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6篇

时间:2022-11-11 16:30:08 浏览量: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6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2湛江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6篇

篇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江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 年)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 年)》,进一步优化我市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妇女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二)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创新完善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制度机制。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

 3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展望 2035 年,我市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勇立时代潮头,为我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不懈奋斗。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妇女与健康主要目标: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 8/10 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3.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 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

 4非意愿妊娠。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0%以上。5.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 7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 80%以上。6.有效降低传染性疾病的母婴传播,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 98%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2%以下。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 95%以上。7.健全妇女心理服务和干预救治网络体系。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8.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9.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10.女性化妆用品抽查合格率达到 95%以上。11.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 42%。12.关爱老年妇女健康,65 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 65%以上。13.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策略措施:1.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推进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健康湛江”行动,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

 5展的战略位置,多渠道支持妇女健康事业发展。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统筹改革监管体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关注妇女的特殊需求。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实现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市、县(市、区)均建设 1 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障妇女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全面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实现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全覆盖。强化县、镇、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提升基层一线公共卫生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大力实施“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和基层人才“填洼计划”,将公共卫生人才纳入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推动公共卫生人才下沉,全面落实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 3 名以上全科医生目标要求。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助产等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使用。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实施妇女人群

 6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为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预防为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促进妇幼健康新业态规范发展。加强医养结合、社区护理、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建设,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合理控制剖宫产率。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将孕产妇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加强对流动孕产妇和低收入孕产妇的管理和救助服务。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加快湛江市妇幼保健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危重孕产妇快速转运通道,优化母婴急救转诊流程,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有效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5.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实施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推进适龄女生人乳头瘤病毒(HPV)

 7疫苗接种工作,逐步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促进 70%的妇女在 35-45 岁接受宫颈癌筛查,督促用人单位定期进行女职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和诊断技术创新应用。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 90%以上。完善救助政策,加强对困难患者的救助。6.提高妇女生殖健康和常见病防治水平。普及疾病防控知识,加强学生生殖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男女两性共担避孕责任。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全面实行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紧邻婚姻登记处的“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规范服务,提升婚前孕前保健服务质量。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规范不孕不育症诊疗服务。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提高妇女常见病的防治水平。健全完善妇科疾病普查普治规范化流程和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女性常见恶性疾病干预救治力度。7.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加大防治宣传和防控力度。加强对妇女感染者特别是流动和欠发达地区妇女感染者及

 8其家庭的医疗、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等服务,提高随访率。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到 15/10 万活产数以下。8.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根据妇女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促进妇女掌握基本的心理调适方法,预防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心理健康。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推广“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的模式,面向妇女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干预服务。鼓励社区主动链接专业组织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9.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加大妇女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深入开展健康科普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活动,规范发布妇女健康信息,引导妇女树立科学健康理念,学习健康知识,掌握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知识技能。提高妇女参与传染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10.提高妇女营养水平。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提高妇女对营养标签的知晓率,促进妇女学习掌握营养知识,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营

 9养不良和肥胖。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妇女群体开发营养健康宣传信息和产品。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和定期评估,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预防控制老年妇女低体重和贫血。定期为 65 岁及以上妇女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11.引导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建设体育强市,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力度,到 203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7 平方米及以上,构建全市城乡 15 分钟健身圈。发展妇女喜闻乐见的健身运动项目,传承推广岭南传统体育项目,开发适合不同妇女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户外体育活动。引导妇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入各类健身组织。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鼓励支持工会组织、社区开展妇女健身活动。12.保障女性健康卫生用品产品的质量。加强对女性用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及时公开发布有关质量信息,保障妇女合法消费及健康权益。全面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服装服饰、美容等妇女重点消费领域广告监测,加强广告监管执法。13.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科技支撑。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加强医

 10疗机构间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和上下联动。健全完善妇幼保健全程信息化管理和跟踪机制,实现婚前检查、围产期管理、住院分娩、产后保健、0-6 岁儿童保健管理等信息互联互通、多证联办。建立妇女儿童健康管理信息数据库,实现社区、医院与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共享。(二)妇女与教育主要目标: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3.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力争达到100%。4.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6%以上。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女生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 98%以上。6.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7.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8.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

 11断缩小。9.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策略措施:1.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厚植爱国情怀,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做新时代新女性,为湛江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巾帼力量。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通过教育联系服务,凝聚青年女性、知识女性和新兴产业从业女性以及活跃在网络空间中的女性。通过培养、评选、表扬、宣传妇女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加强对教材编制、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的性别平等评估。在师范

 12类院校课程设置和教学、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中加入性别平等内容。全面开展中小学(包括中职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工作,逐步推广到学前教育、高校教育。适时出台性别平等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因地制宜开发性别平等课程。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女...

篇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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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政办〔2020〕

  214 号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编制工作方案》格尔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格尔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2020 年 11 月

 24 日 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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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尔木市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 (2021—2030 )

 年)

 编制 工作方案( (2021—2030年)

 根据青海***省妇儿工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海西州妇儿工委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和要求,我市将启动《格尔木***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 年)》《格尔木***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以下简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科学制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研究和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提高妇女儿带 格 式 的: 缩进: 首行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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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童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社会环境,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格尔木***同步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

  2021—2030 年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到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极为关键的时期,是我市“一优两高”战略深入实施,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机遇期,是全市脱贫巩固提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青海***副中心城市的黄金期。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依据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总体目标和发展领域,坚持从省情、州情、市情、民情出发,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妇女儿童的新需求新期待,统筹兼顾城乡、区域和群体差异,以充分体现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为目标。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相衔接,与现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对照,与《宪法》精神、《民法典》精神以及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相一致,力求把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民生的关注转化为政策要求,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工作任务转化为根本性的制度和机制,力争制定出一个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 字体: (中文) 仿宋_GB2312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

 — 1 —— 指导有效,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今后 10 年格尔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划指导。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科学性。坚持从全市实际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青海的基本省情、海西的基本州情和格尔木市的基本市情出发,准确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总体趋势,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当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城乡、地区、不同群体妇女儿童的发展意愿。在充分考虑现实基础、外部环境以及未来前景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能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突出前瞻性。要立足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和需求,放眼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局,切实提高预测、预警和指导能力。在制定未来 10 年的发展目标时,不仅要着眼于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要统筹考虑中长期内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使之充分体现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内容设计之中。要坚持妇女儿童发展的连续性,将长期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的问题作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持续推进。要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根据新时代新要求,认真研究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其作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加以推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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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突出可操作性。要坚持定性目标与定量目标相结合的目标导向,提出一些描述未来发展前景,定性的、导向性的目标,也要提出定量目标。可以量化的目标,尽可能量化,并对量化目标值进行科学论证。对难以量化的目标,明确定性要求,便于操作和评估。要通过目标责任分工、监测评估、考核督查等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并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培训等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真正做到规范执行、落实到位。

  四、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编制规划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格尔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向

 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红

 市妇联主席

  罗海芳

 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成

 员:张先忠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关

  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

 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

 俊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带 格 式 的: 字体: (中文) 仿宋_GB2312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 字体: (中文) 仿宋_GB2312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 字体: (中文) 仿宋_GB2312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 字体: 非加粗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 字体: 非加粗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 字体: 非加粗带 格 式 的: 缩进: 首行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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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

 鑫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李生银

 市总工会副主席

  董

 恺

 共青团格尔木***市委书记

  张士朋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刘亚敏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涛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先忠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关

  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

 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

 俊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廖

 鑫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于

 阳

 察尔汗工委副书记

  罗正刚

 东城区行政委员会副主任

  苏姹娜

 西城区行政委员会副主任

  于

 阳

 察尔汗工委副书记

  李洪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欧阳磊

 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甘海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喻元青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晶晶

 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红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 缩进: 首行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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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善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渝君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强

 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菊莲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胡西兵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进良

 市民政局副局长

  包国庆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孙龙海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钟光霞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世贞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永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建平

 市水利局副局长

  姜素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和军峰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鸣秀

 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慧森

 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格尔木***工业园)

  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索建青

 格尔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生银

 市总工会副主席

  董

 恺

 共青团格尔木市委书记 带 格 式 的带 格 式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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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士朋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马

 勇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妇联主席王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规划起草组和专家论证组。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 .研究和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及方案;。

  2. .研究和确定规划基本思路及框架;。

  3. .研究和解决规划编制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4. .督促检查、指导规划编制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 .负责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和督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

  2. .负责组建规划起草组和专家论证组;。

  3. .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分领域规划的编制工作;。

  4. .组织规划的编制、论证以及办理批准颁布等事宜;。

  5. .协调和处理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五、方法工作步骤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前期调研、起草、论证、批准和颁布实施等环节。

  (一)前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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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调研工作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收集、指标论证等内容。按照国家、省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基本框架,由各有关部门对应相关领域和目标任务,结合市情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妇女儿童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形成共识,理清长远发展思路。

  (二)起草工作。

  各有关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起草分领域的规划目标及策略措施。在此基础上,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理,形成规划初稿。

  1. .规划内容。前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与实施;;监测与评估。

  2. .规划论证。在规划初稿、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稿、送审稿形成过程中,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组织市级相关部门、相关单位、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讨论以及专家组综合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三)批准和颁布。

  规划送审稿经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篇三: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五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 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 年)》和《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 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第一部分 “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体责任,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大力实施省、市“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妇女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较好实现,盐城妇女事业迈上新台阶。一是妇女参与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不断放大。全市累计培训妇女 21.46 万人,11.02 万名妇女实现就业,帮扶 2.28 万就业困难女性实现就业,15.67 万名建档立卡妇女实现脱贫。新登记女性私营企业 1.72 万户,女性创办领办的企业占总数的16.07%。全市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 95%。

 全社会妇女从业人员所占比重为 47%,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 40.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 45.9%。二是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有效改善,新建市妇幼保健院投入运行并通过省三甲复评,5 家县级妇幼保健院实施异地新建,2 家进行改扩建;建成 1 个省级、1 个市级、9 个县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1 家省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3 个国家、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为 93.5%。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实施,每年均超额完成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2020 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5%,孕产妇死亡率 5.67/10 万,妇女健康水平稳步提升。三是妇女教育提升路径不断拓展。女性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 100%,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校在校生中女生比例基本均衡,男女受教育性别差已消除。妇女受教育水平得到提升,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 12.21 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分别达 41%和 48.4%,保持增长趋势。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分别达 41%、51.63%,妇女获得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比例为 53%。四是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增强。切实保障妇女参政议政及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

 市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 21%、27.3%、24.6%,分别较上届增加 3 个、1.8 个、2.4 个百分点。女干部比例不断增长,一批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乡镇(街道)正职女干部比例14.92%,高于规划 5%的目标值。市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 37.65%,高于省规划 15%的目标值。全市实现村(社区)“两委”中至少有 1 名女性委员的目标,妇女参与基层管理程度提高。五是妇女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市各级大力弘扬男女平等性别文化,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 100%。女性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单亲贫困母亲、残疾文盲妇女等弱势妇女群体帮扶救助成效显著,推进一大批困境妇女精准脱贫。全市评选命名 20 个市级美丽庭院示范点、挂牌“美丽庭院示范户”13801 户。妇女用化妆品、保健食品及卫生用品、内衣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合格率均在 90%以上,妇女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六是妇女权益维护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各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宣传,完善妇女维权联动机制,共同构建社会化妇女维权新局面。出台反家暴工作十项制度,制定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和制止预防家庭暴力人身保护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实现 12338 维权热线与 12345 并线运行;全市普遍设立基层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妇儿维权岗(站), “幸福家”公证法律服务站实现市县全覆盖。首批建立 26 个标准化家事调

 解工作室,聘请 100 名优秀心理咨询师,建立 200 名优秀律师志愿者队伍,在城镇社区成立 255 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各类调解组织累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 26647 件,调解成功 26640 件,调解成功率达 99.97%。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 12706 件。与此同时,我市妇女发展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妇女就业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妇女缺乏就业技能,就业隐性歧视现象依然存在,再就业困难大。女性参政议政水平仍有待提升,不少农村妇女参与基层管理事务的意愿低,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偏低。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亟待提升,基层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建设相对滞后,专业力量相对薄弱,各地推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不平衡,非公企业和城镇无业女性妇女常见病免费筛查工作力度仍需加大。家庭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所脱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主动干预亟需加强,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能力水平相对不足。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引领妇女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推进性别平等进程,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持党领导妇女事业的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妇女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及其目标任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部门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妇女。(三)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现实差异和妇女特殊利益,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同步均衡发展。(四)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消除不利于妇女发展的障碍,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协调推进妇女在经济、社会、健康、教育等各领域的全面发展。(五)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妇女在统筹推进“五位

 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生力军作用以及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促进妇女踊跃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总体目标在盐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与社会建设和管理体系中进一步融入妇女发展视角,妇女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妇女平等享有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身心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平等享有公共教育文化资源,科学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经济权益,经济地位不断提升;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决策与管理的水平持续提高;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日益形成。推进性别平等文化建设,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就业、参政、教育、健康等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划要求,继续走在苏北前列。

 盐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主要指标序号 指 标 规划目标1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岁)

 ≥802 孕产妇死亡率(1/10 万)

 ≤73 常住人口 50 万以上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建成率(%)

 ≥804 县级精神专科医院心理科门诊开设率(%)

 1005 高等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成率(%)

 1006 在校女大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

 907 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38 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45 左右9 城镇调查失业人员中女性的比例(%)

 ≤4610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11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

 ≥9912 失业保险参保率(%)

 ≥9813 婚前医学检查率(%)

 ≥9014 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比例(%)

 10015 妇女用化妆品、卫生用品、保健食品、内衣等抽查合格率(%)

 >9016 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建成数(个)

 稳步增加17 妇女法律知识普及率(%)

 ≥95

 第三部分 重点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妇女与健康(一)主要目标1.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妇女在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提高。2.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 7/10 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城乡、区域、群体差距进一步缩小。3.扩大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 70%以上。提高早诊早治率,宫颈癌早诊率 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 60%以上。4.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低于 2%,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低于 15/10 万。5.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 90%以上。6.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水平。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等心理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7.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减少非意愿妊娠,控制出生人流比。8.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妇女健康素养水平达 30%以上。

 9.消除出生人口性别歧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 103 左右。10.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城乡全覆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妇女人数比例达到 43%以上,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 94%。(二)策略措施1.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落实《“健康盐城2030”规划纲要》要求,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保障妇女享有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和保障。统筹改革医保、医疗、医药和监管体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大对妇女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满足妇女尤其是孕产妇、女医务工作者等重点人群的特殊需求。(牵头部门:市卫健委;参加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红十字会)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疗机构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市、县两级政府举办、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 100%。符合市级规划、常住人口 50 万以上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建成率达 80%以上,新建妇幼保健院全部

 达到二级标准,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达 95%以上。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 3 名从事妇女保健的医师,其中至少 2 名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 1 名女村医。(牵头部门:市卫健委;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针对妇女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等不同阶段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重点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满足贫困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重点人群的特殊需求。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推动中医药在妇幼健康领域的应用,推广中医及中西医结合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治未病干预方案和中医适宜技术。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加强监管,促进妇幼健康新兴业态规范发展。(牵头部门: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参加部门:市医保局、市残联、市妇联)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合理控制剖宫产。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加强婚前、孕前、孕期保健服务,促进优生优育。优化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0%以上。健全筛查评估、专案管理、首诊负责等高危孕产妇管理 24 项制度,持续推进高龄高危孕产妇

 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市、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的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参加部门:市财政局、市妇儿工委办)5.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加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经费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将城镇登记失业妇女等城镇未就业妇女纳入免费检查范围,推动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体检中增加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强化筛查与后续诊断、治疗、随访服务衔接。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 90%以上。逐步推行 HPV 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和救助相衔接的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模式。加强防治知识宣传,提升妇女防控意识和能力,宫颈癌、乳腺癌防控知识知晓率达到 90%以上。探索构建基本医疗保障、地方财政补助、社会慈善救助、健康保险补充等相结...

篇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南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成立了湖南省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省妇联)绩效评估领导小组,采取现场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 2020 年度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 2253.08万元实施了绩效评价。

 评估小组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评价、综合分析评价等程序,分别从项目立项,资金分配、管理及使用,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本专项资金根据 2009 年省委常委会议精神于 2011 年设立,为规划妇儿重点项目,解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对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修订进行调研以及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提高妇女干部素质的培训、轮训;开展各级妇联组织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建巾帼志愿者品牌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各项国家、省级重点课题研究及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组织开展的其他重大妇女儿童专项活动。

 (二)预算绩效目标 1、 、 项目总体目标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

 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2、 、 项目年度目标 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宣讲,引导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妇联改革,建设新媒体,加强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实施巾帼创新创业行动、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妇女脱贫致富;实施两个规划,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家庭家教家风为重点,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形成社会文明新风尚。

 (三)项目实施情况 1 、资金到位情况 2020 年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总额为2253.08 万元,年初部门预算下达 2078.84 万元(2020[湘财预]0001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2019[湘财行]65 号)下达指标 322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2020[湘财行]17 号)下达指标 135 万元;上年结转(2020 年[湘财预-结余]0019 号)137.24 万元。年初压减一般性调减 84.16 万元,年中压减一般性支出 420 万元。

 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 、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省本级支出总额 1388.46 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179.42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实际支出

  结余金额

 妇联改革 343.7 249.46 94.24 妇女发展 268.9 233.15 35.75 妇女理论研究 100 100 0 妇女维权 84.9 74.84 10.06 规划实施 156.7 121.2 35.5 家庭建设 111.94 108.29 3.65 网上妇联建设 198.4 198.4 0 慰问全省贫困妇女儿童 30 30 0 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 200.61 200.39 0.22 全省妇女十三大会议 22.73 22.73 0 援藏项目 50 50 0 合计 1567.88 1388.46 179.42 2020 年除部门预算外有共有 434 万元拨至其他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号 省直、市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实际 支出 尚未使用 备注 1 长沙市 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 9 7.9 1.1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项目 5 5 0

 巾帼暖人心维权创新 8 8 0

  巾帼暖人心维权创新 8 8 0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项目 5 5 0

  2 湘潭市 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 5 5 0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5 0

  3 株洲市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5 0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5 0

  4 衡阳市 巾帼暖人心维权创新项目 8 8 0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4.91 0.09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5 0

  5 岳阳市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5 0

  巾帼暖人心维权创新 8 8 0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5 0

  6 邵阳市 城北街道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10 万、城北街道区域化建设10 万 20 20 0

  架枧扶贫点专项经费 123 万元,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万元 105 73 32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5 0

  儿童之家建设经费 5 5 0

  7 常德市 巾帼暖人心维权创新项目 8 8 0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10 10 0

 儿童之家建设 5 5 0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 5 5 0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 5 5 0

  8 益阳市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5 0

  儿童之家建设 5 5 0

  巾帼暖人心维权创新项目 8 8 0

  9 郴州市 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 5 5 0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 5 5 0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 5 5 0

  巾帼暖人心维权创新项目 8 4 4

  10 永州市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 5 5 0

  巾帼暖人心维权创新项目 8 8 0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 5 5 0

  儿童之家 5 5 0

  11 张家界市 儿童之家建设 5 5 0

  新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5 0

  12 娄底市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经费 5 5 0

  三下乡 10 10 0

  儿童之家建设 5 3 2

  13 怀化市 儿童之家建设 5 0 5

 14 吉首市 儿童之家建设 5 0 5

  15 省妇干校 妇女培训 36 36 0

  课题经费 5 5 0

  16 省直妇工委 妇女活动经费 30 30 0

  合计 434 384.81 49.19

 3 、资金管理情况 湖南省妇联为加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规范支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专项资金依规使用,制定了《湖南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9〕1 号),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由省妇联各业务处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将分配意见上报党组,由党组开会讨论确定,根据项目情况分配。专项资金支出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单位基本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用专项资金。

 4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湖南省妇联坚持按照“项目管理、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对 2020 年度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作做了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各业务部室负责组织项目评审,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省级家庭教育社区指导中心项目申报表》、《婚姻家庭调节项目申报表》组织项目成果验收评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了解 2020年度湖南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同时发现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管控;学习各地妇联组织的先进经验与做法进行推广,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为以后年度的预算管理以及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过程 1 、前期准备 (1)湖南省妇联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 号)文件精神,布置 2020 年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工作。

 (2)省妇联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向各项目实施单位下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及分析,并选取项目

 单位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资金量和项目数量均不低于 30%。根据项目单位报送的资料及现场评价单位情况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 ,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 、组织实施 (1)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向绩效评价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信息。

 ( 2 )绩效评价组审核:绩效评价组通过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评审项目单位的自评打分和绩效报告是否合理合规,对需要修改的地方通知项目单位及时修改完善。

 (3)现场评价:对项目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抽查,现场抽查审核评价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均按不低于项目总量的 30%的原则随机抽查确定,绩效评价组现场抽查采取检查原始资料查阅、质询、复核等方式进行,记录与评价指标相关信息。

 3 、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审核后的项目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综合评价 (一)项目主要绩效 1 、加强妇女思想引领。组建覆盖全省妇联系统的“湘女 e 家”新媒体联盟,线上线下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省妇联官微“湘妹子”在省级妇联新媒体矩阵中影响力长期排名全国首位。开展“巾帼初心耀三湘”主题活动,巡讲红色湘女精神100 场,推出初心篇·红色湘女故事、传承篇·三八红旗手故事、奋斗篇·巾帼扶贫故事,网上阅读量 1500 多万,得到中宣部传媒监管局肯定。开展湖湘红色基因传承研究,推出湖湘革命家风系列原创故事,红色湘女精神研究成果纳入省委党校主体班课程。

 2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省妇联从大年初二开始,迅速组织系列公益筹款活动,筹集资金物资 2813 万元。采购内衣、纸尿裤,寄送到 1248 名援鄂医疗队员手中。采购医用口罩、手套,捐赠给收治确诊病人医院和妇字号企业。为每户援鄂医疗队员家庭送去价值 800 元的生活物资,每周提供两次新鲜蔬菜。组建心理援助团队,通过 12338 妇女维权热线,为妇女群众解疑答惑、疏导情绪。组织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救助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

 3。

 、助推妇女脱贫攻坚。开展“出手吧,姐姐”全省妇联系统“七一”扶贫大直播活动,销售农产品 124.2 万件,销售额 1362 万元,全国妇联以此案为例向联合国妇女署进行推介。举办“奋斗吧,姐姐”全省第二届巾帼创业创新大赛、家政服务职业大赛。开展手工、家政等技能培训 2657 期,培训妇女 7 万多人,帮助妇女实现家门口就业。牵头实施农村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民生实事,今年检查 104.69 万人,发放中央和省级救助金3981 万元。联合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推出“湘女贷”,发放贷款

 15.93 亿元,扶持妇女创业就业、复工复产。

 4 、扛起妇女维权大旗。联合省检察院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组织专业团队下沉 14 个市州培训公益师资,建成覆盖城乡的儿童性教育师资队伍。开展女童权益保护宣讲三年行动,进基层开课 1400 多场,百万人受益。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县以上婚调委 140 个,专兼职调解员 1.1 万人。开展《民法典》宣讲、家事律师公益普法行等活动,引导妇女学法守法,省妇联被评为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单位。

 5 、做实家庭教育工作。联合省人大社建委起草《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二审。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线上线下做实做优家庭教育阵地,全省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率达 92.6%,农村达 81.1%;建成 2.8 万所村级儿童之家,覆盖率达 95%以上。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全国妇联、民政部推广湖南经验。创造性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打造“美家美妇”工作品牌,引领妇女广泛参与“美丽庭院”建设和垃圾分类工作。建设全国最优质的湖南省网上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网上家庭教育公益指导服务。

 6。

 、持续深化妇联改革。为提升全省 51 万妇联执委履职能力,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培训各级妇联干部、执委 3.9 万人。探索建立妇联执委工作室,成立女性社会组织联盟、巾帼志愿者联盟,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打通服务

 妇女群众最后一公里。联合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发挥基层妇联组织作用,促进基层宗教治理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评价结论 我们按照《湖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0 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这六个方面进行综合整体评价,综合得分88.5 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 、项目投入指标 值 项目投入指标分值 16 分,评价得分 14.4 分,扣 1.6 分,扣分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单位提供的绩效自评资料,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仅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

篇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儿童发展两个规划 3 篇

  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 1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了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充分满足儿童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儿童潜能,加快发展儿童事业,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的目标任务及《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儿童年龄范围为 0-18 岁)。

  一、“十*五”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认真实施《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 年)》,儿童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丰富,儿童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儿童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截至 2015 年底,我省儿童规划目标顺利完成,体现儿童发展水平的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一些指标达到了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

  ——儿童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升。2015 年,我省婴儿死亡率由 2010 年的4.21‰下降至 3.3‰,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 2010 年的 5.6‰下降至 4.33‰,儿童疫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以上。5 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一直低于 1%,出生缺陷发生率为 3.80‰。流动儿童与户籍儿童享受基本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儿童意外伤害死亡得到有效防控,全省 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从 2010 年的 13.34/***万下降至 2015 年的 9.94/***万。

  ——儿童接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比 2010

 年提高了 1.6 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性别差异消除。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省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以上。

  ——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省***个设区市、**%的县(市)及**%的乡镇建成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实现了全覆盖。市、县(市、区)建成独立的儿童图书馆或少儿图书阅读活动部的比例均达**%。“校园 110”或校园警务室覆盖率达到**.*%。2015 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和**.*%,儿童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儿童法律保护工作逐步加强。我省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意见》《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等一批政策文件,儿童权益保障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在全国率先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省政府兜底救助保障的困境儿童总量从 1 类 2 种**.*万人扩大到 5 类 19种***万人。在全国率先建立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全省建有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个,儿童福利机构***个,规范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个。全省基层法院建立少年法庭***个,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总人数的比例从 2010 年的**.*%下降至 2015 年的**.*%。

  但是受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省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有待进一步体现,儿童发展的法治、政策、文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城乡、区域及群体间儿童发展不平衡,基层儿童活动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儿童活动阵地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村留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弃婴、流浪儿童等困境儿

 童分类救助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全面落实。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家庭监护指导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预防儿童犯罪和防控儿童受到伤害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效解决江苏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仍然是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

  二、“十三五”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中、*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目标,全面落实依法治省战略和省委妇女工作“三区”建设目标要求,深入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依法保护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切实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努力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切实提升儿童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在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中,促进儿童优先发展、健康发展、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践行儿童友好城市理念,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儿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儿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健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儿童身心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更加均等化,儿童享有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儿童科学文化体育艺术事业进一步发展,儿童精神生活与成长需求得到全面涵养。保护儿童的法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明显完善,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儿童的公民意识进一步养成。“平等、包容、绿色、共享”理念积极践行,适度普惠儿童福利体系基本建立,儿童福利范围进一步扩大,

 社会化服务儿童的水平明显提高,儿童伤害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基本建立,儿童安全健康成长得到全面保障。到 2020 年,推动江苏儿童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儿童发展重点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

  三、“十三五”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出生缺陷发生率稳定在 5‰以下。

  2.婴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稳定在 5‰、8‰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以设区市为单位,政府举办、独立建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达到**%以上,常住人口***万以上县(市、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成率达到**%以上,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达**%。

  4.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 4%以下。

  5.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以上。

  6.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以上。

  7.5 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 5%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 5%以下。

  8.7 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以上。

  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稳定在**%以上。

  10.6 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以上。

  11.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12.适龄儿童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进一步降低。

 13.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得到控制,建立健全区域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构。中小学生每年免费体检 1 次。

  14.建立中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健康经费投入。逐年提高妇幼健康经费在卫生总经费中的比例,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及经济薄弱地区妇幼健康经费投入,增加流动儿童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促进妇幼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省、市、县(市、区)均设置 1 所政府举办、独立建制、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加快部分市辖区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增加儿童专科医院数量,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增加儿科病床数量。建立省、市、县三级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加大儿科医生、儿童保健医生的培养力度,降低儿科医生流失率,增加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员编制,补充全省儿科专业医师数量,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3.依法实施妇幼健康全行业管理。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以及技术的准入与动态监管,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逐步将中小学卫生机构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从人员、技术等方面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和幼儿园保健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将卫生保健合格作为办学及评等创优的前置条件。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校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学生常见病和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应设立学校卫生监督科室,履行学校卫生监管职能。

 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推进儿童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爱婴医院建设力度,逐步扩展和规范儿童保健服务。制订完善 0-3 岁儿童早期发展指导纲要和母婴照料服务规范,加快培养育婴师队伍,做好 0-3 岁儿童早期发展知识普及和技能传播,增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和服务能力。加强 0-6 岁儿童动态健康管理,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定期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完善出生缺陷防治政策,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扩大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提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鼓励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实施适龄妇女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6.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规范儿科诊疗行为,规范抗生素使用,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加强儿童药物安全管理。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纳入妇幼重大项目,提高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以上。

  7.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 1-2 项体育技能,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体质健康监测等制度,逐步提高体检标准。幼儿

 园、中小学保证每天至少 1 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每学年对儿童视力和牙齿状况进行监测,家校互动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和近视发生率。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切实减轻儿童学业负担,保障学生科学锻炼、充足睡眠。

  8.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加大爱心母婴室建设力度,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月子中心等场所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普及辅食添加基本知识,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创设午餐地方标准,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

  9.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立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逐步规范儿童心理和精神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治疗。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设立心理咨询疏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断提高教师实施心理疏导和心理救助的能力。整合资源形成医学专家、心理专家、社工、教师、“五老人员”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儿童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网络。注重单亲、离异、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加强对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辅导与授课。

  10.加强儿童健康教育与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社区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依托学校、社区和现代媒体开展儿童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健康生活教育。强化初中及以上各学段预防艾滋病教育与性健康教育的有机结合,建立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工作会商机制,为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的学生及感染者提供咨询、诊疗服务,并保护感染学生的个人隐私。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以及农药等危险品,预防和控制儿童吸烟、吸毒和酗酒。

 11.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政策引导企业开发适合 3 周岁以下儿童食品,建立健全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婴幼儿乳制品管理、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儿童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用餐的幼儿园、学校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管。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的监管。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有效促进,0-3 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接受早期教养指导率进一步提高。

  2.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以上;全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大力发展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上的幼儿入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高水平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适龄女童和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以上;适龄残疾儿童义...

篇六: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22 年 8 月 8 日,芜湖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芜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芜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芜政〔2022〕62 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两个规划》是市政府领导规划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自 2000 年以来,我市已先后实施了两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芜湖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 年)》 《芜湖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已基本完成。2022 年 3 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以下简称《省两纲》),依据《省两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一轮《两个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儿童发展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与新挑战。为进一步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结合我市实际牵头制定新规划。《两个规划》的编写和指标数值的设定参照了全国、安徽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以及兄弟城市“两个规划”的指标设置,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省域副中心、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和建设人民城市的目标,充分将芜湖特色植根到新一轮“两个规划”的编制中来。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自 2020 年开始,牵头开展线上线下大量前期调研工作,在《两个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参考借鉴近年来中央和安徽省颁布的各项与妇女儿童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 100 余部,确保《两个规划》与国家政策方针相一致,具有坚实的政策依据。2022 年 2 月,编制小组在对全市各县市区实施 2011-2020 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两个规划》的基本框架和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修改意见 自 2022 年 3 月起,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先后 2 次书面征询市政府妇儿工委 42 个成员单位、7 个县市区妇儿工委的意见,召开编制工作研讨会 1 次,线上、电话对接研讨 10 余次,6 月 15 日,市妇儿办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共征集意见 53条。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

 结合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经审签,形成《两个规划(送审稿)》,6 月 17 日,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6 月 30日,市司法局将合法性审查报告上报市政府。

 (四)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7 月 25 日,经市政府第1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妇女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到 2030 年,妇女能够平等享有安全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受教育权利、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的权益、政治权利、社会保障等,进一步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理念以及与家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健全政策体系,确保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差异,进一步提升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到 2030 年,确保在本市形成儿童优先、儿童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儿童能够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更加和谐友好的社会和家庭环境。进一步完善儿童发展工作机制,健全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差异缩小,使儿童事业得到全面、长足的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妇女发展规划

 妇女发展规划文本包括五个部分,涵盖妇女发展的八大领域,提出了 79 项主要目标和 86 项策略措施。

 1.妇女与健康。持续健全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重点关注妇女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和控制、优生优育等卫生保健问题。明确要加大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投入,缩小城乡、区域不同妇女群体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在妇女生命不同阶段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可负担的健康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妇女健康服务中的科技支撑,大力推行全民健身运动,注重妇女健康预期寿命的延长,顺应新时代妇女健康新要求。

 2.妇女与教育。促进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女性平等受教育权利。突出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和过程平等,重点关注妇女能够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明确要求保障贫困、残疾、农村妇女受教育权利,切实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加大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聚焦妇女教育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回应妇女新期盼,体现时代新要求。

 3.妇女与经济。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依法惩处招聘、录用环节的性别歧视,通过督促行业企业自律自查自纠、劳动保障法律监督、诉讼等途径,推动消除晋职晋级、职称评定、职业退出等各方面的就业性别歧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

 护专项集体合同,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职业防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加大妇女创业就业帮扶等。对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减少女职工职业伤害发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作出了规定。

 4.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重点关注县(市、区)、镇、村(居)各级领导班子女干部的配备和正职女干部的配备,明确女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应占的比例。支持女性参与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拓展妇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提升参与水平。

 5.妇女与社会保障。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缩小社会保障的性别差距。突出妇女平等参与和享受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要求切实提高妇女享受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新业态就业女性参保率,并对加强妇女社会救助、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及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作出规定。

 6.妇女与家庭建设。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拓展“支持家庭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

 系,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倡导促进全社会特别是家庭中男女两性改变落后意识和不当行为,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为长期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定期的“喘息服务”。同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落实休假制度,创造家庭友好、生育友好的工作环境,支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在我市大力推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在基础社会治理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

 7.妇女与环境。加强对女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通过宣传教育,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和文化环境。注重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妇女参与环境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注重促进妇女参与环境建设实践,强调政府主体责任,采取务实举措,解决具体的环境问题。

 8.妇女与法律。重点关注保护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突出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法治芜湖建设妇女参与度。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各种危害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

 (二)儿童发展规划 儿童发展规划文本包括五个部分,涵盖儿童发展的七大领域,提出了 73 项主要目标和 88 项策略措施。

 1.儿童与健康。提出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儿童健康领域科研创新。加强新生儿筛查、评估、管理、救治和访视,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等具体措施。引导儿童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自觉爱眼护眼。引导儿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适度安排作业,合理安排作息,保证睡眠时间。

 2.儿童与安全。从儿童伤害预防、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网络保护、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和监测机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尤其是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不同伤害类型分别提出具体目标及措施。

 3.儿童与教育。强调教育公平,推进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设定了相应发展目标,对儿童的早期教育、素质教育、特殊教育、科技教育提出要求。同时,新两个规划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

 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保障,突出了特殊群体教育的特点和重点。

 4.儿童与福利。突出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关注儿童公共服务。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设定了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水平,为孤儿、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孤儿、残疾儿童、流动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的生存发展等目标措施。

 鼓励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服务。

 5.儿童与家庭。提出要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的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强调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等。强调了要将宣传和贯彻家庭教育法律法规落到实处,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探索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

 6.儿童与环境。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和儿童友好乡村作为主要目标,确保儿童优先原则更全面系统融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与建设。强调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事件发生期间的救助和食品药品用品供给以及灾后恢复与重建中,加强对儿童的优先保护。同时,还从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等方面提出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目标,在各领域全方位贯彻儿童优先原则。

 7.儿童与法律保护。完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儿童监护以及性侵、拐卖、家庭暴力等问题,特别关注落实监护制度以保障每名儿童获得有效监护,对禁止使用童工、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门提出目标并制定相应策略措施。

 六、创新举措

 1.科学规划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路线。强调同步协调发展,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与芜湖市社会经济发展同频共振,让妇女儿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妇女儿童成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的中坚和后备力量。

 2.科学设置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目标。我市新“两个规划”指标数值设置合理,参照本市和相关部门的十四五规划要求,提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母婴室建设、中职教育、落实双减政策等方面的工程规划和建设目标。通过十年实施,我市妇女儿童各领域的主要指标将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更好地助力我市省域副中心、人民城市建设。

 3.充分展现家庭建设对于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性。新增设“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领域,提出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4.注重妇女儿童主体作用的发挥。在规划编制中充分关注如何引导妇女儿童发挥主体作用,尊重妇女儿童的主体地位和权利,重视听取并采纳妇女儿童的合理意见,大力实施“紫云英人才计划”,加强对女性人才的吸引和培养力度,并加大力度开展儿童友好型社会、社区建设,开展友好型学校建设,加强专门学校建设。

 5.切实帮助妇女儿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新“两个规划”聚焦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针对短板弱项补缺补差,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相关机构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关注城乡和群体差别,关注留守、困境、残疾、流动、老龄等特殊群体,关注民生,统筹兼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和便利化。

 6.契合妇女发展相关法律关切点。注重家庭教育发展,宣传和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妇女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履行。关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新动向,关注在性骚扰、精神残害等方面侵犯妇女权益的现象,深化对妇女法律权利的保障。

 七、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依据《两个规划》目标要求,积极将妇女儿童相关工作纳入到本部门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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