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7篇

时间:2022-11-09 18:30:04 浏览量:

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7篇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 报告发布 《82018反家暴社会组织现状和需求报告》正式发布 报告发布 2019年4月15日,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正式发布《2018反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7篇

篇一: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

发布

 《8 2018 反家暴社会组织现状和需求报告》正式发布

 报告发布

  2019 年 4 月 15 日,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正式发布《2018 反家暴社会组织现状和需求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为欧盟驻华代表团和亚洲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共同资助的“加强反家暴专业人才与服务机构培养以支持反家暴法有效实施”项目下的项目成果。

 背景

  2016 年 3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赋予了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工作的法律地位。然而业内尚缺乏对反家暴社会组织总体状况的研究。在欧盟驻华代表团和亚洲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的共同资助下,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开展了《反家暴社会组织现状和需求》调研。调研于 2018 年4 月启动,并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初稿。项目团队综合了专家反馈意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并增加了对两家残障类社会组织的个案访谈,于 2019年 1 月完成《报告》终稿。

 该报告是国内首次对从事反家暴的社会组织的总体状况进行的研究。调研针

 对国内参与反家暴服务与倡导的社会组织,涵盖地域分布、资金来源、服务群体、工作人员支持等信息,旨在协助社会组织更好地开展反家暴工作,在性别平等与妇女权益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研究主要发现包括:

 下面我们从调研方法、样本信息和主要研究发现三方面为大家解读该《报告》。

  调研方法

  本调研采用在线问卷调查、焦点小组访谈和个案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希望了解反家暴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和发展需求。问卷涉及问题涵盖反家暴社会组织的地域分布、资金来源、服务群体、政府合作关系等方面;焦点小组访谈和个案访谈提供了更具体的案例和补充信息。因此基本达到调研初衷。

 问卷调查:由已经互相建立联系的社会组织之间采用“滚雪球”的方式,借助互联网、微信等工具传播、在线填答。共回收问卷 885 份,其中个人身份填答问卷 712 份。因本调研主体为反家暴机构,以个人身份填答的问卷被去除。机构身份填答问卷 173 份,根据填答完整性,筛选出最终纳入报告分析的有效机构样本 108 份,有效率 62.4%。有效样本中所在机构以反家暴相关工作作为主体的数量为 18 家,所在机构涉及部分反家暴工作的数量为 55 家,希望将来能够参与反家暴工作的机构数量为 35 家。本报告对前两类机构共计 73 家填答的信息进行了

 分析。个人身份的问卷填写者提供了未来参与反家暴工作的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项目组将会在后续的培训设计和信息建设中纳入 TA 们的建议。

  焦点小组访谈:项目组在深圳、西安两地共开展了三次焦点小组访谈,参与组织二十三家。

  个案访谈:项目组对十家社会组织进行了电话访谈和面访。

 样本基本信息

  反家暴社会组织在地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第一梯队包括广东省和北京市,分别拥有反家暴社会组织 15 家和 14 家;第二梯队省份机构数量锐减至 3-5 家,包括浙江省、贵州省、湖南省、江苏省、天津市、河南省和黑龙江省;第三梯队省份拥有 1-2 家反家暴组织,包括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安徽省、

 广西省、江西省、云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等 11 个省份;图示白色省份尚未有组织进入样本范围(图 1)。

 图 1 组织的成立时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99 年以前,反家暴社会组织呈现零星增长的状态,新组织出现的速度慢,数量有限;2000 至 2010 的 10 年间,增长数量有所突破。而在 2011 年以后,新增组织的数量迈上了新台阶,其中 2011至 2015 年的 5 年间共新增 44 家,占所调查样本总数的 62.3%(图 2)。反家暴领域所反映出来的组织增长趋势与公益行业整体发展趋势是相符的。

 图 2 在以上组织中有 60%取得了民政部门的民非注册,22%的组织采用工商登记(图 3)。工商登记的组织也曾或正在尝试民非注册,但常常感到阻力重重。因为未进行民非注册,这些组织目前不能参与政府采购,也无法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捐赠,进一步挤压了它们筹资的空间。

 图 3

  主要研究发现

  1.反家暴社会组织在地域分布与资源提供上存在不平衡。反家暴社会组织在地域分布上主要存在于一线或者二三线发达城市中。能够向边远不发达农村地区提供服务的组织所占比重仅有 23.3%。在服务人群上,社会组织关注的最主要人群为妇女和儿童。其他群体如老年群体、残障群体和流动群体在家庭暴力问题的

 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无法得到满足。在与求助者的沟通渠道上,有 83.6%的机构开放了微信渠道,80.8%的机构开放了电话渠道,68.5%的机构接受现场来访。新媒体的运用虽然提供了便利性,但也可能使信息技术使用能力低的群体在获取服务时面对更多挑战。

 2.反家暴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采取了倡导与服务并重的行动策略。有 80.8%的组织将公众教育作为工作内容之一; 65.8%的机构可以向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具体的服务;50.7%的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了对其他机构开展培训和支持以及政策与立法倡导; 28.8%的机构开展或参与了反家暴的研究与研讨工作(图 4)。

 图 4 但就全国范围来看,73 家机构数量总数较低,它们在过去一年所提供咨询与介入个案的服务数量也过低。2017 年,有 38.4%的组织提供的咨询服务量不到30 件;其中处理个案量在 1-10 个之间的机构比重为 23.3%。

 3.经过多年实践,部分组织在服务流程、评估方面形成了值得借鉴的经验,但总体上仍然存在很大的专业提升空间。除了早期介入反家暴议题的传统机构和具有社工专业手法的社工机构外,反家暴服务的相关需求也越来越多涉及到服务特定社群(如服务于性与性少数社群、HIV 感染者社群和残障社群)的机构,亟需资源的引入和建构自己的专业能力。在样本机构中,有 78%提供服务的机构具备处理个体求助的工作流程,74%的机构能够实现对所做服务的评估。在受害者隐私保护方面,只有 67.1%的组织能够在公开发布的内容中实现受害者隐私保护(图 5)。

 图 5 由此可见,行业伦理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构建,但在隐私保护层面距离完全以受害人为中心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不同类型的机构追求专业化的过程中,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与服务伦理,有待于包括反家暴组织在内的各方力量的推动。

 4.在能力建设方面,反家暴从业者对各项专业能力的培训需求普遍较高,也更关注实践层面的交流,如同伴交流。反家暴工作者对于培训的需求不仅仅局限于专业技能的讲授,还希望培训内容随实践更新,方式更具有体验式。除此之外,受访者还希望培训能够涉及更广泛的公益组织管理技能,如传播倡导能力、筹款和动员能力、基于实践的知识生产能力等。

 5.反家暴从业者自身面临心理压力甚至极端情况下的人身伤害风险。有64.4%的填答者在工作中感到压力或压抑,压力来源最多的前三位是无力改变受害者处境(53.4%),开展工作时有关部门不配合(41.1%)和共情受害者遭遇(39.7%)(图 6)。

 图 6 同时,反家暴从业人员还可能会遭遇施暴者的暴力威胁。在调研报告中,我们通过具体案例和问卷数据统计,分享了反家暴组织在回应这些问题上所做出的努力和成效。针对从业人员情绪压力和人身安全保障方面的需求,需要反家暴组织以及相关方提高重视,开展经验分享并推动资源配置,保障系统化的措施落地。

 6. 稳定的资金来源是保障反家暴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政府购买服务在反家暴社会组织中的资金来源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加,有 60.3%的机构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政府采购(图 7)。这一方面重塑了反家暴领域社会组织的分布形态,使一些社工组织进入到反家暴领域(或者说反家暴议题开始被纳入社工服务范围中),扩大了普通社区公众对反家暴服务的可及性,但也有可能对社会组织的独立性提出了挑战。

 图 7

 在收入方面,反家暴社会组织 2017 年的年度收入 1 万至 10 万元之间所占比例最高,为 24.7%;有 19.2%在 11 万至 50 万元之间;20.5%位于 51 万至 100 万元之间;有 11%在 101 万至 500 万元之间;6.8%达到 500 万元以上;另有 8.2%的机构收入在 1 万元以下以及 9.6%的组织选择了“不清楚”(图 8)。曾经主要依靠国际组织资助的部分传统机构面对筹资压力,开始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和收费的市场化服务。因此,创造多元的筹款渠道和加强筹款能力是参与本次调研的反家暴社会组织的普遍诉求。受调研组织希望国家能够将反家暴工作纳入预算,真正承担反家暴工作的主体责任,并呼吁国内基金会提高对这一议题的关注,发挥更大作用。

 图 8 7.作为反家暴工作的有效介入的策略,多部门联动的合作机制得到社会组织广泛认可,但公权力部门的认知与动力弱,以及合作仰赖官员个人而非常态化的机制,是制约这一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主要障碍。就参与调查的反家暴社会组织与当地各机构和组织的合作程度,合作最为紧密的是社工机构,其次是媒体,再次是公益领域的法律服务机构,妇联排在第 4 位,心理医生和心理咨询排在第 5位,人民法院、政府的法律援助机构和公安分别排在最后的三位(图 9)。

 图 9 在有限的空间和资源下要推动多部门联动,社会组织总结了“找准契机建立互惠关系、先从局部合作开始、以培训为抓手和建立试点效应”等策略,自下而上地撬动资源。但多部门合作的构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无法建立长期、可持续性的反家暴多部门合作仍然是摆在社会组织面前的巨大障碍。

篇二: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

反家暴法心得体会 关于《反家庭暴力法》看法和建议

  屈博琛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内出现的以武力侵犯他人人身或对其进行精神折磨的强暴行为。家庭暴力对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成长和社会稳定有着的严重影响和危害。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于 XX 年 12 月 27 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 XX 年 3 月 1日起施行。这一法律旨在切实保障所有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权益,努力让每个家庭和睦幸福,进而促进整个国家 池 的兴旺发达。

  家庭 丈 暴力是我国普遍存在的 疏 一种社会问题。据统计 仕 ,在中国有超过%的女 楔 性遭受过辱骂、殴打、 翼 限制人身自由和性暴力 会 等家暴,而十岁以下遭 耿 受过家庭暴力的儿童更 碳 是超过八成。之所以家 吵 庭暴力在我国会如此普 踌 遍的存在,其中既有传 斟 统封建文化中男尊女卑 踢 、大男子主义等愚昧思 怜 想的残留,也有现代社 详 会出现的诸如婚外情、 酗 经济问题、个性缺陷、 肮 心理变态等新原因。同 芥 时,大多数人对家庭暴 她 力还存在着以下的诸多 郸 误解:一.社会传统观 篇 念普遍认为两口子打架 著 是家务事,不需要别人 乍 插手和干涉。二.认为 攀 家庭暴力只有在农村和 赁 知识水平较低的人群中 愚 普遍存在,对高学历高 粳 收入人群不够重视。三 纸 .受“夫妻床头打架床 姓 尾和”,“打打闹闹活 耶 到老”和“两口子忍一 虎 忍就过去了”等传统思 哨 想

 影响。四.一些妇女 表 抱有宁愿忍受家庭暴力 里 ,也不愿让孩子在离异 握 环境中成长的心理。对 葡 于这些问题,新出台的 涎 反家庭暴力法做出了如 求 下针对性的规定。

  酉 规定一:强制报告,《 远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 佬 条学校、幼儿园、医疗 肩 机构、居民委员会、村 舞 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 留 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 毒 、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 芬 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 遭 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 越 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 晚 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 婉 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钡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 瘫 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招 —该条款说明这些机构 阳 在发现家庭暴力的存在 甜 时有责任、有义务向公 猫 安机关报案。同时我们 趴 还应当从法律上规定, 钳 对于不报告的情形将要 激 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 恤 才能更加积极主动的保 黎 护因年幼或受到威逼胁 痒 迫而无法求助的受害者 巳 。

  规定二:告诫书 像 ,《反家庭暴力法》第 憾 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 厕 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 帛 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 财 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 株 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 久 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 占 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 换 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 田 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禄 —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 哦 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 痪 ,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 老 处罚,那么公安机关在 摸 对他进行批评教育的同 仕 时可以给他出具一个告 有 诫书,对他的行为予以 扎 警告。我认为,这个告 挨 诫书不仅要记录加害人 备 的身份、实施家庭暴力 越 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 好 实施家庭暴力的

 警告, 忆 并且告诫书应当具有成 蔫 为人民法院审判家庭暴 巩 力案件证据的效力。

 带

 规定三:保护令,《 层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 芥 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 酒 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 敏 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 泉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愤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辨 。——当事人在受到家 臭 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 储 力的状况时,可以向人 胰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 辛 护令以保障自身权益。

 池 我认为,应当进一步加 亿 大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和 蝶 对被申请人的威慑力, 乡增加违反保护令的法律 长 后果,在被申请人违反 陨 保护令并将要发生严重 每 侵犯申请人人身和财产 炉 权利危害结果时给予被 弗申请人强制性措施。

 团

 在一个文明和法治社 仆 会,家庭暴力不仅是对 舅 家庭秩序的破坏,对家 修 庭成员身心健康的威胁 迢 ,更是对社会文明和法 估 治底线的突破。反家庭 舍 暴力法获得立法通过, 搽 对于我国反对家庭暴力 渊 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幕 但是,我认为《反家庭 郴 暴力法》依然存在着一 巫 些的问题。

  首先, 孙 防止家庭暴力的出现不 掺 能仅仅依靠一部专门法 椭律,更需要形成完整的 渣 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根 浸 据,以反家庭暴力法为 逢 依托,进一步完善未成 烂 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 融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 掣 障,民法,婚姻法,刑 呼 法等各专门法律和相关 掸 的行政法规,形成一个 串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股刑事责任互为补充的责 矽 任追究体系,既要有政 涯 府的权力义

 务,也要有 夹 社会组织的

  监督制 扇 约,从而形成对家庭暴 爽 力行为的法律预防惩戒 火体系。

  其次,我们 疏 还需要注意到以往家庭 舱 暴力案件中普遍存在的 质 取证困难现象,受害人 疆 往往由于法律意识淡薄 荧 ,没有充分注意收集证 派 据,并且现行的司法证 壹 据规则并没有充分考虑 奶 到家庭暴力案件的特点 蹿 ,导致司法力量对家庭 曼 暴力行为的干预不尽如 楚 人意。因此,我们应当 夸 针对家庭暴力案件,在 异 诉讼程序中,适当减轻 笑 受害一方的举证责任, 朽 这样既符合家庭暴力案 戌 件的特点,也体现了法 苔 律关怀弱者权利和保障 羔 人权的特点,有利于真 遗 正形成司法公正。

  午 最后,虽然反家庭暴力 戒 法的出台从法律层面上 钠 规范和震慑了家庭暴力 沿 这一社会问题的发生, 呛 有利于加强对家庭关系 排 中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 条 法律保护,但反对家庭 违 暴力不能仅靠法律的制 稗 定,还需要政府部门切 辗 实严格的依法执行,社 颈 会团体的有力配合,加 瓦 强反对家庭暴力的舆论 丁 宣传,批判封建思想观 饮 念,改变社会的传统观 龟 念,教育广大群众切实 营 依法履行法律责任,正 檄 确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 执 自己的权利。

 学习反恐 赢 怖主义法的心得

  看 驶 到这部法律,让人情不 今 自禁地想到我们美丽的 稽 新疆,这块雄阔大地占 倘 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 们 ,似一枚定海神针

 稳稳 方 坐落在祖国的西北边陲 彼 ,而且也是我国邻国最 芝 多的省市。历经千年风 说 雨,百年沧桑用宽大的 沟 臂膀接纳了汉、维、哈 荫 、回、锡等多个民族, 护 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基本 牺 上都是扎根新疆的知青 郁 和军人的后代,这里的 苟 人民热爱这块热土,用 骤 勤劳朴实在这块热土上 醋 创造价值,源源不断的 控 向外界输送石油、天然 彝 气、棉花、番茄等资源 吃 ,这里的人民过着幸福 寞 稳定的生活。然而自 X 奴 X 年乌鲁木齐的事件, 轧 XX 年喀什的、事件、 秋 XX 年和田的事件叶城 引 的事件,XX 年巴楚的 撼

 事件,莎车的事件 妻 ,鄯善的事件,像阴霾 亥 一样笼罩。回溯历史, 恰 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 雌 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 鞘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 匿 乎从未停止过。我们新 顷 疆人生活在水生火热中 学 ,为了维护地方稳定, 牺 我们承受着其他地区无 讽法想象的巨大压力和责 蛹 任。我为我们新疆人点 雍 赞,我们新疆人是勇敢 航 的,是坚强的,更是无 硼 法动摇的。

  恐怖主 询 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 雅 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 飞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与 剿 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 厨 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 性 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反 试 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 挤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 游 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 形 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 鳃

 上制定的,是一部 贯 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 刑 恐怖工作的法律。该法 献 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 捡 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 造制、手段和措施,它的 次 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 凭 击暴恐活动,

 维护国家 顿 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 程 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 引 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 品 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 艇 证。

  当前,在国际 琵 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 证 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 战 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 啡 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 瀑 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 恤 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 看 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 养 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 揭 多样,穷凶极恶、丧心 径 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 谣 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 姨 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 饵 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 勃 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 中 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脯 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 世 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 袄 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 帚 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 滔 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 用 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 尘 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 死 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 旋 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 恿 要的。

  对此,我们 株 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 豁 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 战 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 诀 稳定这根弦,决不能因 畅 为这些年我区社会政治 拒 大局持续稳定而产生麻 诺 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 贱 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 蔗 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 幸 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 八 定“两手抓,两手都要 若 硬”,严密防范、严厉 始 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 邮 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 馁 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郧 。

 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 霖 会

  当前我国安全形 贤 势总体良好。随着改革 姐 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 旁 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 襄 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 藤 展

 成就,综合国力大幅 痴 度跃升,经济繁荣,社 肿 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 驳 日益提高,在国际政治 弗 舞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 拇 要的作用。

  但是, 朔 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 饿 不利因素仍大量存在, 啃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 友 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 渴 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 净 透和破坏的主要目标, 询 一方面打着“人权”、 豢“民主”、“民族”、 授 “宗教”等各种各样的 嗓 旗号,不断对我国进行 采 思想渗透,扶植、资助 蟹 境内外敌对分子,煽动 重 支持分裂势力,企图颠 语 覆我国家政权,破坏国 犬 家统一;另一方面,继 荐 续利用我扩大对外开放 彰 的时机,以公开的、合 恢 法的身份,通过各种渠 兴 道和途径,广泛收集、 疮 窃取、刺探我国军事、 竿 政治、经济、科技等情 雀 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 胶 安全和利益的活动。我 选 县是一个民族自治县, 寅 国境线长达公里,处于 恭 禁毒防艾和反渗透的最 长 前沿,维护国家安全和 枣 社会政治稳定的任务十 蜒 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居 籍 安思危,增强国家安全 杏 意识,认真学习贯彻《 斤 反间谍法》,自觉履行 谗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呀 为了让全局干部职工把 奄 准《反间谍法》的重要 缔 内容和精神实质,单位 阐 于 XX 年 5 月 6 日组织 订 了全体员工学习,以下 话 是我个人的学习心得; 美

 《反间谍法》是以 中 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 余 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为 下 主要内容的法律,分为 呈 五章,即第一章总则; 描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 语 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发 第三章公民

 和组织的义 露 务和权利;第四章法律 翼

 责任;第五章附则 佣 。共四十条。对反间谍 娃 工作的有关方面作出了 艇 比较完整的、具体的规 普 定。与《中华人民共和 窥国国家安全法》相比, 割 《反间谍法》是以旧法 硝 的内容为基础,突出反 苞 间谍工作特点;总结反 藉 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 采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 协 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 取 律规定。

  国家安全 牛 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 氧 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 掇 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 橡 益的最高表现。世界各 茶 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 咋 一般都通过法律的强制 疑 力来维护和保障国家安 盘 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 南 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庞 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 愈 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 绦 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 俞 和利益的行为。我们必 壬 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 知 学习和贯彻好《中华人 岔 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浅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 谦 益。

  反间谍法的制 遭 定和实施彰显打击间谍 宦 犯罪的决心和重视程度 屏 ,威慑间谍行为,将间 翌 谍行为的惩治纳入依法 桥 治国的框架,为打击间 却 谍行为提供具体的法律 呻 依据。国家安全是主权 讶 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 医 发展的保障,关系国家 屹 存亡的大事,世界上无 养 论哪一个国家,都是将 巳 维护国家安全摆在首位 堂 ,以巩固自己的政权。

 孵 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 寐 昌盛都是以国家安全得 掐 到保障为前提的,一些 拌 国家的灭亡、政权的丧 降 失,也都是因为国家安 盟 全不能得到保障。因此 莽 ,没有国

 家安全,就没 蛾 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糟 和人民的一切。间谍, 罩 作为国家与国家或集团 侄 与集团之间进行军事、 娄 政治、外交斗争乃至经 圣 济、科技竞争的有效手 涟 段,是随着国家的产生 牛 而产生,是阶级斗争的 症 产物。它以隐蔽的方式 惩 打人对方营垒以至高级 驮 机关,进行发展组织、 膊 窃取机密及其他各种破 誉 坏活

  动,以颠覆对 直 方国家政权。使用间谍 疟 搞离间和颠覆活动,消 屹 灭异国,扩大势力范围 态 ,是一种不动兵戈,制 只 服政敌的有效手法。间 灭 谍活动是隐蔽斗争的一 铀 种形式,是严重危害国 攘 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建 陛 国以来,境外间谍情报 隐 机关危害我国国家安全 彝 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 律 ,隐蔽战线的斗争一直 突 尖锐,复杂。特别是改 熔 革开放以来,境外间谍 舞 机关利用我国扩大对外 冠 交往的便利条件,派遣 憎 间谍入境,发展组织, 迭 建立据点、进行策反、 门 渗透、窃密,甚至进行 跃 行动破坏,范围不断扩 埂 大,方式也更加多样。

 鼓 他们以公开掩护秘密, 移 以合法...

篇三: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

于 x 市家庭暴力警情接处警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妇联维权办公室:

 按照市妇联《关于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妇委会及时向市局党委汇报了有关情况,市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XX 高度重视,要求由妇委会牵头,组织 110 指挥中心、刑侦支队、治安支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对我市近年来发生的家庭暴力警情的类型、成因以及民警在处置家庭暴力警情时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研究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且极易转化为刑事案件甚至重伤害、杀人等恶性案件,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从近两年来统计情况来看,我市家庭暴力警情频发且呈上升趋势。2012 年 9 月至 12 月,110 指挥中心共接报家庭暴力警情 712 起,月均 178 起;2013 年全年共接报家庭暴力警情 3033 起,月均 253 起,月均上升 75 起。(备注:因市公安局 110 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2012 年 9 月以前无备存数据;2012 年、2013 年数据均含重复报警)(备注:因市公安局 110 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2012 年 9 月以前无备存数据;2012 年、2013 年数据均含重复报警)

 二、警情要素分析 (一)发生时间

 从 110 接报警时间分析,全天 24 小时均有相关警情的发生。

 (二)发生地点 从 110 接报警地址分析,主要发生在老式居民楼院和新建住宅小区;其次为农村和都市村庄;城郊接合部、城镇居民聚居区相对较少。

 (三)行政区划 从 110 接报相关警情数量分析,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相对较多;惠济区、经开区、高新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相对较少。

 三、家庭暴力警情类型 (一)“蓄谋已久”型 夫妻多因长期积累下来的情感不和、婆媳关系僵化、夫妻之间一方或者两方有外遇等,夫妻双方未离婚而长期处于“战争”状态。

 (二)“酒后触发”型 这类夫妻家庭暴力最直接的特点是老公或者老婆大量饮酒后,就会对另一方动用“武力”,造成轻伤、重伤、死亡、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三)“临时起意”型 这类夫妻家庭暴力多因无中生有怀疑双方另有新欢而不断辱骂和殴打自己的忠实伴侣。日常生活中,双方常因一句话不和、一件小事不顺心,就借机引发争吵、辱骂、持械打击,且反复发

 生,愈演愈烈。

 (四)“多元综合”型 特点是夫妻长期积累下来的矛盾因一方完全失去理智,导致矛盾被无限放大,暴力升级到严重的伤害甚至杀人。

 四、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一)历史原因 如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夫权思想等,丈夫打骂、虐待妻子时有发生,动辄施以暴力。

 (二)经济原因 妇女、儿童、老人因没有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低,在家庭中处于被支配地位。

 (三)教育原因 施暴者文化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道德水准低下,丈夫经常参与赌博、酗酒、好逸恶劳,妻子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四)家庭原因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自私、多疑,不赡养老人,虐待孩子,不会处理关系,无法承受生活压力、挫折,导致夫妻感情出现危机,破坏了正常的家庭生活。

 五、处置家庭暴力警情的对策和建议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发生家庭暴力警情后,最关键的是如何固定相关证据。对于我们公安机关来说,一是要及时出警,酌情处理。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警,若当事人正在被实施家庭暴力,在迅速制止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收集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二是要建立处理家庭暴力案件(警情)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家庭暴力预防、干预、救助长效机制,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居(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等组织,要认真做好家庭矛盾纠纷的疏导和调解工作,切实预防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加大有关家庭暴力预防、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对家庭成员防范家庭暴力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鼓励受害者及时保存证据、举报家庭暴力行为。对于个别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当开展对施暴人的心理矫治和对受害人的心理辅导,避免家庭暴力再次发生,帮助家庭成员尽快恢复身心健康。四是要强化公安机关在反家暴中的职责。110 指挥中心接到家庭暴力警情后应当立即按照《110 接处警工作规定》调集警力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进行处置。对于家庭暴力案件(警情),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案件,应当遵循既要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家庭团结,坚持调解的原则,对施暴者予以批评、训诫,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后果,防范和制止事态扩大;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虐待案件和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应当告知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及时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夫妻家庭暴力的最终化解,事关小家庭的幸福美满,带来社区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夫妻家庭暴力的最终化解,不仅需要 110 指挥中心、基层民警前期的妥善处置,积极化解,更需要社区、街道、妇联等多部门、多方位、立体化的跟进协作,需要社会给予更多关注。同时更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最终能够达到有效处理化解家庭矛盾纠纷,降低夫妻家庭暴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篇四: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

家暴学习心得体会

  反家暴学习心得体会

 反家暴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第一部反家暴法的正式实施,我省第一个家暴庇护所也成立了,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这无疑是多了一种庇护的方式,是一个可以暂时缓解伤害的驿站。更重要的是,对于反家暴法的有效实施,这也是一种积极的实践,是一种社会化的救济途径。有此庇护,善莫大焉。

 其实,从全国来看,近几年,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各地都在建设,有的省份甚至已经有近百个反家暴庇护所,可是从实施效果来看,却并不理想,一些反家暴庇护所数年内的受助人次仅有十来次,这与逐年增加的家暴投诉、家暴案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而在家庭暴力的认识上,整个社会的重视程度很低,公共部门也无法强制实行干预,家暴受害者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大多选择默默承受,实在不行就让亲人调解,很少有人会向政府寻求庇护,更不会诉诸法律。这不但纵容了家庭暴力的滋长,更是家庭暴力难以有效干预解决的症结所在。

 如此看来,家庭暴力庇护场所的成立只是初步,要让家暴受害者真正免予伤害,要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还需要依靠法律解决。

  首先,法律制度必须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起主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反家暴的舆论共识。许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并未意识到可以向亲人以外的诸如社区、妇联、派出所等公共机构进行求助。这就需要大规模的普法宣传,加强道德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扭转人们的错误认识,使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干预模式,不同体系形成合力。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哪个部门和个人能够单独解决的,社区、妇联、工会及诸多社会公益团体,均是反家暴的主要力量。这就需要建立起防范家庭暴力的社会综合治理体制和机制,只有多管齐下,方能有助于反家暴的不断推进。

 更为关键的是,在审判实践中通过司法诉讼程序给家庭暴力案件量罪定刑,使其真正体现法律的威慑力。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家暴案件仍然受到“举证难”“取证难”以及“认定难”等现实因素的制约,这就需要进一步制订细则,一方面,明确家暴案件中司法机关可以调查取证的对象、范围和手段,同时规定对于因遭受家暴而面临生活紧急困难的当事人,该如何进行司法救济,以及反家暴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衔接运用等等。

 只要法治发力,全社会共同努力,就能为家庭暴力受

 害者撑起一片蓝天。

 反家暴学习心得体会

 对于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伤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多为女性,这时存在于现代社会的普遍现象,为了维护妇女以及其他家庭弱势成员的权益,国家决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我对于家暴法的出台有如下的几点意见:

 当家爆发将要出台的消息登陆网络时,网友们产生了热议,其中几点引起了我的注意,就是人们对于恋爱同居以及离婚后前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是否也应该归入家暴法的范围之内,对于这点,我个人是持否定态度的,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确认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就这个定义来说,夫妻关系应该是一种按照程序缔结的夫妻双方的人生关系契约,而无论是恋爱同居还是离婚后的前夫妻,他们之间是已经不再存在这种契约关系的,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于一般的路人是差不多的,而家暴法是就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进行的调整,也就是说是家庭成员才使用这个法律。

 离婚的前夫妻一是感情已经破裂,二是他们已经解除了这种契约式的关系就此他们已经是如同一般路人之间的关系了,所以他们所发生的暴力行为不该归家暴法进行管

 理,而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或者刑法来进行调整,对于他们的这种判断主要是从他们之间的契约关系以及感情基础进行的判断。

 而对于恋爱同居关系,我们觉得就要视情况而定了:

 一,如果同居

 关系人是以夫妻名义来进行同居关系的话,我觉得还是需要承认他们之间合法夫妻关系的,这主要是出于对妇女权利的保护,如果我们将这种夫妻名义的同居视为非法同居的话,那他们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很有可能是直接归治安管理处罚法管了,但是治安处罚法是一个大范围的行政法,他没有办法向专门的法律那样做到本法域内面面俱到,所以他是没有办法好好的保护实际上是夫妻之实的妇女的权益的,而家暴法是专门处理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他相对于处罚法来说更能保护弱势妇女群体的利益,而国家制定家暴法的初衷就是能更好的保护家庭弱势群体的利益,所以我们是有这个必要认为夫妻名义的同居是事实婚姻的,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妇女的利益。

 二,如果双方当事人只是同居在一起,那么我们可以或者说应当认为女方当事人并没有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想法的,女性在社会家庭中是弱势的群体,国家制定家暴法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为了保护他们的,但是当事人就是不爱惜自身的权利的话,那么国家还对他进行保护的话,那就是对

 于一部分人的偏见,对一部分人的溺爱,这是极不公平的,双方当事人恋爱同居只是出于他们之间对爱的一种追求,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达到了家庭成员的程度,如果他们结婚登记了,那他们就完成了质变,不然的话他们现在的同居只能是一种量变,他们之间的还是没有能够达到那层关系,不该归家暴法管。

 这是在微博上热议的一条关于家暴的法条,如今在现代科技日益发达,像腾讯 qq 这种网络社交工具也渐渐地和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时有网友提出问题:当双方在用 qq 等聊天工具进行聊天时,对方只是用“恩”,“哦”,“啊”等词进行回复时,我们可不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冷家暴,毕竟现在聊天工具基本上是替代了我们的手机等信息交换工具,而两个人在进行网络聊天时一方当事人没有足够的关注对方当事人的信息,只是敷衍了事的回答,对方当事人确实有时时会感受到对方对自己的不重视,从而使家庭冷暴力出现,以上就是网友对于网络冷暴力的解释,接下来我将陈述自己的观点。

 首先我认为网络冷暴力的提出确实是一种与时俱进的产物,但是我对于他是不赞成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在家庭中收到家暴伤害的一般是弱势的女性,而女性对于冷落是非常敏感的,这是相对于男性而言的,在进行网络交谈的时候由于不是进行面对面的交谈,所以双方

 是很难知道对方的真实情况的,所以就很容易出现男性的当事人不方便或者说不能与女方当事人交谈的情况出现,而女方当事人由于不是亲临现场不知道情况而产生不必要的误解,毕竟网络交谈比起面对面的交流还是有着很多的差距的,他的优点也就只是局限在便捷上了。

 第二,这想法条的制定会较大的激化家庭矛盾而不是保护家庭成员,在本来就已经存在矛盾的家庭的当中,夫妻双方本来就对彼此抱有意见,或者已经到了要离婚的地步,结果就因为对自己不理睬,原本还有可能的调节的家庭矛盾因为这个法条的出现而变得遥不可及,受到冷落的一方会这么想:你竟然冷落我,法律可是不准许你冷落我的,于是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结果还没离婚,就被对方以冷暴力的告上法院,而原本存在的调解希望也被这个法条终结了。因为它的存在使得家庭成员只是想用法条来解决问题而不再是交谈与沟通了!

 3.家暴法的保护对象是该加入男性的

 上面一条的讨论显示了网友与时俱进的想法,这也说明现在的社会与以前相比已经大不相同了,而我提出家暴法的保护对象也该加入男性也是有此考虑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女性的地位相比较解放以前已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虽然还没有到与男性平起平坐的地步,但是确实是已经大幅度上涨了,女强人就是对社会上的一些比较强势的女性的称呼,而

 这些年来有着男性在家被妻子家暴但是求救无路的情况,有的男性甚至到妇联求救,请妇联的人管管自己的媳妇,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男人一直是强势这个词的代名词,但是现在人们该改改老观念了,在现代家庭组成中也是存在着性格软弱,或者说过于温顺的男性,他们的性格使得当他们遇到的妻子比较强势的时候他们的地位反而会是家庭中较低的,这时需要我们反思与关注的!

 反家暴,拥安宁。

篇五: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

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 x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xxxxx 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积极调解家庭矛盾纠纷,持续加大受害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 xx 县司法局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制定了 xx 县司法局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方案;三是精心研究部署,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情况,并研究部署下步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当好宣传“排头兵”,增强群众反家暴意识。一是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和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组织全县各镇各单位深入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了反家庭暴力的浓厚法治氛围。二是组织普法讲师团、“南粤春雨”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镇、

 村、校、企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把《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延伸到基层、送到农村、送进学校、送进企业。三是以 x·x 妇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公职律师、公证员、法务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法治工作者开展送法律进家庭活动,进行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法治精神教育。四是创新宣传形式,利用“xx 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内容,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建设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民主法治村中设置专栏,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和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切实增强了群众反家庭暴力意识。

  (三)积极调解家庭纠纷,当好家庭“和事佬”,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加强调解工作业务指导,推动完善 xx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建设,并充分发挥“五室合一”调解组织作用,组织调解员在全县积极开展家庭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针对排查出的各类家庭矛盾纠纷,逐一登记,上门说教,综合调处,确保家庭暴力案件得到及时化解和跟踪回访,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切实把家暴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助力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xx 件,调解成功 xx 件,调解成功率达 xx%。

  (四)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当好法治“娘家人”,维护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设立 xx 县法律援助处驻县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基层司法所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律师值班制度,针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进行一对一的法律咨询。积极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妇女儿童、困难家庭等群体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对低保、五保、残疾的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作具体限制,全力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建立私密接待室,对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的特殊案件,在提供法律援助时,在私密接待室接待,保护当事人隐私。指派专业特长的法律援助律师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通过详细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材料、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等措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帮助了一个又一个受害妇儿,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家庭。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共受理离婚案件 xx宗,其中有 x 宗涉及家庭暴力行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形式单一、工作创新不足,仍有待向纵深推进。二是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宣传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维权渠道和平台知晓率还不高。三是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工作复杂,存在“举证难”等困难。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理念和文明家庭观念,从根本上杜绝家庭暴力的发生。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广泛开展维权渠道宣传,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抓调解,积极预防家暴发生。人民调解主动介入婚姻家庭矛盾,抓早抓小抓及时,切实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涉及家暴的婚姻家庭纠纷,并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从预防和教育两个层面介入家庭关系辅导,提供家事调解,化解家暴苗头,预防家暴发生。

  三是抓援助,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继续畅通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优化法律援助工作质效。加强与妇联、村委会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协调联动,更直接、更广泛地接触到受害妇女儿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加强维权工作宣传,及时了解妇女儿童方面的法律援助新需求。

  四是抓合力,联动推进法律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保障。同时,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信息交流,全面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促进《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贯彻实施。

篇六: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

反对家暴策划书

  篇一:反对家暴策划书

 目录

  一 、 活 动 主题 ............................................................................................. 3

  二 、 活 动 背景 ............................................................................................. 3

  三 、 活 动 意义 ............................................................................................. 3

  四 、 活 动 对象 ............................................................................................. 4

  五 、 活 动 方式 ............................................................................................. 4

  六 、 活 动 时间 ............................................................................................. 4

  七 、 活 动 地点 .................................................

 ............................................ 4

  八 、 前 期 准备 ............................................................................................. 4

  九 、

 活 动 流程 ........................................................................................... 4

  第 一 阶段 ............................................................................................... 4

  第 二 阶段 ............................................................................................... 5

  第 三 阶段 ............................................................................................... 5

  十 、 活 动 中 可 能 遇 到 的 问 题 及 解 决 方案 ................................................ 5

  十 一 、 经 费 预算 ........................................................................................ 5

 一、活动主题

  暴力已去,温暖接力

  二、活动背景

  当《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在全国热播,我们看到了家庭暴力对妇女的毒害。同时,却也忽视了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影响。当我们的视线集中在贫困儿童的身上时,深受家庭暴力摧残的孩子们承受着身心的巨大的痛苦。尽管中国是个现代化的法制国家,但是一些不好的传统思想仍旧扎根在人们的心底。“孩子是我生的,打他没人管得着”的想法很常见,尤其是在一些还未发展起来的农村。即使不对孩子实施暴力,丈夫殴打妻子也让孩子的心里蒙上了不可抹去的阴影。

  儿童家庭暴力是一种错误行为,它对青少年不但是身体上的伤害,更重要的是心理摧残,会对他们幼稚的心灵蒙上一层伴随一生的阴影。轻者会使他们产生畏惧感和轻度的心理障碍,重则使他们悲观失望,甚至是绝望,进而会产生有轻生念头或者报复社会的偏激心理。当今社会,儿童家庭暴力已经是一个严重的国际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及公众的关注。因此,关注家庭暴

 力儿童已刻不容缓。

  三、活动意义

  儿童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他们的茁壮成长也将是国家屹立不倒的前提条件之一。所以,关注并帮助那些受到家庭

 暴力伤害的孩子有助于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

  此活动能向更多的家庭传播家庭暴力的危害和人人平等的观念。

  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家庭暴力的减少将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有助于让儿童从小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做人,促进其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向更多的人宣传志愿精神,加入为社会奉献的行列中。

  四、活动对象

  直接受到过家庭暴力的儿童和有家庭暴力经历但并未直接遭受身体伤害的儿童。

  五、活动方式

  前期:调查存在家庭暴力或曾经有过家庭暴力的家庭,同时,详细了解这些家庭的孩子的基本情况

  中期:针对这些情况,关注这些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在心理老师和志愿者的帮助下,使蒙受心理阴影的孩子阳光地生活。

  后期:继续关注这些孩子的发展,由志愿者安排时间定期探望。

  六、活动时间

  暂定于 2013 年 6 月—2013 年 8 月

  七、活动地点

 团结镇周边

  八、前期准备

  征集志愿者。

  与团结镇中几个居委会和周边几个乡镇取得联系,作为活动的基础。

 邀请相关方面的心理老师,向志愿者教授关于儿童心理健康的知识。

 志愿者学习一些阳光歌曲和故事,并制作阳光小礼品送给孩子们。

  有关儿童家庭暴力方面(尤其是儿童家庭暴力法律方面)的专家,作为资源。

 确定好交通路线。

  九、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

  征集志愿者:

  1、6 月 20 日—6 月 25 日,于校内展出活动板报,征集志愿者;2、6 月 26 日—6 月 27 日,完成分组安排;

  3、6 月 28 日—6 月 30 日,请相关心理辅导老师教授相关方面的注意事项

  和辅导方法,同时,搜集相关资料,如音乐、礼品等。

  第二阶段

  信息汇总:

  1、联络组取得居委会或村镇相关方面的支持

  2、进行相关调查,同时,根据调查信息,拟定具体策划;

 活动进行:

  1、 分组采取行动,并由信息组进行记录、整理、分析;

  2、 将活动信息反馈给指导老师,并由指导老师提供更好地方法;

  3、 将活动采用视频、图片的途径记录,与活动进行同步宣传。

  第三阶段

  后期关注:

  志愿者定期对家庭暴力儿童进行探访,并及时整理其情况,进行分析。

  十、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介于此次活动涉及家庭隐私,有些家庭或居委会不愿意配合。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采用较为低调的活动方式,试图说服他们。

  2、相关专家没有时间提供帮助。

  协调好各方的时间

  3、一些孩子可能因自卑等原因不配合

  寻求相关心理辅导老师的帮助,采用可行的方法。

  十一、经费预算

  1、宣传方面

  板报×单价+板报纸×单价

 2、交通方面

  3、其他

  篇二:反对家暴策划书 - 副本

 目录

  一 、 活 动 主题 ............................................................................................. 3

  二 、 活 动 背景 ............................................................................................. 3

  三 、 活 动 意义 ............................................................................................. 3

  四 、 活 动 对象 ............................................................................................. 4

  五 、 活 动 方式 ............................................................................................. 4

  六 、 活 动 时间 ............................................................................................. 4

  七 、 活 动 地

 点 ............................................................................................. 4

  八 、 前 期 准备 ............................................................................................. 4

  九 、

 活 动 流程 ........................................................................................... 5

  第 一 阶段 ............................................................................................... 5

  第 二 阶段 ............................................................................................... 5

  第 三 阶段 ............................................................................................... 5

  十 、 活 动 中 可 能 遇 到 的 问 题 及 解 决 方案 ................................................ 5

  十 一 、 预 期 效 果 分析……………………………………………………6

 十 二 、 经 费 预算 ........................................................................................ 6

  一、活动主题

  反家暴,说出来

  二、活动背景

  20XX 年 X 月 XX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这标志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法律的研究论证工作正式开始。

  20XX 年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何安瑞表示,中国正在起草反家庭暴力法,联合国驻华系统正在支持这部法律的起草。

  20XX 年 X 月正式推进《反家庭暴力法》

  中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据统计,全国2.7 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 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 10 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受中国传统家庭的观念影响,很多人还抱有男尊女卑的看法,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打小孩都是家务事,不违法。而受害者觉得家暴是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很多人

 选择默默忍受。

  三、活动意义

  宣传维权,提前干预,让妇女知道应该用何种法律来保护自己,而不是等到家暴发生很严重时才寻求保护,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让群众认识到“修理老婆”不再“天经地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让大家知道这部法律所要解决的就是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家暴法是一部人权保障法、文明倡导法、和谐促进法。

  四、活动对象

  受到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和有家庭暴力经历但并未直接遭受身体伤害的妇女。

  五、活动方式

  前期:在广场上进行普法宣传,歌手义唱,上演普法舞台剧,更直观的让大家认识到这部法律的重要性。

  后期:针对这些情况,关注这些妇女的心理健康状况,在心理老师和志愿者的帮助下,使蒙受心理阴影的妇女阳光地生活。

  六、活动时间

  暂定于 20XX 年 X 月

 七、活动地点

  八、前期准备

  1、征集志愿者。

 2、舞台剧剧

  本的确定

  3、与律所取得联系,作为活动的基础。并请求律所出面邀请歌手前来义唱。

 4、与律所合作制作反家暴宣传小册。小册中可引用律师事务所的建议、心理学教授的推荐方式等,此外小册中,并附带律师事务所的公众号二维码等

  5、邀请相关方面的心理老师,向志愿者教授关于心理健康的知识。

  6、有关家庭暴力方面(尤其是家庭暴力法律方面)的专家,作为资源。

  7、与媒体联系,活动期间媒体宣传。

  8、与广场安保提前联系

  9、确定好交通路线。

  九、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

  征集志愿者:

  1、6 月 20 日—6 月 25 日,于社团内通知,征集志愿者;

  2、6 月 26 日—6 月 27 日,完成分组安排;

  3、6 月 28 日—6 月 30 日,请相关心理辅导老师和律所人员教授相关方面

 的注意事项和普法须知,同时,搜集相关资料,如音乐、礼品等。

  4、6 月 20 日—6 月 30 日,舞台剧排练。

  第二阶段

  信息汇总:

  1、联络组取得律所和媒体等相关方面的支持

  2、进行相关调查,同时,根据调查信息,拟定具体策划;

  活动进行:

  1、 分组采取行动,并由信息组进行记录、整理、分析;

  2、 将活动信息反馈给指导老师,并由指导老师提供更好地方法;

  3、 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册,志愿者向参与者大概讲解

  4、 歌手义唱、舞台剧演出

  5、 反家暴喷绘,广场过路人可以在喷绘上签名,与喷绘合影等

  6、 由媒体将活动记录,与活动进行同步宣传。

  第三阶段

  后期关注:

  志愿者定期对受家庭暴力者进行探访,并及时整理其情况,进行分析。

  十、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介于此次活动涉及家庭隐私,可能有些妇女不愿意配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采用较为低调的方式,试图说服他们。

  2、相关专家没有时间提供帮助。协调好各方的时间

  3、一些妇女可能因自卑等原因不配合,寻求相关心理辅导老师的帮助,采用可行的方法。

  篇三:XX 乡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实施方案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 XX、平安 XX 创建工作的力度,有效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反家庭暴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以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为家庭和睦畅通调解、咨询、帮助等服务渠道,建立起管理有序、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农村。

  二、主要目标任务

  至今年年底,全面推开创建活动。要达到:村民

  对家庭暴力及处理方法知晓率为 100%,反家庭暴力组织

 建立率为 100%,家庭暴力介入率为 80%,最大限度的减少家庭暴力、直至完全消除。

  三、创建内容

  1、开展...

篇七: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

庭暴力法工作总结

  呼吸内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学习总结为响应国家号召,配合德宏州妇联工作,同时也为了让每个职工避免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认真学习;我科科主任积极响应院领导指示,组织全科职工对该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总结如下: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表明了态度,体现了进步,打通了渠道,划定了红线,营造了氛围,顺应了民意。”反家庭暴 驶 力法的出台,一是表明 榔 了国家对家庭暴力的否 司 定和谴责,宣告了家庭 九 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 恰 社会公害,不是家庭琐 低 事,而是违法犯罪。二 绑 是彰显了国家对家庭成 佣 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是 被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重 泼 要举措,体现了时代的 奄 进步。三是畅通了公权 叠 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 兄 ,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 著 社会的孤岛,家庭成员 谋 面对家庭暴力也不再孤 委 立无助。四是为每个家 蜕 庭及其成员划定了行为 札 红线,任何人都不得越 诸 过红线侵害其他家庭成 雅 员的合法权益。五是有 呵 利于营造全社会关注家 霞 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 棘 的良好氛围。六是反映 洋 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 汇 ,回应了社会公众的期 深 待和关切。“总的来讲 樟 ,反家庭暴立法体现了 靠 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精 窑 神,考虑和部分吸收了 溪 各方意见,有比较大的 脚进步。

 总结为以下 9 点 腹 :

 1.家庭暴力明确包 凶 含身体、精神等侵害行 贸 为

  家庭暴力的概念 鹰 比较符合中国国情,基 房 本与国际接轨。从行为 瓮 类型来看,除了身体暴 崭 力,明确包括精神暴力 揽 ,“等侵害行为”给了 悦 法官具体情况的自由裁 菠 量空间,可以把性暴力 勒 纳入“等”的行为类型 谭 之中。

  2.共同生 拿 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 串 行为参照反家暴法

  弹 在附则中增加准用条款 广 ,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 敬 主体适用范围,有着同 耶 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 摄 、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 仍 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 荫 力行为都可以依照反家 常 暴法规制。反家庭暴力 漳 法不是婚姻家庭法,是 筒 社会保护法,家庭成员 助 以外有着共同生活关系 畦 的人之间的暴力和家庭 忧 成员之间的暴力具有共 彪 性。这样可以更加有力 诣 地保护亲密关系中的受 谢 暴人基本人权,也是对 领 我国反家暴运动的总结 骏 。

  3.强调预防为 吉 主,尊重受害人真实意 友 愿,特殊保护

  未成 盾 年人、老年人、残疾人 办 、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 渔 、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 娄 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 摆 护。

  反家庭暴力法 阔 明确了预防和制止家庭 企 暴力工作的五项基本原 煽 则。即对家庭暴力零容 秩 忍的原则;共同责任原 惫 则;预防为主,教育矫 绢 治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绣 ;特殊保护的原则;尊 窜 重受害人意愿,保护当 愉 事人隐私的原则。

 4. 撩 遭遇家暴可报警或起诉 屉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 瘴 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嘱 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猎 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桑 诉。

 5.强制报告义务 恶

 强制报告义务可以 蹬 及时发现家庭暴力,最 捎 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 讹 精神病人、失智老人、 何 残障人士等没有行为能 愈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等 骡 弱势群体。

 6.紧急庇 伶 护制度

  在家庭暴力 恶 的处置中,创设了强制 枕 报告制度,告诫制度, 参 撤销监护制度,紧急庇 聂 护制度。这些制度的设 芦 立构建了处置家庭暴力 卵 的措施体系。

 7.公安 驹 告诫制度

  公安告诫 粤 制度为警察及时干预家 围 庭暴力提供了利器。书 罚 面告诫可以警告施暴者 瞩 不得施暴,不构成治安 责 管理处罚的家庭暴力, 舀 警察可以通过出具书面 脑 告诫书的形式,是公安 屁 机关及时介入家庭暴力 挟 的中国经验。同时,书 怒 面告诫书具有证据的作 衰 用,书面告诫可以作为 予 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 憎 的证据。根据这一证据 绳 ,法院可以裁定人身安 研 全保护令,或者判决准 肢 予离婚,对受害者给予 嫉 损害赔偿。

 8.人身安 辽 全保护令制度

  专章 灶 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

 月 除规定通常保护令,增 钮 加紧急保护令;保护令 漳 内容除了禁止令、迁出 路 令,还有弹性规定,根 匀 据当事人需要,采取其 藻 他措施,对法官运用自 招 由

 裁量权,用足保护令 诛 措施,依法及时制止暴 盯 力发生提供了依据,值 崖 得肯定。

 9.构建多机 匝 构合作反家暴机制

  鞍 反家庭暴力法构建了多 茂 部门、多机构合作的反 蜗 家暴机制。明确反家暴 蕊 是国家责任,由政府负 权 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 芝 牵头,负责组织、协调 身 、指导、督促其他部门 蝇 的反家暴工作,具体规 掠 定了司法机关、医疗机 锦 构、幼儿园、学校、居 些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坚 、妇联、残联等在反家 欺 暴工作中的职责,反家 鸦 庭暴力工作不是某个组 芍 织的事情,是全社会的 购 共同责任。

 呼吸内科 X 遂 X-03-12

  学 淫 习宣传贯彻实施《反家 贼 庭暴力法》。家庭暴力 甫 作为社会的“毒瘤”, 腕 具有严重危害性,不仅 姨 侵害妇女、儿童、老人 缺 等受害人的身心健康, 粳 而且危害家庭和谐,影 地 响社会稳定。妇女维权 拄 合议庭、家暴“110 刻 ”报警中心、伤情鉴定 菏 机构、家暴“110” 凛 投诉站、家暴庇护中心 痘 、妇女法律援助工作部 擦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 形 作组等维护妇女儿童权 剥 益的工作网,不断满足 吓 妇女群众维权服务需求 悦 ,拓宽维权领域,创新 蹭 维权方式,强化维权功 句 能。我单位要积极配合 眨 有关部门,为保障家庭 遥 成员中弱势群体的合法 抑 权益筑牢法治的坚固防 宜 线。要加强妇女儿童源 弟 头维权,围绕推进科学 搞 立法、

 严格执法、公正 缅 司法、全民守法,推动 榔 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 隧 施。要健全维护妇女儿 衰 童权益工作机制,建立 五 健全家庭纠纷调解、利 达 益表达维护、庇护救助 遁 工作机制,创新集信访 躯 受理、普法咨询、法律 训 援助、心理疏导、人民 椽 调解、帮扶救助于一体 延 的基层维权服务工作模 谷 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曾 员、人民陪审员、巾帼 计 维权志愿者作用,依法 圭 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 殖 加优质、便捷、贴心的 佑 维权服务,最大限度减 胀 少婚姻家庭纠纷对家庭 层 成员尤其是未成年人权 屡 益的侵害,切实维护家 幽 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 嘘 。从我做起、反对暴力 全 、珍爱家庭、善待家人 诡 、履行责任,建设没有 吁 暴力、平等沟通的家庭 仲 环境,建设相互尊重、 氮 和谐相处的家庭关系, 掏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家 任 庭暴力的发生。对侵害 烛 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积 竹 极发声,配合有关部门 胳 严厉打击,强化全社会 腺 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 箭 权益的责任意识。

  弹 第三小学《中华人民共 演 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知 叛 识答题试卷 姓名:

 一、 郑 填空题

  1、《中华 因 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 坟 法》是年议通过。

  食 2、《中华人民共和国 肿 反家庭暴力法》自年月 勉 日起施行。

  3、为 茂 了预防和制止,保护家 刻 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澳 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疮 ,促进报案或者依法向 疮 起诉。

 二、选择题

  秀 1、家庭暴力情节较轻 赋 ,依法予治安管理处罚 锨 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 英 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 囊 具告诫书。

 A 也给 B 不 谷 给 C 不确定

  2、人 钟 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 掉 不超过个月,自作出之 胰 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 熊 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 扰 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 炮 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舰

 A 六 B 七 C 八

  3、 氨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 发 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 渤 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 鸣 庭暴力的,应当给予保 芯 护。

 A 特殊 B 普通 C 很 葬 好

  4、以上人民政 佃 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 催 机构,负责组织、协调 免 、指导、督促有关部门 爷 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养

 A 县级 B 市级 C 省级 三 裕 、简答

  1《中华人 持 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亏 》所称的家庭暴力指的 爵 是什么行为? 2、反家 韧 庭暴力工作遵循什么原 卿 则?

推荐访问:反家暴的工作简要报告 简要 报告 工作

版权所有:同博文库网 2019-2025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同博文库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同博文库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滇ICP备1900372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