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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7篇

时间:2022-10-27 19:30:04 浏览量:

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7篇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 llIIIIIIIIIIIIIIIIIIIIIY3642669索取号:DF72/10.240:150405093南京师勉大掌法律硕士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7篇,供大家参考。

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7篇

篇一: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

III I II II III III II I I IIIY3642669索取号:DF72/10.240:150405093南京师勉大掌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窿鳓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的调研一一以NJ市GL区法院近1 0年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为蓝本 .I皿—t.、研 究 生:指导教师:培“养单位:专业学位领域:完,成时间:●答辩时间:二墓题一.二.j一.趔敛.夔邃.一.i。.一..一法堂院王::法徨亟±.一p●I二至Q.坡.生皇旦2墨旦一:、t’。1‘j’,jji,。.:2Q!璺生,至量且:塑:.旦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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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本论文中除引文外,所有实验、数据和有关材料均是真实的。本论文中除引文和致谢的内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其他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声明并表示了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妇。日期:≥途年J J月>7日●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工作的知识产权单位属南京师范大学。学校有权保存本学位论文的电子和纸质文档,可以借阅或上网公布本学位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可以采用影印、复印等手段保存、汇编本学位论文。学校可以向国家有关机关或机构送交论文的电子和纸质文档,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保密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保密论文注释:本学位论文属于公开论文。学位论文作者签名:辣辄日期:如I g年t J月司日指导教师签日期:万方数据

 摘要摘要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成为近年来司法改革的焦点,如何提高司法权威与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如何有力推进司法民主的进程,充分有效的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实现人民陪审员应有的司法民主价值,成为人民法院在社会转型时期破解诉讼剧增难题、有力推进司法民主必须解决的问题。该文采用实证分析法,借鉴法社会学的思维方式,以GL法院人民陪审员运行情况为考察蓝本,以“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让司法体现民意”为价值取向,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民主价值实现的方式进行实证研究。论文基于对当事人、社会大众、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充分访谈和调查研究,着重分析了样本法院在陪审员选任、参审等方面突出特点,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知晓度、社会认同度等创新视角切入,搜集和运用了样本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最新数据资料和最新进展。从法社会学的角度考察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主要问题是人民陪审员的审判信息获得的非对称性,这主要表现在陪审员实质性参审权利的缺位、法官主持下合议庭评议的非连贯性、事实审和法律审不加区分导致法律裁判逻辑的混同、-Jr,定律下合议规则的低效与弱化、法官职业诉求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影响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对社会大众的关切回应不足,导致社会大众对其有效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较难消解司法公信与民众需求之间的紧张关系,同时社会公众、当事人和人民陪审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认同度低,在司法实践中对人民陪审员信任度不高,不愿意陪审员参与审判,不同程度地弱化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价值,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虚置又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公众对其价值的消极印象。论文在调研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中存在问题及成因的基础上,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可能的改革方向提出了贴近审判实践、有效推进司法民主的基本思路:构建合理的选任机制、引入科学合议机制、树立当事人本位诉讼观、创新陪审员运行机制等,并得出结论:各方主体相互交涉、交流、沟通和探讨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改革的动力源泉,未来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应建立在社会公众的期待的基础上,以实现司法民主为最终价值目标,正确把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开放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包容性之间张力的度的问题,构建具有独立地位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实践和理论进程。关键词: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 司法权威 民意万方数据

 AbstractAbstract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ublic opinion and Judicature has become the focus ofjudicial reform inrecent years,how toimprove the judicial authority and thecredibility of judicial judgment become the key of the national legal construction.How tOvigorously promote the process of judicial democracy,correctly andeffectively exert the role of the assessors,and realize the judicial democratic value、ofthe assessors,It is aproblemthat the people’S Court must solve in the period of socialtransformation to crack the challenge of litigation and vigorously promote judicialdemocracy.This article uses the empirical analysis method,draws 1essons from thelaw sociology thinking mode,takes the GL court’S juror’S operation condition as theinvestigation blueprint,with“lets the public opinion orderly enters the Judicature,letsthe judicature embody the public opinion”as the value orientation,to the jury systemjudicial democracyvalue realization way to carry on the empirical research.Based onthe research report,the paper thoroughly interviewed and investigated the parties,thepublic andthe People’S assessors,analyzed the prominent features of the sample courtin the selection and examination of jurors,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awareness and social identity of the people’S Assessor system.Collection andapplication of the sample court juror system pilot reform of the latest data and latestdevelopments.From the angle of law sociology,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problemsand causes of the reform of the assessors system:the asymmetry of the judicialinformation,mainly manifested in the absence of the jury’S substantive right toparticipate,the non—coherence of the collegial panel’S evaluation under the judge’Sauspices,the fact trial and the legal trial without distinction leading to the confusionof the legal judgrnent logic.Under the Pareto law,the inefficiency and weakening ofthe collegiate rules and the influence of the judges‘professional appeal on thepeople’S Assessor system,etc.Deep reason is that the people’S assessor system hasinsufficient response to the public’S concern,which leads to the low enthusiasm of thepublic for their effectiveattention and participation,and it is difficult to dispel thetensions between the public trust and the populace.The parties and people’S assessorshave low recognition of the system of people’S assessors,the trust of the people’Sassessors in judicial practice is not high,the jury is unwilling to participate in the trial,to varying degrees weakened the judicial value of the people’S assessors system,andthe deficiency of the people’S jury system has further strengthened the social public’SII万方数据

 Abstractnegative impression of its value.On the basis of investigating the problems andcauses of the reformof the assessors system,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basic ideas ofthe possible reform direction of the assessor’S system,which is close to the trial。practice and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judicial democracy:to construct reasonableselection mechanism,to introduce the scientific collegiate mechanism,to establish theparty—centered litigation view and to innovate the jury operation mechanism.Andconcludes that:the mutual negotiation,exchange,communication and discussion ofthe parties are the motive source of the continuous reform of the people’S assessorssystem,and the future People’S assessors system reform should be based on theexpectation of the public.In order to realize the judicial democracy as the ultimatevalue goal,and correctly grasp the openness and completeness of the people’Sassessors system.The problem of the degree of tension between the system and theinclusiveness,constructs the independent juror system,advances the jury systemreform practice and the theory process unceasingly.Key words:Judicial democracyPeople’S juryJudicial authority PublicopinionIII万方数据

 目录目录摘要⋯⋯⋯⋯⋯⋯⋯⋯⋯⋯⋯⋯⋯⋯⋯⋯⋯⋯⋯⋯⋯⋯⋯⋯⋯⋯⋯⋯⋯⋯⋯..IAbstract⋯.⋯⋯⋯⋯⋯.⋯⋯⋯⋯⋯⋯.⋯.⋯.⋯⋯⋯..⋯⋯⋯⋯⋯⋯⋯.⋯⋯.⋯⋯.⋯.⋯.⋯⋯⋯⋯.⋯..]!][目录⋯⋯⋯⋯⋯⋯⋯⋯⋯⋯⋯⋯⋯⋯⋯⋯⋯⋯⋯⋯⋯⋯⋯⋯⋯⋯⋯⋯⋯⋯⋯。I引言⋯⋯⋯⋯⋯⋯⋯⋯⋯⋯⋯⋯⋯⋯⋯⋯⋯⋯⋯⋯⋯⋯⋯⋯⋯⋯⋯⋯⋯⋯⋯⋯⋯⋯⋯2一、对GL法院陪审制的实证考察⋯⋯⋯⋯⋯⋯⋯⋯⋯⋯⋯⋯⋯⋯⋯⋯⋯⋯⋯..3(一)陪审制的社会知晓度⋯⋯⋯⋯⋯⋯⋯⋯⋯⋯⋯⋯⋯⋯⋯⋯⋯⋯⋯⋯.3(二)陪审制的社会认同度⋯⋯⋯⋯⋯⋯⋯⋯⋯⋯⋯⋯⋯⋯⋯⋯⋯⋯⋯⋯⋯⋯4(三)陪审制的“数据源”⋯⋯⋯⋯⋯⋯⋯⋯⋯⋯⋯⋯⋯⋯⋯⋯⋯⋯⋯⋯.6二、社会学考察:陪审效果不佳的基本原因⋯⋯⋯⋯⋯⋯⋯⋯⋯⋯⋯⋯⋯⋯⋯7(一)实质性参审权利缺位⋯⋯⋯⋯⋯⋯⋯⋯⋯⋯⋯⋯⋯⋯⋯⋯⋯⋯⋯⋯.7(二)合议庭评议非连贯性⋯⋯⋯⋯⋯⋯⋯⋯⋯⋯⋯⋯⋯⋯⋯⋯⋯⋯⋯⋯.8(三)职责不分:法律裁判逻辑混同⋯⋯⋯⋯⋯⋯⋯⋯⋯⋯⋯⋯⋯⋯⋯⋯.8(四)羊群效应:合议规则的低效与弱化⋯⋯⋯⋯⋯⋯⋯⋯⋯⋯⋯⋯⋯⋯.9(五)利益有涉:职业诉求对陪审制的影响⋯⋯⋯⋯⋯⋯⋯⋯⋯⋯⋯⋯..-101、陪审启动方面:法官决定着启动程序⋯⋯⋯⋯⋯⋯⋯⋯⋯⋯⋯⋯..1 02、陪审员参审频率:案件类型及工作量不均衡⋯⋯⋯⋯⋯⋯⋯⋯⋯..11三、人民陪审制度可能的改革方向⋯⋯⋯⋯⋯⋯⋯⋯⋯⋯⋯⋯⋯⋯⋯⋯⋯⋯..13(一)构建合理的选任机制⋯⋯⋯⋯⋯⋯⋯⋯⋯⋯⋯⋯⋯⋯⋯⋯⋯⋯⋯⋯151、明确抽选比例与备选方案⋯⋯⋯⋯⋯⋯⋯⋯⋯⋯⋯⋯⋯⋯⋯⋯⋯..1 52、注重地域性与结构类随机⋯⋯⋯⋯⋯⋯⋯⋯⋯⋯⋯⋯⋯⋯⋯⋯⋯..16(二)引入科学合议机制⋯⋯⋯⋯⋯⋯⋯⋯⋯⋯⋯⋯⋯⋯⋯⋯⋯⋯⋯⋯⋯1 71、良好决策机制的构建⋯⋯⋯⋯⋯⋯⋯⋯⋯⋯⋯⋯⋯⋯⋯⋯⋯⋯⋯..172、陪审制大合议制的尝试⋯⋯⋯⋯⋯⋯⋯⋯⋯⋯⋯⋯⋯⋯⋯⋯⋯⋯..19(三)制度设计的内外保障⋯⋯⋯⋯⋯⋯⋯⋯⋯⋯⋯⋯⋯⋯⋯⋯⋯⋯⋯⋯211、注重人民陪审员的独立地位⋯⋯⋯⋯⋯⋯⋯⋯⋯⋯⋯⋯⋯⋯⋯⋯一212、树立当事人本位诉讼观⋯⋯⋯⋯⋯⋯⋯⋯⋯⋯⋯⋯⋯⋯⋯⋯⋯⋯..223、创新陪审员运行机制⋯⋯⋯⋯⋯⋯⋯⋯⋯⋯⋯⋯⋯⋯⋯⋯⋯⋯⋯..224、逐步实现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一25结语⋯⋯⋯⋯⋯⋯⋯⋯⋯⋯⋯⋯⋯⋯⋯⋯⋯⋯⋯⋯⋯⋯⋯⋯⋯⋯⋯⋯⋯⋯⋯⋯⋯⋯⋯⋯⋯⋯⋯⋯⋯.28参考文献⋯⋯⋯⋯⋯⋯⋯⋯⋯⋯⋯⋯⋯⋯⋯⋯⋯⋯⋯⋯⋯⋯⋯⋯⋯⋯⋯⋯⋯..29致谢⋯⋯⋯⋯⋯⋯⋯⋯⋯⋯⋯⋯⋯⋯⋯⋯⋯⋯⋯⋯⋯⋯⋯⋯⋯⋯⋯⋯⋯⋯⋯31万方数据

 引言引言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成为近年来司法改革的焦点,各地法院为提升裁判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以司法公开、邀请群众进法院、庭审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拓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方式和平台,以充分吸纳民意,期许司法裁判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和接纳,以发扬司法民主为价值取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以下简称陪审制)改革当然成为各地法院改革有力举措。陪审制具有天生的民主、民权性,是政治民主和司法民主的典型体现,是公民参与国家权力管理的直接形式。司法需要人民陪审员表达其朴素的价值判断,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让司法体现民意。作为陪审员直接参与审判实践、与法官零距离接触、熟悉诉讼程序、对法律知识和制度进行了解,胜过十次的法制宣传。陪审制作为连接司法与民意的桥梁,可以有力增进公众对于司法的信任。自2007年以来,JS省NJ市GL区法院(以下简称GL法院)对陪审工作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选任规模、完善参审和保障机制。陪审制运行状况究竟如何,需要进行实证研究。只有把握陪审制运行的情形,才能更好地规划陪审制的未来发展。本文以GL区法院近10年陪审制的运行为蓝本,考察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现状,并对陪审制的未来走向提出建议。2万方数据

 一、对GL法院陪审制的实证考察一、对GL法院陪审制的实证考察如何有力推进司法民主的进程,正确有效的发挥陪审员作用,成为法院在社会转型时期应对剧增诉讼所面临的棘手问题。2004年《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八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基于上述规定,2007...

篇二: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

INATRIAL中国审判新闻月刊 2007.1 中国审判新闻月刊 2007.1中国审判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利用这一契机创造性地抓好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建立健全和完善新时期人民陪审工作的各项职能机制,积累总结了许多可贵的经验做法。一年多来,和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 388件,参与陪审 1091人次,先后两次在市法院召开的陪审员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06年 6月 2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在和平区法院召开陪审员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了该院的经验做法。一、重视抓好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工作,探索创新陪审员管理工作体制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后,和平区法院即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工作。把住人民陪审员选任关,选好配强人民陪审员。和平区法院十分注重选拔高素质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根据本院实际,首先确定好拟选任人员的文化结构和职业结构,并确定了明确的比例。在通过媒体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后,法院积极争取区人大的支持,严格把好报名、初审、面试、考核关。经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审核和无记名表决,有 30名候选人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这 30名陪审员中,14人具有本科学历,7人具有学士、硕士学位,9人具有大专学历。其中有 17名中共党员,1名民进党员,3名市、区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确保了选任的陪审员既具有广泛代表性,又有一定专业性、知识性。设立专门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办公室,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人民陪审员任命后,为加强对陪审工作和陪审员的领导管理,他们同区委协商沟通,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专门增设编制,成立了和平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各项管理协调工作,为做好新时期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体制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陪审工作基础建设。为加强陪审工作基础建设,和平区法院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将陪审经费列入预算,2006年全年预算拨款 60万元。在办公条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该院专门为人民陪审员设立了阅卷室,配置微机、办公桌椅、书柜、饮水机、空调等设施。开发了管理软件,为每位陪审员购买了白色短袖上衣,制作了胸卡,使陪审员消除了临时陪衬心理,到法院陪审有一种上班的感觉,自觉增强了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二、为开展陪审工作提供保障,探索创新陪审工作运行机制为保障陪审工作顺利展开,取得实效,和平区法院千方百计为开展陪审工作提供保障,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陪审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开发陪审员管理系统软件,实行陪审工作智能化管理。和平区法院在陪审工作运行半年后,开发出一套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系统软件。该管理系统提高了陪审工作管理效率和质量,为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建立、健全陪审工作制度,陪审工作实现流程化管理。为保证陪审工作程序公正,和平区法院探索制定出一套完整的《 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流程管理和考核办法》。《 办法》规定:审判员在开庭前 7日向陪审员办公室申请陪审员参加庭审,管理人员审查同意后,运用电脑从陪审员中随机抽取确定陪审员,并通知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时间、地点、案由、案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阅卷时间等详细资料,发放《 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登记表》;同时,告知审判员参审的人民陪审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并填写《 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通知书》、 《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考核表》。合议结束后,陪审员拟写“ 本人所做主要工作”、 “ 对合议庭工作评价”以及其他建议或意见;审判员拟写“ 陪审员工作表现”,最后由管理人员进行总结。此项工作流程实施后,加强了对审判员和陪审员的双向监督考核,有力促进了陪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创建陪审工作沟通交流平台,架设互相学习提高桥梁。为加强陪审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和平区法院定期组织召开陪审员工作座谈会、庭审心得交流会、案例评析会,在内部刊物《 法院工作动态》 上创建陪审园地栏目,宣传人民陪审员工作,介绍和交流陪审工作经验,向陪审员全面介绍法院审判、改革和队伍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受到陪审员们的普遍好评。2006年,他们为每名人民陪审员统一配发陪审工作机制的探索与创新——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展陪审工作的体会◆ 文、图 / 赵 震36

 中国审判新闻月刊 2007.1《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 《 审判操作规程》,订阅审判业务报刊杂志等,使人民陪审员及时了解审判工作动态和前沿信息,促进了审判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四是坚持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制度,不断提高陪审员陪审能力。针对人民陪审员大多不从事法律工作、对法院工作情况和审判基本知识了解较少的情况,和平区法院坚持实行定期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制度,不断提高陪审员的陪审能力。一是利用典型案件作指导,采取以案代训,一人陪审,大家讲评,法官点评的方法,经常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案件庭审活动,对提高陪审员陪审经验和素质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二是组织陪审员进行法律业务集中培训,既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学习的热情,又使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普遍得到提高。三是以会代训,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请院长、副院长、庭长、审判长进行辅导,重点讲授法律实务问题和审判技巧,使陪审员的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三、精心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工作,探索新时期陪审工作的职能机制为帮助人民陪审员认真地履行职责,防止出现“ 陪而不审”、 “ 审而不议”、 “ 议而不判”的现象,和平区法院积极探索发挥陪审员作用、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职能机制,陪审工作的职能作用体现了“ 五个到位”。一是公正审判的作用到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审判,对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陪审员李晓峰在参与审理被告人申兴洙盗窃一案时,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盗窃物品估价为9170元,但由于同案犯在逃,无法证实被告人盗窃人民币数额,指控被告人盗窃数额达到“ 数额巨大”证据不足。合议庭评议时采纳了李晓峰的意见,以被告人申兴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万元。不仅被告人表示服判,公诉机关对李晓峰的意见也表示认同。二是协调和解的作用到位。通过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纠纷案件,是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的重要法律职能。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做当事人调解和解工作,能利用特殊的身份,增强说服力和信服力。在一起祖孙之间就遗产继承起诉的案件中,老人的两个亲孙女将老人及其养孙女告上法庭。人民陪审员刘琳参与审理时发现被告之一的老人 80多岁,行动不便,提出将法庭搬到老人的“ 炕头”,上门审案,被法院采纳。庭审过程中刘琳从亲情的角度出发,语重心长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以情感人,以情动人,避免了家庭矛盾进一步扩大,案件虽然最后以判决方式结案,但在刘琳的劝说下,原、被告双方不仅接受判决,原告还表示要与被告之一的妹妹一起侍奉老人安度晚年。三是息诉止访的作用到位。近年来,个别案件当事人信访不信法,上访不上诉,导致法院涉诉信访问题增多。人民陪审员能够充分发挥在人民群众中威望较高、社会知识和经验丰富、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优势,在陪审案件的息诉止访工作中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合理妥善地化解了当事人间的矛盾。原告刘振兴不服被告辽宁省建设厅招标行政处理决定一案,向和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因对行政机关有对立情绪,偏激地认为法院也会“ 官官相护”,扬言处理不好就要上访。鉴于案件的特殊性,为达到息诉止访的目的,人民陪审员、市人大代表胡敬琴在开庭前两次阅卷,庭审中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判决前对原告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判决后又对原告方做息诉止访工作,使原告认识到自己想法的错误,愉快地接受了判决。四是宣传教育的作用到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可以起到很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陪审员栾世杰是中学德育主任,在审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时,他建议到学校进行公开审理,以达到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目的。庭审中他从教育工作者的角度,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深刻剖析了“ 好孩子”变成“ 坏孩子”的原因、教训和危害,对参加旁听的四所学校学生代表和收看校园电视的近 4000名学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启动了和平区法院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五是法律监督的作用到位。和平区法院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他们一方面大力支持人民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确保他们通过陪审对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直接的监督;一方面要求人民陪审员履行监督员的职责,如发现有审判程序违法、审判员私自接待当事人或接受吃请、存在审判作风问题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严重的可直接报告院长。这一措施既保障了陪审员在支持法院工作中履行了监督的职责,又起到了在监督中支持法院工作的双重作用,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作者单位: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和平区法院对陪审员进行培训人 民 陪 审 员37

篇三: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

陪审员述职报告 人民陪审员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要求,我向大家作供职报告。

 我于 1991 年 7 月毕业于唐山市财经学校财会专业,后被组织上分配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秘书、财务科出纳、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2002 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以后任基金管理科科长,XX 年 1 月至今任劳动仲裁科科长。多年 来 来,自己始终在不同的岗 位 位上脚踏实地工作,严格 做 做到履职到位,得到了领 导 导的充分肯定,曾多次获 得 得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系 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县 政政府嘉奖,XX 年,我所 在 在的劳动仲裁科被唐山市 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予 “ “模范仲裁庭”称号。

 这次人民法院推荐我出任 人 人民陪审员,我感谢组织 上 上对我的信任,同时也深 感 感责任重大,但我深信, 有 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 有 有人大各位主任、委员的 大 大力支持,我有决心、有 信 信心担当此任,并在工作 中 中自觉服从县人民法院的 工 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县人 大 大的监督,努力向实践学 习 习,向群众学习,不断提 高 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努 努力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 的 的作用,正确行使一名人 民 民陪审员的权利,在工作 中 中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坚持政治、业务学 习 习两不误,努力提高自身 素 素质,提高一名人民陪审 员 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首 先 先,认真马列主义、毛泽 东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 三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 刻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 为 为民所谋”;第二,努力 加 加强业务学习,侧重学习 一 一些国家有关法律方面的 业 业务知识,尤其是针对自 己 己所从事的劳动争议处理 工 工作,涉及国家劳动方面 的 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 , ,努力做到读懂、吃透、 牢 牢记,在以后人民陪审员 这 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 用 用。

 二、坚持“调解 ” ”这一首要原则,发挥人 民 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 用 用,解纷息事,减少隔阂 。

 。解决民事纠纷的首要原 则 则就是调解,调解成功不 会 会造成某一方的失败感, 而 而是达到双赢的效果,这 就 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 研 研究调解艺术,灵活把握 调 调解时机,重视法律效果 与 与社会效果的双赢,但同 时时要把握好干预当事人的 尺 尺度,防止强行调解、违 法 法调解。“体现人民当家 作 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 施 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 法 法宗旨,所以在以后的工 作 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 树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 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 中 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发 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 理 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 用 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 政 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 为 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 的 的迁西发挥自己应有的作 用 用。原创文章,尽在文秘 知 知音网络.com 网。

 三、严格履行法律赋予 的 的职责,正确行使权利。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 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 员 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 陪 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 , ,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 一 一种责任,自己在以后的 具 具体办案工作中,严格坚 持 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 为 为准绳,既要把握好工作 的 的尺度、角度,又要杜绝 陪 陪而不审当陪衬,努力在 认 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 面 面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 正 正做到扛得住诱惑,禁得 起 起考验。另外,妥善处理 好 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劳动 仲 仲裁工作的关系,充分认 识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神圣 感 感、使命感,严格做到不 求 求索取,履职到位,努力 实 实现知法、守法、依法进 行 行案件的处理,想民、帮 民 民、为民,切实维护群众 的 的根本利益。

 如果此 次 次我不能通过任命,我也 不 不怨天尤人,我将认真查 找 找自身与一名合格的人民 陪 陪审员的差距,虚心听取 同 同志们的意见,使自己在 政 政治上、业务上、纪律上 、 、作风上有新的进一步的 提 提高。

 谢谢大家。

  人民陪审员述职报告

  2016 年我被县人民 法 法院安排到刑庭和审监庭 参 参加陪审工作,在一年来 的 的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 服 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 觉 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积 极 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 高 高

 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努 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 用 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 的 的权利。一年来,我共参 与 与审理的刑事案件 80余 起 起,其中刑庭 70 余起, 审 审监庭 10 起,参与调解 的 的民事纠纷 4 起。现将自 己 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 情 情况总结如下:

 一、 坚 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 ,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 力力

 1.从书本上学习 。

 。首先,自觉加强党建理 论 论的学习。主要学习马列 主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 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 要 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 学发展观,时刻牢记“情 为 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为 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

 。第二,认真学习法律知 识 识。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 培 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通读 了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 》 》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 》,努力做到读懂、吃透 、 、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 一 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 。

 。

 2、从网络中学习 。

 。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 浏 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 论 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 分 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 自 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从实践中学习。珍惜 每 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 解 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 关 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 时 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 律 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 认 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 经 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 力 力。力争在合议时能提出 合 合理化建议,对案情进展 , ,量刑有切实可行的依据 。

 。

 二、严格履行法律 赋 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 民 民陪审员的权利

 1. 提 提高认识,强化意识。《 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 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 制 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 审 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

 我 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 , ,更是一种责任。“体现 人 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 公 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 制 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 中 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 立 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意 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 公 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 挥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 案 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 , ,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 府 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 创 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 社 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 作 作用。

 2.正确行使 权 权利,维护法官形象。一 方 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 为 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 ,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刑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 、 、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 , ,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 女 女情长,始终保持冷静科 学 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 、 、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 伪 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 实 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另一 方 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 为 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 长 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 了 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 长 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 ; ;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 按 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既 要 要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 度 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 陪 陪衬,在认定事实、适用 法 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 己 己的角色,真正做到依据 自 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 乎 乎“公

 道”、“良心”的 判 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 彰 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 官 官形象。

 3.在审判 案 案件的过程中,我以积极 的 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 判 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 切 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 听 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 审 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 评 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 敢 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 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 , ,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 照 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 从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 并 并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发 发挥积极的制约与监督作 用 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 成 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 审审判工作。

 三、认真 履 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 全 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 与 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我在 担 担任陪审员期间,同时负 责 责单位主要业务工作,事 务 务繁多,时间紧凑,但我 必 必须做好计划,协调好本 职 职工作与陪审工作之间的 关关系,积极争取时间以及 上 上级领导的支持,处理好 各 各种矛盾,认真履行到庭 陪 陪审任务。

 2.自觉 增 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 使 使命感。以共产党员的标 准 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 判 判纪律,努力做到依法进 行 行案件的处理,做到不求 索 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 知 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 , ,切实做到维护好法律的 尊 尊严。

 3.做好相关 法 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 陪 陪审中,我接触了

 大量形 形 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经 常 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 时 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 识 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 的 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 大 大家的法律意识,尤其是 把 把这些法律法规运用到青 少 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未成 年 年人保护工作中,让他们 成 成为懂法、守法、维护法 律 律尊严的合格公民。

篇四: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

陪审员参审不均的成因分析及 对策建议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其解释对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提出了新要求,但审判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参审不均现象普遍存在。本文以 Z 区人民法院为例,分析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情况和成因,并提出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参审、考核、配套等方面的对策,使民意表达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一、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实证分析 (一)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相差悬殊 XX 年,Z 区法院有人民陪审员 X 人,所需人民陪审员为 X 人次,在均衡参审的理想状况下,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为 X 件。但实际上,XX 年参审案件数不到 X 件的人民陪审员就有 X 人,占全部陪审员的 72%,其参审案件仅占5%,而参审案件数最多的那名人民陪审员却参审了13%

 的陪审案件。少数人民陪审员包揽了大多数陪审案件,无法体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法官的高频陪审员大多不同 审判实践中发现大多数法官似乎对选择人民陪审员有所偏好。假如把每个法官选择次数最多的人民陪审员叫做“高频陪审员”,那么近 70%的法官有自己的“高频陪审员”,并且其“高频陪审员”的参审次数都超过该法官所需人民陪审员人次的 20%以上。有的法官选择次数最多的 3 名人民陪审员,其参审次数达到了该法官所需陪审员人次的 95%。

 (三)人民陪审员积极性关涉两个因素 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主观上与参审意愿有关,随机抽选的参审意愿最低。本院 XX 年数据显示,继任、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分别为 100%、79%、76%、34%。客观上与人民陪审员的本职工作有关, XX年该法院参审案件数最多的 10 名人民陪审员参审了 71%的陪审案件,而其中 9 名都是退休人员。

 二、人民陪审员参审不均的成因剖析 (一)法院层面:缺乏管理细则

 该法院参审陪审员的确定是由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审判需要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选择,理论上讲可以大体均衡,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缺乏管理细则及配套措施,法官随意选择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随意选择来与不来,最终导致人民陪审员参审非常不均衡。

 (二)法官层面:存在选择偏好 当问及某法官及其助理如何选择参审的人民陪审员时,回答称,开始是在名单里随机选,可是有很多没空,过一段时间就知道哪些人空闲时间多,这种时间充裕的人民陪审员积累几个以后,就不去名单里碰运气了,而是优先选他们。这样可以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多次协调造成的额外负担。

 (三)人民陪审员层面:欠缺保障机制、激励机制、考核机制 上文提及,参审积极的多为年纪大的退休人员,为保障实际参审均衡,还应当鼓励其他年龄段人群的积极性。第一,应有相关立法为有本职工作的人参审提供保障。第二,可采取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措施,提升其参与感和尊荣感。第三,可采取制定任务并考核的方式予以制约。

 三、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的实现路径

 (一)选任:考察陪审意愿,约定退出机制 为筛选出陪审意愿高的人民陪审员,建议从辖区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进行资格审查后,重点告知其年度陪审案件任务的上限和下限,不能完成陪审任务的将安排退出,且若干年内不得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如果同意须书面签字,然后才能被提请任命。对退出机制进行提前约定有利于人民陪审员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提高其参审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培训:促进实质陪审,放大精神激励 人民陪审员对审判业务知之甚少,为提高其参审能力,很有必要进行培训。一方面,法院可以定期统一培训基本的审判知识和诉讼规则;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在庭审环节应注重与人民陪审员相互配合,在合议环节应引导其独立发表意见。在物质补助一定的情况下,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加陪审,切实感受到自己参审对案件结果的影响,有助于提升其参与感和尊荣感。

 (三)参审:实行双向预约,随机安排人员 为保证确定参审人民陪审员的随机与高效,可开发陪审系统,建立双向预约机制。人民陪审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提前将自己不能参审的日期在陪审系统上登记。法官通过陪

 审系统随机确定参审及候补人民陪审员。陪审系统自动统计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达到年度陪审案件任务上限的,不能再预约陪审。

 (四)考核:业务分项打分,奖励惩处并行 人民陪审员在参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答应参加庭审又临时爽约、首次开庭后不参加后续庭审或合议、多次通知均不参加陪审、未完成年度陪审案件任务下限等情况,为加强管理,建议每年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纪律、审判纪律、陪审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人民陪审员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由法院报请人大常委会免除职务。

 (五)配套:强化陪审保障,畅通 进出渠道 陪审保障方面,可争取同级人大、纪委监委的支持,借助建议、督办等方式,要求人民陪审员所在企业或单位保障陪审员参审;当人民陪审员因参审被克扣福利待遇时,法院应按法律规定向其企业、单位等提出纠正意见。此外,应完善人民陪审员退出和补选机制,对考核不称职、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的人民陪审员及时提请免除职务,名额空缺的及时补选。

篇五: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

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Journal of Shaogu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2020 年 10 月第 41 卷 第 10 期Oct.2020Vol.41 No.10人民陪审员独立性和参审实质性的若干问题探讨——以刑事诉讼为视角谢满根(韶关学院

 政法学院,广东

 韶关

 512005)摘要: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的有关事项作了全新的规定,从而保障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健康、有序运行。但人民陪审员制度中亦存在诸如参审案件的结构不够合理、人民法院从人民陪审员库中抽选人民陪审员的程序缺乏公开和透明性、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及考核不够科学、人民陪审员在参审合议庭总人数的占比不够明确合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活动不够广泛和深入等问题。这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民陪审员的独立性和参审实质性的发挥,因而需要理顺及完善。关键词:人民陪审员;独立性;实质性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348(2020)10-0022-04长期以来,学界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诟病最多的莫过于指责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议而不决”。此说法实质指向的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缺乏独立性、实质性。显然,缺乏独立性和参审实质性的人民陪审员背离了国家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初衷。“人民陪审员独立性缺失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据影响因素形态的不同可区分为非制度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1],但主要是制度性因素。国家一直秉持坚持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路,由此推进的一系列改革、试点直至《人民陪审员法》的颁布回应了大众的关切,也堵塞了制度本身的诸多漏洞。然而,由于制度惯性的影响,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保障人民陪审员独立、实质参与审判方面做得还不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范围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范围直接决定了有多少案件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人民法院需要配备多少人民陪审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每个年度可[收稿日期]2020-05-21[基金项目]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司法改革背景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Z2017019)[作者简介]谢满根(1972-),男,湖南耒阳人,韶关学院政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与司法制度。能审理的案件数量等,因而这是人民陪审员制度首先应当合理解决的问题。参审案件的范围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即在司法的民主性和诉讼的经济性之间进行抉择[2]。如果设置不合理,将过多的案件交给人民陪审员进行审判或者将人民陪审员无力把握的案件交由人民陪审员审判,人民陪审员或疲于应付、敷衍塞责或无所适从,其审判的独立性和参审的实质性也将大打折扣。按照《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我国刑事诉讼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案件有四类,分别是: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均属此类)、案情复杂的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一审被告申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立法规定的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范围比较宽泛,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立的“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的改革目标。但是,仔细分析立法规定的参审案件的结构,也可发现其存在如下不合理之处:首先,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属于“社会影万方数据

 23响较大”“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实际上是由人民法院自行判定。加之,一审被告申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判并不必然导致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被告的申请也需要人民法院审查决定。这就意味着一审人民法院对于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享有绝对的自由裁量权。对这种自由裁量权如果不加以制度性约束,一审人民法院很可能不会基于案件本身的原因,而是基于案外的其他因素,如人手不够、完成陪审率等决定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人民陪审员又会走向“点缀”的老路。其次,案情复杂的案件本身法律关系复杂、证据体系庞杂、争议焦点多且难以把握,审判经验丰富的专职法官对其都会感觉很棘手,将其交给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更是强人所难。在此类案件的参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知识的局限性会被放大,可能无法理清争议的焦点或者无法就案件事实形成内心确信。因此,在过于复杂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并不能彰显司法民主,只会让其更加依赖法官的专业判断[3]。第三,立法规定一审被告有权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他的案件,这彰显了与诉讼结局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权选择审判方式的诉讼原理,是历史的进步。但是,由于被告的申请还需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且立法没有规定审查判断的标准,因而立法赋予被告申请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利只具有形式意义而无多大的实际作用。另外,从法理上讲,被告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适用应当享有双向权利:既要有正面的申请适用的权利,又要有反面的拒绝适用的权利,即对一定范围符合人民陪审员参审条件的案件,被告有权要求法院不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对后者,我国现行法律是缺失的。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独立性、实质性,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性,今后修法重新界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时可以考虑如下建议:(1)抑制扩大参审案件范围的冲动。扩大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影响不是靠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多寡而是靠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实效性实现的。参审的案件范围过大,人民陪审员疲于应付或敷衍塞责,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从诉讼经济性出发,我国可以借鉴各国的普遍做法,将刑事诉讼参审的案件限定为比较严重的犯罪案件。(2)重新确立界定参审案件范围的思路,避免设定“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影响重大”等主观性很强的条件。对参审案件设立的条件应当明晰和便于操作适用,由此设定的参审案件范围应当便于发挥人民陪审员“朴素公正观念”的优势。对此,李昌林先生提出的采用“内在按价值判断,外在按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存在较大争议”来确定参审案件范围的思路值得借鉴[4]。(3)明确将某些复杂的案件排除于参审案件范围之外。这些案件可以包括专业性很强的犯罪案件如环境资源犯罪案件、金融犯罪案件等,以及集团犯罪案件。(4)在保持赋予被告申请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同时,明确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决定适用的标准(如被告不认罪或者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提出的量刑建议有异议的),赋予被告对一定范围内符合人民陪审条件的案件拒绝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利。二、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人民陪审员法》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确立了候选人民陪审员的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库的随机抽取和个案参审人民陪审员的随机抽取“三个随机抽取机制”,并且规定前两个“抽取”由与人民法院没有利益纠葛的司法行政机关主导进行,这保障了选任程序的公正性和随机性,为人民陪审员独立、实质地参审奠定了基础。在人民陪审员选任的上述三个环节中,令人担心的是第三个环节,即人民法院决定适用人民陪审制度后从人民陪审员库中抽取人民陪审员。因为,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和实践,该环节是由人民法院单方面且不公开完成的。没有控辩双方的参与和监督,很难保证人民法院不会出于某些目的将“随机抽取”演变成“随意确定”。因此,建议将该环节改造成一种有控辩双方参与、公开的程序,即可类似于当前各中级人民法院普遍实行的“摇珠”确定鉴定机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等的程序,在抽取过程中控辩双方对抽取的人民陪审员能否公正审判有权提出异议。由于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没有完全实行“案来人聚,案结人散”的工作模式,人民陪审员有较长的任期,每年需要参审不少的案件。因此,人民法院系统内部确立了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履职培训和考核等管理制度。其中,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官的职责和权利、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诉讼规则等;万方数据

 24履职培训的内容是审判业务专项知识;人民陪审员的考核以陪审案件的数量、出庭率、陪审能力、审判纪律、审判作风为主要内容。人民法院推行这些做法的出发点或许在于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职的积极性,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但是,上述有些做法违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追求和诉讼原理,其思路值得斟酌。因为,对人民陪审员开展短期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既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也会使人民陪审员的思维与职业法官趋同。人民陪审员是凭良知、经验和朴素的公正观念而非法律知识来认定案件事实的,这是人民陪审员的专长,也是“同类人”审判的精义所在。正是基于此,国外一些国家禁止法学教师、法学专业毕业的人和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担任陪审员。很明显,硬塞给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和技能只能使其面临“专长被弱化,法律知识体系没法建立”的尴尬局面,在诉讼中亦步亦趋就会成为其没有办法的选择。另外,在人民法院绝对控制下的人民陪审员考核往往会演变成以对人民法院的贡献率和与法官配合程度为标准的考核,参加陪审次数越多、与法官配合得越好、服务司法态度越好的人民陪审员在考核中往往能够得到好的评价,认真行使监督职能、乐于发表独立意见、爱“唱反调”、喜欢“挑毛病”的人民陪审员反倒可能在考核中受低评价较多或者在使用中被边缘化[5]。鉴于上述情况,笔者以为:应当淡化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通过强化和细化法官指示(细化可包括法官指示适用的活动范围、指示启动方式、指示的内容、指示的方法和限度)解决人民陪审员个案参审过程中的法律困惑。必要的培训应当仅限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庭审纪律和礼仪、诉讼程序规则等,以使人民陪审员明白其权利、义务、职责定位以及避免其完全凭感觉断案可能出现的重大错误。将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改成开放式的模式,参加考评的主体包括职业法官和主要诉讼参与人,可以一案一考,年终综合。同时,取消陪审能力、审判作风等主观性很强的考评指标,将反映人民陪审员参审独立性、实质性的行为,如是否阅卷、庭审时是否提问及与法官交流、评议时是否积极发言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三、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审判组织及审判程序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审判组织中一个与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独立性、实质性密切相关的问题就是人民陪审员的人数占合议庭总人数的比例。对此,国外的普遍做法是陪审员在参审合议庭中的人数多于职业法官的人数。如,日本的大法庭由 6 名参审员和 3 名职业法官组成,小法庭由 4 名参审员和 1名职业法官组成;法国的参审合议庭由 9 名参审员和 3 名职业法官组成。之所以要求在参审合议庭中陪审员的人数或比例高于职业法官,是因为陪审员人数太少,一方面会使陪审员的代表性不足,国民感情和社会大众的良知、经验在审判中难以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会使陪审员难以承受专职法官在人数和专业优势方面的双重压力,变得孤立无援并进而主动或被动附和于专职法官,其参审的独立性无法实现。我国之前的法律对此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仅有《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中规定了参审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实践中参审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的人数和比例基本由适用的人民法院根据自身的需要自由确定。《人民陪审员法》确立了参审合议庭的全新模式,该法规定了“小合议庭”和“大合议庭”两种参审审判组织,还明确了“大合议庭”由 3 名法官与 4 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这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世界潮流,改善了参审合议庭的人员结构。但还做得不够,因为对“小合议庭”的人员结构还是沿用了以前模糊的规定(3 人组成的“小合议庭”理论上可分为 1 名法官加 2 名人民陪审员和 2 名法官加 1 名人民陪审员两种子模式),并且,如果采用第一种子模式,难保唯一的法官不专横地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人民陪审员。因此,笔者建议,先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小合议庭”采用 1 名法官加 2 名人民陪审员的模式,时机成熟时再通过修改法律,增加“小合议庭”的人员数量,将其改造成 2 名法官加 3名人民陪审员的模式。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程序的广度和深度直接体现了其行使审判权实质性、独立性的程度。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人民陪审员与专职法官“同职同权”的做法(《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大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只对案件事实负责,但立法没有改变总体方向),因此,从理论上说,参审合议庭中所有与审判有关的活动,人民陪审员都应当参加,但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基本只有开庭和评议两项。而按照我国刑事审判的实际,法官在开庭前都会审阅案卷材料,以便熟悉案情,更好地驾驭庭审;我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法官可以召集控辩双万方数据

 25方召开庭前会议,听取双方对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双方争议的焦点。显然,人民陪审员缺席上述活动使得其与专职法官在案件信息掌握上严重不对称——开庭之前专职法官对案情和争议的焦点了然于心,人民陪审员却一无所知。在没有理清案件来龙去脉的情况下要人民陪审员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发问就已经是强人所难了,更何况要独立发表评议意见。另外,评议环节人民陪审员“议而不决”形式上与立法没有明确评议发言的顺序有一定的关联,实践中专职法官先发言对人民陪审员有较大的心理暗示和引导作用。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就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程序提出如下建议:(1)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赋予人民陪审员阅卷的权利和职责,同时要求法院为其阅卷提供时空上的便利和保障。明确对于参审的案件,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应当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加,以实现人民陪审员与专职法官信息对等。(2)开庭前审判长应与参审的人民陪审员充分沟通,安排其...

篇六: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

imes;×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汇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的第二年,一直以来,××法院在上级法院以及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办案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保证了司法廉洁,有效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现将《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法》贯彻落实情况 (一)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 ××法院核定中央政法编制××名,现有在编干警××名,聘用人员××名,内设职能部门××个,下辖×个基层法庭。截至目前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比去年同期增长××%;审(执)结案××件,同比增长××%,再创收结案数新高。面对案件数量迅猛增长,审判力量不够充足的困境,××法院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切实做到了管理科学化、培训经常化、陪审规范化,为弘扬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效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名,人员基本涵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青妇、文教卫及村(社区)等社会各行业和阶层。其中男性××人,占××%,女性××人,占××%;研究室学历××人,占××%,本科学历××人,占××%,大专学历××人,占××%,中专及以下××人,占××%;中共党员××人,占××%,群众××人,占××%。基本做到了每个镇至少有两至三名人民陪审员,实现了辖区乡镇全覆盖。

 (二)人民陪审员管理情况 (1)规范选任标准,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前,我院按照 20XX 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的“倍增计划”,当年便增选了××名人民陪审员,使

 人民陪审员总数从 20XX 年底的××名增加至××名。20XX 年,我院再次选任了××名人民陪审员,陪审员总数达到××名(其间有部分任期届满或免除职务)。《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由司法局牵头,我院与公安机关参加,首批选任了××名人民陪审员,已于 20XX 年 X 月开始履职。

 (2)狠抓业务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针对人民陪审员专业知识不够的特点,我院采取集中培训、发放书籍、庭审观摩等形式,强化人民陪审员熟悉法院审判执行活动,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工作技能。培训主要通过任前集中培训和任期内择期培训为主,同时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选派培训员参加培训班。

 (3)细化管理办法,优化人民陪审员考核机制。我院制定了《××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政治处负责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立案庭负责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工作管理。各业务庭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的,在开庭前五日,业务庭庭长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填写《关于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计划表》,报立案庭,立案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统筹兼顾与“随机抽取”的原则,确定参与审案的人民陪审员,通知陪审员参加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案件的基本情况等,并由案件的主审人员帮助陪审员参加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安排陪审员在适当时间进行阅卷、熟悉案情。立案庭对陪审员参加庭审的事项统一存档,以便日后对陪审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4)强化物质保障,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热情。××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务期间的费用给予补助,对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照本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和本地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同时,××法院也替人民陪审员建立了专门的办公区和休息区,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提供好的物质保障,极大地调动了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提高了办案质效。

 (三)人民陪审员工作成效

 20XX 年以来,我院共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件。其中 20XX 年陪审案件××件;20XX 年陪审案件××件;20XX 年陪审案件××件;20XX 年陪审案件××件;20X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陪审案件××件(原因:我院今年成立了速裁团队,对适合速裁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快审快结)。在陪审过程中,我院着眼于化解纠纷矛盾,将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扩展到案件的庭审、文书送达、案件调解、宣判、执行等审判活动中,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一定程度地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社会情理评价标准。这些道德情感因素通过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与法官职业化的法律思维相结合,有利于从实际出发查清案件事实和做出公正裁判,有利于从客观现实角度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从而真正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2)司法民主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陪审员在参与陪审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合议庭组成人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就是把法官的审判活动,置于民众监督之下,作到事前、事中监督,为司法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3)普法效果进一步优化。陪审员在利用公众智慧,把朴素的评判是非标准和法理相结合的同时,能够加深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和理解,并将这种认识客观地传达给身边公众,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使人民群众在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的同时,也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在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过持续不断地努力,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各位领导的认可和肯定,但从总体上看,人民陪审员工作发展还不均衡,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陪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一是选任方式不够合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主要是通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和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三种方式产生,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加上选任过程仓促,时间短,对部分人民陪审员的资格审查不够全面,存在当选的人民陪审员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较好履职的情况;二是对《人民陪审员法》的宣传力度不足,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性质了解不够全面,往往将其看作为一种政治待遇或荣誉看待,较少考虑到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部分人民陪审员当选后履职积极性不高;三是人民陪审员参审不均衡,受辖区内案件分布不均、陪审员居住地限制、陪审员自身工作职业等原因,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机会不均,有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过多过频,成为“编外法官”,有的人民陪审员却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成为“名义陪审员”。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法》的工作举措 (一)规范选任,注重素质,严把“进门关”。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将需要选任陪审员的数额、选取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告,以确保人民陪审员的产生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大与相关政法机关的协作力度,始终坚持广泛代表性与专业代表性、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公平竞争与择优录取相结合,严格把好综合素质、陪审能力和审核任命三大关口,择优选任人民陪审员,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严格培训,提升能力,夯实“技能关”。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定期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脱产集中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通过专题讲座、观摩庭审、座谈研讨、陪审个案中具体指导等方式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来提高人

 民陪审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素养,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奠定基础。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筑牢“考核关”。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考核制度,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实行个案考核、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陪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培训情况等方面。同时建立完善陪审责任制度,对人民陪审员消极懈怠以及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完善相应的问责程序和退出机制,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履职监督,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得以有效运行。

 (四)发挥优势,体现民主,深化“效能关”。全面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参审参议的权利,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司法效能,充分借鉴陪审员来自大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与法官的法律思维和知识经验形成良性互补,帮助合议庭对案件作出理性判断,提高审判质量。注重发挥陪审员的职业、特长,让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通过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促进双方当事人间的理解沟通,努力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力促案件达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以提高案件的息诉服判率和审判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各位领导,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法》,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积极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三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自查自纠主要问题,政治思想方面。一是政治意识弱化。注重具体业务工作,对党和国家政策、政治大局关注不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有时对一些不当言论,不敢当面反对,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工作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二是理论学习虚化。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有要求就学,无要求就不学,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一些法治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表面理解层次,存在“实用主义”现象,

 学用脱节,学用结合、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

 工作作风上有差距。一是认为自己是工作多年了,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自身建设上有差距。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认为自己已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忱,可以暂时应付一下目前的工作就可以了,没有一个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和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有力措施。

 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资料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此刻:一方面,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我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第三,学习重点不清。自我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学习。

 职责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我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我明明看见其它同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碍于面子或是认为不该自我管,也就没有主动提出来帮忙改正,而是放之任之;有时自我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日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处理问题理论联系实不够。尽管我也经常学习,但学习的深度不够。我经常告诫自我要用辨证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可总是讲在嘴边,忘在手边,结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辨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

 整改措施,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

 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我们的事业是在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这就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目前对我而言,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同时要加强文化艺术修养,使自己更全面地发展.提高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范。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干净干事的模范。坚定廉洁信念,牢记廉洁、文明执法是队伍的生命线,牢固确立人民授权为人民的观念,坚持做到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以权、以岗谋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在工作和学习中牢记...员的六条基本要求,按照合格...员的标准要求自我,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梦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我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甘于奉献。

 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进取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

 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景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我,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本事。经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梦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职责感和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以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为自我行动、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我,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篇七:人民陪审员参审心得

陪审员供职报告 大家好!

 按照会议要求,我向大家作供职报告。

 我叫 xxx,xxx 出生,汉族,山东文登人,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现任 xx 县第一小学党支部书记。1992 年 7 月毕业于 xxx 师范专科学校,同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 年 8 月参加工作。

 今天 xx 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我为人民陪审员,我感到非常荣幸。感谢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但我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有人大各位主任、委员的大力支持, 我 我能担当此任。并在工作 中 中自觉服从县人民法院的 工 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县人 大 大的监督,努力发挥一名 人 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 行 行使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权 利 利,秉公执法,不负人民 期 期望,不辱使命,让党放 心 心,让人民满意。在工作 中中努力做到:

 一、加强 学 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

 。人民陪审员对于我来说 是 是一个全新的工作,我深 知 知做好这项工作,光有信 心 心和热情是不够的,还必 须 须要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 丰 丰富的工作经验。这就要 求 求我要加强学习,努力提 高 高自身素质,提高为人民 服 服务的本领。一要加强政 治 治理论学习,时刻牢记情 为 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 二要努力加强业务学习, 重 重点学习法律方面的业务 知 知识,做到读懂、吃透、 牢 牢记,在以后人民陪审员 这 这

 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 用 用。加强对法院工作的性 质 质、办案程序的了解,尽 快 快进入工作角色。

 二、 勤 勤奋工作,扎扎实实办案 。

 。坚持调解这一首要原则 , ,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 、 、纽带作用,解纷息事, 减 减少隔阂。在工作中,研 究 究调解艺术,灵活把握调 解 解时机,重视法律效果与 社 社会效果的双赢,把握好 干 干预当事人的尺度,防止 强 强行调解、违法调解。真 正 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 进 进司法的公正。在工作中 ,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 民 民服务的意识,发挥一名 人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 的 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 党 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 阂 阂,为创造和谐、稳定、 繁 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 应 应有的作用。

 三、履行 职 职责,正确行使权利。在 工 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 据 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 坚 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 和 和法律说话,把握好工作 的 的尺度、角度,努力在认 定 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 扮 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 做 做到扛得住诱惑,禁得起 考 考验。妥善处理好人民陪 审 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 系 系,严格做到不求索取, 履 履职到位,努力实现知法 、 、守法、依法进行案件的 处 处理,想民、帮民、为民 , ,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 益益。

 四、严于律己,树 立 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

 。我要用法官的职业道德 规 规范自己,用党员廉政条 例 例约束自己,清政廉洁, 公 公正执法,树立当代人民 陪 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五 、 、依托优势,做好法制宣 传 传、传播法律意识。结合 本 本职工作有意识地加强青 少 少年的法制教育,积累陪 审 审中的典型案例对青少年 学 学生及教职工进行法律讲 座 座,促进法律知识和法治 观 观念,法治精神向社会的 渗 渗透与传播。在提高广大 公 公民的法治意识、满足人 民 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 求 求、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 施 施进程方面,发挥自己的 作 作用。积极展现法院的良 好 好形象,提高司法的社会 公 公信力。

 如果此次任命 通 通过,我将不辱使命,加 倍 倍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法 律 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 力 力,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 感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 真 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出色 的 的工作业绩来树立人民陪 审 审员的良好形象。充分发 挥 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 ,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 会 会的公平正义,为推进司 法 法民主作出应有的贡献, 真 真正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 的 的人民陪审员。

 各位主 任 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 的 的供职发言,不足之处请 各 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人 民 民陪审员供职报告相关内 容 容:就职前讲话

 县 县人大主任、副主任、各 位 位委员:有县委、县人大 、 、县政府的关心、监督与 支 支持本人有决心、有信心 履 履行好职责,为建设绿色 工 工贸的城市作出自己应有 的 的贡献。如果我能够继续 担 担任民政局长一职,首先 感 感谢组织对我信任和关心 。

 。... 班级财政委员 就 就职发言稿

 尊敬 的 的老师,亲爱的同

 学,大 家 家好!我的名字叫 xxx x x,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吧 !

 !今天我很荣幸的站在这 里 里和你们说话,在上个星 期 期里,我有幸的得到了大 家 家的支持,能够当上财政 委 委员。我之所以选择财政 委委员是因为这个职位能给 我 我锻炼的机会。

 小学校 长 长就职演讲稿

 尊 敬 敬的小学中心校领导和各 位位老师:大家好!x 校长 因 因为工作需要,调到了新 的 的工作岗位,领导让我来 这 这里主持工作,我感谢领 导 导的信任,更感到肩上的 压 压力。

 市政府领导离职 讲 讲话稿

 同志们:

 我 我在这工作的两年零三个 月 月的时间里,我感到自己 能 能够不辱使命,认真履行 职 职责,努力为 xx 的发展 多 多做一些贡献,为 xx 的 百 百姓多做一些事情。

 后 勤 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上岗演 讲 讲稿

 尊敬的各位 领 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

 !非常感谢院党组领导和 同 同事们的关心和支持,使 我 我有幸走上法院后勤服务 中 中心主任的岗位。我叫于 , ,现任法院后勤服务中心 副 副主任。

 营销部经理任 职 职发言稿

 尊敬的 总 总经理、各位同事:大家 上 上午好!今天,我能在 x x x 服饰有限公司任职,这 是 是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 支 支持与厚爱,在此我表示 向 向大家致以衷心地感谢!

  厂长就职发言稿

  今天来到 xx 分厂非常 高 高兴,和大

 家见面十分愉 快 快。首先要感谢公司管理 层 层对我的信任,推荐我到 x xx 分厂来任职,我完全 服 服从公司的决定。在这里 还 还要感谢生产制造部的领 导 导对我的工作的支持和肯 定 定,使我有机会来到 xx 分 分厂,跟大家一起工作。

  企业管理者建议

  自我介绍姓名:李** 籍 籍贯:陕西部门:制造部 d db 组全新的自己号进入 公 公司,加入了 db 组装队 伍 伍,对于我来说是接触一 个 个全新的行业,面对新的 企 企业文化,新的同事,新 的 的工作环境,我也一样调 整 整好自己,不管过去,只 想想现在,做好全新的自己 . .我的期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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