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举措材料7篇

时间:2022-10-25 14:35:05 浏览量:

稳就业举措材料7篇稳就业举措材料 1开平市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稳就业举措材料7篇,供大家参考。

稳就业举措材料7篇

篇一:稳就业举措材料

开平市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 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1〕14 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一是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其中,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 20%。根据职工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二是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 20%,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

  2 保险费的 90%返还。三是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期限不超过 1 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批准缓缴期间,职工相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先补齐缓缴的单位部分和代扣的个人部分失业保险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残联负责,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供给

  按照省、江门的部署,推进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支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着力完善交通网络,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打造“四纵三横两铁一港”的综合性交通网络。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改造和社区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水平。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域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开平碧道等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

  坚持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支持托育、社会养老、家政服务、文旅等产业发展。落实省、江门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等政策,加强文旅发展“顶层设计”,加大旅游产业链招商力度,推动我市与港澳文旅产业融合。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3 和文化消费模式。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推动赤坎古镇项目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首店经济、美丽经济和时尚产业,促进会展商务、高端度假、商贸交流产业发展,把赤坎古镇项目打造成集华侨文化、乡村振兴于一体的展示平台。

 深化经贸交流合作。着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完善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围绕开平重点产业领域,引进一批高质量、强带动的外资项目。积极组织和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加强水口水暖卫浴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合作。落实定向降准政策,用好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涉农、小微、民营企业等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开平市支行、各镇(街)政府、翠山湖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鼓励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

  以更大力度推广“乐业五邑贷”,将港澳青年纳入重点扶持对象范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 50 万元,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 500 万元。

 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品质提升工作,推动江门开平市文旅创业孵化基地(江门开平市农村电商产业园)、开平市粤菜师傅创业基地等打造成为兼具开平特色和产业所需的示范

  4 性创业孵化基地。推动建设龙胜小微双创新能源汽配园创业孵化基地。

 对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 5 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境)人员(领取毕业证 5 年内),港澳台青年,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 6 类人员提供 1 年以上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的各级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高质量举办创业大赛,借助赛事平台加强对各类资源的挖掘利用,推动各类人群创新发展。对华侨华人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获金、银、铜奖的团队组项目,自获奖之日起 1 年内在江门市内登记注册成立经营主体,同时满足正常经营 3 个月、吸纳就业 3 人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与同一单项赛企业组的奖金差额享受一次性补贴。

 支持劳动者通过新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实名制信息化用工服务管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对符合在从业单位工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等八类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鼓励参加单项工伤保险,并实现参保数据与就业数据同步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开平市支行负责)

 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青苗成长”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保持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稳定,组织教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等专项招聘。按规定落实“三支

  5 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优惠政策。畅通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聘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两年开展一次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将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纳入基层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范围。对在我市就业的出国(境)留学人员,参照高校毕业生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对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人员,在计划实施期间,按每人每月 1000 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持续深化“青凤归巢”开平青年人才引育工程,将“青风归巢”计划从内地开平籍大学生进一步拓展到港澳开平籍大学生和归侨大学生。组建开平市大学生成长促进会异地分会,吸引更多开平籍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依托“展翅计划”平台,立足工业及旅游发展需求,对接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五邑大学等高校,提供纺织、卫浴、建筑、旅游等专业实习项目,探索组建人才研学实习基地。实施“圆梦计划”,开展“圆梦计划”学员骨干交流营,提高“蓝领”青年人才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切实提升新生代产业工人学历和综合素质。为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港澳居民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以及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就业创业补贴,为华侨华人、港澳居民在开平就业创业提供保障。畅通华侨华人、港澳居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渠道,多方面、多渠道、多方式向华侨华人、港澳居民推送就业创业政策信息,积极吸引华

  6 侨华人、港澳居民返乡就业创业,加强与港澳融合交流。搭建青年发展平台,以平台建设保障归侨青年创业服务,进一步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海外青年创业基地、侨青示范创业基地平台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推动青年创业就业。

 对吸纳退役 1 年内的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 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每人 1 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定期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等全市性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惩处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残联负责)

 五、加大对困难人员的托底帮扶力度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延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对困难人员实施分级分类帮扶,保障企业岗位储备,精准开展岗位推荐和就业服务。落实“一对一”就业帮扶,对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长期跟踪调查服务。制定规模性失业应急预案及工作措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继续实施。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作用,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

  7 员、脱贫人口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各镇(街)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发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工程促就业功能 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对取得“粤菜师傅”类工种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的劳动者给予补贴。深化培育“粤菜师傅”彩虹计划创业项目,打造开平特色品牌。

 高质量推进“广东技工”工程,对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免费培训及推荐就业对接服务,提升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按照省的部署,支持全市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评价,促进在校学生的职业能力提升。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校可按每人200 元标准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高质量推进“南粤家政”工程,高标准建设运营“邑理家”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等载体,创新推动“开平理家师”特色项目建设,持续打造“南粤家政”社区(乡村)行服务品牌。实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年度内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在岗人数达 20 人以上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每人每年 1000 元给予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申请最高 5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

  8 被评为江门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10 万元。

 加快推进“乡村工匠”工程,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在全市扶持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对建在村(居)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按规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补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各中职院校、人民银行开平市支行负责)

 七、大力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

  围绕我市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开展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动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开发急需紧缺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对于纳入省补贴目录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培训合格证,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织职业院校主动服务企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八、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

 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劳动者可按规定选择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

 健全就业服务专员制度,充实就业服务专员队伍,为有需求的重点用工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招工用工、政策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及评

  9 价、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上述服务,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中列支。有序引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线下线上公益性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深化省内、外劳务协作,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市场参与的跨区域劳务协作工作体系,主动对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其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扩充企业用工补给途径。对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劳务协作补贴。

 落实用工定点监测和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通过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掌握企业用工和异地务工人员流动情况。加强灵活就业服务供给,按规定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信息采集工作,将办理就业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就业指标统计范围。

 持续落实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针对企业外出招工、共享用工等用工难题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对接服务。继续宣传做好企业包车补贴。“多方共享用工”补贴的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接收“共享用工”的企业,可按每人200 元给予补贴。外出招工补贴的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月内推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不包含 30 人),给予 1000 元补贴;推荐 3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不包含 50 人),给予 3000 元补贴。“驻点招工”服务补贴的补贴标准在原

  10 有基础上增加自然年度内为我市企业输送劳动力累计达 1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 1 万元补贴;累计输送 200 人以上的,给予 2 万元补贴。《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有限期延续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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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稳就业举措材料

21 实施稳定就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3 篇

 实施稳定就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 2021 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10000 人,失业人员再就业 1200 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600 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8000 人。

 2、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对参保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政策和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全市稳岗返还资金支出 1500 万元以上,力争达到 3000 万元。对大中小微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帮助企业更好的抗击疫情,渡过难关。

 3、继续深入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进一步细化简化申领条件和范围要求,鼓励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职工培训,2020 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人数较去年增长 20%以上,达到 1000 人。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1. 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2.完善目标责任制,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2020 年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分解下达全市就业创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按月调度、定期通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加强工作调度和典型引路。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业务的宣传工作。

 4.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防控和就业工作,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企业复产复工用工保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行线上求职招聘、职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

 5.加大加快稳岗返还的力度与速度,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1 打好“降、减、免、返、补”政策组合拳,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0 年 2 月至 6 月,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 月至 4 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进一步加大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力度,细化简化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申领补贴的条件和范围要求,推动该项工作纵深开展,激发企业职工学习技能、提升职能的热情和动力。

 2 精准帮扶,主动作为。重点关注受贸易摩擦影响、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企业,主动联系企业调研了解情况,摸清企业需求和面临的实际困难,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确保其方便快捷的享受有关政策。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做到政策支持力度不减,适当放宽享受条件,充分发挥稳岗返还的作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对符合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条件的企业发放就业安置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3 全面推进经办服务网上办理。继续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经办服务,充分借助信息手段,强化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并优化企业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流程。加强失业保险动态监测,时刻关注监测企业参保缴费和职工变化情况,为经办服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在年内申报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都应受理。疫情期间,社会保险推行“不见面”服务,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4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宣传解读社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援企稳岗政策的知晓度、认知度。要全面推开精准告知工作,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多措并举促进企业对政策的应知尽享。充分利用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时机,一对一当面告知,确保企业知晓政策;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渠道企业申报端,通过信息弹窗、链接引导等方式,促进企业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企业,通过短信、微信等多种推送形式讲清政策,采取网上办公、联合办公、现场办公等方式,为企业申报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对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10 人以上的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政策落实保障有力。

 5 做好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运行情况,加强情况预判和适时调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严格执行享受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会制度,认真梳理风险点,全面推动党风廉政、资金监管、监督检查等责任制度落实。

 6.开展“最美基层就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为切实提高基层就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重点围绕“城镇新增就业 10000 人”民生实事等工作推进情况,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基层工作者,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7.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激励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就业,引导毕业生到乡镇及以下基层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持续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确保 2020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同比不降低。

 8.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校内校外招聘活动在疫情期间暂停线下活动,重点办好产业集聚区、汝绣产业园区、汝瓷小镇等市内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百日攻坚行动、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招聘服务活动。依托“爱汝州新媒体”“汝州百事”微信公众号、“58 同镇”站长朋友圈,“58 本地版”APP 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提供高校毕业生智能化精准就业服务,打造全天候、宽领域、高层次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岗位对接平台。

 9.大力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突出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实名制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 2020 届“六类”困难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积极做好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贫困户家庭以及毕业半年以上仍未就业毕业生排查工作,建立花名册,列出时间表,制定推进措施,针对性做好就业帮扶。

 三 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力度

 10.继续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和创业服务“四个体系”建设,支持更多人员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网络创业培训和改善企业培训,提高创业培训实效。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 1500 人次。

 11.加大创业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0000 万元。扶持在互联网+、智能制造、物流、汝瓷、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大众创业项目。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创新创业,返乡入乡创业帮助他们通过创业就业实现自身价值。(责任单位:小贷中心)

 12.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完善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孵化基地功能。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申请创建省级或国家级示范基地。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每孵化一户企业运营 1 年并带动 3人以上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孵化成果补贴。

 13.举办返乡创业网络大赛。响应省厅以“战疫情返创助力,搏 e 赛豫谋振兴”为主题的返乡创业网络大赛,对我市优质返乡下乡创业项目进行辅导培训,推动其在省级大赛中获奖,进而纳入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项目库,并最终获得投资支持。

 (四)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14.全面落实新增就业实名制工作,充分利用 “互联网 +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夯实新增就业实名制工作。落实城镇新就业实名登记人员信息采集补助政策落实见效。

 15.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实现 “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覆盖,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精准化、便捷化。建立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健全公共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整合优化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

 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 “10+N”专项活动,确保月月有招聘、处处有服务。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整体效能。完成 25 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夯实促进就业的基层、基础工作。

 16.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产业集聚区布局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

 17.健全就业统计监测机制,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经贸摩擦等对就业的影响,强化专项监测,做好就业统计工作。做好就业形势分析与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五切实抓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18.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帮扶、精准帮扶,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完善和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期满退出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帮扶,对大龄、长期失业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19. 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农村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工作。

 20. 加大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一是动态保持数据精准,依托乡镇社保所和村级劳动保障协办员,进一步掌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底数。二是稳定就业防止返贫。持续通过“六个一批”途径提高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就业程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落实好“七个优先”政策,开展贫困劳动力“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确保在 3 月底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三是开展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一年内完成全市贫困村村支书或村主任创

 业培训。四是开发扶贫公益岗位,针对摸排出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群体,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五是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找准症结,逐一突破,全力解决就业创业扶贫各项政策举措出现的“不到边”“不到位”现象,确保政策持续发力。

 三、时间节点

 城镇新增就业 10000 人是全年的目标任务,在工作安排上按月推进,确保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稳定就业行动计划专班。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围绕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目标考核。围绕省厅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量化分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安排专人开展专项考核评比,并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加大对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自主就业、成功创业的典型事例,通过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实施稳定就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20〕3 号)精神,全力做好我市稳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减负、稳岗、扩就业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

 二、减负稳岗支持企业发展

 (一)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社会保险可申请缓缴 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企业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稳岗返还标准按6 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疫情防控期间,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 2019 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5.5%,对参保职...

篇三:稳就业举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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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工作典型发言材料五篇

 目录 创新创优 真抓实干 ................................... 1 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 1 健全体系 务实创新全力稳就业促就业 .................... 3 稳岗扩就业 兜底显担当就业优先政策组合拳全面发力 ...... 5 奋发有为 实干担当 ................................... 6 应对疫情影响实现更充分就业 ........................... 6 以就业培训为抓手 ..................................... 8 全力做好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 8

 创新创优 真抓实干 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有效应对疫 情影响变化,保持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严格履行促进就业责任 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就业工作,将就业作为省委年 度改革重点任务和省政府十大重点工作百项重点任务,进行专 项督察。调整充实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适应经济发展新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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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势,增补成员单位。量化考核稳就业成效,开展表扬激励。全省各级预算安排就业资金达到 53 亿元,在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实现了稳中有增。

 积极防范化解就业风险 省市县均成立就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预案,实行省、市、县、街镇分级防控。建立外贸企业信息监测平台及会商制度,将监测对象扩大到全部参保企业,监测内容拓展到订单、出口、税收、用工等变化情况。建立规模裁员风险企业清单制度,实时掌握并动态更新企业名单,优先给予政策扶持, 稳定了高风险企业用工形势。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顶格落实政策,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人均标准达到 7529 元,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至最高。开展就业政策企业行、高校行、乡村行、基地行,发送提示信息 200 多万条,举办政策宣讲会1000多场次。优化经办流程,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实施政策申领简易程序,平均办理时间缩短到 3 天。

 扎实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举办“招才月”系列活动,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打造大学生创业大赛暨风采展示品牌,资助 500 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深化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送“就业岗位、 创业项目、培训合作、优质服务”,新增 6572 名贫困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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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就业。将大龄外来人员纳入帮扶范围,明确了 9 种退出条件,形成了城乡一体、部门联动、动态管理的有效机制。

 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机制 将职业介绍、劳务派遣等 17 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制定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化平台建成率超过97%。首次发布《就业质量蓝皮书》,公布了全省就业质量指数。

 健全体系 务实创新全力稳就业促就业

 我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稳就业作为重 要政治任务,将城镇新增就业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健全体 系、创新措施、精准发力,积极对冲疫情影响,推动就业稳中向好。

 一、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 强化“六稳”举措,落实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修订就业见习办法,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规定,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启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330 万人次。认真落实社保降费政策,减征社会保险费 18 亿元。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返还失业保险基金 35 亿元,惠及企业职工 16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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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二、突出重点群体保障体系 突出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集中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就业起航计划、就业见习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和就业服务行动、 技能提升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深入实施“六个一批”等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就业扶贫专项和百日攻坚行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应培训尽培训,应就业尽就业。

 三、健全创业扶持体系 强化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四位一体”扶持体系。启动实施“互联网+”创业培训,完成创业培训 40 万人次。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1 亿元。认定创业孵化基地 312 家,在孵企业超过 2 万家,提供就业岗位 20 多万个。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开展大众创业导师“走基层”等专项服务活动。

 四、创新就业服务体系 全面上线运行“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就业业务网上办理全覆盖。创建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模型,运用大数据掌握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信息。联合三大通信运营商加强就业失业跟踪监测,为就业形势分析和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创新“掌上就业”“智慧就业”新模式,发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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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打造了“工作啦”“打工直通车” 等在线招聘服务平台。

 稳岗扩就业 兜底显担当就业优先政策组合拳全面发力

 我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 就业优先政策,以落实国家和省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为主线, 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采取有力措施应对疫情影响,推动 就业形势呈现稳中有进、量质齐升的良好就业态势。

 减负稳岗扩就业,做实就业优先政策 促进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消费政策协同发力,保持养老、失业保险费率水平不变,医疗、工伤保险费率比有所降低, 阶段性调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大数据锚定符合条件对象,精准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返还失业保险费 29.59 亿元、惠及企业 35 万家。发展新业态新经济,打造拉动就业新引擎。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大赛挖掘、平台孵化、金融支撑”扶持链条,连续举办全省性创业赛事,扶持创业 13.48 万人。

 围绕重点兜底线,稳住就业基本盘 健全多层次就业失业监测体系,完善风险研判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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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做好焦点个案失业人员再就业,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对就业影响。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创新推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见习留用补贴等政策,完成失业人员、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任务,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

 推进三大就业工程,小切口推动大变局 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等新专业集群,推进技工院校战略性布局调整。创新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组织开发广府、客家、潮式风味菜等 10 个专项能力考核标准,在全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设粤菜相关专业, 吸引 3.7 万人次参与。深入实施“南粤家政”工程,通过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企业奖补等举措,重点打造母婴、居家、养老、医护等服务项目。

 落实属地责任,稳定农民工就业 坚持“一省一策”“扶贫扶智”相结合,健全省际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安排 4 亿元专项资金,不分省内外均等化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保障农民工居住、随迁子女入学、医疗等权益, 扎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奋发有为 实干担当 应对疫情影响实现更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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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工作部署,把稳就业作为头等大事,落实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对冲疫情影响,推动实现更充分就业。

 一、加大政策扶持,夯实稳就业基础 落实稳增长等针对性措施,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稳就业文件,切实加大扶持开发新就业岗位和减负稳岗力度,主动对接企业和劳动者, 积极送政策上门。

 二、坚持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就业扶贫 推行“一二三四五”工作机制,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出台一系列政策,通过奖补鼓励各种方式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发挥全区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二个平台作用,夯实精准帮扶基础; 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创业扶持三种模式,对有意愿转移就业、有创业意愿和能力、难以外出就业三类人员分类精准施策;拓宽扶贫车间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返乡创业带动、专项活动帮扶四渠道就业;突出劳务协作、就业信息共享、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岗位供求对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五个加强。

 三、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加大到企业、基层就业政策激励,优化服务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对接变“人等数据”为“数据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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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实施农民工创业一次性奖补、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奖补以及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 3 类奖补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四、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巩固提升 14268 个行政村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就业业务“秒办”、符合条件者免申请“直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工作,实现人社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速。全面推行“一门式”服务,基本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在大型集中安置点设立就业服务站,为搬迁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服务。

 五、强化就业导向,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以就业和市场为导向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千村万企”职业技能培训大行动列入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千村万企”大行动和“双千结对”岗位培训为抓手,并进一步推行“培训券”“项目制”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59.82 万人次。

 以就业培训为抓手 全力做好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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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顶压前行、攻坚克难,全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建立健全就业扶贫工作体系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相应省领导分别定点联系 14 个深度贫困县,“政策、资金、项目、人员”打包向贫困一线倾斜。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明确了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补贴标准和补助项目。

 创新实施农民全员培训行动计划 全面整合培训资源,实施农民全员培训行动计划,开农民 全员培训电视点播频道系统,对农村劳动力开展感恩培训、政策培训、方法培训、示范培训。累计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235.49 万人次、技能培训 100.13 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8.75 万人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16.78 万人次。

 借力对口帮扶资源稳定跨省就业 主动联系对口帮扶城市和务工人员集中地区,签订了劳务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省级劳务协作工作站,市(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劳务协作工作站(点),形成对口帮扶城市为重点, 辐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的劳务协作工作网络。

 聚焦产业扶贫做大省内就业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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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农村产业革命,引导他们到农业 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工程等领域就近就业。发放援 助补贴1.63亿元,促进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10.41万人。加大就业扶贫载体建设支持力度,累计吸纳就业21.2万人。大力提升易地扶贫搬迁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站、窗口)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服务能力,累计促进就业21.54 万人(次),确保了搬迁家庭至少“一户一人”实现稳定就业。

 积极搭建劳务公司与贫困劳动力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启了“就业扶贫劳务公司+省内劳务合作社+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扶贫新模式。充分发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 42.74 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54 亿元,新增扶持创业 3.09 万人。

篇四:稳就业举措材料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0年第4期特别关注Attention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一、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 加大减负稳岗力度 ·

 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 ·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 五、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优化就业服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二、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引导有序外出就业 · 支持就地就近就业 · 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 · 三、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扩大企业吸纳规模 · 扩大基层就业规模 · 扩大招生入伍规模 ·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 适当延迟录用接收 · 四、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 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六、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资金保障· 强化表扬激励· 加强督促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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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稳就业举措材料

1 页 共 8 页 我市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 2020 年 3 月 18 日发布国办发〔2020〕6 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省委召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视频会议。

 我市根据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制定如下方案。

 一、更好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出口重点企业开复工,以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和农业生产等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推动重点行业和低风险地区就业,循序渐进带动其他行业和地区就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日常防护物资需求,督促其落实工作场所、食堂宿舍等防控措施。

  第 2 页 共 8 页 (二)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湖北省可放宽到所有企业;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 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切实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定额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贴等政策。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三)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加快制定和完善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措施。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

 (四)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

  第 3 页 共 8 页 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促进“双创”和增加就业的独特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各类城市创优评先项目应将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状况作为重要条件。

 (五)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引导平台企业放宽入驻条件、降低管理服务费,与平台就业人员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

 (六)引导有序外出就业。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推广健康信息互认等机制,提升对成规模集中返岗劳动者的输送保障能力。引导劳动者有序

  第 4 页 共 8 页 求职就业,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鼓励低风险地区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对组织集中返岗、劳务输出涉及的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给予支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七)支持就地就近就业。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民工投入春耕备耕,从事特色养殖、精深加工、生态旅游等行业。在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低收入群体就业。

 (八)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劳动力。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利用公益性岗位提供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优先对贫困劳动力托底安置。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52 个未摘帽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的支持力度。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各地可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拓宽 高校、大中 专院校 毕业生就业渠道

  第 5 页 共 8 页 (九)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十)扩大基层就业规模。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出台改革措施,允许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

 (十一)扩大招生入伍规模。扩大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大力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十三)适当延迟录用接收。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 2 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第 6 页 共 8 页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强困难人员保障

 (十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放宽失业保险申领期限,2020 年 4 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 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 80%。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十五)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十七)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失业人员、农民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专项培训,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动态发布新职

  第 7 页 共 8 页 业,组织制定急需紧缺职业技能标准。

 (十八)优化就业服务。2020 年 4 月上旬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对大龄和低技能劳动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推送岗位信息,提供求职、应聘等专门服务。低风险地区可有序开展小型专项供需对接活动。优化用工指导服务,鼓励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岗位,依法规范裁员行为。

 六、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稳就业各项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同向发力,围绕稳就业需要,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二十)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和稳岗补贴投入力度。支持市县政府根据稳就业工作推进和政策实施需要,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职业培训、风险储备等方面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大

  第 8 页 共 8 页 的地区,要加速稳岗返还、保生活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一)强化表扬激励。持续开展就业工作表扬激励,完善激励办法,对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及时予以资金支持等方面的表扬激励。

 (二十二)加强督促落实。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相关督查工作中将稳就业作为重要内容,重点督促政策服务落地及重点群体就业、资金保障落实等。对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完善劳动力调查,研究建立省级调查失业率按月统计发布制度,启动就业岗位调查,做好化解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

篇六:稳就业举措材料

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返里输入您的副标题或其他说明文字 汇报人 2020/0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解读学习 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乢记关于统筹推迕新冝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収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2

 1 2 3 4 5 6 3

 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推劢企业复工复产 1 加大减负稳岗力度。

 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劢就业能力。

 关于应对新冝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丼措的实施意见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4

 -5- 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 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叏消丌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劳劢者迒岗的丌合理规定。

  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出口重点企业开复工,以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和农业生产等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推劢重点行业和低风险地区就业,循序渐迕带劢其他行业和地区就业。

  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日常防护物资需求,督促其落实工作场所、食埻宿舍等防控措施。

 (一)推劢企业复工复产。

 (収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二)加大减负稳岗力度。

 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迒迓,对丌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迒迓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湖北省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丏恢复有望、坚持丌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迒迓政策讣定标准,重点向叐疫情影响企业倾斜,迒迓标准可按丌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丌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

 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切实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定额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贴等政策。

 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三)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劢就业能力。

  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劢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劢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劢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

  加快制定和完善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措施。

  对部分带劢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审慎采叏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

 (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四)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迕“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

  充分収挥创业投资促迕“双创”和增加就业的独特作用,对带劢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店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

 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先支持叐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

  政店投资开収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

  各类城市创优评先项目应将带劢就业能力强的“小庖经济”、步行街収展状况作为重要条件。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五)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合理设定 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

 支持劳劢者依托平台就业 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引导平台企业放宽入驻条件、降低管理服务费,不平台就业人员就劳劢报酬、工作时间、劳劢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叏消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 引导有序外出就业。

 2 支持就地就近就业。

 优先支持贫困劳劢力就业。

 关于应对新冝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丼措的实施意见 10

 -11- 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 (六)引导有序外出就业。

  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迒岗复工服务,推广健康信息互讣等机制,提升对成规模集中迒岗劳劢者的输送保障能力。

  引导劳劢者有序求职就业,及时收集収布用工信息,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鼓励低风险地区农民工尽快迒岗复工。

  对组织集中迒岗、劳务输出涉及的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给予支持。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纨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劣。

 (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 (七)支持就地就近就业。

  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大力収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民工投入春耕备耕,从事特色养殖、精深加工、生态旅游等行业。

  在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贫困劳劢力和低收入群体就业。

 (収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 (八)优先支持贫困劳劢力就业。

  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劢力,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劳劢力。

  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

  利用公益性岗位提供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优先对贫困劳劢力托底安置。

  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52个未摘帽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的支持力度。

  对吸纳贫困劳劢力就业规模大的,各地可通过财政与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扩大企业吸纳规模。

 3 扩大基层就业规模。

 扩大招生入伍规模。

 关于应对新冝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丼措的实施意见 14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适当延迟录用接收。

 -15-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幵签订1年以上劳劢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丌得随意毁约,丌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九)扩大企业吸纳规模。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烟草局、邮政局等部门和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提高与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开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出台改革措施,允许部分与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叏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乢。畅通民营企业与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

 (十)扩大基层就业规模。

 • 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与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大力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

 (十一)扩大招生入伍规模。

 • 収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劢员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企业、政店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不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劢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十二)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资委、共青团中央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 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

 • 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适当延迟录用接收。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4 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劣。

 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

 关于应对新冝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丼措的实施意见 18

 -19- 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 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放宽失业保险申领期限,2020年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 对领叏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丌符合领叏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劣金,标准丌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劣等社会救劣范围。

 (十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 劢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讣定标准,及时将叐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劣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劢态清零。

 •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 开収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丌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劣资金中列支。

 (十五)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劣。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 建立农资点对点保障运输绿色通道,支持湖北省组织农业生产。

 • 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与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省倾斜。

 • 做好湖北省疫情解除后的就业工作,加大资金、政策、项目倾斜,开展与场招聘和与项帮扶。

 • 维护就业公平,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劢者的就业歧视。

 (十六)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

 (収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5 优化就业服务。

 关于应对新冝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丼措的实施意见 22

 -23- 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十七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 加大失业人员、农民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与项培训,适当延长培训时间。

 • 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 劢态収布新职业,组织制定急需紧缺职业技能标准。

 十八 优化就业服务。

 • 2020年3月底前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迕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収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对大龄和低技能劳劢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推送岗位信息,提供求职、应聘等与门服务。

 • 低风险地区可有序开展小型与项供需对接活劢。优化用工指导服务,鼓励困难企业不职工协商采叏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岗位,依法规范裁员行为。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

 6 加强资金保障。

 关于应对新冝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丼措的实施意见 24 强化表扬激励。

 加强督促落实。

 -25- 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毫丌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稳就业各项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店要加快建立由政店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扶持政策。

  各有关部门要同向収力,围绕稳就业需要,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 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店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二十)加强资金保障。

  加大就业补劣资金和稳岗补贴投入力度。

  支持市县政店根据稳就业工作推迕和政策实施需要,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职业培训、风险储备等方面资金。

  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大的地区,要加速稳岗迒迓、保生活政策落地见效。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级人民政店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二十一)强化表扬激励。

  持续开展就业工作表扬激励,完善激励办法,对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迕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及时予以资金支持等方面的表扬激励。

 (二十二)加强督促落实。

  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相关督查工作中将稳就业作为重要内容,重点督促政策服务落地及重点群体就业、资金保障落实等。

  对丌履行促迕就业职责,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 完善劳劢力调查,研究建立省级调查失业率按月统计収布制度,启劢就业岗位调查,做好化解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

 -28- 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关于应对新冝肺炎疫情影响

 强化稳就业丼措的实施意见 政策期限 上述新增补贴政策,叐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政策实施,収挥政策最大效应,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

 29 黄老师 2020年3月30日 THANKS

篇七:稳就业举措材料

商贸服务行业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把深度挖掘商贸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竞争力作为稳企稳岗稳就业的重要举措,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业、促消费扩内需、扩大外贸出口等重点工作,努力提升商贸服务业对全县稳就业、稳经济、稳发展贡献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积极纾困解难,支持商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严格落实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条政策措施、推动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十二条意见等政策措施,从金融支持、税收政策、财政补贴、援企稳岗等方面,积极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至目前,共核定支持商流企业发展县级奖补资金*万元,落实省市各类扶持资金*多万元,其中为*商贸等升规入库企业落实“十强双百”奖补资金*万元,为*超市、*集团等龙头企业争取疫情保供、葡萄酒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万元,为住餐、零售企业落实“五一”促消费省级奖补资金*万元。同时,主动靠前服务,协调减免小微企业及个体户房租*多万元,为*家商超、宾馆落实房租延缓交付政策。在系列政策的扶持带动下,加快了商贸流通服务业消费回升步伐。

 2.聚力消费回补,推动商贸经济稳步回暖。深化“消费升级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百店百日让利促销”活动,发放优惠券近*万张、优惠金额*多万元。充分发挥政府消费券带动消费杠杆作用,支持*多家餐饮、零售企

 业参与提振消费专项促消行动,核销电子消费券*多万元,撬动社会消费*多万元。出台加快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实施方案,鼓励“分时段经营、多业态融合”发展,增设文昌路、财富广场等便民市场、夜市*个,设定摊位*多个,入驻经营户*多户,早晚市结合、流动式夜市新商圈逐步形成。在政府提振消费行动引导下,全县商超、住餐等企业紧扣促销时间节点,开展酬宾让利、换季买赠、打折优惠等促销活动,消费总额达*亿元。元至*月,全县实现限上社零消费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3.强化推进措施,保障外贸进出口回稳向好。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上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突出“孵化培育、产销对接、开拓市场”等聚力重点,深入企业强化服务,协调解决银河、万德福等外贸企业融资贷款、原材料供应、基地认证等经营难题,为*化工等*户企业争取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万元,为万德福落实贷款贴息*万元。主动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新常态,引导企业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参加国际数字贸易博览会、进口博览会,协调推进南向通道货运班列组织发运,持续扩大脱水蔬菜、食用菌等农特产品销售规模。元至*月,全县实现外贸进出口*万元,同比增长*%,增量、增速均居全市第二。

 4.培育新兴业态,提升电商发展和线上销售水平。健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商贸流通网络,推动实体商业向全渠道、全品类经营转型。在拓展完善德利思“中央厨房”“*食坊”等服务运营半径的同时,支持打造**等同城在线商城,采取“线上购物、线下配送”,推动线上消费快速发展。积极组织做好药博会、张交会等展会参展布展工作,大力宣传我县绿色农特产品,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持续完善全县电商发展体系,建成运营民

 乐电商孵化中心、5G 网络直播基地和农特产品线下体验馆,鼓励返乡创业青年设立京东商城·民乐特产馆、“扁都云”民货优品等网上专营店,支持华瑞农业等龙头企业发展“直播”经济,线上交易额达*多万元,同比增长*%。

 5.注重技能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创业就业服务保障。在广泛调查摸底、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农村未就业人员赴外参加兰州牛肉拉面职业技能扶贫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班,增加就业技能,拓展就业渠道。全面加强*户电商扶贫创业培训,组织各镇电商专干、*村团支书和*青年、电商从业人员等参加甘肃助农电商线上培训、阿里巴巴“一县一课”在线公益课等培训班*次,培训*多人次。*月上旬,集中利用*天时间,采取“请进来”“进企业”等方式,举办*年首期电商扶贫创业培训班,培训*人次,全力补齐电商人才短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受多重因素制约,限上社零总额增长放缓。受消费市场疲软、企业发展受困等影响,限额以上亏损企业增多、过分依重依大等问题并存,全县限上社零总额增速虽排名靠前,但呈放缓态势。与*月份最高增长值相比(增速*%),*月份增速降幅近*个百分点。二是生态体系项目资金不足,基础薄弱。通道物流及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多,但实际下达的资金少、覆盖面窄,建设资金缺乏,使全县流通物流产业发展基础仍较薄弱,还存在与实际需求不对称、不适应的问题。三是外贸企业经营困难,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银河食品、*化工等外贸骨干企业出口合作商多在欧美,受疫情期间上游供应链受阻或断裂、市场疲软、库存未消化等因素影响,

 导致产品滞销,部分生产线已停工,外贸进出口业绩下降明显(*月增长*%,*月份增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聚力消费回补,推动商贸经济稳步回暖。聚焦节假日促销、新业态提质扩容等“八大”促消费行动和生态宜居搬迁等重大部署,全面落实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扎实开展“百亿家电促销”行动。策划开展商贸企业联合让利促销、油车银保联动促销等专项促消费活动,通过买车送加油卡、买家电送购物券等方式,带动中欧石油、陆通能源、*超市等限上企业增加销售额。积极创建省级小店经济试点县,支持特色街区、商圈改造升级,以圣天文化产业园、永鑫商业步行街等为重点,打造集购物休闲、餐饮美食等多业态为一体夜间消费场所。

 2.强化推进措施,保障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紧盯中西亚、东南亚和中东欧等国际市场,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广西凭祥口岸设立分公司组织集货。鼓励银河、万德福等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德国科隆展、日本千叶国际展等境外展览展销活动,持续稳定外贸出口。全面落实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各项措施办法,帮助外贸企业申报各类项目资金,扶持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督促指导文德兰花卉、雪域祁连等企业尽快完成外贸资质办理,鼓励出口企业技改研发、品牌培育、海外网络营销体系建设,培育壮大一批专业化出口龙头企业和新生力量。

 3.坚持问题导向,加快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突出解决线下消费不足、产品销路不畅等问题,扎实推进促消费电商直播带货季系列活动,开展农民丰收节直播助销等专场直播。倡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经营主体,利用

 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为县域农特产品做宣传推广代言人,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消费,宣传和打造区域品牌。利用“双十一”“双十二”网络购物消费热点,完善提升民乐县农特产品网销及农商对接信息平台,采取O2O(线上+线下)模式,开展农特产品现场展销和“直播+预售”等网上销售活动,以单品爆款预售带动县域农特产品销售,为消费者提供高原优质绿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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