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监委,读书班发言参考提纲【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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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x 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个人发言提纲
按照委机关主题教育计划安排,委里从 23 号开始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平时大家都在忙于事务性工作,很少有机会静下心来系统学习反思研究问题,相信大家都收获颇丰。我个人通过全程参加主题教育读书班学习,主要有两个感受, 一个是,开展主题教育正当其时。今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 70 周年,在特殊历史时期迫切需要来一次集中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铭记历史,不忘初心。回顾过去,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从南湖的一条小船起航,紧紧依靠人民,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说几经风雨、历经艰难,跨过了一道又一道沟砍,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作为新时代共产党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铭记党的奋斗历程,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一个问题,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执政时间越长,党员人数越多,情况也就越复杂,不忘初心、不忘来时路的难度就越大,我们身边就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着走着就掉了队,干着干着就变了形,无论是巡视发
2 展的问题还是查处的案件,都可以证明这一点。所以说此时开展主题教育,正是一个恰好的时机,可以帮助党员干部自敲警钟,清醒地面对风险和挑战。
另一个是,推进工作更有干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涉及方方面面,内容博大精深,始终贯穿着坚定的信仰追求、科学的思想方法、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务实的思想作风。可以说,通过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会大幅提高我们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明晰讲政治和抓业务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大家感觉不到学习积累的作用,但是当我们遇到困难问题时作用就显现出来了,大家应该深有体会,就是我们在把握政策方向和处理问题方法时会更加得心应手,采取的措施会更加精准,工作结果也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这是我对主题教育的两个感受。同时,借此机会再和大家交流一下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8 月末,我带领州及县市纪委监委 21 名同志参加了省纪委监委举办的《规则》《规定》培训班,可以说收获很大,回来后我也反复的研究琢磨,主要有这么五个关系和大家交流分享一下。
一是把握好“讲政治”与“抓业务”的关系。“讲政治”与“抓业务”这一对关系,是我们日常工作中最重要
3 的关系,也是比较容易忽略的关系。政治和业务紧密相连,讲政治是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抓业务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离开政治干工作,就会站位不高、看得不远,甚至偏离方向,看似“实干家”忙得团团转,其实很可能让“忙”变成了“瞎忙”。同样,离开业务工作谈政治,也会陷入“空谈”。综合来看,我们必须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贯通融合起来。为什么中央反复强调要把“讲政治”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拿我们自身来说,纪委监委本质属性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我们也是党的纪律部队,更是“两个维护”的纪律部队,必须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必须维护中央的权威和统一领导,没有这个纪律部队,从中央到地方都将是一盘散沙。因此,我们在开展工作中,要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以政治为统领,使业务工作方向对、路线准、成效足。自觉用政治眼光、政治视角来审视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要彻底扭转过去唯办案、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思维,放大执纪执法的政治效果。同时,我们也要以业务为抓手,使“政治”讲得实、落得下、扎得牢,具体到学习新的政策法规,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丰富谈话函询、审查调查技巧,补齐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最终打造一支讲
4 政治、懂业务、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把握好把纪律挺在前面和把监督挺在前面的辩证统一关系。过去我们说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首次提出要做实做细监督,把监督挺在前面。表面上看似即否定又矛盾,很难理解。但深入研究之后,才能体会党中央审时度势,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后作出理念上的重大突破和转变。为什么要转变,这里有几个点和大家交流一下。
一是形势决定任务,把监督挺在前面是顺应形势任务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前,反腐败斗争可以说是形势严峻,两军对垒,面对管党治党宽松软、腐败存量很大的情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准确把握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斗争规律基础上,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并写入了党内监督条例,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标之策,“标”就是通过严明纪律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本”就是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不能腐、不想腐的觉悟意识,治标就是为下一步治本争取时间,赢得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三转”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可以说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做好不能腐和不想腐的
5 后半篇文章成为了核心任务,面对新形势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只有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才能发挥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所以说,归结于一点就是形势决定工作任务和理念方向。
二是充分理解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最终结果也是把监督挺在前面的逻辑关系。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既要依纪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又要依法对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既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也要把监督挺在前面。而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最终结果也是把监督挺在前面。这是对反腐败斗争规律的深刻认识。无数案例表明,从“好同志”到“阶下囚”,往往都是从不起眼的“小问题”“小便宜”开始,思想防线一点一点松懈直至垮塌。为了避免“好同志”断崖式下沉,必须通过强化监督,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时主动出击,“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堵塞“小问题”酿成“大祸害”的漏洞,阻断腐败渐生发展的轨迹。由此可见,就是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到纪律的“警绒线”,结果上还是把监督挺在前面。同时,这也是由监督发挥作用的途径决定的,纪律和法律是监督的内容和尺子,让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就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才能及时发现党员干部
6 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党员干部不断受警醒、明纪法、知敬畏,防止其坠落深渊。
三是深刻认识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重要意义。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无论是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第一职责都在于监督,这是撬动其他一切工作的杠杆,是纪检监察全部工作的基础和立足点、出发点。实践证明,把监督挺在前面,能够大大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确保公权力的廉洁性;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犯错误,真正关爱干部、对干部负责;能够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如何要把监督落到实处,我认为重点还是要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关键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目前我们常用的是第二、三种形态,第一种形态量还不足,形成了倒三角形,这既说明了我们查处违纪党员干部力度持续加大,同时也说明了我们在日常监督上做得还不够到位。现在的突出问题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党性、不敢担当,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这些问题,实际上平时不是没看到、没听见,而是不愿意去得罪人,导致了第一种形态难以落实。“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只要把前三种形态用好了、前三道防线守住了,第四
7 种形态自然就会越来越少。因此下一步,我们应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做好案件剖析、警示教育等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干部小错酿成大错。
三是把握好“对外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关系。纪委监委的本质属性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这就决定了纪委监委“对外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政治监督的职责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是裁判员不是运动员,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事无巨细、凡事直接冲到一线去监督和检查,更不能代替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特别是不能代替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一定要把握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既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揽纪委的监督责任,要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全推给纪委,我们更不能照单全收。“两个责任”中,主体责任是关键、起决定性作用,监督责任从属于主体责任。把监督挺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都是党委而不是纪委挺在最前面。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之
8 一是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我们要做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而不是大包大揽,越俎代庖,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那么如何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我们要突出重点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当前,我们应当聚焦落实“两个维护”、净化政治生态、“三大攻坚战”以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政治监督。同时我们还要成为干部的政治“4S”店,定期给党员干部作“政治体检”,打“政治疫苗”,让广大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做好对外监督的同时还要做好自我监督,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马克思主义手电筒既照别人更照自己,不能只照他人、不照自己。”作为执纪执法者,对自己的要求应该更加严格。这既是形势发展需要,也符合中国文化传统。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围猎”的重点对象,面对各种腐蚀变质的风险,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控,严格按照《规则》《规定》执纪执法,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展现好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政治本色。
9 四是把握好“法治思维”与“底线思维”的关系。一般来说,法治思维,是就公共管理的基本方式而言的,强调合法性和公平正义;底线思维,是就事物的发展态势而言的,凡事从最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强调预见性和防范化解风险。纪检监察工作中程序的合法合规,是纪检监察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底线思维,防范权力滥用、办案安全、案件质量风险和其他重大风险的现实需要。由此来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二者辩证统一于《规则》《规定》两部法规所制定的程序“路线图”之中。在我们纪法制度体系中,《规则》《规定》作为程序法,起到承上启下作用,一头连着实体纪法原则、规定,一头连着实际操作需要,纪法的执行都要靠《规则》和《规定》来把握程序规范。《规则》《规定》严格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程序,确立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报批程序,明确各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规范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对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以及有效防范化解纪检监察工作重大风险,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强化程序意识,绝不允许“重实体而轻程序”,也决不允许擅自
10 搞“简易程序”,要从根本上杜绝未批先留、未批先查、未批先谈等现象。只有准确把握《规则》《规定》在纪法体系中的作用和特点,善于以程序的严密规范来保障实体的准确公正,才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五是把握好“纪法贯通”与“法法衔接”的关系。“纪法贯通”侧重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贯通运用党纪党规和监察法赋予的审查调查职责,“法法衔接”侧重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外部”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实现监察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对应衔接。整体连贯来看,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和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我们要用好用活纪律法律,妥善处理纪法罪的关系。纪就是党规、党纪、准则、条例、规则、规定等,法就是监察法,罪就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纪委监委对所有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是一体审查调查的,违反监察法未必触犯刑法,也就是说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违法到一定程度才能达到罪,当涉嫌职务犯罪时,我们才要链接司法,严格对标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审查调查取证,不要动不动就说是犯罪。在实践中,既
11 要防止对所有问题都按刑法、刑诉法的标准办理,又要防止对所有问题都按纪律的标准办理,既要防止跳过监察法、走“不是违纪、就是犯罪”两个极端,又要防止用监察法代替纪律、代替刑法的情况,真正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提升防治腐败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