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查整改报告【精选推荐】

时间:2022-09-10 09:00:06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案件评查整改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精选推荐】

 

 2011 年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某地政法委:

 根据某地政法委和自 治区高院要求, 某地中院于 2011 年10 月 11 日 下发了 《某地法院案件评查整改阶段实施方案》,要求本院各部门、 本市各基层法院作好案件整改工作, 纠正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法治理念教育, 提高细节意识 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使两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公平、 公正、 高质、 高效的理念, 充分认识要做到公平、 公正、 高质、 高效地办好案件, 必须认认真真, 严谨细致地做好审判工作中 的每一个细节, 细节决定案件的质量, 影响司 法形象, 体现法官修养, 只 有不断增加细节意识,认真检查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不足, 扎实做好每个细节, 环节和节点, 才能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 狠抓制度落实, 强化责任意识 深入落实“管理机制创新年” 各项举措, 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探索和完善法院系 统案件质量监督制度的长效机制, 创新审判管理机制, 建立起审判管理、 文书签发、 审委会议事规则、 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 案件评查、 案件分析和通报等制度, 使案件审理有章可循, 有制度可依, 进一步明确了 审委会、 院长、 庭长、 审判员 、 书记员 的职责, 强化责任意识。

 三、 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加强服务意识 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 活动, 进一步增强审判人员 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加强服务意识, 一步改进司法作风, 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 纷能力, 提升审判质量和司 法公信力。

 对 50件涉诉信访案件逐件进行了 剖析, 得出的结论是绝大部分案件处理没有错误, 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 程序合法, 适用法律正确。

 导致当事人申诉信访的主要原因, 一是审判人员 在办案过程中释法明理工作欠缺, 当事人对法律理解错误; 二是生效判决书得不到执行, 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难以实现; 三是当 事人的诉求与 法律规定相差甚远; 四是个别申诉信访人员 怀有个人非法目 的。

 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 我院采取了 不同的应对措施。

 实行“包案单位、 包案领导、 包案主办人” 负责制, 对申诉信访人员 开展下访回访工作, 进行法制宣传, 引 导申诉信访人按正常的法律途径表达诉求, 运用 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通过社会救济, 司 法救济等形式解决一部分申诉信访人员 的实际困难, 等等。

 通过走群众路线, 绝大部分申诉信访人员 与 法院签订了 息诉罢访协议, 涉诉信访问题已基本化解。

 四、 着力提高干警素质, 不断增强司 法能力 一是要加强法官和书记员 的日 常培训管理。

 紧密结合岗位实际,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 增强学习培训效果, 不断提高干警素质。

 引 导法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 对法官队伍提出的更高要求。

 二是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 提高法官职业素质。

 进一步加强对审判人员

 的业务培训, 尤其要加强庭审技能和裁判文书制作技能的岗 位练兵。

 审判工作再忙, 也要抽出 一部分时间来学习法律和司 法解释, 以提升审判人员 的专业素质, 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特别是对工作岗位变动的法官、 新任法官及新录用的公务员 , 除了 在实际工作中 锻炼成长外, 应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切实加强书记员 的培训和管理。

 书记员 应本着认真工作的态度, 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体系, 包括案卷当 事人地址确认书、 送达回证、 庭审笔录、 卷宗封底要按要求填写完整。

 其次书记员 要提高业务素质, 熟悉各种诉讼程序要求, 明确各类笔录记录要求以及哪些法律文书应向当事人送达等问题, 确保案件程序无误。

 五、 加强司 法公开工作, 自 觉接受监督 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提高司法民主水平, 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

 以阳光司法工作开展为契机, 在立案窗口 、 庭审活动、 申请执行、 评估拍卖、 审判管理等重要环节上依法公开, 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 自 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审判监督是法院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的内部监督机制, 是切实纠正错案, 服判息讼的重要途径。

 同时要自 觉接受党委领导, 主动接受人大、 政协的监督,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通过案件评查, 发现了 一些在平时办案中存在的的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业务部门 认真分析原因,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检查整改效果。

 只要及时整改, 加

 强学习, 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建章立制, 完善原有规章制度, 真正建立起审判、 管理、 监督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加大法官、 书记员 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 提升工作水平, 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提高司 法民主水平, 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 法公正。

 六、 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应用 , 实现精细化管理 一些法院没有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虽然安装了审判管理新系统并且完成了 培训工作, 却还没有投入使用; 部分干警也因认为使用新系统增加工作量, 而存在抵触情绪, 严重影响了 审判管理新系 统作用的发挥。

 当前最为关键和最为迫切的任务就是在推进审判管理新系统的应用 上下功夫, 实现审判管理规范化、 案件评查网络化、 绩效数据生成自 动化。

 为此,本院审管办与司 法行政管理科已联合下发 《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正式启 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 ( 锐新审判系 统)的紧急通知》( 某中法〔2011〕 164 号)

 要求各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新系 统的应用推广工作, 将其作为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基础性、 首要性工作认真抓好。

 要组织开展好系 统应用 培训工作, 督促案件信息的及时录入, 经常开展检查工作, 促进系 统的正确使用 , 对不按规定使用 系 统的单位和人员 给予通报, 严重不负责的, 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七、 坚持联动司 法, 不断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自 2009 年以来, 已与 检察院建立民行抗诉案件的联调机制, 并确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制度。

 2010 年起, 与市人力资源与 社会保障局进行多次沟通协调, 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

 程序运作、 法律适用, 协作调解等问题进行交流, 在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上取得长足进步。

 实践证明, 通过与行政管理职能部门、 行业主管机构建立协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 能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 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合力, 把大量纠 纷解决在诉讼之前, 实现了 法律效果、 政治效果、 社会效果的统一。

 八、 问题案件的整改 ( 一)

 案件实体处理方面。

 ( 2003)

 某民终字第 1227 号, 造成信访的原因是判决书说理不强, 社会效果也不好, 该案的剖析报告分析不够细, 剖析报告分析原因没有从信访的角度回答。

 从当 事人看, 主要是赔偿不到位, 让司机赔偿, 也让车主赔, 赔偿还是没有到位,但没有让飞龙公司赔, 可能是该地以前的做法不同。

 为何不让飞龙公司承担, 判决书没有回答。

 该案经本院立案二庭进行了再审审查, 并报院长提交本院审委会讨论, 审委会认为本案能赔偿的最大数额为 2. 9 万元, 目 前已执行完毕, 不宜再审; 但如果彭本莲发生后续赔偿费用, 承担主体发生变化, 不能执行时, 本院将重新考虑再审。

 ( 2007)

 某刑终字第 111 号案件, 高院评查组认为, 该案判决认定三人共同犯罪却不分主从犯, 只适用有关共同犯罪的条文, 没有适用关于主犯的条文。

 该案已交由具体负 责业务庭,由主办人作出整改意见, 并提交该业务庭进行讨论, 深化认识,避免以后出 现类似问题。

 ( 2009)

 刑立终字第 4 号案件, 自 诉人认为被告人盗伐

 其林木而向 法院起诉, 属于公诉案件, 法院应当 裁定不予受理, 但裁定驳回起诉。

 该案交立案一庭讨论, 该庭认为该案法律适用上有不同见解。

 ( 二)

 审判程序方面。

 一是开庭审理方面的问题。( 1992)刑上裁字第 77 号未开庭也未问话就迳行判决, 社会效果不好。( 2008)

 某刑终字第 134 号案件, 上诉人主张无罪, 二审也不开庭审理, 当事人不服, 社会效果不好。

 此次评查, 高院复查组就未开庭审理的问题把我院自 查的 6 件优秀案件降为良好,目 的也是为了 引 起对此问题的重视。

 因此, 要充分保障当事人对二审程序的知情权、 参与权、 监督权, 不断提高二审开庭率,促进法院司 法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 2009)

 某刑终字第 129 号案件, 审理期限长达 1年 6 个月 , 超过审限, 但延长审限的审批材料反映只有 7 个月 。该案由主办人补充案件交审委会讨论及请示高院的相关材料。

 ( 三)

 未提交审委会讨论的问题。( 2010)

 某民再字第 17号, 高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合议庭意见不一致, 应该提交审委会讨论而没有提交。

 该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制度不完善, 结合今年“管理机制创新年” 活动, 经征求本院各部门、 本市各基层法院意见, 并报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通过的《审判委员 会工作规则》 已实施, 今后将依照制度办事, 有效防止该提交审委会而不提交的问题。

 ( 四)

 评查认定的不合格案件 此次评查, 经评查委员 会讨论, 认定不合格案件为:

 ( 2010)民初字第 454 号民事案件。

 该案一审认为主体不合格, 判决驳回了 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院评查组认为这个案件的事实也没有

 查清楚, 主体没有错, 应该是遗漏诉讼主体, 应驳回起诉。

 根据区高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第六条:

 错列诉讼主体的, 定为不合格案件。

 某县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了 重点整改, 具体做法如下:

 ( 一)

 先由主办人对案件出 现错误的原因进行了 深刻反思, 写出 了 书面认识材料, 认为该案处理错误的原因是业务能力不强, 要加强对业务的学习;

 ( 二)

 由所在业务庭对错案进行讨论, 分析其原因, 并且对案件的合议及文书的签发进行认真复查, 每个合议庭成员 表示今后都对案件深入了 解, 不走过场。

 对案件事实、 证据的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评议, 以确保案件处理正确和质量;

 ( 三)该院审管办将(2010) 民初字第 454 号案件向该院审委会提出书面意见, 认为本案应提起再审, 以确保案件的正确处理。

 该院审委会经讨论后认为, 本案判决已生效, 且当事人未提起上诉, 评查后主办庭及主办人积极做好本案当 事人的工作, 已案结事了 , 当 事人并未因本案涉诉信访。

 因此, 暂定不宜再审, 必要时再启动再审程序;

 ( 四)

 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 对该案的主办人及合议庭成员 按照本院 2007 年《关于错案责任经济处罚的暂行规定》 处罚, 并取消本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 五)

 针对这次评查后本院出 现的问题, 该院决定重新制定法律文书签发制度, 决定由各主管副院长负责各业务庭的判决书签发, 以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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