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人保局评估及督查工作意见,-,人保工作意见【完整版】

时间:2022-09-19 13:10: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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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人保局评估及督查工作意见,-,人保工作意见【完整版】

 

 人保局评估及督查工作意见 - 人保工作意见 根据中央编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 按照省市编制部门的工作安排, 为全面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 县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的落实情况, 检验改革成效, 巩固改革成果, 现就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及督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评估及督查的目的

 检查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 掌握印发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 查找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推进“三定”规定和改革要求的落实; 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长效机制, 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

  二、 评估及督查的内容

 (一)

 政府职能转变情况。

 对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已明确的转移、 取消、 下放、 加强的职能是否落实到位; 有哪些措施, 取得了哪些成效。

  (二)

 理顺部门之间职责关系情况。

 部门“三定”规定已明确整合、 调整、 划转、 加强的职能是否落实到位; 部门之间是否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 部门内设机构之间是否存在职责交叉、 分工不明和关系未理顺的问题。

  (三)

 明确和强化责任情况。

 是否按照权责一致、 有权必有责的要求, 明确相应的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措施。

  (四)

 严控机构编制和执行“三定”规定情况。

 是否存在擅自增设或加挂内设机构牌子、 变更机构名称情况; 是否存在擅自超编和超领导职数问题, 以及机关长期借用人员的情况, 采取了何种消化措施; 部门机构标牌、 内设机构名称是否已经更换; 部门机构印章(包括内部对外业务印章)

 是否已经更换和启用。

  三、 评估及督查的方法步骤

 (一)

 召开涉改部门评估及督查工作布置会。

 各涉改部门分管和工作承办股室负责人参加,明确有关政策措施、 目的内容、 实施的方法步骤和要求, 进行发动和布置。

  (二)

 各部门自查自评。

 政府各涉改部门按照评估及督查内容和要求, 及时开展本部门(系统)

 执行情况自查自评, 并开好三个会, 即部门自评工作会; 部门(系统)

 机构改革工作情况座谈会并进行部门(系统)

 自查测评; 部门服务对象座谈会并进行服务对象问卷测评。

  (三)

 县评估及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督促检查。

 在各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 县工作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 组织、 政府办、 人保、 财政、 编制部门抽调人员, 派出检查组到各部门进行实地督查, 重点抽查 10 个部门。

 督查内容包括:

 部门自查自评问卷测评效果情况;部门之间和内设机构之间职责划转和理顺情况; 资产处置和档案移交情况; 机构标牌(包括内设机构名称)

 和印章启用更换情况; 询问其他有关情况等。

  四、 评估及督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创新, 是检验改革成效、 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

 各涉改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和有关会议要求, 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 把自查自评的过程作为对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再学习、 再理解、 再落实的过程, 在自查自评基础上, 形成部门自查自评书面报告送县编办; 积极落实有关职责划转、 理顺、 标牌及印章更换等工作, 接受县组织的督查; 针对评估及督查工作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限期纠正; 注意掌握工作完成时限,把握好时间节点, 尽量将工作提前安排, 做到早落实、 早完成。

 评估及督查全部工作定于 4月 20 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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