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当前,云南省全省上下正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党组织积极行动,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1
当前,云南省全省上下正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党组织积极行动,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配合,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报信息。通过开展自查,不难发现,违规借贷领域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并非“一方净土”。
端正“三观”,筑牢防线。“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从政要求,适用于所有公职人员。为官发财,应当两道,说明当官的目的不是发财,当官也发不了财。公职人员的权力来自人民赋予,公职人员的薪水取之于人民纳税,公职人员理应当好人民公仆,一心想着为民办事服务。因此,公职人员必须正确认识自己的职位和权力,珍惜岗位、敬畏权力,勤勉务实、秉公用权,端正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淡泊名利,不断筑牢思想的防线。
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对于参与违规借贷的公职人员,要在此次整治中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给予严肃追责处理。整治工作结束后,不收敛、不收手,以身试法,仍然参与违规借贷的,要严肃从重查处,绝不姑息容忍,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让公职人员不敢参与违规借贷。
健全机制,堵住“漏洞”。公职人员能够参与违规借贷,重要原因就是存在监管漏洞、监督不到位。要推动违规借贷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定期不定期组织整治,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提醒纠正、批评教育,让问题消灭
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金融监管等部门通力合作、数据共享,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堵住公职人员参与违规借贷的制度漏洞。
我校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吴组通〔2018〕60号)文件精神部署,我校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效。8月29日召开了学校领导(扩大)会议及动员会,参会人员扩大到组长。会上xx校长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xx校长任组长,xx、xxx、xxx、xxx等四位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会后,领导小组制订了我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分发给学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排查制定问题清单
对照各种不作为、不尽责的情形,结合实际,我校深入开展自查。分门别类列出了本校问题清单。
(一)工作状态方面。长期不在岗、不在位,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不能正确看待职务晋升,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就心态失衡。
(二)工作作风方面。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面对困难和问题能绕就绕,能拖就拖,应付了事;抓工作不严不实,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三)工作落实方面。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推三阻四,拒不落实。
(四)工作成效方面。主管或者分管领域工作长时间没有实质性进展,处于落后状态;重要工作推进明显滞后或问题频发;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不到落实,分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频发。
三、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针对问题清单,我校对查找问题深入开展交流讨论,认真研究谋划,确定专项整治项目,制定详细整治方案,具体措施和方法如下:
(一)深化学习效果,强化日常学习制度
学校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办发〔2018〕29号)等有关规定,深入查找、严格问责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促进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打消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思想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树立正确导向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联系群众,了解教职工思想动态,了解实际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多渠道收集汇总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具体表现,准确把握处理尺度。把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整治,推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倒逼形成干部创业、尽责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重视实际调查,扎实推进工作
以整治不作为、不尽责等行为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形成勇于担当、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不搞过场,不走捷径,深入了解,扎实调查,掌握客观情况。
(四)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督促全体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办公室统一汇总,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还未整改彻底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保证治理工作持久有效。
四、治理完成情况及效果
通过开展不作为、不尽责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我校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存在不作为、不尽责等行为。
为读者揭示了生活的真实与本原!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近日,景洪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市领导干部履职行为作出规范,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净化政治生态。
整治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上)、事业单位的领单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选派到参股企业的相当层级管理人员,另外,还包括上述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的人员。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分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核查整治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重点清理和整治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在核查整治阶段,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对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紧盯重点岗位,持续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释放跟踪督查的震慑效果。
坚持“一案双查”,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把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列入巡察重要内容,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建立整治工作线索处置专门台账。同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作用。
“狠刹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之风,斩断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的利益链条,是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现实需要。”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职责,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创新监督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压实专项整治责任,持续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为景洪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3
日前,温州市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为市县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副处级及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以及上述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离退休的人员。
治理工作分为自查报告、核查抽查、整改巩固三个阶段展开。重点清理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例如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以借为名,长期不还,实为利益输送的行为;利用职务便利无息、低息向他人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的行为;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要求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等。
在治理过程中,对重点领域、重点人、重要岗位开展针对性核查,对其余人员根据实际开展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和我市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温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治理将按照“自查从宽、核查从严、妥善处理、维护稳定”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按要求主动及时整改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专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仍顶风违纪者,视情从重或者加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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