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审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8篇)

时间:2023-05-01 12:30:06 浏览量:

篇一:纪检委审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违纪调查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篇一:案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标题

  调查报告标题的格式一般为“关于(被调查人职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的调查报告”。其中:

  “被调查人职务”部分,可只写被调查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已退休或在调查期间已被

  免职的,可写明其原任主要职务;另根据实际情况,此部分也可不写。“(严重)违纪(违

  法)”部分,单纯违犯党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既违犯党纪又违反政纪,或单纯违反

  政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违法”;拟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且涉嫌犯罪需移送司

  法机关的案件,可表述为“严重违纪违法”。

  调查报告的内容

  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立案依据及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调查报告首先要反映清楚案件及立案依据,即根据什么人或什么单位的举报、移送(如中央巡视组移送)等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涉嫌违纪

  问题,按照哪一级组织决定或哪几位领导批示,何时初步核实,何时立案审查,何时采取“两

  规”措施,以及调查工作的大体经过。其次要写清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根据组织人事

  部门提供的被调查人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起草,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以

  及以前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何种处分,是否当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或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以

  及中央或地方各级纪委委员,是否当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其中被依法终止人大代

  表资格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也应写明。

  二、调查核实的问题和主要案情。这是反映调查成果的关键部分,是调查报告的中心。

  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求,全面、具体、详细地反映案情的来龙去脉、发展过

  程、因果联系以及被调查人的违纪责任,并突出主要违纪事实和违纪事实的主要情节。要围

  绕违纪构成要件展开叙述,写明被调查人违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是否有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分的情节等,有些案件还要写明违纪的背景情况。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要采取不同的叙述方法。对于一人一错、多人一错和一人多错的案

  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违纪的先后顺序来叙述。对于多人一错的案件,还要按照责任的轻重,把每一个责任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叙述清楚。对于一人多错且违纪性

  质不同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行为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错,后写轻错。对违纪

  问题的性质,应作出准确概括,提出定性结论,若有的案件性质一时难以认定或难以概括表

  述,则采取写实办法,是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具体叙述中,可将违纪问题分类后列小标

  题,将违纪事实与该事实的定性意见合为一部分,一事一议一定;对同一性质的违纪问题,应按时间顺序叙述。对多人多错的案件,可针对被调查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行为、情节、所负责任等情况,将共同违纪的主要事实叙述清楚,其中注意分清各自责任;对被调查人除

  参与共同违纪外,还单独实施其他违纪行为的,可在叙述其参与共同违纪事实后,再写单独

  违纪事实。

  此外,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无论查实或查否,都要对涉及的问题一一作出回答。对查

  实、查否和查清后构不成违纪的问题,要分别写明。

  三、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应逐项列出涉嫌违纪

  问题清单,写明线索基本情况、是否查证、证据状况等。如线索较多、情况复杂,也可形成单行报告,作为调查报告附件。

  四、涉案款物情况。应写明暂予扣留、封存、提请保全、先行登记保存的全部涉案款物

  数量、价值、保管等情况。如与司法机关协同办案的,可一并写明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

  结的与本案有关的涉案款物数量、价值等情况。

  五、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要写明被调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被调查人的态度,是指其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看法及采取的行动,是执纪中需慎重考虑的重要量纪情节。

  被调查人有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进行侮辱、诽

  谤、诬陷、威胁、围攻、殴打以及其他形式打击报复;直接或指使他人出伪证、不出证,隐

  匿、篡改、销毁证据,或嫁祸于人;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骗、威胁、贿赂等手段阻

  止知情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或唆使知情人变证;直接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

  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检查或进行反调查等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应重点写明。

  六、处理建议。要依据违纪的事实、性质和有关人员责任、态度,对照党纪条规及相关

  政策规定,提出恰当、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并写出相应的根据。主要包括:(1)党纪处

  分意见,应写明处分种类。如被调查人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务员,本应给予、但未建议给予其撤职处分的,应一并写明受处分后拟安排担任的非领导职务层次(退休待遇)。

  (2)其他处理意见,如

  需追究被调查人刑事责任或其他纪律责任以及需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的,需依法终止被调

  查人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的,应一并写明。(3)涉案款物处理意见,应详细

  写明建议对涉案款物作出收缴、责令退赔或发还等处理的意见。另外,如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案件,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条的规定起草调查报告,主要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调查报告的署名

  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但有的案件调查组人员较多,又下设综合组、谈话

  组和若干外查组等,相互之间分工明确,某一外查组客观上可能并不掌握其他外查组负责调

  查的违纪问题相关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全体成员参与讨论调查报告既不可行、又没

  有必要,故一般可由调查组组长召集各组组长集体讨论,并在调查报告上签名。考虑到谈话

  组同志直接向被调查人谈话调查,掌握情况较为全面,有条件的,可让谈话组其他同志一并

  参与讨论。

  需指出的是,有的案件比较复杂,调查组在讨论案件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

  时,可能会意见不一。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内部应再进行深入讨论,使大家的意见尽量统

  一。如经过反复讨论仍有较大分歧,按调查组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而鉴于调查组成员

  都直接参与了案件调查工作,对案情较了解,其

  不同意见对案件审理部门和纪检机关领导同志在审理或处理案件时有一定参考价值,故

  应当在报告中对不同意见作适当反映,或另写出专门材料反映。需要注意的问题

  准确把握调查报告定位。调查报

  告拟认定的违纪事实,不得超出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

  事实材料内容。调查报告是一种只限于纪检机关内部运转的审查办案文书,只代表调查组及

  承办案件的案件检查部门意见,不代表所在纪检机关意见,不宜直接向纪检机关以外的其他

  机关或部门发送,也不宜作为会议材料提供给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以免误导集体决策。案

  件审理部门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的案件审理报告,如不同意调查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经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的,原案件调查报告归档备查,不再修改。

  及时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历史情况及

  现实表现,往往有比较清楚和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

  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调查组可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

  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实践中,一般是由调查组口头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

  织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且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通报内容,组织召开支部

  大会讨论对被调查人的党纪处分,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向调查组所在纪检

  机关报告其处理意见和建议。

  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署真实姓名的检举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所检举问题

  的调查结果并征求意见。对案情需保密的,应要求检举人篇二: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一、当事人及案由

  当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xx年xx月xx日,xxx工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xxx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

  的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检查人员认为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是两

  种不同性质的功能,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种产品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夸大宣传,检查人员随

  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述现场检查笔录报局领

  导批准立案。局领导xx年xx月xx日批准立案。本案由xxx,xxx两名调查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经过及证据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在我市的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xxx进行了询问,调

  查当事人在我市的销售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一份、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经

  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两份、经销合同复印件

  一份。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在xxx超市对xxx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取证,获取了xxx牌

  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通过特快专递向xxx邮寄送达了xxx号《询问通知书》,要

  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销货发票、经销合同,并于xx年xx月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xx年xx月xx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

  托xxx到我局接受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批

  准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一份,调查人员对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朝阳【wlsh0908】整理xx年xx月xx日,当事人通过特快专递给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的包装一份。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有:

  1、xxx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2、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1份;

  3、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四份

  4、经销合同复印件二份。

  5、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6、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7、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一份

  8、当事人情况说明一份

  9、整改后包装一份

  10、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

  11、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3、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xxx单位的营业执照

  15、对消费者的调查笔录两份

  16、两位消费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三、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印有“软化

  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共销售到我市500件,每件1瓶,销售额万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该保健食品核定的功能为:软化血管当事人

  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增加了“提高免疫力”

  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

  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定性分析

  朝阳【wlsh0908】整理

  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的功效做说明,属《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第

  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宣传方法。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功效的说明足以使消费者认为该保

  健食品具有这些功效,而事实是该保健食品不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xxx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

  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

  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朝阳【wlsh0908】整理篇三:案件调查报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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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篇四: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关于信访人***、***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

  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信访局:

  ****20XX年**月**日接到市信访局“*信转交[20XX]**交**号”文后,对于信访人**、***等**人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

  成了以****志为组长,******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

  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汉族,****年**月生,现住***,户籍所在地*************,男,汉族,身份证号*******,现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

  信访人反映***************,要求:**********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查证,******是******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

  ******等人,***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等人进行施工。

  1、信访人***,承接***分包的****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2、信访人****,承接***分包的***工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

  付。

  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

  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

  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应由***支付

  经调查组调解,***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万

  元给**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

  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反映的承接**公司***项目***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公司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位。调查人:**

  **

  ***年**月**日篇五:如何写好案件调查报告

  如何写好案件调查报告

  :中国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XX-10-1715:00调查报告的标题

  调查报告标题的格式一般为“关于(被调查人职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的调查报告”。其中:

  “被调查人职务”部分,可只写被调查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已退休或在调查期间已被

  免职的,可写明其原任主要职务;另根据实际情况,此部分也可不写。“(严重)违纪(违法)”部分,单纯违犯党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既违犯党纪又

  违反政纪,或单纯违反政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违法”;拟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且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可表述为“严重违纪违法”。

  调查报告的内容

  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立案依据及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调查报告首先要反映清楚案件及立案依据,即根据什么人或什么单位的举报、移送(如中央巡视组移送)等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涉嫌违纪

  问题,按照哪一级组织决定或哪几位领导批示,何时初步核实,何时立案审查,何时采取“两

  规”措施,以及调查工作的大体经过。其次要写清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提

  供的被调查人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起草,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以及以前

  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何种处分,是否当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或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

  员以及中央或地方各级纪委委员,是否当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其中被依法终止人大代

  表资格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也应写明。

  篇二:纪委调查报告格式

  调查报告格式和写作要求

  一、标题:关于××╳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

  或关于××╳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

  二、导语:包括案件、立案依据、调查简况等;

  三、被调查人基本情况;

  四、主要错误事实和性质;

  五、被调查人的表现和认错态度,造成影响的程度;

  六、调查组对错误的看法和依据条规,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这也就是调查结论。

  七、落款:××调查组,调查人的姓名加括号注明单位、职务,日期。

  调查报告是调查取证结束,经调查组集体讨论后,在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形成的向组织报

  告调查结果的综合材料。

  这里强调一点:调查报告虽然与初核报告等材料有相似之处,但

  不能照搬。以前我们存

  在这样的问题。

  附样式

  关于张××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根据××镇××村委会群众举报及初步核实,经20XX年9月18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取双份工资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组随后对张×

  ×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男,1959年9月出生,汉族,进贤县××镇××村委会人,大专文化,197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转聘干调××镇水产技术推广站

  工作,1999年10月兼任××镇××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月工资531元。

  二、主要事实

  张××1978年3月在××镇水产场参加工作,1993年9月聘为干部,编制在县水产局×

  ×镇水产站,属乡镇五站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差额拨付。20XX年至20XX年,张×

  ×在××镇水产站共领取财政拨付的工资累计元。1999年9月,镇党委研究派张××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并于20XX年6月23日下发

  文件,对于张××到××村委会任职期间的工资问题,当时的镇领导商量后提出让张到村委

  会领工资,享受村党支部书记待遇,不再在镇财政上领工资,镇政府办公室根据这个意见为

  张××出具了证明给村委会。自1999年9月至20XX年12月,张××在××村委会领取工资

  总额计23160元,由于近几年村委会经济紧张,张尚有部分工

  资还挂在村委会账上,没有兑现。

  三、调查组意见

  综上所述,张××同志属聘用干部,在镇水产站领取了财政拨付的工资元,又

  在兼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领取工资,虽有部分未兑

  现,但其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

  定,兼职取酬,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被检查期间,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并

  在立案前退赔了兼职的工资,为严肃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建议:

  1、给予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责令张××退赔从镇水产站领取的元工资款。中共××镇纪委调查组

  王××

  李××

  20XX年12月1日

  初核报告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一、标题:关于×××同志××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或关于××单位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二、基本内容有以下几项:

  (一)、线索

  (二)、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

  (三)、反映的主要问题

  (四)、经初步核实查明的情况

  (五)、承办人员的意见

  三、落款和时间

  附样式:

  关于群众反映张××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根据群众反映及领导交办,我们于20XX年3月22日至6月22日,对群众反映××乡×

  ×村党支部书

  记张××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反映的自然情况张××,男,1951年5月出生,××乡××村委会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5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任××乡××村党支部书记。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核实查明的情况

  (一)张××冒领侵吞农业税减免款问题。

  经查,上级拨下来的农业税减免款24600元,村委会开具了收款收据入村委会的帐,但

  没有按规定

  发给群众。虽然张××个人没有冒领侵吞,但是,与财政的有关规定不符。

  (二)张××挪用修路款问题。经查,20XX年,××村委会修了一条长约3公里的砂石路,总工程款为15万元,此工

  程是县交通局直接发包,由付××承包,付××直接与县交通局结帐。村委会从付××手中

  领取了2万元工程款用于整理路基、排水沟等,村委会

  开具了收款收据给付××。此事应予以否认。

  (三)张××带头违反有关法规,纵容嫁到本村委会的女儿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经查,张××生育了四个小孩,其中二个男孩,二个女孩。二个女儿都已成家,其中一

  个女儿嫁到本村委会××村,叫张×珍,另一个嫁到本乡××村委会,叫张×玲,张×玲只

  于1990年生育了一个男孩。两个女儿均没有计划外生育,此事应予以否认。

  三、承办人员意见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张××的有关问题,有的与事实不符,但财政拨来的农业税减免款

  没有发给群众,违反了财政纪律。为此,我们建议对张××的问题立案调查。

  初核人:×××(××长)×××(×××主任)20XX年6月26日

  (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称谓写法,不能写成××村委会书记)

  立案呈批报告格式和要求立案呈批报告基本内容:

  一、关于×××违纪问题立案呈批报告

  二、案件线索;

  三、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四、经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纪问题;

  五、呈批立案的党纪根据;

  六、呈批人员的意见。附:1、反映、检举材料

  2、初步核实材料

  七、落款和日期。

  这里提示一个问题:初核报告和立案呈批报告都有“案件线索”的问题,以往发现

  有的写了是“根据群众举报”或“领导交办”,但案卷材料中并没有举报信或领导交办的签批

  文件等材料,这是我们在办案中没有注意收集,特别是基层纪委,许多案件线索是我们自己

  主动找来的,或工作中发现的,这种情况怎么

  办呢?我们可以自己写一个情况,或交领导作一批示,将这个材料作为线索材料收

  入案卷。附样式:

  关于张××有关问题的立案呈批报告

  根据群众反映及领导交办,我们于20XX年3月22日至6月22日,对群众反映××乡×

  ×村党支部书

  记张××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一、被反映的自然情况张××,男,1951年5月出生,××乡××村委会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5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任××乡××村党支部书记。

  二、经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问题经查,上级拨下来的农业税减免款24600元,张××认为村委会比较穷,便同村主任商

  量确定不发给群众,留给村委会用,于是开具收款收据入村委会的帐。没有按规定发给群众,引起群众上访,在社会上

  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虽然张××个人没有冒领侵吞,但是,与财政的有关规定不符。

  三、承办人员意见

  综上所述,张××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对财政拨来的农业税减免款不发给群众,违反了

  财政纪律,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张××应负直接责任。根据《中

  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

  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我们建议对张××的问题立案调查。

  承办人:××╳(××╳长)××╳(××╳主任)

  20XX年6月26日

  事实材料及说明材料格式、内容及要求

  一、标题:关于××╳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

  二、被调查人的自然情况;

  三、主要错误事实;

  四、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

  五、落款:调查组或党组织的名称、日期。

  六、被调查人签署对事实材料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调查工作基本结束以后,都要写作一份事实材料,而且必须与被调查人见面、签字。如

  被调查人拒不签字,可由案件承办人员作一说明附后。事实材料是写作调查报告的基础,事

  实材料有时不只一次(份)的,由于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后,被调查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而

  且他的不同意见我们又没有证据来推翻、说明和解释清楚,必须重新进行调查,然后在重新

  调查的基础上又重新写事实材料,又与被调查人见面、签字。先后不管多少次(份)的事实

  材料,都必须收入案卷。

  对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主要错误事实:

  这里要强调的是要写明错误性质,我们以前发现有的不写明错误性质,等我们进入审理后找被调查人谈话时他不认可,提出的主要原因就是“如果写了什么性质,我就不会签”。

  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

  这一部分我们往往没有写,这是不对的,因为我们

  在最后量纪时,本人

  的认错态度是量纪轻重的情节之一。

  附样式:

  关于张××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张××,男,1959年9月出生,汉族,进贤县××镇××村委会人,大专文化,197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转聘干调××镇水产技术推广站

  工作,1999年10月兼任××镇××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月工资531元。

  主要事实

  张××1978年3月在××镇水产场参加工作,1993年9月聘用为干部,编制在县水产局

  ××镇水产站,属乡镇五站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差额拨付。20XX年至20XX年,张

  ××在××镇水产站共领取财政拨付的工资累计17元。1999年9月,镇党委研究派张××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并于20XX年6月23日下发

  文件,对于张××到××村党支部任职期间的工资问题,当时的镇领导商量后提出让张××

  到村委会领工资,享受村党支部书记待遇,不再在镇财政上领工资,镇政府办公室根据这个

  意见为张××出具了证明给村委会。自1999年9月至20XX年12月,张××在××村委会领

  取工资合计23160元,由于近几年村委会经济紧张,张尚有部分工

  资还挂在村委会账上,没有兑现。

  张的行为违

  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兼职取酬,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被

  检查期间,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立案前退赔了兼职的工资。

  中共××镇纪委调查组

  20XX年1月19日篇二: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范文自20XX年7月5日,我们接到县信访办批转的××镇××村群众举报信,信中反映××

  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违法违纪的系列问题。针对反映问题性质的严重程

  度,我们××镇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1952年7月7日出生,现年53岁,1992年5月在村任职。中共党员,初

  中文化程度,现任×××村支部书记。

  (1)×××同志自1985年任村民小组组长以来,当时,×××村全村渔塘18口,连续

  与村签订了承包渔塘三次合同,按当时村级实际情况和集体意见决定,每个阶段结算的方式

  不一样。其中,1985年至1990年,经协商,采取按每口渔塘年产量估算,村级与承包渔塘

  者按“八二”分成,用鱼抵交渔塘利润款;1991年至1997年重新承包,当时合同由×××签

  订,他本人也参加承包,按村集体定的意见,按每年上交利润款6200元(其中×××本人承

  包3571元);1998年至20XX年一次连续签订十年合同,由他本人和×××两人共同承包,每年上交利润6200元。经纪委财务清理组查账核实,包括另外在20XX年4月承包渔池一口

  上交利润全部入账。×××同志在承包渔池70亩过程中,在他们承包前,村集体对其它所有

  渔池进行了一次全面整修,对渔池坝进行了加固,村集体安装了公路排水

  。整修池坝、过水

  等费用村集体作了报销处理。×××等几个承包户承包后,对渔池也进行了零星整修。清理

  组通过查账了解,未发现村报销这些费用。×××同志

  自1985年以来至去年,前后承包二十年,其渔池上交款没有用现金与村结算,只是,其

  它渔塘、渔池承包人与村结算也是用村欠条或用建造渔池工程款抵付。自20XX年起,所有承

  包户全部是预交现金,再承包。

  (2)×××村在20XX年,结合上级精神,村级推行产业结构调整,共修建渔池4口,造成四组稻田面积减少,鉴于当时实际情况,从一组无人耕种的田中调出亩到四组。当

  时,村级召开了支部大会讨论此事,合同也落实到了四组农户。税费改革时,合同书全部报

  到财政所。20XX年实行土地二轮延包,×××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一致认为以税改落实到

  户面积不变,采取微调方式。1组亩田确权确地还在四组农户,国家有关优惠补贴按上

  级报表落实在四组农户。一组农户意识到如今国家政策如此优越,纷纷要求村级将调出的田

  地重新调回来,纯属钻国家政策空子,有些人鼓动村民到村、到镇上多次上访,并且强行将

  调出的田地占为己有,导致造成信访件上所说的一组村民合同书上写的却是四组村民的名字。

  (3)×××村在20XX年度为了落实上级政策,在××镇6个村范围内兴建农业综合开

  发工程,该项目是以县财政局农发办和××镇财政所为主体。鉴于村集体意见要求对外招标,增强透明度,由村秘书王顺超同志起草招标公示,分别在多处张帖。10天过去了,竟然无一

  人接标,大家都担心上级政策资金难以到位。其他5个村,工程已完成一半以上,在上级单

  位的一再督促下,财政所副

  主任陈建中再次动员村委会一班人要定期保质保量完成。迫于无奈,×××村采取村

  干

  5人共同承担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与财政所签订合同,完全设有信访件上所说的以

  权包揽工程一事。

  (4)×××村在20XX年度落实粮食补贴方面,完全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直接补贴到农

  户。按国家补贴标准,稻田每亩补贴到户元,分两个阶段进行,直补和早初良种补贴

  由财政所陈主任直接与农户结算。在结算过程中,欠农业税的农户,经协商同意,抵交了农

  业税款,未欠农业税款农户,财政所直接付了现金,中稻和晚稻鉴于财政所人手不够,由村

  干和组长牵头与农户结算。方式与前一个阶段相同,中间存在个别农户与村不结算,村直接

  在该户欠税税票上扣减,农户与村未办结好手续。那只是极少农户存在过去与村结账过程中

  有纷争,暂且放下。

  (5)×××村20XX年根据鄂政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为及

  时解决好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作,积极上报,争取饮水解困资金万元。按照上面文件精

  神要求,人平投资330元,其中中央投入每人105元,省配套投资10%(每人33元),其余

  部分由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根据×××村集体意见,中央投入部分按90元水利工款及打水

  井农户补给水泥,分解到农户;省配套资金上级未拔付,其中完成标准高的农户,村另外奖

  付水利工款50元。因为当时在税费改革前,村级水利工当现金结算,实际上农户没有完全享

  受国家饮水解困政策。此项,我

  们镇纪委正作适当处理。

  篇三: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报告

  Xx社区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排查情况

  汇报

  20XX年以来,按照镇纪委的要求,我社区组成了以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抓手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支部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群众等方式,对今年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了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以来,xx社区党总支所带领的8个党支部,党员105名,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制。105名党员中,社区上班的在职党员10名,其余各支部有95名,均无违纪违法情况。社区在职非党员干部6名,小组非党员干部共23名,均无违纪违法情况。

  一、坚持思想教育

  Xx社区党总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党课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借鉴实际生活中的案例,总结形成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特点和规律,探讨成因和对策等形式。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为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对社区、村级事务、党务、财务工作坚持“思议两公开”,对建筑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在上级纪委部门的监管下按章执行,没有出现过任何纰漏。显示了社区党总支这支党员、干部队伍是讲政治、讲党性、讲立场的坚强的组织力量。

  二、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对策

  以反腐倡廉教育为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教育内容上,要在突出重点上下工夫。深化宗旨观念教育,使党员干部

  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时刻把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深化拒腐防变教育,扎实抓好每年7月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在教育对象上,要在针对性上下工夫。在教育形式和手段上,要在实效性上下工夫。既要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要运用网络、电教等现代化手段;既要开展先进示范教育,又要深化反面警示教育。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保证作用。一是认真执行制度,增强约束性。严格遵守党纪政纪,认真执行干部任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防止个人专断,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及时制定制度,增强针对性。三是村组事务管理实行干群相互监督制约。同时规范和完善制度,增强有效性。四是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权威性。对不落实或执行不力的支部、村组,要追负责人的责任。

  以纠风为根本,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的重要工作来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下一步应加强方面

  1、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违纪违法行为就发生在人民群众眼前,其影响力及负面效应非常强,如果得不到及时查处和纠正,会严重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要加大查处力度。因

  此,要给农村基层干部“健脑”。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易发多发,与其自身文化水平低、缺乏政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无关系。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理论学习和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是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一条基础性措施。要针对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灵活采取易于接受、通俗

  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以达到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的目的。要充分发挥各级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运用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警示教育,寓教于案。

  2、要深入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制定统一标准,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检查考评方法、责任追究等作出详细规定。在村民活动比较集中、位置比较明显、村民阅看比较方便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公开事项要包括

  “计生”、“救济”、“低保”、“优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并可扩展到“党务公开”。要建立健全村务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公开的内容都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后公布,同时要积极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手段、形式,不断增强村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阳光村务建设”,深化基层民主管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Xx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

  20XX年8月24日

篇二:纪检委审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纪律审查调查报告

  篇一:如何撰写初核报告和调查报告

  如何撰写初核报告和调查报告

  我们在对人民来信反映或领导交办的问题初步核实后,应及时写出初核报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写的很多是初核报告,如初核中发现违纪问题,需对其党政纪立案,即必须对违纪问题写出调查报告。下面我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如何撰写初核报告、调查报告。

  一、如何撰写初核报告

  初核报告,是对违法违纪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后,由参与初步核实的人员向有关组织或领导写出的反映核查情况及处理建议的内部文书。初核报告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二是反映的主要问题;三是初步核实的结果;四是存的疑点;五是处理建议。承办室应对撰写的初核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室主任签名后呈报分管领导审批,即我们现在使用的《案

  件

  检

  查

  材

  料

  呈

  阅

  单》。

  1、初核报告的结构

  报告的结构由六部分组成:一是标题;二是导语;三是被反映人的情况;四是初步核实的事实;五是处理建议;六是署名。

  标题要反映出是对&单位何人何问题的初步核实

  情况报告,如果反映的主要问题比较集中、性质比较明确时应在标题中予以体现,确实不好概括归纳时,则可笼统地写成“等有关问题”。如

  “关于人民来信反映某镇某人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初核报告)”

  导语部分要写明初核依据和初核工作概况,有时根据工作需要还可写入初核人员的组成、初核采取的方式方法和起止时间等内容。如“根据领导安排,我们对人民来信反映的某人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目前,问题已基本查清,现报告如下:”

  被反映人的简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历任主要职务及现任职务等,曾经受过处分的、应说明是在何时何地因何问题受过何种处分。初核对象曾经受过处分的,应在其基本情况中加以说明,遗漏这一情况的现象比较常见。

  初步核实的事实部分应对所核实问题进行客观叙述,要注意抓住主要问题,对主要问题的具体情节经过和各种证据要全面反映,对是否存在的问题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对存在的疑点、不能作出肯定或否定回答的问题如实反映,对次要问题可以简略地叙述。通常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先写“情况”,后写“结论”;另一种是先写“结论”,后写“情况”。前者显得自然流畅,后者显得清楚明了。结论写在前面,还是写在后面,完全根据当时的语言环境而定,不能用一种格

  式生搬硬套。需要注意的是,个别情况下,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往往不能简单地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这时应当用写实的手法如实反映情况,不要妄下结论,以免干扰领导决策。

  根据初步核实的结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对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写明认定违纪性质的依据;对不需要立案调查,但需要作出批评,写出检查等处理的,要明确提出意见;对政策界限不清,性质一时难以认定的,可采用写实的办法;对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的问题,也要提出建议。

  最后是署名,要写明承办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及制作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的时间。初核报告定稿上应由参与核实的人员亲笔签名。

  2、初步核实结果的处理:

  根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十一条及其他党纪条规的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应对初步核实结果分别情况作如下六类处理:

  1、对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不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说明情况。此外,还要注意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在初步核实过程中,如果向被反映人作过了解,或纪检监察机关认为必要的,可以向本人说明情况;

  (2)因反映问题不实而对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3)

  发现被反映人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应向有关党组织反映;

  (4)对检举人因了解情况不全面而错告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

  (5)对蓄意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应调查处理,或建议有关组织或部门严肃追究其责任。

  2、对经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或行政机关按照以下办法作出处理:

  (1)、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同被反映人谈话,进行批评和警示教育(诫勉谈话);

  (2)、责成被反映人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3)、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被反映人进批评帮助;

  (4)、纠正被反映人的违纪行为或责令其停止正在实施的违

  纪行为;

  (5)、对被反映人的工作或职务进行调整;

  (6)、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7)、责成被反映人退出违纪所得。

  上述处理办法对同一被反映人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严格讲,纪检机关对党组织提出建议时,应制作《纪律检查建议书》,送达有关党组织。监察机关对行政组织提出建议时,应制作《监察建议书》,送达有关行政机关。对

  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议,有关党组织和行政机关如无正当理由,应予采纳,并应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或告知提出建议的纪检监察机关。

  要注意的是(关于诫勉谈话),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纪行为,经核查事实存在,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以诫勉谈话的方式予以提醒,警示并限期改正,是加强教育、预防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之一。谈话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从关心和爱护同志的角度出发,以告诫、教育为主,客观公正的提出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具体要求,诚恳地进行批评帮助。谈话人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向诫勉谈话对象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诫勉谈话对象应如实向谈话人反映情况和回答问题,不得隐瞒、回避问题或避重就轻,不得追问举报人的情况,更不允许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总之,要通过诫勉谈话帮助谈话对象正确认识自己的违纪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正措施,促其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3、经初步核实,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但被反映人有违纪所得或非法财物,或被先行暂扣、封存、冻结、以及应当责令退赔的,要在初步核实报告中写明涉案款物情况及处理意见,经案件审理室审查后,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4、对经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不需要给予党纪政

  纪处分,但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应负责将材料移送有关主管部门。

  5、对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予立案。承办委、室应将核查组撰写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立案意见及所反映主要问题的证据材料等,呈报分管领导审批。

  6、对经初步核实,认为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应予立案并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将涉嫌犯罪的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初核(查)报告是纪检监察公文的法定文种之一,其名称不能随意改变。实践中,一些同志习惯对违法违纪线索初步核实(审查)后形成的报告称作“调查报告”,这是不规范的,容易和立案调查后形成的“调查报告”混淆,造成形式上的程序颠倒,让人误以为该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已经过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调查。

  2在合署办公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同时承担查办党纪案件和政纪案件两项职能。在初步核实(审查)阶段,对具有党员、监察对象双重身份的初核对象进行核查时,究竟是按党纪程序核查还是按政纪程序核查,有时不很清晰。若遇到这种情况,可不严格进行区分,核查结束后形成的报告也可称作“初核报告”。但是,如果核查对象是非党监察对

  象,则必须称作“初查报告”,这是需要注意的。

  1根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这既是开展初步核实工作应当贯彻的重要原则,也是撰写初核报告的重要依据。撰写初核报告时应抓住主要问题进行,以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主线,逐问题介绍核查情况和结果,回答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何。从基层纪检组织报送的初核报告看,常见问题是材料中缺少明确的核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没有回答清楚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如何根据核查情况作出处理,这种状况必须切实加以改变。

  2基层纪检组织初步核实的违纪线索,如果不涉及反映失实的问题和存在违纪行为但不需要立案调查的问题,仅对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提出立案调查意见时,可以直接写成立案(呈批)报告,初

  篇二:纪律审查工作业务分析

  纪律审查工作业务分析

  缺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能否按单位行贿追究责任

  案情简介

  沈某,中共党员,甲国有参股公司董事长。

  20XX年,沈某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甲国有参股公司收购乙国有公司相关事宜。在会上,甲公司负责收购的副经

  理王某汇报,收购成功后应奖励乙国有公司促成此次收购的经理李某50万元。沈某表示同意,并认为收购成功后李某就是本公司高管人员,对高管人员工作出色的可给予奖励。沈某还提出,在对方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要降低收购成本。此后,王某向李某承诺,收购成功后给予其50万元。

  在收购过程中,王某私下与李某商议,让李某违规提供了乙国有公司净资产及经营管理状况,并由李某多次向审计、评估乙国有公司资产人员提出违规低审、低评国有资产的不正当要求,最终低成本收购了对方优质国有资产。对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王某未向沈某汇报。直至收购完成后,王某才向沈某汇报说收购价没有吃亏。20XX年,王某安排甲公司以奖励名义向李某个人支付50万元。此案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甲公司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分歧意见

  本案中,甲公司副经理王某已因单位行贿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没有争议。但对是否也应以单位行贿追究甲公司董事长沈某的责任,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以单位行贿追究沈某的责任。理由是,在单位已构成行贿犯罪的情况下,沈某作为甲国有公司

  的董事长,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认定单位行贿行为,行为人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本案中,沈某同意给予李某奖励的主观目的,从推测角度看,可能是为获得正当利益。当然,由于给予李某的是高额奖励,也可推测沈某所谋取的是要求对方低估国有资产等不正当利益。但这些推测没有证据予以证实。同时,由于沈某没有参加王某和李某的具体协商,对王某、李某采取违规手段获得乙国有公司净资产情况以及违规低估国有资产等情况并不知情。故难以认定沈某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对其不能以单位行贿行为追究责任。

  点评解析

  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即对沈某不能以单位行贿行为追究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沈某虽为国有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但单位构成行贿犯罪,并不意味着一律要追究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单位领导并不因具有相应身份即应被追究责任,对没有参加单位犯罪活动,或对单位所实施的违纪违法活动不知情的,或者持反2对意见的,因其不具备单位的集体意志,不能认定其构成单位行贿行为。

  第二,单位行贿行为要求具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要

  件。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不正当利益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即利益本身是不正当的,如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要求退还被没收的毒品;二是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即取得利益的程序和方式是不正当的,如未经招投标就获得工程项目。有观点认为,只要知道给国家工作人员送钱,就构成谋取不正当利益。我们认为该观点是错误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仅知道送钱送物的情况,不能简单地认为构成单位行贿;只有其明知所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才能构成单位行贿。第三,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沈某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首先,王某是私下采取不正当手段探知乙国有公司净资产情况和压低资产评估价格,王某没有将此情况向沈某报告,在收购完成后,仅告知沈某收购价没有吃亏。对此,没有吃亏仅表明尚未超出合理的价格范围。沈某知道收购没有吃亏,并不代表其知道王某与李某所采取的违规手段。其次,沈某在收购过程中向王某提出,在对方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降低收购成本,更难证明其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

  综上所述,对沈某的行为不宜以单位行贿行为追究责任。考虑到沈某参加了研究收购和决定同意给予李某个人高

  额奖励,其作为公司董事长,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公司发生的单位行贿行为失察失管,造成了恶劣影响,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的规定,按失职行为予以定性处理。

  从?小金库?中报销个人费用的行为如何认定

  案情简介

  李某,中共党员,某县工商局局长。

  20XX年1月,李某和县分管领导朱某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通知精神,一同前往英国等地学习考察。考察期间,李某给本单位同事及相关领导购买了香水、打火机、保健品等纪念品折合人民币共计万元。回国后,李某以其个人名义将这些纪念品送给了单位同事及相关领导。李某考虑到这部分费用不便在单位的行政账上报销,便委托其朋友开出了两张?××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收费票据?。同时,李某对其单位财会人员、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说,在英国考察期间的一些费用开支没有发票,其委托朋友开了这两张票据,要求他们处理一下。后财会人员在两张票据的?收费项目名称?栏内分别填写了?餐费、住宿费?,填写金额合计万元,单位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属实,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签字同意报销,李某本人签字?全省系统工作会议费?。20XX年8月,单位办公室主任代李某将这两张填写好的通用收费4票据在单位的?小金库?中报销,并将报销后得到的万元

  现金交给了李某。

  分歧意见

  对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行为构成贪污。李某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从单位的?小金库?中报销个人费用,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其行为符合贪污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3条第一款的规定定性。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行为构成非法占有。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其单位支付,符合非法占有的构成要件。同时根据中央纪委?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72条的规定追究责任。因此李某的行为属非法占有性质,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2条第二款的规定定性。点评解析

  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即李某将出国考察期间用于个人花费的万元从本单位?小金库?中报销的行为,构成贪污行为,而不是非法占有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李某的行为符合贪污行为的构成要件

  篇三: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标题

  调查报告标题的格式一般为“关于(被调查人职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报告”。其中:

  “被调查人职务”部分,可只写被调查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已退休或在调查期间已被免职的,可写明其原任主要职务;另根据实际情况,此部分也可不写。“(严重)违纪(违法)”部分,单纯违犯党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既违犯党纪又违反政纪,或单纯违反政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违法”;拟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且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可表述为“严重违纪违法”。

  调查报告的内容

  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立案依据及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调查报告首先要反映清楚案件及立案依据,即根据什么人或什么单位的举报、移送(如中央巡视组移送)等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按照哪一级组织决定或哪几位领导批示,何时初步核实,何时立案审查,何时采取“两规”措施,以及调查工作的大体经过。其次要写清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被调查人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起草,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以及以前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何种处分,是否当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或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以

  及中央或地方各级纪委委员,是否当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其中被依法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也应写明。

  二、调查核实的问题和主要案情。这是反映调查成果的关键部分,是调查报告的中心。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求,全面、具体、详细地反映案情的来龙去脉、发展过程、因果联系以及被调查人的违纪责任,并突出主要违纪事实和违纪事实的主要情节。要围绕违纪构成要件展开叙述,写明被调查人违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是否有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分的情节等,有些案件还要写明违纪的背景情况。

  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要采取不同的叙述方法。对于一人一错、多人一错和一人多错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违纪的先后顺序来叙述。对于多人一错的案件,还要按照责任的轻重,把每一个责任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叙述清楚。对于一人多错且违纪性质不同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行为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错,后写轻错。对违纪问题的性质,应作出准确概括,提出定性结论,若有的案件性质一时难以认定或难以概括表述,则采取写实办

  法,是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具体叙述中,可将违纪问题分类后列小标题,将违纪事实与该事实的定性意见合为一部分,一事一议一定;对同一性质的违纪问题,应按时间顺序叙述。对多人多错的案件,可针对被调查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行为、情节、所负责任等情况,将共同违纪的主要事实叙述清楚,其中注意分清各自责任;对被调查人除参与共同违纪外,还单独实施其他违纪行为的,可在叙述其参与共同违纪事实后,再写单独违纪事实。

  此外,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无论查实或查否,都要对涉及的问题一一作出回答。对查实、查否和查清后构不成违纪的问题,要分别写明。

  三、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应逐项列出涉嫌违纪问题清单,写明线索基本情况、是否查证、证据状况等。如线索较多、情况复杂,也可形成单行报告,作为调查报告附件。

  四、涉案款物情况。应写明暂予扣留、封存、提请保全、先行登记保存的全部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等情况。如与司法机关协同办案的,可一并写明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本案有关的涉案款物数量、价值等情况。

  五、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要写明被调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被调查人的态度,是指其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看法及采取的行动,是执纪中需慎重考虑的重要量纪

  情节。被调查人有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威胁、围攻、殴打以及其他形式打击报复;直接或指使他人出伪证、不出证,隐匿、篡改、销毁证据,或嫁祸于人;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骗、威胁、贿赂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或唆使知情人变证;直接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检查或进行反调查等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应重点写明。

  六、处理建议。要依据违纪的事实、性质和有关人员责任、态度,对照党纪条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提出恰当、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并写出相应的根据。主要包括:(1)党纪处分意见,应写明处分种类。如被调查人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务员,本应给予、但未建议给予其撤职处分的,应一并写明受处分后拟安排担任的非领导职务层次(退休待遇)。(2)其他处理意见,如

  需追究被调查人刑事责任或其他纪律责任以及需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的,需依法终止被调查人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的,应一并写明。(3)涉案款物处理意见,应详细写明建议对涉案款物作出收缴、责令退赔或发还等处理的意见。

  另外,如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案件,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起草调查报

  告,主要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报告的署名

  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但有的案件调查组人员较多,又下设综合组、谈话组和若干外查组等,相互之间分工明确,某一外查组客观上可能并不掌握其他外查组负责调查的违纪问题相关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全体成员参与讨论调查报告既不可行、又没有必要,故一般可由调查组组长召集各组组长集体讨论,并在调查报告上签名。考虑到谈话组同志直接向被调查人谈话调查,掌握情况较为全面,有条件的,可让谈话组其他同志一并参与讨论。

  需指出的是,有的案件比较复杂,调查组在讨论案件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时,可能会意见不一。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内部应再进行深入讨论,使大家的意见尽量统一。如经过反复讨论仍有较大分歧,按调查组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而鉴于调查组成员都直接参与了案件调查工作,对案情较了解,其

  不同意见对案件审理部门和纪检机关领导同志在审理

  或处理案件时有一定参考价值,故应当在报告中对不同意见作适当反映,或另写出专门材料反映。需要注意的问题

  准确把握调查报告定位。调查报告拟认定的违纪事实,不得超出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材料内容。调查报告是一种只限于纪检机关内部运转的审查办案文书,只代表调查组及承办案件的案件检查部门意见,不代表所在纪检机关意见,不宜直接向纪检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或部门发送,也不宜作为会议材料提供给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以免误导集体决策。案件审理部门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的案件审理报告,如不同意调查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经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的,原案件调查报告归档备查,不再修改。

  及时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往往有比较清楚和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调查组可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实践中,一般是由调查组口头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且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通报内容,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对被调查人的党纪处分,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向调查组所在纪检机关报告其处理意见和建议。

  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

  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署真实姓名的检举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所检举问题的调查结果并征求意见。对案情需保密的,应要求检举人

篇三:纪检委审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共3篇)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乡镇纪委工作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调查看,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

  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经调查,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去年换届新任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二、解决的方案和措施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

  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2、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3、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乡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

  益观;如何践行“三个代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4、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2楼回目录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2016-07-0710:29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业务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有效工作思路和措施,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了良好的党风政风。一、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人口计生局党组历来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整体上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抓好《计生工作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从严要求,明确目标,保证工作件件有人抓,目标层层有落实,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从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充分发挥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保障作用。按照深化改

  1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资产管理规定,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各类资金的安排与使用。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各项资金项目安全有效运行。(三)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在选拔任用干部和用人问题上,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协调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检查和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量化评价,使一些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年轻干部走上工作岗位。(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落实,认真贯彻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

  况的督促检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推进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五)深化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继续学习贯彻党章,深入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的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党风廉政教育,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局机关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渗透到施政活动中,贯穿党员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方方面面。2(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按照市纪委的部署,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要求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决不能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二、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这些年来,我局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方面,通过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严格有效的制度约束,科学全面的检查监督,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实事求是讲,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情况,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就当前的情况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对党风

  廉政建设的信心有待进一步增强。有些同志对目前党风现状缺乏科学的分析和科学的态度,仍用封闭陈旧的观点分析党风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往往得出一些不正确的结论和看法。这种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势必造成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的无所作为或急于求成,因而客观上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难度。(二)对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很多同志认为,计生部门的确不是权力部门,但也决不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真空地带。计生部门如果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会给计生队伍造成巨大危害,而且还将对整个政府工作造成直接的损失。如果我们看不到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严重性,就做不好计生部门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3(三)对反腐-败工作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要通过加强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各级计生部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地反对弄虚作假,以铲除滞留、挪用资金的现象,还计生工作一方严肃科学的净土。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促进我市计生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四)不断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端正。新阶段计生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果我们墨守成规,没有全新的思维,没有创新的举措,那么我们的工作将难以取得成绩。实事求是讲,绝大多数同志对此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但是少数同志还存在思想

  上的疑虑和偏见,认识不到位,直接导致工作难到位。三、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改革和发展中,积极构建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完成计生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一)要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要继续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做好以”清正廉洁,永葆先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要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续推进计生工作,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要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要继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二)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信访处理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既要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注意关心和保护干部;要认真坚持信访排查制度,在排查的基础上,做好专项清理与专项调查工作;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计生系统内部的违法案件,尤其是人财物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

  处工作;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要加强对办案规律的研究,综合运用纪律、法律和组织的措施,充分提高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三)继续深入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推动机关反腐倡廉各项规定的落实;要继续深化财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客观真实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规章制度,提高数据的社会公信度。(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必要的工作条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协助作用,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与落实,确保全市计生工作无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发生。(五)以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为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要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的成果,切实解决好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与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五种能力”,实现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作

  风的全面转变;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腐倡廉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严格的约束机制,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四、按照“四个对”的要求,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面对党风廉政建设新的形势,人口计生局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明确责任,勇于挑重担,在总体上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努力:(一)要做改革发展的坚强后盾。纪检干部必须围绕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通过学法懂法、科学执法,确保计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维护计生干部履行职责,支持计生干部行使职权,维护计生干部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充分行使职权,积极改革创新的干部遭受刁难、讽刺、打击、报复的,纪检干部必须义不容辞地伸张正义,扶正压邪,使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二)要突出抓好严肃党纪这个中心环节,高度重视查处党内违法违纪案件。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切实解决松劲和畏难情绪,克服老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在纪检监察方面,要从过去坐堂办案向主动出击转变,深入细致清查违纪案件线索;要从过去一般性的督促向具体查办转变,确保查办案工作落到实处;要克服计生部门”清水衙门”、无案可查的思想,树立敢管敢抓、不怕得罪人、不怕穿小鞋、不怕打击报复的意志;要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

  实。(三)要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每一个具体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计生工作的成败,纪检监察部门要理直气壮地把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来对待。其中,要特别注意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积极为党组当好参谋、出好主意;要特别注意围绕已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党组抓好相应的检查处理工作;要特别注意围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要特别注意围绕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好党章的贯彻落实工作。(四)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做合格的纪检干部。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用改革统揽全局,既要尽力当好保卫党的肌体的健康护士,又要积极当好计生工作的有力斗士。在思维方式上,要注意改变封闭陈旧的观念,建立改革创新理念。要学会在改革和发展中,用改革的观点观察和处理问题,既不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也不把简单问题绝对化。在工作方式上,既要克服党政不分,包揽过多的现象,集中力量管好党纪政纪,又要与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互通情况,研究问题,协同作战,以确保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顺利进行。在业务水平提高上,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知识,通过不断学习

  和实践,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3楼回目录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调研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2016-07-0720:55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的专职监督机构,在保障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何强有力地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进一步探索和改革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问题,切实保障和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本文就此谈一点浮浅看法。一、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内监督体制逐步系统化,监督效能也逐步提高,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强化监督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作出了巨大努力。另一方面,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来看,从完善的角度进行探讨,目前其内部监督还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主要表现在:1、加强自我监督意识不够。一是职业习惯养成了只想到如何去做好对别人的监督,很少想到如何完善自我监督。如在制定监督制度上,对党员的监督有《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法规,而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自我程序监督方面(自我程序监督就是指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在执纪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进行监督。以下简称自我监督)到目前为止,全国上下还没有一个正式的统一文件规定。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极少数人有自高自大情绪,总认为自己是“宪兵队”、“钦差

  大臣”、“见官高一级”。因此,自我感觉良好,只乐意检查别人,而不乐意接受别人的检查。况且这么些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行为到底由谁来监督,没有一个明确指向。特别是近些年,由于机构职能配置不科学,造成了纪委、监察部门的权力过大,纠风治乱、综合治理等方方面面都要纪委、监察部门牵头,凡事必躬,因此一部分人更是忽视了自我监督。近几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出现的一些违法乱纪案件就是明显的例证。2、自我监督尚未制度化、法制化。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内部监督问题上逐渐出台了一些文件和规定,但这些文件和规定,既存在“竹篮式”(漏洞多,只有粗线条的规定,不很全面)、“橡皮式”(弹性大,大多比较抽象,只有如“不准什么”,“禁止什么”,没有具体规定和规范)、“瀑布式”(各地不统一、落差大,各有各的标准和规定)等问题,缺乏统一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也存在没有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缺乏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等问题。这是派生内部监督其他问题的“总开关”。3、自由裁量权扩张度大。一是调查权弹性大。纪检监察干部在调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和线索时,可以把案件由大变小,由小化了,也可以对案件顺藤摸瓜,由小变大。案件线索和证据的取舍、调查结果还往往取决于调查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没有一个完善具体的约束制度。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上上下下办理任何案件都存在一个相对自由裁决度问题。对于这个“自由裁

  决”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往往还只注重于对调查人员的个体素质及工作水平进行不断培训、提高,但忽视了对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建设。忽视用制度来规定和规范调查人员的个体行为,造成调查权弹性大。二是处理权弹性大。表现在量纪过程中,存有视其态度好坏、情节轻重作出处理等现象。同样在量纪规定中也有这样的情节规定。视其态度和情节本身就具有弹性,不易作出判断,它往往取决于有处理权的领导者或领导班子人员的思想、道德和纪律观念,这样容易造成量纪畸轻畸重,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现象。由此也折射出纪律条规的缺陷性,不能约束量纪人员依据条规正确进行量纪,使得量纪人员处理权弹性大。4、监督程序较为混乱。监督程序如前所述,具体是指监督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必须遵守一定程序的规范行为。监督程序混乱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忽视程序监督,即没有将监督程序制度化,程序监督的意识不强,导致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主观随意性监督现象。二是在监督程序上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三是监督程序脱节,实际起不到互相监督作用。如有的地方和单位,在处理案件中,动不动实行初查、调查、处理工作“一竿子到底”或审理提前介入,认为这样效率高,效果好,其实不然,往往容易出现问题。5、监督标准匮乏。一是监督标准不一。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自我监督规定,各地在自我监督上自搭炉灶,自我摸索,制定的一些标准五花八门,标准不一。从总体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监督措施和规定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监督制度体系。二是监督标准不明。即使有监督制度和规定,但规定不明确,非常抽象、笼统,没有可操作性,容易造成一种摆式的负作用。6、监督民-主化程度不高。一是公开不够。包含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对外公开不够。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监督制度、监督规定、监督程序等对外公开不够;另一个层面是对内公开不够。就是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一些监督程序不够规范、民-主,也存在一些“暗箱操作”。如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下,常委会逐渐代替了局长办公会,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都成为纪委班子成员,“党政合一”的现象较为普遍。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一些重要的决策、干部任免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也公开不够,民-主化程度不高。对于强调和从事公开化、民-主化的监督机构来说,自身没有做到公开化、民-主化,对内对外都没有说服力和权威性。二是制度上的缺陷。监督民-主化程度不高,也体现在制度上,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由于监督制度不全,监督制度落后,监督标准不明,监督措施不力,出现了监督上的“真空”。如前所述的自由裁量权扩张现象就是其中一例。没有制度作保障的民-主,是短暂而无力的民-主。由于制度上的缺陷,民-主化就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途径与方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

  的各项措施,如果没有完善的体制和制度作支撑和根本保证,那么,其他具体措施是难以推开的,即使推开也是难以长久的。这是搞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前提。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一)从外部监督中吸取发展动力有人会问,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何关联?殊不知,外部监督是一种很重要的外部压力,强有力的体制外监督是推动体制内自我监督的基本力量。一个组织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作推动,就会弱化自我约束,丧失发展动力,最终走向腐-败。我们强调外部监督,也并不是否认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作用和成效,否认纪检监察机关搞好自身监督的主观能动性,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辩证关系,由外部监督而促进内部监督,由内部监督而更好地发挥监督的作用。从当前的现状看,纪检监察机关的外部监督在形式上有党政组织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但在监督实效上不很明显。因此,有人纷纷提出“谁来监督纪委(监察局)”的问题。这个问题给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加强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内外两个方面一起入手,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以达到高度的完美和统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外部监督,可以抓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认真落实党政组织监督。从客观上看,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党政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是享有高度的权威,监督的效果应是显而易见的。但实践上,这种监督的权威性和绝对性受到了忽视,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仅依靠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对纪检监察机关赋予了信任感;但另一方面,这种监督又受到了质疑,认为束缚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手脚,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的作用。所以现实中党政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并没有真正到位。如纪律检查工作五年向党代会作一次汇报,行政监察机关向每一届政府、人大没有作一次系统的总结性的工作报告。党委、政府重经济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对纪检监察工作放一手,只要不影响经济工作,忽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等思想和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都造成了党政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弱化和虚化。因此,在现行体制下,认真落实党政组织的监督,是应该且容易做到的。第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马克思早就指出,舆-论是一种“普遍的、无形的和强制的力量”,舆-论监督是“另一个法庭——社会舆-论的法庭”(见《马克思恩格思全集》第1卷,第237页)。也有不少人“不怕上告,只怕见报”,可见舆-论的威力。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的一言一行时刻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党章赋予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一些制度不完善,群众怕受到打击报复,所以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充分履行和保障。特

  别是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存在不敢监督、不知怎样监督、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自身不信任等现象。舆-论监督是解决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途径。第三、切实加强民-主监督。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可以通过提出议案、质询、听证等方式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可以通过提案、建议、批评、视察等形式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可以通过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发表意见、检举揭发等形式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可以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或特邀监督员),通过开展一系列有实际意义的活动,使他们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情况,以便实施有效的监督。通过以上监督,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感到一种外在的监督压力,从而增强自身监督的意识和紧迫感。(二)努力探索创新自我监督制度党内监督是一种有序的、规范化的活动,因而制定和执行有关的条例法规,是贯穿于监督始终的基本内容,也是整个监督活动赖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邓-小-平强调,要“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严格的监督。”(《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215页)只有建立了相应的制度,监督才能有所参照,有所遵循。也即要将监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其意义在于:通过制度,可以明确有关党组织、党员各项活动的行为规范,从而使监督具有明确的判断是非的标准,以增强监督活动的客观性;通过制度,可以使监督活动自身协调地、稳定地发展,从而更具有规范性;把监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可以避免因领导者个人好恶及思想方法、思想水平的影响,使之更具有稳定性。因而必须努力探索制度创新。1、预防机制创新。预防机制是整个监督机制的关键部分,可喻为第一道“关卡”。它主要是由理论修养、党性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等不同的素质要件凝结而成的,这些素质构成了内约机制的要件结构。内约机制的外化工程,主要靠教育。同时,把住“入口”关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一是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坚决克服和杜绝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树立监督者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的意识。“打铁先得自身硬”,“己不正焉能正人”,确立自我监督意识至关重要。二是要强化自律教育。着重开展“四自”教育,即时刻注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慎独”。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干部的行为。三是要强化资格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实行严格的素质挑选制。目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说素质参差不齐。93年合署办公时,一些非党干部进入纪委,思想素质、工作水平、业务能力等不能适应新的体制。因此必须建立职业资格的限制和剥夺制度,人员进入实行资格审批,人员违纪实行资格限制和剥夺,以营造自我监督的良好

  环境。四是要加强内部管理。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时刻自律不放纵,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形象。2、运行机制创新。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运行不畅,运行不规范而引起的。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关键是运行机制要创新。一是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的办事公开制度。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同样要搞“阳光工程”,不能搞“暗箱操作”。只要不涉及保密问题的,都应做到办事原则、内容、程序、结果公开,以公开保证公正。其一,建立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流程要对外公开,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会议等形式予以公布。其二,建立被监督对象知情权告知制度。对被监督者应有的知情权要告知,使之明白自己的权力和义务,这是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三,建立民-主公开化制度。对领导干部要实行公开述职、述廉,推行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举报专线电话、网络专页、监督信箱,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其四,建立群众直接参与制度。可以本着群众推举、个人自愿、组织认同的原则,吸收少数群众代表参加一些反腐-败工作,实行听证和质询制度,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公开化程度。二是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邓-小-平曾经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班子内部之间的监督,是一种很起作用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尤为重要。要建立《常委(局长)议事规则》和《常委(局长)议事规范》,完善《常委(局长)办公会制度》等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三是完善监督体制。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属双重领导体制,实质上是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为主,《党章》规定的双重领导的真正意义没有充分体现。在现行监督体制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要强化“条管”,这个“条管”不是指垂直领导,而是指运用“条管”的手段来强化管理和监督,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任免、经费、案件查办等方面要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采用巡视、督察、定期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改变五年一次全委会的作法,变五年一次全委会为每年一次或几次全委会,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的监督。3、惩处机制创新。“设而不犯,犯而必诛”惩处机制是监督的最后一道“关卡”,也是制度能真正得到落实的重要保证。它的构成要素包括组织处理、纪律和法律的制裁。一要建立和完善纪律规定。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还没有建立守则式的纪律规范,有的是管理制度中的纪律性规范,有的是文件中的纪律性规范,缺乏专门的纪律处罚规定,因此,必须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纪律》、《纪

  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纪检监察干部错案责任追究条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办案、失职渎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等规范性纪律规定,做到有纪可依。二要设立机关纪委,或赋予干部室对违纪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权,负责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研究制定本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和制度,查处机关人员的违纪问题,受理本机关党员干部的申诉,处理举报本机关人员的来信来访。三要坚持适度从严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干部标杆要高,要求要严,处理要重,不能搞内外有别,不能因个别人的行为影响整个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声誉。四要坚持区别对待原则。对于违规和违纪的,要根据情况采取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形式。组织处理主要采用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取消资格、调整岗位、调离、辞退、公开通报等措施。纪律处分按《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处分规定》执行。4、保障机制创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要重视和发挥保障机制的作用。一要保证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使利益机制导向与廉政导向相一致。利益原则是社会第一原则,要充分引进利益激励机制,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种经费。在以利益导向为动力的社会系统中,光靠革命理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来激励干部廉洁奉公既是必要的,但又不是万能的,必须通过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调整干部的行为取向。二

  要提高违纪成本。即在保障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于违纪违规的,取消其政治经济待遇,使其感到一旦失去这种政治经济待遇,将不再有从事这项职业的机会,丧失这种从业资格。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冒然触犯纪律条规,提高了违纪成本。(三)走程序监督之路我国传统文化侧重对实质完美(结果)的颂扬和追求,缺少对程序的价值认可与制度设计。今天,程序规范得不到重视,仍然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承办违纪违法案件中,完全是由办案者个人的素质和习惯所决定。许多法规对程序规定得不具体,可操作性差,特别是对于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的效力,往往不作规定,更少见违反程序规定要承担责任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程序监督,是克服监督人员监督的随意性、主观性,避免受到利害因素、感情因素的干扰而公开监督,维护纪律权威性的一条具有根本性的途径。1、强化程序监督意识。程序设计是为了普遍适用而非特别针对某人,不是为了一人一事设计,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是为履行监督职能而设计的一种程序,这种程序其稳定性和一致性是显而易见的,同时这种监督程序又有其客观性和公正性。强化程序意识,就是要树立靠程序(制度)来规范和约束监督者自身的行为,而不是靠监督者自身的素质能力和道德水平。就司-法-部门来讲,它有其一套严格的“司法程序”,而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纪检监察程序”,建立这种“纪检监察程

  序”,对于日益加强又独具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还必须克服将程序监督与效率对立起来的观念。有人担心过分强调按程序办事,会影响办事效率。实际上,程序与效率是不矛盾的,科学制定的程序,是为了保证工作效率而制定的。忽视程序制度无序的管理,不按程序办,即使一时一事上产生所谓的“效率”,但那样的”效率”是局部而非整体的,是暂时而非长远的。在设计监督程序时也要考虑因避免不当程序对效率带来的消极影响。2、规范监督程序。监督程序要突出实用、简便、公开等特点,建立适应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工作的特色。一要实用。就是监督程序要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有关规定抽象性多,缺乏可操作性。如在审理程序,通常由案件调查人将案件移交审理室,由审理室根据案件调查材料,对照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审理意见,再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这种程序往往是注重对案件材料的完整性作出分析,忽视被调查人应有的权利,形成顾此失彼现象,不能充分保证案件质量。为了增加审理透明度,保证案件质量,还应该建立三个具体程序。其一,告知程序。即将案件调查、审理工作程序、违纪人员对组织认定的错误事实有权说明情况和申辩、违纪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等规定,要明确告知违纪人。其二,见面程序。即严格履行错误事实材料、处分决定及作为处分依据的事实与违纪人员见面。其三,辩护程序。

  即对违纪人员尽力做好工作,使其参加支部大会,并在支部大会上自己辩护,让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二要简便。监督程序繁琐,不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在日益复杂的违纪违法案件面前,繁琐的程序会使办案者错失良机,工作限于被动。因此,监督程序应突出简便特点。如在案件检查程序中,初查发现违纪者违纪证据后,需立案检查的,可由初办人直接立案调查,而不需要移交检查人员重新调查。为了监督案件承办人正确履行职责,必须建立配套的监督措施。如实行案件承办人资格认证制度,即凡案件承办人员必须获得案件承办资格,否则不能承办案件调查。并制定案件承办责任制,对违反责任制的,取消其承办资格,实行调岗和调离。这种监督措施要逐步走向形同“检察官(法官)制度”一样的制度,形成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特色。三要公开。即监督程序要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所熟悉,不是搞暗箱操作,而是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要“敞开门户”,监督的措施如制定的一些纪律条规,开展监督的一些活动等尽可能对外公开,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率。同时,又要“森严岗哨”,对于涉及保密性的,不能公开的,要做到按规定和程序办事。要正确处理公开性与保密性的关系,既不留一点监督的“死角”,防止“灯下黑”,又保证纪检监察职能的正确履行。3、强制责任追究。监督程序必须满足强制性要求,即对违反监督程序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没有有效的纪律和法

  律责任制度,无论监督制约体系设计得多么好,都是无济于事,只能导致有法不依,执纪不严现象。因此,必须制定违反监督程序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者强制责任追究。监督者承担监督责任的可能性越大,进行监督和遵守监督程序的自觉性越强,反之,自觉性越差。如在履行监督程序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应追究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使作为监督者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施对别人责任追究的同时,自身同样受到责任追究的制约和制裁。这是促使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监督程序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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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纪检委审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报告

  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报告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某一特定案件进行的审查调查过程和结果。这份报告通常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涉案人员的身份和行为、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分析、审查调查的过程和结果等内容。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报告的重要性和作用。

  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报告是一份权威的证据材料。在纪检监察机关对某一案件进行审查调查的过程中,他们会收集大量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口供、物证等。这些证据材料都会被整理成一份完整的报告,成为后续处理该案件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这份报告,那么后续的处理工作就会变得非常困难。

  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报告是一份公正的记录。在审查调查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对涉案人员进行公正的审查和调查。这份报告记录了整个过程,可以证明纪检监察机关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也可以为后续的处理工作提供参考。

  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报告是一份警示教育的材料。在审查调查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会发现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些问题都会被记录在报告中。这份报告可以作为一份警示教育的材料,提醒涉案人员和其他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犯纪律和法律。

  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报告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纪检监察

  机关对某一特定案件进行的审查调查过程和结果。这份报告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警示教育的作用,对于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推进反腐败斗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篇五:纪检委审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纪检调研报告范文字

  【纪检调研报告范文一】

  一、背景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反腐败工作越来越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纪检部门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力量,不仅要加强自身建设,更要积极探索反腐败的工作方法,提升自身工作效率。因此,本次纪检部门就“加强自身建设”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二、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调研;

  2.纪检部门防腐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调研。

  三、调研结果

  1.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调研结果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高,能够严守纪律、勤勉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部分人员存在工作能力不足、思维局限等问题。因此,纪检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工作的效率和第一线的反贪能力。

  2.纪检部门防腐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调研结果

  调研结果显示,现有的防腐败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如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规范权力运作等。同时,在制度实施上,独立性、公正性等方面还需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四、调研总结

  本次调研发现,在反腐败工作中,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非常关键。纪检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工作的效率和第一线的反贪能力。此外,纪检部门还需要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规范权力运作等。只有此,才能更好的加强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纪检调研报告范文二】

  一、背景

  随着我国日益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反腐败斗争日益深化。纪检部门身为反腐败的重要力量,自身建设也成为了一项迫切需要重视的任务。因此,本次纪检部门调研就“加强纪律建设,提高廉洁意识”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二、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纪检部门纪律建设的现状;

  2.纪检部门廉洁意识教育的开展情况。

  三、调研结果

  1.纪检部门纪律建设的现状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纪检部门的纪律建设情况比较良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严肃处置违纪行为。从基层干部到领导干部,各级纪检部门都在积极开展号召党员、干部自发追求崇高品德的行动,从而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纪律意识。

  2.纪检部门廉洁意识教育的开展情况

  调研结果显示,纪检部门在开展廉洁意识教育方面开展较为成功。针对不同人员的问题,不同职业的人员均开展了针对性的廉洁意识教育内容,各级干部对廉洁知识及如何避免贪污腐败有了深入了解,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廉洁意识。

  四、调研总结

  纪检调研报告的结果表明,纪检部门的纪律建设情况比较良好,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注重自我约束;纪检部门廉洁意识教育和监督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廉洁意识。纪检部门应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纪律性和工作能力,通过不断加强纪检教育和监管,持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真正构建起廉洁机关的风清气正氛围。

  【纪检调研报告范文三】

  一、背景

  作为新时代反腐败的主力军,纪检部门的建设对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纪检部门调研就“加强反腐败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二、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纪检部门在监督和预防腐败方面的工作现状;

  2.纪检部门在防止权力滥用方面的工作现状。

  三、调研结果

  1.纪检部门在监督和预防腐败方面的工作现状

  调研结果显示,纪检部门在监督和预防腐败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目前包括“双重预防、双重确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在内的一系列举措,已经在落实机关干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在“四个意识”的普及、领导班子自查全面深入展开等方面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纪检部门在防止权力滥用方面的工作现状

  调研结果显示,纪检部门在防止权力滥用方面同样已经取得了

  一定的进展。针对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纪检部门通过加强监督、审查、问责等措施,保证领导干部依法使用权力。同时,纪检部门也积极加强对权力运作的规范化,保证干事创业的环境。

  四、调研总结

  本次调研让我们看到了纪检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未来,纪检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整体建设,不断完善监督体系、落实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同时,也需要针对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研判和创新,通过积极开展教育快速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真正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五、调研建议

  基于纪检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次调研的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人才培养

  在今天这个时代,纪检部门必须拥有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因此,我们建议纪检部门应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的纪律性和工作能力。通过进一步加强纪检教育和监管,向干部灌输廉洁意识和反腐理念,提高干部的自律和执法水平。

  2.推进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纪检部门建设的基础,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建议纪检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实施,例如强化家庭财产、个人收入公开制度。同时,纪检部门还应强化纪律执行,规范干部在权力行使中的行为,从制度上防范腐败行为。

  3.拓展监督范围

  在现代社会中,腐败犯罪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隐蔽化,纪检部门监督面临巨大挑战。因此,我们建议纪检部门应加强对监督范围的拓展,包括对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领域的反腐败监督。与此同时,纪检部门也应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对干部群众行为的监督。

  4.提高工作效率

  纪检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既要保证质量,又要提高效率。因此,我们建议纪检部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纪检工作的效率。例如,通过建立信访举报大数据分析系统,分析数据趋势,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加大打击力度。

  六、结论

  纪检调研报告的撰写旨在提高纪检部门的整体建设水平,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纪检部门应加强自身的建设,深化反腐败工作,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只有不断加强素质建设、推进制度建设、拓展监督范围、提高工作效率,才能进一步巩固纪检部门在全社会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本文是一份纪检调

  研报告的实例,并以“如何提升纪检部门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建设水平”为主题。该报告研究发现,尽管纪检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基于调研结果,作者提出了四点建议,即加强人才培养、推进制度建设、拓展监督范围和提高工作效率。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纪检部门应加强自身的建设,深化反腐败工作,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只有不断加强素质建设、推进制度建设、拓展监督范围、提高工作效率,才能进一步巩固纪检部门在全社会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因此,纪检部门应采纳这些建议来改进其反腐败工作,并不断使其本身的整体建设水平得到提高。

篇六:纪检委审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如何撰写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调查组对被调查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所写的说明案件事实真相、提出定性处理意见的书面综合材料,是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的调查成果。

  调查报告是在调查组全体成员经过充分讨论后研究形成的,同时,也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最后经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和分管纪检监察室的领导审议后定稿。

  调查报告必须符合公文格式的规范要求,表述要准确,内容要完整,条理要清楚,结构要严谨,观点要统

  一,文字要精练。一般来说,调查报告应由标题、导语、正文、结尾和署名五部分组成。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署名,调查组的名称及调查人员的姓名应署在调查报告末页,并写明调查报告制作日期。

  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立案依据及调查的简要情况

  1.案件来源及立案依据,即根据什么人或什么单位的检举、揭发、交待和根据哪一级组织及领导的决定、批示进行立案调查的,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调查组的组成情况、调查的起止时间及工作的大体经过。

  3.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职务、工作单位以及以前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何种处分等。

  (二)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

  1.写清每一事实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原因、后果,特别是主要情节要详细具体。对调查否定的问题也应交待清楚。

  2.对错误的性质作出准确的概括,提出定性结论并写明定性依据。对难以认定性质的重要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

  (三)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有关人员要分清责任。对涉及一级组织的违纪问题,要分别写清有关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

  要用概括的词语写明被调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对态度的表述不能太笼统,要写明具体表现。

  (五)处理建议

  应写明处理建议的根据,同时应写明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的意见。对同时违犯党纪政纪和国法的被调查人,除写明党纪政纪处分的意见之外,还应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经济或法律制裁。对一案涉及多人的案件,处理建议应分别表述清楚。

  摘自《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

篇七:纪检委审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1.纪律审查工作汇报材料应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基本程序、调查取证、定性量纪、权利保障”,这四个方面是决定纪律审查质量的关键。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深化“三转”要求,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需要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裁量意识和权利意识”为抓手,不断提升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强化程序意识

  规范审查过程明确纪律审查操作规范,对回避制度、量纪步骤、量纪建议等纪律审查基本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严格遵循规定程序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审查权限,按照规定步骤、方式、时限行使职权,进一步推进纪律审查强制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理、办案时限、权利保障情况等环节的程序审核。严格执行调查处理程序,以程序正义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强化证据意识

  规范事实认定强化证据意识和办案人员责任意识,严格遵循借鉴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审查的案件依据充分、事实确凿。充分遵循证据规则,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证明力标准判断等,通过对非法证据排除适用、证据效力的判断,强化对取证工作的审核监管。

  在实现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要求所有办结案件达到“定性、定情节事实均有证据证明”、“定案证据均经查证属实”和“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事实排除合理怀疑”三项标准,确保事实认定扎实可靠。强化裁量意识

  规范量纪处分要对党纪政纪案件调查报告中的量纪建议环节作出明确规范和要求,避免“重定性、轻量纪”、“量纪畸轻畸重”等纪律审查实践中易发生的情况,确保执纪公正。

  明确提出量纪均衡原则,要求量纪应当客观全面把握政策形势,同时遵循已有案件先例,对于同一时期违纪事实和违纪情节相近或类似的案件,量纪基本均衡,实现“同案同惩、类案类处”。强化权利意识

  规范办案手段强化纪律审查人员权利保障意识,切实践行依纪依规安全办案的基本要求。

  明确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调查阶段合法权利保障情况负责,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专人全程监督。对谈话取证阶段、隔离审查、错误事实材料见面阶段如何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利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严禁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出现侵害被调查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要有效提高纪律审查质量,预防党纪政纪处分申诉、监察行政复议等情况发生。

  2.纪律审查工作汇报材料应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基本程序、调查取证、定性量纪、权利保障”,这四个方面是决定纪律审查质量的关键。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深化“三转”要求,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需要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裁量意识和权利意识”为抓手,不断提升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

  强化程序意识

  规范审查过程

  明确纪律审查操作规范,对回避制度、量纪步骤、量纪建议等纪律审查基本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严格遵循规定程序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审查权限,按照规定步骤、方式、时限行使职权,进一步推进纪律审查强制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理、办案时限、权利保障情况等环节的程序审核。严格执行调查处理程序,以程序正义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强化证据意识

  规范事实认定

  强化证据意识和办案人员责任意识,严格遵循借鉴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审查的案件依据充分、事实确凿。充分遵循证据规则,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证明力标准判断等,通过对非法证据排除适用、证据效力的判断,强化对取证工作的审核监管。在实现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要求所有办结案件达到“定性、定情节事实均有证据证明”、“定案证据均经查证属实”和“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事实排除合理怀疑”三项标准,确保事实认定扎实可靠。

  强化裁量意识

  规范量纪处分

  要对党纪政纪案件调查报告中的量纪建议环节作出明确规范和要求,避免“重定性、轻量纪”、“量纪畸轻畸重”等纪律审查实践中易发生的情况,确保执纪公正。明确提出量纪均衡原则,要求量纪应当客观全面把握政策形势,同时遵循已有案件先例,对于同一时期违纪事实和违纪情节相近或类似的案件,量纪基本均衡,实现“同案同惩、类案类处”。

  强化权利意识

  规范办案手段

  强化纪律审查人员权利保障意识,切实践行依纪依规安全办案的基本要求。明确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调查阶段合法权利保障情况负责,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专人全程监督。对谈话取证阶段、隔离审查、错误事实材料见面阶段如何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利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严禁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出现侵害被调查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要有效提高纪律审查质量,预防党纪政纪处分申诉、监察行政复议等情况发生。

  3.纪检监察机关的初查报告的格式是怎样的初查报告的格式是:

  一、被初核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担任“两代表一委员”身份情况、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情况等。

  二、所反映问题的初核情况。针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梳理归纳后逐条展开叙述,要求事实清楚、证据链条完成,不能出现主观判断类文字,每个问题结尾后有定性话语,比如“该问题查无实据”、“该问题失实”、“该问题属实”等。

  三、初核意见。首先综合初核情况,对所反映问题归纳叙述全部失实或存在几方面问题;然后对所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没有问题的建议了结,小问题不构成违纪的进行组织处理,出现违纪或其他重要问题的建议立案审查。

  四、签名备查。全体初核组成员手写签名备查。

  审查报告格式:

  审理报告格式:

  4.如何实践"四种形态"改进完善纪律审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可以说,围绕“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又一次深化,为监督执纪工作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指明了方向。

  纪律审查各环节工作都必须转变。案件线索运用的做法需要转变。

  “四种形态”的运用,体现纪律审查要更多立足抓早抓小,要求我们必须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缩短初核的时间、时限。同时,加强线索运用的意识还要继续保持,因为这既是纪律审查人员的一项基本功,也有利于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反腐败工作。

  初查的范围、重点需要调整。以往线索初查的重点是涉及受贿、贪污等与职务有关的重大违反廉洁纪律的违纪违法线索。

  随着“四种形态”的提出,以及围绕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就要求我们将违反六大纪律的线索问题处于同等重要位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要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线索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初查预案制作中的初查方向、涉案性质等内容都需要调整。初查的方式、手段需要调整。

  这就意味着,新时期的初查工作,一般性调查谈话、取证将会大量使用,即使对于一些相对问题较复杂的当事人也会采取“走读式”的谈话。善于运用谈话函询取得突破在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和适应“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下,纪律审查工作的调查谈话,也面临着重大的调整。

  对违纪当事人的询问谈话特别是重要口供突破方向上,受贿、贪污问题不应再作为纪律审查主攻目标,最多只是基础,要全面搜集各种违纪的事实。特别是在已拿下重大违纪事实后,不能在数额大小上恋战,更要腾出精力来重点攻取违犯其他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

  要善于运用函询这一手段。函询既是线索处置的方式之一,也是线索调查的重要手段。

  函询是具有鲜明纪律审查特色的调查手段,妥善运用可以及时处置、了结一些信访件,但对于被函询人来说,函询就像双刃剑。这是因为,一方面使用函询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尊重;另一方面,如果函询对象不如实作出说明,将触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构成新的违纪错误,同样受到纪律处分。

  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选择函询方式时,首先要立足于掌握一定的证据基础之上。要更加依规依纪重视程序。

  重程序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这就要求纪律审查人员既要重视成文的规定,也要重视不成文的规矩。这就要求在纪律审查程序环节上需要正确把握,更需要取得分管领导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和支撑,比如在调查处理问题线索过程中要特别强调请示报告,这既是纪律审查的工作程序,更是纪律审查人员的政治规矩。

  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具体办案人员要在线索上报、初查立案等环节上必须严格执行及时向上级纪委和主管、分管领导报告、请示制度。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纪律审查工作更加注重政治、法纪、社会等综合效果,更要经得起历史、条规、舆论的检验,要认真做好每一次审查的后半篇文章。

  把“一案双查”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开展纪律审查,不但要审查本案、原案,还要注意其背后是否有失职渎职或其他需要承担领导责任、“一岗双责”的人,要树立追责审查的意识。

  纪律审查的文书、文稿上有所变化。一方面,调查报告、立案报告等,特别是涉刑案件的文书,叙述违犯纪律事实部分要放在违法事实部分前面,更要有一定量的篇幅,以区别于司法机关的侦查终结和起诉书。

  另一方面,对外宣传、发布的文稿上,除了对构成违纪、给予纪律处分的事实作叙述外,其他一些违反有关纪律、规矩规定的行为,如进行串供、对抗组织调查等行为虽不一定给予党纪处分,但也可以作出叙述。在纪律审查的成果运用上也有所变化。

  对于典型案件的剖析,不但要从传统的思想上、制度上进行剖析,更要从“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落实和不守规矩等方面去剖析。

  5.纪委的"审查"是什么

  审查,是指纪检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手段和措施,对已经立案的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通过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的活动。

  审查是纪检机关纪律审查工作的主要阶段和中心环节,是执纪审理和最后处理的前提和基础。这么重要的工作,严格的工作流程必须不能少。

  1、审查开始前,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审查方案,提出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审查方案。

  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成立审查组,确定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审批重要信息查询、涉案款物处置等事项。2、审查开始后,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人端正态度、配合调查。

  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要严格依规收集、鉴别证据,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4、审查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并由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

  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审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

  6.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如何

  中纪委今日在官网通报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

  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2.3万件次,立案10.2万件,处分8.5万人(其中党纪处分7.1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14人,厅局级干部400余人。

  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2.3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9.4万件,谈话函询3.8万件次,立案10.2万件,处分8.5万人(其中党纪处分7.1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14人,厅局级干部400余人,县处级干部3500余人,乡科级干部1.3万人,一般干部1.6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5.2万人。

  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9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2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1.7%;第二种形态6.5万人次,占36.3%;第三种形态1.2万人次,占6.4%;第四种形态1万人次,占5.6%。

篇八:纪检委审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纪委调查报告纪委调查报告3篇

  严格按照

  二十四字

  基本要求对违纪案件,进行了逐卷审阅,拾遗补短,创新提高,进一步完善了案卷材料,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下面是小学生作文网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纪委调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镇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镇党委、政府按照县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工作要求,把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分析乡镇纪委办案面临的形势和特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务干事为成员的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查组和审理组,将来信来访、案件查办、档案资料管理、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重点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位成员身上,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镇纪委办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思想认识。反腐倡廉工作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在基层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针对部分干部对反腐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案件查办会影响单位形象、影响经济发展,以及存在的经济上,()纪律让

  等

  现象,镇党委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纪检专题会、职工会、村社干部会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镇形成了正确认识纪委办案、全力支持纪委办案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

  为充分调动我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纪委通过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强化了办案责任,严肃了办案纪律,激发了办案热情。

  (一)完善办案考核机制。把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管理范围,把镇纪委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来抓。结合实际将办案工作进行量化,实行目标管理。

  (二)建立办案审查汇报制。要求镇纪委独立查办的案件,及时向县纪委汇报,以便于县纪委帮助分析案情,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镇纪委迅速、准确地查办案件,对镇纪委从挖掘案源、立案、取证、结案到案卷整理、归档等进行指导,帮助案件查办成员掌握办案方法和程序。

  (三)拓宽案源渠道。通过从检察、审计、信访等传统渠道发现案源和收集线索的同时,镇纪委积极拓展案源渠道。一是深入站、办、所了解情况,通过与财政所、计生办、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城监中队、派出所等座谈,对近年来党员干部涉及违反村财管理、破坏森林资源、违反计划生育、违规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摸排。目前,已结案3件,其中侵犯党员选举权1件,给予其免于党纪处分;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1件,给予其记大过处分;诈骗案件1件,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立案3件,其中擅自开垦林地2件、窝藏罪1件。二是主动与

  各执法部门沟通,积极挖掘案源。通过与法院、公安、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衔接,掌握党员犯刑事案2件,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资料。三是从基层走访中发现情况。把查办经济和选举类案件作为镇纪委办案的重点,通过走访村社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等,了解发现问题。发现拉票贿选案1件,已进入审理阶段。

  三、加大投入,保障有力

  (一)大力完善硬件设施。设立了纪委专门谈话室与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办案设施,包括电脑、录音笔、照相机、电话、保密柜等。

  (二)充分保障办案经费。为办案人员落实工作经费24500元,提高了纪委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办案质量。我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新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需要和上级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克服困难,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充分发挥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有效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积极完善农村惩防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深化县级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央关于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一项重大决策,能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将

  条块结合、双重领导

  的派驻纪检组(纪委)改为

  纪委直接领导

  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适应这

  种新体制新机制的变化,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正确把握处理好几种关系。

  一是要正确把握处理好服从县纪委领导与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

  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代表县纪委、监察局行使监督权、巡查权、受理权、调查权、建议权等权力。因此,纪工委、监察分局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在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中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服从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其管理监督和考核。同时,纪工委、监察分局又要结合自身实际,结合管辖范围内的行业特点,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尤其是在加强对面向单位(乡镇)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构建完善惩防体系,提高监督检查实效上努力探索出一条工作新途径。

  二是正确把握处理好接受县纪委内设科室业务指导与主动沟通协调的关系

  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多主动争取上级业务科室的指导。同时,为了避免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纪委科室之间因存在工作职能交叉,导致工作安排重复,效能低下等问题的发生,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主动加强与科室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掌握当前工作动态,把握工作重点,协调工作安排,以便取得最佳工作效果。

  三是正确把握处理好与各片区纪工委之间分工与协作的关系

  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按照

  职能相近、地域相邻、业务相关

  和

  毗邻相近、方便工作

  的原则设置的,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之间既是一种合理的区域和业务分工关系,更是一种协作互助关系。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工作当中难免发生监督管理范围重叠,工作程序交叉等问题,例如一些较大的县直部门单位,既有县局机关又有驻乡镇场的基层站所,这些基层站所多数情况是人、财、物均属部门统一管理,从其业务性质和管理体制来看,必须由面向县直单位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监督检查,但从其地域划分和党组织关系来看又属乡镇管理范围,特别是在执行党纪处分时,需要乡镇党委、纪委及面向乡镇的纪工委的大力支持配合。另外,由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配置不多,在开展工作时,特别是县纪委授权开展案件调查工作时会出现人员力量不足,业务能力不够等问题,因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之间必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同心协力,互补长短,整合力量,才能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正确把握处理好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合作与互助的关系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财政及党校、广电等部门的联系,按照相关规定互通信息,及时掌握了解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发挥各自部门之间的职能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在坚决惩治违纪违法分子方面形成强大的反腐倡廉气势和打击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五是正确把握处理好对面向单位实施有效监督和提供优质服务的关系

  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直部门单位以及乡镇场党政组织之间是监督与被

  监督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新的工作体制下,主要职责就是监督,要在监督上体现出应有的独立性,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要从过去

  同体监督

  、分散监督

  中解脱出来,实现

  异体监督

  、集中监督

  和

  群众监督

  相结合。要强化工作举措,完善相关制度,力求取得监督实效。在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又要找准反腐倡廉工作服务改革,促进发展的切入点,重点要加强对面向单位(乡镇)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认真贯彻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的要求,切实保障民生,维护民利,促进一方和谐,维护一方稳定;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为面向单位(乡镇)各项重大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纪律保障。

  六是正确把握处理好履行本职工作与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

  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按照业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指导面向单位(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同时,要放眼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纳入到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通盘考虑,合理谋划,认真履职,强化监督,确保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所面向单位得到更好更快地贯彻落实。要坚决克服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着眼长远利益,全力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____年以来,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办深入学习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等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依纪依法审案能力,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把我办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现将我办纪检案件审理工作报告。

  一、领导重视,为案件审理提供组织保证

  办党组认为案件审理是查办违纪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违纪案件的一项法定程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正确执行纪律、严厉惩处各种违纪违法分子的重要保证,也是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办党组对案件审理工作非常重视。为此,我们始终把纪检监察审理紧紧抓在手上,形成了

  一把手

  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进一步细化措施,全面推行案件审理责任制,把案件审理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

  二、加大业务学习,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加强业务学习是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把案件学习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办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案件查处工作的法定程序。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是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并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实践中切实贯彻执行。在学习中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注重把学习和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起来。

  三、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确保办案质量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是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

  是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纪检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全面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所办案件的质量。首先,严格遵循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二十四字

  办案基本要求,做到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其次,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观念。必须充分认识到

  程序合法

  的重大意义,按照程序合法的要求,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第三,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定性依据、量纪标准和案件审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提供了基本依据。学习领会好、掌握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正确理解和适用党纪政纪法规的水平,使所审案件公正、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

  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重点要审理好自办案件。自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执纪水平。在审理自办案件中,坚持承办人负责制,坚持集体审议案件制度,坚持主动与上级纪委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职能。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及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敢于坚持原则,如实反映,为上级纪委审定案件提供全面情况,保证

  二十四字

  办案基本要求在自办案件中落到实处。重视被调查人的合理申辩,健全审理阶段与被调查人谈话制度,切实做好处分决定的宣布、执行工作。

  四、积极探索,促进机制、制度创新

  坚持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指导案件审理工作新的实践,必然要求案件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我们在学习小弟单位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基础上,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根据变化着的实际情况,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审理工作的特点;遵循审理工作的规律,符合人防工作实际,力争增强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今年以来的纪检案件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案件审理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在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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