料搜集清单.doc 2、分析性审核

  (1)内控环境分析

  2、分析性审核

  (1)内控环境分析

 002内控环境评价底稿.doc

  (2)业务状况分析

 (2)业务状况分析

  003现金业务分析性审核测试底稿.xls004银行业务分析性审核测试底稿.xls005往来业务分析性审核测试底稿.xls006往来业务分析性审核测试底稿.xls (二)现场阶段

 1、现金业务:

 2、银行业务:

 3、收款业务:

 4、付款业务:

 5、往来业务:

 6、专项资金业务:

 (二)现场阶段

 1、现金业务:

 2、银行业务:

 3、收款业务:

 4、付款业务:

 5、往来业务:

 6、专项资金业务:

 步骤 审计程序 审计工作底稿清单 编号 底稿名称 附件

 1 内控环境分析与评价

 (1)资料搜集 1-001 资料搜集情况表

 (2)现场访谈 1-002 访谈提纲及纪要

 (3)分析与评价 1-003 内控环境分析评价底稿:

 库存现金余额、当地银行余额、大额现金使用

  公司承诺

  2 审计符合性测试

 (1)现金及备用金管理 2-1-001 审计现场盘点现金工作底稿

 2-1-002 公司定期盘点现金记录检查底稿

 2-1-003 现金转存及时性测试底稿

 2-1-004 备用金借款测试底稿

 (2)银行存款管理 2-2-001 银行账户开户审批测试底稿

 2-2-002 银行票据管理测试底稿

 2-2-003 违规套现行为测试底稿

 2-2-004 资金划拨管理测试底稿

 2-2-005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测试底稿

  (3)收款管理 2-3-001 第三方付款风险测试工作底稿

  (4)付款管理 2-4-001 大额付款符合性测试底稿

  (5)专户资金管理 2-5-001 专户资金专用测试底稿

  (6)内部往来管理 2-6-001 内部往来管理合规性测试底稿

篇六: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XX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开展企业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全面查堵漏洞,提高资金绩效。根据 XX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X 财监督〔2018〕1 号)文件精神,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对国有企业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分为二类,第一类为国资局管理的国有企业,包括本单位及下属分、子公司。第二类为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及主管单位出资国资局协管的国有企业。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情况,主要内容: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检查财务报销、业务支出、资产管理、物资采购、资金存放等相关制度是否规范建立;是否根据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主要检查会计和出纳人员是否由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担任;是否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是否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有不良生活情趣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或发生家庭重大变故的;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是否建立规范的临时交接制度;工作人员离岗是否按规范程序办理交接等。

  (三)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主要检查资金支付流程是否依法依规;资金支付审核是否实行初审复审多岗审核;财务印章是否按规定启用、更换、保管和使用;资金支付相关票据和凭证是否按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

  (四)支出合规性管理方面。主要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现象;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资金现象。

  (五 )会计核算管理方面。主要检查是否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支出报销凭证是否合规;期末货币资金是否账实相符;会计档案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

  (六)资金管理方面。主要检查资金是否按相关规定存放;是否存在违规购买理财产品;检查资金出借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对外投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担保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检查方式和分组

 对第一类国有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对第二类国有企业根据 X 财监督〔2018〕1 号文件精神由主管单位负责检查,相关资料报国资局备案。

  检查采取听取相关单位汇报,现场查看制度资料、印鉴及票据保管情况,资金拨付管理具体流程,会计核算账册和与相关职能人员谈话等方法。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填写《资金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 2)、《财务检查工作表》(附件 3)和《财务检查工作底稿》(附件 4),列出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本次检查共分 2 组,第 1 组检查人员为 XXX、XXX;第 2组检查人员为 XXX、XXX。

 四、时间安排

 (一)检查阶段 2018 年 3 月 16 日----3 月 20 日

 (二)整改阶段 2018 年 3 月 21 日----3 月 24 日

 (三)总结阶段 2018 年 3 月 25 日----3 月 28 日

 五、组织领导及要求

  本次检查成立专项财务检查领导小组,组长 XXX,副组长 XXX,成员 XXX、XXX、XXX 和 XXX。

 (一)加强资金管理。资金安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生命线,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财务检查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深入分析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

 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资金管理机制。要求各国有企业建立资金支付短信提示监督机制,即企业大额资金支付情况,金融机构应以短信提示形式实时向单位法定代表人告知,以便法定代表人及时掌握资金动向。

 (二)加强岗位工作人员个人情况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主动、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不良生活情趣、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及发生家庭重大变故等事项,定期主动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附件:1.资金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2.财务检查工作表

  3.财务检查(核查)工作底稿

 附件 1

 资金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单位名称:

 姓名 岗位 人员性质 有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是否完成继续教育

  备注:附个人征信情况表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 2

  财务检查工作表

 检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分类 内

 容 检查情况 备注 是或否 详细说明 (一) 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1 是否建立财务报销、业务支出、资产管理、资金存放等相关制度

  2 是否根据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

 岗位与

 人员管理方面 3 会计、出纳岗位是否由在职正式在编人员担任

  4 是否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5 是否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

  6 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

  7 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有不良生活情趣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或发生家庭重大变故

  8 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9 是否建立规范的临时交接制度

  10 工作人员离岗是否按规范程序办理交接

  (三)资金支付管理11 资金支付流程是否依法依规

  12 资金支付审核是否实行初审复审

 方面 多岗审核 13 支付印章是否按规定启用、更换、保管和使用

  14 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和凭证是否按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

  (四) 支出合规性管理方面 15 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16 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17 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开支标准

  18 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资金现象

  (五) 会计核算管理方面 19 是否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20 支出报销凭据是否合规

  21 期末货币资金是否账实相符

  22 会计档案保管是否规范完整

  23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

  (六)资金管理方面 24 资金是否按相关规定存放

  25 是否存在违规购买理财产品

  26 资金出借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7 对外投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8 担保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注:1、本表由市国资局各检查组根据开展财务检查核查工作情况据实填报。2、请根据核查工作情况,在每一条目对应的“是或否”栏下选择“是”或“否”。

 3、请根据“是或否”栏下的选择结果,在“详细情况”栏下填写需说明的具体情况。

 被核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检查组负责人签字:

 附件 3

  财务检查( ( 核查) ) 工作底稿

 检查项目 企业财务检查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事项 □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岗位与人员管理情况

  □资金收付管理情况 □会计核算管理情况

 □支出合规性管理情况 问题

  核查人员

  核查日期

  被检查单位意见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注:1.本表由市国资局各检查组根据开展财务检查核查工作情况据实填报。

  2.请根据检查工作内容,在“检查查事项”栏目下选择相应项目。

 3.请根据检查情况,在“问题”栏目填写具体问题。

 4.具体问题包含检查工作表中各条内容发现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的问题。

篇七: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全省中职( 技工)

 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精神, 为切实加强全市中职( 技工)

 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监管,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经研究, 现就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 按照全面检查、 分类指导、 突出 重点、 务求实效的原则, 紧紧抓住“教育、 自 纠、 查处、 规范” 四个环节, 切实解决中职助学金及免学费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 规范和完善民生资金管理、 使用和监督机制, 确保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运行安全、 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

 二、 领导机构及成员 组

 长:

 易加耕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黄

 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太蔚

 市教育副调研员

 成

 员 :

 曾 敏文

 张来鸣

 邬峰萍

 张 纯

 刘肖 红

  二、 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1. 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 2011 年至 2012 年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 群众反映强烈、 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 2011 年以前。

 2.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

 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 情况。

 具体有“八查” 。

 ( 1)

 查资助对象, 看被资助的学生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 2)

 查资助政策落实程序, 看中职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是否规范、 严谨;

 ( 3)

 查资金到位情况, 看中职资助卡和助学金发放是否及时, 助学金发放是否足额, 有无截留、 抵顶学费和冒领现象等;

 ( 4)查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申报, 看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现象;

 ( 5)

 查免学费退费情况, 看符合免学费学生的学费是否及时足额退还学生;

 ( 6)

 查结余资金情况, 看是否按照要求处理节余的中职资助资金, 有无挪用等违规现象;

 ( 7)

 查档案资料, 看是否按照要求为每个学生建立了 资助档案和工作档案, 资料是否规范齐全;

 ( 8)查违规问题处理情况, 看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查清,违规的问题或者违法案件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 处理;

 ( 9)

 2013 年 3 月 份省资助中心下发的各学校《关于〈 国家助学金、 免学费受助学生需核查信息统计表〉 中相关数据》的说明, 包括自 查报告、 可疑信息的比对说明、 大龄学生必须在校手持本人身份证接受检查员 核实。

 3. 受检材料 ( 1)

 各单位围绕以上“八查” 的自 查自 纠 报告。

 自 查自纠报告要求按照“八查” 项目 逐条总结情况, 要求单位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 2)

 资助对象相关材料。

 资助对象全日 制、 在校生的证明材料, 申请表和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 3)

 资助政策落实程序相关材料。

 学校有关学生资助按照“申报—审核—公示—发放” 流程的证明材料;

 ( 4)

 资金到位情况相关材料。

 含资金到学校账户 、 资金由学校账户 到资助专户 、 资金由专户 到自 助卡等三项流程的原始凭据复印件, 复印件要求落款“此件与原件无异” 并加盖公章;

 ( 5)

 免学费退费情况相关材料。

 以受助学期为序, 单独列 表提供享受中 职免学费政策学生已 交纳学费的退费情况说明;

 ( 6)

 结余资金情况相关材料。

 以受助学期为序, 单独列表说明 4 个学期结余资金情况;

 ( 7)

 2011 年至 2012 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资助档案;

 ( 8)

 2013 年 3 月 份省资助中心下发的各学校《关于〈 国家助学金、 免学费受助学生需核查信息统计表〉 中相关数据》的说明, 各项材料单独用一个盒子装好备查。

 三、 工作步骤和方法 ( 一)

 动员 部署阶段( 5 月 初)

 1. 成立机构。

 5 月 14 日 前, 各县( 区)

 教育局、 各中职学校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自 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 区)

 、 各职校要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各校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 查, 客观反映学校落实资助政策的真实状况, 做到数据准确、 情况真实, 不得弄虚作假。

 2. 制定工作方案。

 各县( 区)

 教育局、 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会议精神, 要严格按照本次检查工作要求, 制定本部门、 学校的迎检方案。

 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属地管理” 原则, 各县( 区)

 职校的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由本县( 区)

 教育局负 责。

 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 对县区职校进行全面普查。

 ( 二)

 自 查自 纠阶段( 5 月 底前)

 1. 自 查自 纠 第一步, 基层自 查( 5 月 20 日 前)

 。

 由县( 区)

 教育局和学校自 查。

 县( 区)

 教育局自 查范围, 重点围绕监管履职情况、 资金运行情况、 资金审批拨付情况和资金专账管理情况、 资金发放及结余资金上缴情况等方面开展自 查。

 业务主管部门 着重检查资金管理使用 过程中 是否按照 规定程序审

 核拨付, 资金发放的流程是否科学严谨; 是否有挤占、 挪用、套取、 截留、 贪污、 私分资金等问题。

 学校着重检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报、 评审、 发放、 领取过程中,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欺上瞒下等骗取、 套取、 挪用 、 截留、 贪污、 私分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二步, 全面普查( 5 月 底前)

 。

 在各单位自 查的基础上,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 区)

 主管部门以及市直中职学校进行全面普查; 各县( 区)

 教育局要对所属县( 区)

 属中职学校进行全面普查。

 普查的主要内容为本方案的检查内容。

 要把边查边改贯彻始终。

 按照中职学校的管理权限, 及时督促所属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做到发现问题不掩盖, 纠 正问题不拖延; 要教育动员 有违纪违法现象的单位和人员 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 要在检查中注意发现违法违纪线索, 对严重违纪的要重点查处, 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各市直所属中职学校的自 查自 纠 报告在全面普查阶段报市教育局。

 各县( 区)

 教育局在收齐本县区中职学校自 查自纠报告后, 汇总本县区自 查自 纠 报告在全面普查阶段报一并市教育局。

 2. 全面普查 ①普查人员 工作安排:

 一组:

 组长刘太尉

 成员 :

 张纯、

 林泉峰 受检单位:

 莲花县、 湘东区教育局、 高专中专部 二组:

 组长曾敏文

 成员 :

 邬峰萍、 罗绍清

 受检单位:

 上栗县、 安源区、 萍乡 工业中专、 电大中专班 三组:

 组长张来鸣

 成员 :

 刘肖 红、 邓玲琳。

 受检单位:

 芦溪县、 开发区、 萍乡 卫校 ②普查时间安排 5 月 13 日 —5 月 20 日 :

 3. 检查方法 检查工作采取全面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主要以听取简要汇报, 审查档案资料、 实地查看等方式展开。

 特别强调, 所有受检单位财务管理人员 , 必须在岗 ,不得请假外出。

 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急需整改问题, 检查组将现场出 具“整改通知” , 并限期整改到位。

 ( 三)

 接受省普查阶段( 6 月 份)

 ( 四)

 督促整改阶段( 8 月 中旬前)

 针对自 查自 纠 和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种问题, 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 制定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责任, 及时进行纠正。一般性问题, 及时纠 正处理, 限期整改到位;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要组织力量迅速查检, 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县( 区)督促整改情况 8 月 10 日 前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五)

 总结提高阶段( 9 月 底前)

 。

 各县( 区)

 和各中职学校要对本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 寻找治本之策, 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和长效机制。

 县( 区)

 总结评估报告于 9 月 10日 前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 工作要求 ( 一)

 加强领导:

 各县( 区)

 教育局、 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落实工作责任, 推动工作落实。

 各级教育局的主要领导和各中职学校的校长是中职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对资助工作负 主要责任, 因此要把该次监督检查工作当作“一把手” 工程来抓。

 ( 二)

 提高实效:

 对检查员 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 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 严格抓好整改。

 ( 三)

 落实责任:

 经整改后仍不到位的学校, 市教育局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 对工作中 的有关失职行为 严肃批评, 并追究相关责任, 对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四)

 完善制度:

 通过检查, 及时修订完善制度,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从源头上防范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确保全市中职助学金、 免学费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附件 1.

 学校 2011 年至 2012 年国家助学金自查情况表 2.

 学校 2011 年至 2012 年国家免学费自查情况表 3.

 市( 县、 区)

 2011 年至 2012 年国家助学金自 查情况表

 4.

 市( 县、 区)

 2011 年至 2012 年国家免学费自 查情况表

  5. 全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整改通知

 附件 1:

 学校 2011 年至 2012 年国家助学金自查情况表

 单位:

 人/万元 类别/学期 2011 年 春季学期 2011 年 秋季学期 2012 年 春季学期 2012 年 秋季学期 合计 全日制 学生注册数 一年级

  二年级

  非全日制 学生注册数 一年级

  二年级

  国家助学金 上级下达数 人数

  金额

  国家助学金 实际发放数 人数

  金额

  受助学生 流失数 人数

  金额

  国家助学金结余情况 金额

  留存部门

  受助学生档案情况 受助学生数

  档案资料数

  助学金发放模式

  受助学生与其它有关数据重查数

  已在“系统” 删除数

 自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资金额

  备注

 校长:

 (签字)

 学校公章:

  填表人:

 时间:

  附件 2:

  学校 2011 年至 2012 年国家免学费自查情况表

 单位:

 人/万元 类别/学期 2011 年 春季学期 2011 年 秋季学期 2012 年 春季学期 2012 年 秋季学期 合计 全日制 学生注册数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非全日制 学生注册数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国家免学费 上级下达数 人数

  金额

  国家免学费 实际退费数 人数

  金额

  受助学生 流失数 人数

  金额

  国家免学费 结余情况 金额

  留存部门

  受助学生 档案情况 受助学生数

  档案资料数

  受助学生与其它有关数据重查数

  已在“系统” 删除数

 自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资金额

  备注

 校长:

 (签字)

 学校公章:

  填表人:

 时间:

  附件 3:

  县(区)

 2011 年至 2012 年国家助学金自查情况表

 单位:

 人/万元 类别/学期 2011 年 春季学期 2011 年 秋季学期 2012 年 春季学期 2012 年 秋季学期 合计 全日制 学生注册数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非全日制 学生注册数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国家助学金 上级下达数 人数

  金额

  国家助学金 实际发放数 人数

  金额

  受助学生 流失数 人数

  金额

  国家助学金 结余情况 金额

  留存部门

  受助学生 档案情况 实际数

  缺失数

  助学金发放模式

  受助学生与其它有关数据重查数

  已在“系统” 删除数

 自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资金额

  备注

 教育(人保)

 局长:

 (签字)

  教育(人保)

 局公章:

  填表人:

 时间:

  附件 4:

 县(区)

 2011 年至 2012 年国家免学费自查情况表

 单位:

 人/万元 类别/学期 2011 年 春季学期 2011 年 秋季学期 2012 年 春季学期 2012 年 秋季学期 合计 全日制 学生注册数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非全日制 学生注册数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国家免学费 上级下达数 人数

  金额

  国家免学费 实际拨付数 人数

  金额

  国家免学费 学校实际退费数 人数

  金额

  受助学生 流失数 人数

  金额

  国家免学费 结余情况 金额

  留存部门

  受助学生 档案情况 受助学生数

  档案资料数

  受助学生与其它有关数据重查数

  已在“系统” 删除数

 自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资金额

  备注

 教育(人保)

 局长:

 (签字)

 教育(人保)

 局公章:

  填表人:

 时间:

 附件 5:

 全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整改通知

 --------------( 教育局、 学校)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中 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检查工作会议精神, 确保资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监督检查的过程中, 你单位仍然存在急需整改问题, 主要问题如下:

 1. 资助对象方面。

 2. 资助政策落实程序...

篇八: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原则,坚持检查与规范并举,自查与抽查结合,深入实施扶贫“安保工程”,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规范安全有效,维护贫困地区和谐稳定,促进我县贫困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范围。

 自查整改的部门为县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局、民族局等;资金范围为 2010-2012 年度中央、自治区、市及本县财政安排的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自查内容。

 1.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向政策情况,使用范围和投向是否符合规定。

 2.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公告公示、招(邀)投标、县级报账和内部管理等制度。

 3.是否按上级下达的各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项目投资是否控制在投资概算内,是否有施工合同,调整计划是否按原程序报批,项目招(邀)投标是否规范,项目实施是否按时推进,资金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竣工项目是否及时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4.是否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 特别是到户的财政扶贫项目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份)

 组织召开专项检查成员单位会议,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学习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扶贫政策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相关会议精神,下发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动员部署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8 月份)

 县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局、财政局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上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资金监管、行政监督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

 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县政府办。

 (三)全面检查阶段(9 月 10 日前)

 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县审计局牵头,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局、民族局、监察局、纠风办等部门配合,共同组成检查组,对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局、民族局等部门开展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将检查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集中整改阶段(9 月份)

 县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局、财政局部门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股室、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完成后,要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公告公示、招(邀)投标、县级报账和内部管理等制度,促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整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天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x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xxx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xx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办主任 xxxx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xxxx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覃合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局、民族局、审计局等单位抽调。

 (二)严查违规行为。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重点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财政扶贫资金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擅

 自改变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以及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严格追究责任。

 (三)加强总结交流。及时通报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全面、客观地宣传专项检查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县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局、民族局等部门要及时总结,对于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剖析,找准薄弱环节和问题症结,提出合理建议,使其更加科学,更加完善,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效益,加速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篇九: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件  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 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检查实施方案

 一、 检查目的 通过对资金项目建设过程、 实施效果和综合效益的全面检查, 掌握相关省(自治区、 直辖市)

 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到位情况和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推进各地加强项目管理, 真正把中央补助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工程上, 保障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同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查找问题与不足, 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为今后该项工作的可持续开展提供依据。

    二、 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为 2011~2013 年安排了中央补助资金的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 24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

 县级水利部门(或其所属水管单位)

 管理的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包括承担防洪、 排涝、 抗旱、 灌溉等公益性任务的水库工程、水闸工程、 堤防工程、 控导工程、 泵站工程、 淤地坝工程等

 6类工程。

 三、 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包含项目申报与审批、 项目实施、 项目验收、 资金使用与管理、 项目效益等五个方面:

  ( 一)

 项目 申报与审批 1. 项目实施技术方案 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实施技术方案编制与审批情况: (1)

 项目实施技术方案是否包括补助范围内所有水利工程(县级水利部门或其所属水管单位管理的 6类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 是否逐个工程落实维修养护内容、 工程量和经费预算, 内容是否完整。

  (2)

 项目实施技术方案是否按时报送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对项目实施技术方案进行批复, 批复的方案是否合理。

  2. 项目建议计划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建议计划编制与报送情况: (1)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建议计划是否在批复的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基础上编制, 内容是否完整。

  (2)

 是否按时报送财政部、 水利部。

  3. 地方维修养护经费报表 

 地方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地方资金拨付文件和到账凭证, 核实地方财政安排的维修养护资金的落实情况。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虚报冒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 4. 项目实施计划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编制与审批情况: (1)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实施计划编制与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内容是否完整。

  (2)

 计划项目是否满足申报条件要求, 项目 经费预算编制是否合理。

  (3)

 是否按合规性审核意见进行批复。

  ( 二)

 项目 实施 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工程管理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全省(或县)

 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是否按照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全部完成, 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及其合同执行情况, 变更的项目和维修养护内容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 三)

 项目 验收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的验收组织情况: 1.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制定了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验收管理办法, 是否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2. 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验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验收结论是否科学合理等。

  ( 四)

 资金使用与管理 1. 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 中央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资金拨付文件和到账凭证, 核实中央补助资金是否及时下达, 并足额拨付至工程管理单位。

  2. 维修养护经费额度合理情况 重点检查项目 完成的工程内容和支付的资金额度是否相符, 有无单价明显过高或其他方面不合理的情况。

  3. 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工程管理单位是否按照财务制度要求, 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按照规定专项用于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项目, 有无用于严禁开支的内容。

  是否存在截留、 滞留、 转移、 挪用资金的现象。

 是否存在虚列支出、 虚假发票套取资金、 设立“小金库” 的行为。

  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是否做到“应采全采”等。

  ( 五)

 项目 效益和效果 项目实施在促进水利工程建管并重、 调动地方财政落实维修养护经费的积极性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在促进基层水管

 单位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善、 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 基层水利职工队伍稳定、 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在促进工程运行状况改善、 功能作用发挥、 取得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效益等方面的作用。

  四、 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结合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由地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水利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 针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总结管理经验和资金效益, 最后总结形成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报告。

  ( 一)

 县级项目 自查( 11 月 20 日 至 12 月 5 日 )

 由县级水利工程主管部门进行自查。

 县级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对照《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事项表》(见附表 1),对本县(市、 区)

 县级的管理情况及安排资金的项目逐个进行检查, 并编写《2011~2012年 X X县(市、 区)

 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报告》(内容格式见附件 1)

 ,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二)

 省级总结( 12 月 10 日 前完成)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利工程主管部门自 查基础

 上, 对照《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事项表》(见附表 1),对全省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填写《X X省(自治区、 直辖市)

          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2), 并编写《2011~2012年 X X省(自治区、 直辖市)

 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报告》(内容格式见附件 2), 报水利部。

  ( 三)

 水利部重点抽查( 11 月 25 日 至 12 月 20 日 )

 水利部将选取部分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以检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实施效益为重点。

 为保证抽查工作质量, 每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

 抽查县(市、 区)

 不少于 2个, 检查时间不少于 7天, 抽查县随机选取。

  现场检查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 查阅资料、 实地察勘等方式进行抽查。

   附件 1.《20 11~2012年 X X县(市、 区)

 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 2.《20 11~2012年 X X省(自治区、 直辖市)

 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附表 1.  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事项表         附表 2.  X X省(自治区、 直辖市)

       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2011~2012年 X X县(市、 区)

  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一、 基本情况 全县(市、 区)

 2011~2012 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类型、 数量及资金安排等情况。

 二、 总结 全县(市、 区)

 在项目申报、 建设过程、 资金管理、 实施效果和综合效益等方面的总结。

 三、 存在问题和建议 全县(市、 区)

 在项目申报、 建设过程、 资金管理、 实施效果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提出措施和建议。

 附件 2  2011~2012年 X X省(自治区、 直辖市)

  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一、 基本情况 全省(自治区、 直辖市)

 2011~2012 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类型、 数量及资金安排等情况。

 二、 总结 全省(自治区、 直辖市)

 在项目申报、 建设过程、 资金管理、实施效果和综合效益等方面的总结。

 三、 存在问题和建议 全省(自治区、 直辖市)

 在项目申报、 建设过程、 资金管理、实施效果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提出措施和建议。

 附表 1 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事项表

  检查内容 具体事项 检查事项说明 (一)

 项目申报 1. 实施技术方案 是否包括补助范围内所有水利工程, 是否落实维修养护内容、 工程量和预算。

 2. 建议计划 是否在批复的实施技术方案基础上编制, 内容是否完整。

 3. 实施计划 内容是否完整、 规范。

 (二)

 项目实施 1. 维修养护任务 是否根据批复的实施计划工作内容, 按期完成维修养护任务。

 2. 合同管理 合同内容完整性及合同管理规范性情况。

 3. 质量管理 实体质量情况及质量管理情况。

 (三)

 项目验收 1. 项目验收 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完成验收。

 2. 验收内容和结论 验收内容和结论是否全面准确。

 3. 项目档案管理 项目资料是否完整, 是否归档。

 附表 1续 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事项表 检查内容 具体事项 检查事项说明 (四)

 资金使用与管理 1. 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 地方资金 地方资金落实情况。

 3. 资金管理 财务制度完善, 专款专用, 资金管理规范。

 4. 资金使用 资金支付必须真实、 合规, 中央补助资金需在正常维修养护项目范围和标准内使用。

 (五)

 工程安全与效益 1. 工程安全运行 项目实施对工程安全运行的促进作用。

 2. 确保效益发挥 工程项目的效益发挥情况。

 3. 提高管理水平 项目实施对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促进作用。

 4. 改善形象面貌 项目实施对工程形象面貌的改善作用。

 附表 2 XX 省(自治区、 直辖市)

 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情况统计表

  工程数量 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需求(万元)

 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落实情况(万元)资金来源(万元)

 水库(座)水闸(座)堤防(km)

 控导 工程(座)

 泵站(座)淤地坝(座)水库水闸堤防控导工程泵站淤地坝小计 水库 水闸堤防控导工程泵站淤地坝小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县级财政其他 小计 全省工程

  其中 省管工程

 市管工程

  县管工程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藏区工程

 1. 本表按 2011、 2012、 2013 年分年填报, 工程数量指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所有工程数量, 按 6 类工程分别填写; 维修养护资金需求指按照有关规定测算的开展正常维修养护工作所需的资金数量; 维修养护资金落实情况指当年开展维修养护工作实际落实到位的资金数量; 资金来源指分别由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地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数量, 其他指用于维修养护的水费、 电费等经营性收入资金的数量。

 2.全省工程指全省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所有工程, 为省级、 市级和县级的合计;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指安排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 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项目; 藏区工程指四川、 云南、 甘肃、 青海四省藏区的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

篇十:资金管理检查方案

饶市人社部门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民生资金监管, 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印发全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赣府厅字〔2014〕 53 号),省厅下发了《江西省人社部门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 赣人社字〔2014〕 228 号)。

 根据《实施方案》 和《检查工作方案》 中的检查范围和内容, 决定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系统内开展对社会救助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通过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推动民生资金政策落实, 加强和规范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

 深入排查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滞留、 挤占挪用、 贪污私分、骗取套取民生资金的违规行为, 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 检查范围和内容 在对 2012-2013 年社会救助资金进行全面自 查的基础上, 重点检查以下三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一是企业军转干部人员生活补助, 包括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 1953 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 企业参战退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和原有省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 生活补助资金; 二是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 三是未参保返

  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

 对群众反映强烈、 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 检查方式及方法 ( 一)

 检查方式 在市、 县财政部门牵头领导下, 人社部门具体承办。

 一是各级人社基金监督机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全面自 查自 纠; 二是在省社保中心的指导下, 市、 县( 市、 区)

 社保局对所属本级经办机构实施全面检查, 要求检查率达 100%。

 三是市局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

 ( 二)

 检查方法 通过听取汇报、 查看经办机构的原始台账、 查阅相关资料 ( 有关规章制度、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等)、 现场询问的方式进行。

 同时随机抽查部分享受救助资金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合规( 主要是对待遇人员 领取待遇的资格进行查证, 采取上门核查、电话询问、 到经办部门核对等方式, 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待遇人员 进行回访, 了 解实际状况)。

 四、 时间安排 ( 一)

 动员 部署阶段( 6 月 10 日 前)

 1. 成立机构。

 成立以程观焰局长为组长的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负责日 常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 ( 市、区)

 成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

 2. 制定方案。

 各县( 市、 区)

 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 结合

  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并抄送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

 3. 动员 部署。

 各县( 市、 区)

 要做好动员 部署工作, 开展业务培训,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

 ( 二)

 自 查自 纠阶段( 7 月 15 日 前)

 各县( 市、 区)

 要按照统一部署, 认真组织本级管理的民生资金的自 查自 纠工作, 自 查面必须达到 100%。

 1. 自 查内容。

 重点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部门监管履职情况、 资金运行情况 、 资金审批拨付情况和资金专账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自 查自 纠。

 对业务主管部门着重检查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拨付, 资金发放的流程是否科学严谨;是否有挤占、 挪用、 套取、 截留、 贪污、 私分民生资金问题。

 对民生资金和项目 实施单位着重检查在财政补贴申领过程中,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欺上瞒下等骗取、 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6 月 25日 前以各县( 市、 区)

 为单位上报“民生资金自 查自 纠情况统计表”( 见附表)

 至市局基金监督科。

 2. 时间要求。

 6 月 25 日 前, 各县( 市、 区)

 进行自 查自 纠;各级人社部门对本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 查自 纠, 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收集汇总; 7 月 10 日 前, 市人社局组织对各县( 市、区)

 开展检查, 并督促各县( 市、 区)

 做好本辖区、 本系统自 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7 月 底前, 省人社厅组织工作组对部分设区市、 县( 区)

 进行检查。

  ( 三)

 重点抽查阶段( 8 月 底前)

 8 月 份, 财政厅将牵头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抽调专业人员 组织重点抽查。

 重点是对自 查自 纠工作不力的、 举报线索清楚的、 社会关注的项目 资金开展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设区市、 县( 区)

 做好迎接重点抽查的工作。

 ( 四)

 落实整改阶段( 10 月 底前)

 对自 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 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责任, 明确整改时限, 确保整改到位。

 各县( 市、 区)

 要将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于 10 月 20 日 前报市人社局。

 五、 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时间紧, 任务重,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社局成立人社部门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程观焰局长任组长, 陈子龙副局长和社保局祝天伟局长任副组长, 成员由局基金监督科、养老保险科、 军转安置科、 监察室、 市社保局的主要领导担任。

 各地要结合实际, 在市、 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 统筹安排好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本级以及下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

 对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要积极与财政搞好协调, 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 二)

 强化沟通协调。

 各县( 市、 区)

 要加强与各地、 各部

  门的沟通联系, 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 扎实推进全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 整合力量、 统筹兼顾,建立起分工明确、 配合有力、 资源共享、 运转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

 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确保圆满完成全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 三)

 注重检查实效。

 要把自 查自 纠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让各个方面有一个主动检查、 主动纠正问题的机会。要认真组织抽查或交叉检查和专项督查, 重点检查资金申报和审批环节是否按规定要求运作, 申请救助资金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是否存在虚报冒领、 套取资金的问题; 经办机构是否存在截留、 挤占、 挪用资金的问题。

 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 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

 ( 四)

 明确责任追究。

 要坚持自 查从宽、 被查从严, 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

 自 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 视情节可依法从轻、 从宽处理; 工作不认真、 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 要严肃处理, 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重、 从严处理, 一律追究责任人员 的责任。

 对有关责任人员 的责任追究和严重违纪问题或线索, 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五)

 认真总结经验。

 通过检查, 要掌握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 积累检查经验, 提高监管能力, 同时注

  意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进一步提高民生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

 ( 六)

 实行报告制度。

 检查中遇到重大事项或重大要情, 要及时报告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机构。

 要实行每月 报告制度, 在每月 5 日 之前上报前一个月的进度情况。

 为了 及时掌握情况, 请各县( 市、 区)

 报一名 负责此项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姓名 及电话。

 市局基金监督科联系人:

 张英, 电话:

 0793-8198718。

 邮箱:

 1319581358@qq.com。

  附件

 ( 2012-2013 年)江西省人社部门全省民生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

 监督

 检查情况

 资金项目

 自查工作情况 自查发现的问题 自查发现违规资金处理情况 (万元)

 人员处理情况(人)

 自查 单位数(个)

 自查资金总额(万元)

 涉及违规单位(个)涉及违规资金数(万元)

 归还原渠道 上交 (收缴)财政 其它 小计追究刑事责任党纪政纪处分其他 处理小计 (人次)

 截留

 滞留挤占

 挪用贪污

 私分骗取

 套取其它小计 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

  1953 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

  企业参战退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

 原省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资金

  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资金

  合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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